铲车招标公告(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5)
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建议品牌
1
铲车
燃油形式:柴油额定载荷:≥3000KG斗容范围:1.4-3.6m3额定功率:≥96KW卸载高度:≥3000mm卸载距离:≥1000mm
辆
1
徐工、龙工、山工
备注: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人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人评审通过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文件。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货物制作采购、组装(如有)、包装、运输(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运输过程中保险、装卸、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管理费、市场价格涨跌风险及其他一切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内容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如有澄清或补充通知采购单位通过上述网址发布。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通江大道99号B幢201
联系人:潘烨豪
联系方式:1586282502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 系 人:俞桂银
联系电话:0513-83721688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7)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
(9)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
注:(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日期等,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密封送至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开标地点: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7.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供货周期: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并调试完毕。
2.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1)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资源。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2)供应商以整车交付的车辆应为可以直接投入使用的完整产品,符合本项目质量要求。
(3)供应商交付的所有车辆醒目位置均须按采购人要求印制采购人单位名称(LOGO)、编号(如需)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售后服务要求:
(1)整车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保修(原厂质保或者投标承诺高于1年的,按原厂质保或投标承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现场安装、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质保期内因车辆维修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同一故障连续发生三次的,需免费更换设备。
(2)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设计、材质、制造、装配生产缺陷而导致的质量故障及非因采购人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对相关零部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以恢复产品的技术性能。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技术支持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3)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对采购人的驾驶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车辆维修、注意事项、日常保养、报警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5.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货物进场时,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招标人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换货物,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方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7.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出具针对此项目的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汽车经销商授权(车辆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可不用提供)。如成交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应处理。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应处理。
六、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成交。若不含税总价最低有相同时,则采购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注:不含税总价=投标总价/(1+报价税率)。【例:若投标总价为120000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20000/(1+13%)=106194.69元;若投标总价为115000元,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15000/(1+3%)=111650.48元】。
2.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整车状态)运送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正常上路行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场货物价款的95%,余款待货物稳定运行满一年后,经采购人核实确认后支付。
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3.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九、合同主要条款
详见附件八。
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_询价文件11.13.docx
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技术参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建议品牌1铲车燃油形式:柴油额定载荷:≥3000KG斗容范围:1.4-3.6m³额定功率:≥96KW卸载高度:≥3000mm卸载距离:≥1000mm辆1徐工、龙工、山工备注: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人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人评审通过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文件。一、本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货物制作采购、组装(如有)、包装、运输(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运输过程中保险、装卸、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管理费、市场价格涨跌风险及其他一切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内容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4.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如有澄清或补充通知采购单位通过上述网址发布。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通江大道99号B幢201联系人:潘烨豪联系方式:158628250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联系人:俞桂银联系电话:0513-837216885.报价文件构成(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7)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8)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9)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注:(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日期等,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6.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密封送至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开标地点: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7.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四、商务部分要求:1.供货周期: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并调试完毕。2.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1)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资源。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2)供应商以整车交付的车辆应为可以直接投入使用的完整产品,符合本项目质量要求。(3)供应商交付的所有车辆醒目位置均须按采购人要求印制采购人单位名称(LOGO)、编号(如需)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4.售后服务要求:(1)整车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保修(原厂质保或者投标承诺高于1年的,按原厂质保或投标承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现场安装、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质保期内因车辆维修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同一故障连续发生三次的,需免费更换设备。(2)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设计、材质、制造、装配生产缺陷而导致的质量故障及非因采购人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对相关零部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以恢复产品的技术性能。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技术支持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3)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对采购人的驾驶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车辆维修、注意事项、日常保养、报警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培训。5.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货物进场时,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招标人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换货物,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方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7.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出具针对此项目的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汽车经销商授权(车辆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可不用提供)。如成交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签订合同(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应处理。(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应处理。六、成交原则1.