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招标公告(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2025)
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0点0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3092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等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签订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5日09:00至2025年11月25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天水路2366号
联系方式:0551-66266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1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11-1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11-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编号:2025BFFFN03092采购人: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BFFFN030922.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3.预算金额:200万元4.最高限价:200万元5.采购需求: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等一批,详见采购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签订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第1页共73页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址:合肥市瑶海区天水路2366号联系人:徐工话:0551-662666312.采购代理机构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话:0551-66223645、662236463.电子交易系统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话:0551-66223530、66223680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7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7.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30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2.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4.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4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21.4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3.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6.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7.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8.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9.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0.1代理费用(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若代理费用不足人民币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成交金额第4页共73页(万元)注:代理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费用如(4)收取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5000-1000)万元×0.25%×80%=8万元(6000-5000)万元×0.1%×80%=0.8万元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缴纳单位:成交供应商司31.1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33.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34其他内容34.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如有)(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和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4.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34.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4.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34.4重要提示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4.5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章节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4.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4.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34.7其他补充说明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8页共73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第9页共73页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要求。4.资金落实情况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第10页共73页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如存在委托生产制造模式,则该产品应获得委托方作为生产者(制造商)、被委托方作为生产企业(生产厂)的CCC认证证书。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第11页共73页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1.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磋商保证金12.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第12页共73页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4.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6.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对其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16.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7.磋商小组17.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7.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第13页共73页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7.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8.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8.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18.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8.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8.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14页共73页18.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4相关说明。18.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8.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8.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8.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终止竞争性磋商19.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0.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第15页共73页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1.最后报价21.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1.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1.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1.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16页共73页22.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2.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4.编写评审报告24.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5.保密要求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6.成交结果公告26.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7.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第17页共73页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告知磋商结果28.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0.代理费用30.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廉洁自律规定32.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2.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3.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第18页共73页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3.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页共73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按照考核评分的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并符合支付条件后的下一个月支付本季度费用。2服务地点合肥市新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签订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所属行业:餐饮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餐饮服务范围涵盖新站分局共7个食堂(七里塘派出所、磨店派出所、三十头派出所、学林派出所、相城站派出所、经侦大队、巡警大队),总就餐人数约700第20页共73页人,包括每日早、中、晚三餐及夜宵的供应,全年无休。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原材料加工、制作,以及食堂内部人员、保障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包括每日厨房、备餐间、餐厅等区域的保洁工作及餐厨垃圾处理;厨房各类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三、服务需求本项目7个食堂的运营管理,拟配人员不低于28人:其中项目经理(兼任食品安全员)1人,总厨1人,厨师8人,面点师2人,帮厨及勤杂工16人。所有聘用人员按劳动法规定签定规范劳动合同,必须落实劳动保障及各项保险费用。(一)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食品安全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沟通、善于管理。负责管理食堂就餐保障和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采购人满足多方位的供餐需求,保持和采购人的及时沟通,保证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的供餐保障,管理好服务团队,承上启下,积极处理好各环节出现的问题,监管好所有食堂的环境卫生,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教育好员工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厉行节约,维护好团队的稳定,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2、总厨:具有5年及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熟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本核算与控制,能有效确保食堂正常运转。随时保持和项目经理的沟通,及时根据采购人的就餐需求改变品种搭配,每天控制好菜的品质、口味、花样。不断更新口味,监督好厨师的菜品质量,时刻做好整个餐厅的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采购人、食堂负责人下达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的储备好原材料,做好临时加人、加餐和处置突发事件人员就餐的应急、应变预案,随时随地的保障就餐需求。3、厨师:具有3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验;4、面点师:具有3年及以上面点师工作经验;5、勤杂工:年龄在56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餐饮经验,通情达理,吃苦耐劳。注:(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厨师长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须更换的,须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第21页共73页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的资质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2)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服务标准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开展工作,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包括食堂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防火防盗管理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2、按照标准化、正规化实施食堂管理,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统一佩带服务证、穿着工作服、佩戴卫生用品,确保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前厅、储物间,以及食堂设施卫生符合餐饮行业标准,做到操作间物品、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有序,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所有工作人员须端正服务态度,树立服务第一意识,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纠纷。3、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全年无休),以及实际就餐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和管理,以早中晚餐为主,同时提供少量桌餐服务,包括工作餐、公务接待。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制作下周食堂菜谱,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核。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情形下(停水停电等)的餐饮服务。中、晚餐按照食材配送标准不少于四菜一汤:一荤、一半荤、二素、一汤,晚餐、夜宵仅供值班勤务人员。4、实行厨师、面点师不定期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采购人就餐人员不同的口味需求。对采购人提出的更换服务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2日内实现。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6、采购人负责采购餐饮原材料,并实施监督。成交供应商要确保原材料全部用于采购人餐饮服务,原材料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和成品供售、就餐结算等环节必须按采购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7、食堂提供食品均由成交供应商制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其他途径来源的成品食品。第22页共73页8、采购人提供水电气暖、就餐场地、配套桌椅、餐厨设备、餐具、厨具、空调及相关设施,提供洗手液、餐巾纸、卷纸、牙签等一次性用品及灯管、插座、水龙头等零星维修耗材,提供食材原材料。四、管理要求(一)确保安全、卫生服务1、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工作指定区域安全、防盗、防火、防水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对采购人指定区域划分安全责任区,指定安全责任人,组织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防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演练活动。对服务期限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2、按照《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所有员工均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并按时到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等部门的临检。相关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3、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进行食材进货查验工作,并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审核原材料相关安全检验证明是否齐全(如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农药残留检测书等),按日建档立案备查。4、成交供应商负责落实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食堂后厨、就餐区域及与食堂相关联的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清理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5、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食材保管、卫生消毒、生产流程、就餐消费、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6、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餐中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确保就餐区域卫生整洁。7、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就餐器具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8、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的食品;(2)使用假冒、劣质原料制作的食品;(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原料制作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制作的第23页共73页食品;(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二)确保从业人员规范管理1、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建议优先聘用原单位食堂外聘人员,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1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健康证,管理人员、厨师等重要岗位人员要求具有酒店餐馆(食堂餐饮服务)从业经验,进场服务前须经采购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与岗位不相适应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整更换。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1.2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1.3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1.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工伤事故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签订的员工合同、保险购买(含养老保险、五险一金等)及工资发放凭证须报采购人备案,不得拖欠员工工资。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前一次服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按季度支付服务管理费用。1.5成交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1.6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蒸箱等机械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并经上岗前培训合格。1.7餐饮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三)确保场所、设施(设备)规范管理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活动,服从采购人对相关场所的管理,做好相关设施(设备)使用维护。采购人不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住宿。2、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相关区域及制作、售卖所需的设备、设施和就餐桌椅餐具等各项工具,并拥有食堂等相关区域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第24页共73页责就餐区、售买间、后堂、储物间、清洗间等处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负责以上区域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2.1成交供应商入场服务前应与采购人清点查验相关区域设施、设备数量和使用状况。服务期间,相关指定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供由成交供应商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保养。如出现缺失和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添置新设备的,成交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并承担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器具的义务。