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成交。若不含税总价最低有相同时,则采购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注:不含税总价=投标总价/(1+报价税率)。【例:若投标总价为120000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20000/(1+13%)=106194.69元;若投标总价为115000元,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15000/(1+3%)=111650.48元】。2.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七、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整车状态)运送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正常上路行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场货物价款的95%,余款待货物稳定运行满一年后,经采购人核实确认后支付。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八、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3.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九、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八。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3日封面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招标人名称: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报价承诺书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并作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2.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3.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4.我方愿意提供在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方同意你们确定中标人的方式。6.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询价文件予以处理。7.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单位: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地址: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价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项目名称)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附件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报价表项目名称: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单价(含税)(元)税率合价(含税)(元)投标品牌(厂家)铲车辆1合计1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附件六: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序号名称参数单位工程量报价货物详细规格参数报价设备参数响应(正偏离、满足、负偏离)1铲车燃油形式:柴油额定载荷:≥3000KG斗容范围:1.4-3.6m³额定功率:≥96KW卸载高度:≥3000mm卸载距离:≥1000mm辆1报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七:质保承诺书启东吕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整车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我方负责免费保修(原厂质保或者投标承诺高于年的,按原厂质保或投标承诺);我方免费提供现场安装、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质保期内因车辆维修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我方承担。同一故障连续发生三次的,需免费更换设备。2.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设计、材质、制造、装配生产缺陷而导致的质量故障及非因采购人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我方须负责对相关零部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以恢复产品的技术性能。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我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后,我方提供终生技术支持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3.中标后我方应免费对采购人的驾驶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车辆维修、注意事项、日常保养、报警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培训。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报价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条款仅作为参考,后续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采购方:(下称甲方)供货方:(下称乙方)签订地点:根据采购相关规定,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启东市吕四港镇镇区环境保洁用铲车采购项目供货安装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一、货物供应明细:供货一览表:(详见报价文件)合同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货物制作采购、组装(如有)、包装、运输(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运输过程中保险、装卸、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管理费、市场价格涨跌风险及其他一切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二、交货期及交货安装地点:1.供货周期: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并调试完毕。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质量及质保要求:1.质量要求:(1)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资源。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2)乙方以整车交付的车辆应为可以直接投入使用的完整产品,符合本项目质量要求。(3)乙方交付的所有车辆醒目位置均须按甲方要求印制甲方单位名称(LOGO)、编号(如需)等,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2.售后服务要求:(1)整车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原厂质保或者投标承诺高于1年的,按原厂质保或投标承诺);乙方免费提供现场安装、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质保期内因车辆维修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同一故障连续发生三次的,需免费更换设备。(2)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设计、材质、制造、装配生产缺陷而导致的质量故障及非因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负责对相关零部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以恢复产品的技术性能。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后,乙方提供终生技术支持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3)中标后乙方应免费对甲方的驾驶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车辆维修、注意事项、日常保养、报警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四、验收要求:乙方在货物进场时,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乙方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甲方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换货物,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甲方将向乙方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甲方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结算方式和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物(整车状态)运送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正常上路行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场货物价款的95%,余款待货物稳定运行满一年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后支付。注:付款前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七、违约责任:1.不能交货:乙方无法交付货物(包括中途无故停止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货物合同总价的20%。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所增加的差价、工期延误损失等)。2.逾期交货/完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或完成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物价款每日千分之一(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承担本条第1款中关于“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3.质量违约: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所提供的货物被证实为假冒伪劣产品,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4.售后服务违约: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条“质量及质保要求”的约定履行保修、维修或响应时限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或合同尾款中双倍扣除。5.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出具针对此项目的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汽车经销商授权(车辆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可不用提供)。如乙方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与乙方签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八、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整车、零部件、预装软件及控制系统)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2.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索赔、诉讼或争议,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如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等),并负责自行承担费用解决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或为甲方取得合法使用的权利。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对于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组成本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各文件之间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应以如下顺序解释:(1)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承诺;(4)招标文件;(5)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但若在后的文件明确是对在先文件的修改或冲突部分,则以在后的文件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铲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