2.2服务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3、餐饮服务人员工作、劳保用品、洗涤用品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四)明确风险责任划分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1.1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1.2成交供应商应独自妥善处置服务期间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不得影响采购人就餐服务保障。采购人对以上纠纷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1.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五)严格监督管理考核1、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管理规定、采购人内部食堂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的约定,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1.1采购人除日常监管外,对就餐服务进行月考核,季评分。1.2服务考核: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人员每月对就餐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每月打分后,按照季度进行取月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考核。1.3考核结果应用:本项目设置季度考核资金,季度考核资金=合同总额/4*0.05,每季度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及下表中对应支付标准结算该季度服务费。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对采购人造成第25页共73页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进行赔偿,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季度考核得分(月平均分)考核等级支付标准总分<70分不合格季度服务费中扣除季度考核资金的100%后支付70≤总分<90分基本合格季度服务费中扣除季度考核资金的40%后支付总分≥90分合格全额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第26页共73页附件1:餐饮服务月考评表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分10分饭菜质量菜肴可口度饭菜色泽度原材料浪费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卫生状况环境卫生器具卫生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安全维护水电食品安全电器使用维护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服务品质按时开餐收餐公司管理经理服务、协调情况食堂工作人员问题整改创新服务(加分项)扣分日期扣分事项扣分值总得分:分(百分制折算)意见建议备注:扣分事项依据为附件2《餐饮及配套服务月考评扣分标准》,检查方式为不定期抽查,检查主体为所队和警保室。第27页共73页附件2:餐饮及配套服务月考评扣分标准一、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每次扣1分;二、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每次扣1分;三、将个人衣、物带入食堂、餐厅、仓库,每次扣5分;四、未按规定进行每餐留样的,每次扣5分;五、未按规定落实食材检验导致食品、菜品质量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督促成交供应商开除相关责任人,同时扣30分。六、垃圾桶未及时倾倒,每次扣1分;七、服务人员请假或安排人员代班未提前告知采购人的,每次扣2分;八、服务人员更换未提前告知采购人的,每次扣3分;九、内部考勤情况或排班表未及时交采购人的,每次扣2分;十、上班期间脱岗的,每次扣5分;十一、出现人员缺岗的,每缺岗一天,扣5分;十二、服务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扣5分;十三、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餐厅物品带出操作区域的,发现一次扣10分;十四、私自与供货商联系的,发现一次扣15分;十五、与供货商或关系人有利益往来,收取对方好处或拿餐厅东西给对方提供便利的,一经发现,督促项目方开除相关人员,同时扣30分;十六、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扣15分。附件3:餐饮服务年月度考核申诉表服务点:对接人:申诉时间:提交人:第28页共73页申诉原由:申诉达成意见:管理人确认签字:分局主管部门确认签字:餐饮企业现场经理确认签字:备注:为便于现场管理出现的误区及时沟通和更正,给予服务单位在提交自评表且考核后进行申诉更正,公平公正对待服务人员的劳动付出。1.4考核流程(1)每月10日为上月考核结算日。(2)各所、队于每月5日前将《餐饮服务月考评表》交至警务保障室。(3)每月8日前分局警保室汇总上月考核结果在餐饮工作群通报并转发项目负责人。(4)成交供应商8日—10日对各所、队考评情况有异议可以申诉。(5)各项工作于12日前完成审核。(6)分局于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15日前确定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7)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1.5合同续签条件第29页共73页(1)服务期内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2)采购人认定成交供应商服务状况良好。(3)经相关部门批准。(4)年度预算可以保障。以上条款如不能满足,则合同到期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再续签服务合同。(六)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服务于本项目,并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提供人员名单和简历,如在服务期间,需要对人员进行调换,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至采购人处,由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可更换。如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人员,一经发现,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每人每次1000元的服务费用。2、本项目不得将各项业务自行转让给第三方。3、如有勤务需要,为采购人提供盒饭配送保障服务。4、为新站分局相城站派出所涵盖的3号线站点警务工作人员提供送餐服务,需配备送餐车一台(汽车或电动三轮车均可),以保障每日按时送餐到岗,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地铁站内送餐,可由采购人协调配送到岗。五、履约要求1、供应商在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及从业人员等有关法规以及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所有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必须按照“人员要求”的条件配备,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2、若供应商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有关餐饮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将食堂设备损坏(达到采购人资产报废年限,经成交供应商研究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营业,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采购人将从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则服务费不予支付,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3、在合同规定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有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4、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自行安排,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有效健康证,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第30页共73页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5、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的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等所有事项。6、在合同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总价,总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成交供应商采购交通问题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现行最低标准,社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保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3、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理由增加费用。4、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费用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28232012779520B社会保险281004.4612337498.56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27283.2小计(A+B+C)1144301.76D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76897.07827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221198.84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费用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28232012779520B社会保险281004.4612337498.56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27283.2小计(A+B+C)1144301.76D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38448.53914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182750.30备注: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总价报价的(即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供应商报价<一般纳税人的政策性费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人/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2)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3.36%。(4)上表中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5)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的测算,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32页共73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8.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1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9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5%。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5分)相关认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下列认证: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0-8分技术资信分(85分)相关认证2、餐厅餐饮服务认证,得2分;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4、绿色餐饮服务认证,得2分;注:本项满分8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认证信息查询截图。0-8分供应商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食堂运营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注:(1)同一业主单位业绩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2)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正在履约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业主出具的正在履约证明等);已完成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材料或业主出具的已完成证明等);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分管食堂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0-15分供应商荣誉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诚信示范(或放心消费)相关荣誉的,每提供1个荣誉得3分,满分6分;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所运营管理的食堂)获得党0-12分第35页共73页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相关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荣誉得3分,满分6分。注:(1)同一荣誉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不累计计分,仅以最高分计一次;(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等关键评审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第2项如为供应商所运营管理的食堂获得的荣誉,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期间食堂委托运营的合同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运营证明材料扫描件。(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项目经理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满分7分):(1)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2)具有二级及以上营养配餐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3)具有食品安全员或食品安全总监能力验证证书的,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人员相应证书扫描件(涉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同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食品安全总监能力验证证书须同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网站查询截0-7分第36页共73页图);②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团队人员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除外):1、总厨(1人,满分9分)(1)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的得3分,二级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满分3分;(2)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的得3分,二级的得2分,满分3分;(3)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奖项(或荣誉)的,得3分,满分3分。2、厨师(满分4分)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人得4分,三级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4分。3、面点师(满分3分)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人得3分,三级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注:(1)上述人员专职专岗,不得兼任。(2)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人员名单(格式自拟);②相应证书扫描件(涉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同时提供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③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0-16分第37页共73页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④关于人员荣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人员姓名等评审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经营管理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制定经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服务目标、经营理念和经营特色;入驻及后期餐饮管理、职工体重健康管理方案;供餐方案等;磋商小组根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2)方案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能较好体现本项目特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不够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4分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控制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质量、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控制措施,节能方案,反食品浪费措施等,磋商小组根据内0-4分第38页共73页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2)方案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能较好体现本项目特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不够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应急处理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如在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下紧急供餐的处理措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急控制措施等,磋商小组根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2)方案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能较好体现本项目特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不够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4分工作人员管理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工作人员管理方案,包括招录、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培训及绩效考核、人员奖惩退出机制等,磋商小组根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2)方案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能较好体0-3分第39页共73页现本项目特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不够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原材料管理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原材料管理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原材料验收、溯源、保管、领用、盘存制度等,磋商小组根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2)方案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能较好体现本项目特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不够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3分会议培训、公务接待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存在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应急备餐服务等,制定就餐方案,磋商小组根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2)方案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能较好体现本项目特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不够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3分第40页共73页食堂设备设施管理方案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堂设备设施的管理方案,包括对食堂餐厨灶具、水、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措施等,磋商小组根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方案完整、维护措施得当,细节明确的,得3分;(2)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方案较为完整、维护措施较为得当,细节较为明确的,得2分;(3)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需求,细节有待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3分特色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员工就餐,除堂食以外,提供个性化就餐服务及特色服务,如:传统节假日、美食节活动、美食夏令营等;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特色服务方式和内容、以往案例等进行综合评审:(1)特色服务方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得3分;(2)特色服务方式较为多样、内容较为丰富的,得2分;(3)特色服务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方案、以往组织过的活动案例、现场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0-3分价格分(15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第41页共73页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42页共73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编号:2025BFFFN03092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3页共73页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第44页共73页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第45页共73页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46页共73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第47页共73页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第48页共73页(仅供参考)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按照考核评分的情 况,于每季度结束并符合支付条件后的下一个月支付本季度费用。2服务地点合肥市新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签订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所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所属行业:餐饮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餐饮服务范围涵盖新站分局共7个食堂(七里塘派出所、磨店派出所、三十头派出所、学林派出所、相城站派出所、经侦大队、巡警大队),总就餐人数约700人,包括每日早、中、晚三餐及夜宵的供应,全年无休。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原材料加工、制作,以及食堂内部人员、保障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包括每日厨房、备餐间、餐厅等区域的保洁工作及餐厨垃圾处理;厨房各类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三、服务需求本项目7个食堂的运营管理,拟配人员不低于28人:其中项目经理(兼任食品安全员)1人,总厨1人,厨师8人,面点师2人,帮厨及勤杂工16人。所有聘用人员按劳动法规定签定规范劳动合同,必须落实劳动保障及各项保险费用。(一)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食品安全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沟通、善于管理。负责管理食堂就餐保障和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采购人满足多方位的供餐需求,保持和采购人的及时沟通,保证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的供餐保障,管理好服务团队,承上启下,积极处理好各环节出现的问题,监管好所有食堂的环境卫生,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教育好员工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厉行节约,维护好团队的稳定,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2、总厨:具有5年及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熟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本核算与控制,能有效确保食堂正常运转。随时保持和项目经理的沟通,及时根据采购人的就餐需求改变品种搭配,每天控制好菜的品质、口味、花样。不断更新口味,监督好厨师的菜品质量,时刻做好整个餐厅的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采购人、食堂负责人下达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的储备好原材料,做好临时加人、加餐和处置突发事件人员就餐的应急、应变预案,随时随地的保障就餐需求。3、厨师:具有3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验;4、面点师:具有3年及以上面点师工作经验;5、勤杂工:年龄在56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餐饮经验,通情达理,吃苦耐劳。注:(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厨师长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须更换的,须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的资质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2)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服务标准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开展工作,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包括食堂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防火防盗管理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2、按照标准化、正规化实施食堂管理,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统一佩带服务证、穿着工作服、佩戴卫生用品,确保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前厅、储物间,以及食堂设施卫生符合餐饮行业标准,做到操作间物品、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有序,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所有工作人员须端正服务态度,树立服务第一意识,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纠纷。3、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全年无休),以及实际就餐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和管理,以早中晚餐为主,同时提供少量桌餐服务,包括工作餐、公务接待。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制作下周食堂菜谱,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核。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情形下(停水停电等)的餐饮服务。中、晚餐按照食材配送标准不少于四菜一汤:一荤、一半荤、二素、一汤,晚餐、夜宵仅供值班勤务人员。4、实行厨师、面点师不定期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采购人就餐人员不同的口味需求。对采购人提出的更换服务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2日内实现。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6、采购人负责采购餐饮原材料,并实施监督。成交供应商要确保原材料全部用于采购人餐饮服务,原材料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和成品供售、就餐结算等环节必须按采购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7、食堂提供食品均由成交供应商制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其他途径来源的成品食品。8、采购人提供水电气暖、就餐场地、配套桌椅、餐厨设备、餐具、厨具、空调及相关设施,提供洗手液、餐巾纸、卷纸、牙签等一次性用品及灯管、插座、水龙头等零星维修耗材,提供食材原材料。四、管理要求(一)确保安全、卫生服务1、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工作指定区域安全、防盗、防火、防水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对采购人指定区域划分安全责任区,指定安全责任人,组织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防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演练活动。对服务期限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2、按照《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所有员工均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并按时到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等部门的临检。相关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3、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进行食材进货查验工作,并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审核原材料相关安全检验证明是否齐全(如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农药残留检测书等),按日建档立案备查。4、成交供应商负责落实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食堂后厨、就餐区域及与食堂相关联的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清理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5、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食材保管、卫生消毒、生产流程、就餐消费、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6、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餐中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确保就餐区域卫生整洁。7、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就餐器具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8、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的食品;(2)使用假冒、劣质原料制作的食品;(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原料制作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制作的食品;(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二)确保从业人员规范管理1、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建议优先聘用原单位食堂外聘人员,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1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健康证,管理人员、厨师等重要岗位人员要求具有酒店餐馆(食堂餐饮服务)从业经验,进场服务前须经采购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与岗位不相适应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整更换。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1.2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1.3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1.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工伤事故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签订的员工合同、保险购买(含养老保险、五险一金等)及工资发放凭证须报采购人备案,不得拖欠员工工资。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前一次服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按季度支付服务管理费用。1.5成交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1.6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蒸箱等机械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并经上岗前培训合格。1.7餐饮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三)确保场所、设施(设备)规范管理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活动,服从采购人对相关场所的管理,做好相关设施(设备)使用维护。采购人不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住宿。2、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相关区域及制作、售卖所需的设备、设施和就餐桌椅餐具等各项工具,并拥有食堂等相关区域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就餐区、售买间、后堂、储物间、清洗间等处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负责以上区域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2.1成交供应商入场服务前应与采购人清点查验相关区域设施、设备数量和使用状况。服务期间,相关指定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供由成交供应商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保养。如出现缺失和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添置新设备的,成交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并承担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器具的义务。2.2服务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3、餐饮服务人员工作、劳保用品、洗涤用品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四)明确风险责任划分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1.1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1.2成交供应商应独自妥善处置服务期间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不得影响采购人就餐服务保障。采购人对以上纠纷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1.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五)严格监督管理考核1、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管理规定、采购人内部食堂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的约定,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1.1采购人除日常监管外,对就餐服务进行月考核,季评分。1.2服务考核: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人员每月对就餐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每月打分后,按照季度进行取月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考核。1.3考核结果应用:本项目设置季度考核资金,季度考核资金=合同总额/4*0.05,每季度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及下表中对应支付标准结算该季度服务费。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进行赔偿,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季度考核得分(月平均分)考核等级支付标准总分<70分不合格季度服务费中扣除季度考核资金的100%后支付70≤总分<90分基本合格季度服务费中扣除季度考核资金的40%后支付总分≥90分合格全额支付该季度服务费附件1:餐饮服务月考评表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分10分饭菜质量菜肴可口度饭菜色泽度原材料浪费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卫生状况环境卫生器具卫生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安全维护水电食品安全电器使用维护考评事项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服务品质按时开餐收餐公司管理经理服务、协调情况食堂工作人员问题整改创新服务(加分项)扣分日期扣分事项扣分值总得分:分(百分制折算)意见建议备注:扣分事项依据为附件2《餐饮及配套服务月考评扣分标准》,检查方式为不定期抽查,检查主体为所队和警保室。附件2:餐饮及配套服务月考评扣分标准一、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每次扣1分;二、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每次扣1分;三、将个人衣、物带入食堂、餐厅、仓库,每次扣5分;四、未按规定进行每餐留样的,每次扣5分;五、未按规定落实食材检验导致食品、菜品质量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督促成交供应商开除相关责任人,同时扣30分。六、垃圾桶未及时倾倒,每次扣1分;七、服务人员请假或安排人员代班未提前告知采购人的,每次扣2分;八、服务人员更换未提前告知采购人的,每次扣3分;九、内部考勤情况或排班表未及时交采购人的,每次扣2分;十、上班期间脱岗的,每次扣5分;十一、出现人员缺岗的,每缺岗一天,扣5分;十二、服务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扣5分;十三、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餐厅物品带出操作区域的,发现一次扣10分;十四、私自与供货商联系的,发现一次扣15分;十五、与供货商或关系人有利益往来,收取对方好处或拿餐厅东西给对方提供便利的,一经发现,督促项目方开除相关人员,同时扣30分;十六、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扣15分。附件3:餐饮服务 年 月度考核申诉表服务点:对接人:申诉时间:提交人:申诉原由:申诉达成意见: 管理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分局主管部门确认签字: 年 月 日餐饮企业现场经理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备注:为便于现场管理出现的误区及时沟通和更正,给予服务单位在提交自评表且考核后进行申诉更正,公平公正对待服务人员的劳动付出。1.4考核流程(1)每月10日为上月考核结算日。(2)各所、队于每月5日前将《餐饮服务月考评表》交至警务保障室。(3)每月8日前分局警保室汇总上月考核结果在餐饮工作群通报并转发项目负责人。(4)成交供应商8日—10日对各所、队考评情况有异议可以申诉。(5)各项工作于12日前完成审核。(6)分局于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15日前确定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7)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1.5合同续签条件(1)服务期内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2)采购人认定成交供应商服务状况良好。(3)经相关部门批准。(4)年度预算可以保障。以上条款如不能满足,则合同到期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再续签服务合同。(六)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服务于本项目,并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提供人员名单和简历,如在服务期间,需要对人员进行调换,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至采购人处,由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可更换。如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人员,一经发现,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每人每次1000元的服务费用。2、本项目不得将各项业务自行转让给第三方。3、如有勤务需要,为采购人提供盒饭配送保障服务。4、为新站分局相城站派出所涵盖的3号线站点警务工作人员提供送餐服务,需配备送餐车一台(汽车或电动三轮车均可),以保障每日按时送餐到岗,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地铁站内送餐,可由采购人协调配送到岗。五、履约要求1、供应商在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及从业人员等有关法规以及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所有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必须按照“人员要求”的条件配备,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2、若供应商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有关餐饮管理规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将食堂设备损坏(达到采购人资产报废年限,经成交供应商研究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营业,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采购人将从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则服务费不予支付,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3、在合同规定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有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4、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自行安排,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有效健康证,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5、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的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等所有事项。6、在合同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总价,总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成交供应商采购交通问题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现行最低标准,社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保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3、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理由增加费用。4、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费用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28232012779520B社会保险281004.4612337498.56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27283.2小计(A+B+C)1144301.76D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76897.07827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221198.84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缴费项目人数费用月小计A最低人员工资28232012779520B社会保险281004.4612337498.56C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27283.2小计(A+B+C)1144301.76D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38448.53914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182750.30备注: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总价报价的(即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供应商报价<一般纳税人的政策性费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人/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2)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3.36%。(4)上表中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5)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的测算,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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