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卫保洁 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2025)



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FCG-2025-023
项目名称: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
预算金额(元):5960000
最高限价(元):583345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临[2025]6343号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项目为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51472
质疑联系人:姜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51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万通中心1幢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别立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595160
质疑联系人:胡好
质疑联系方式:198174302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201
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93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1.5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

品目

采购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5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别立斌

项目联系电话
15268595160

采购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88551472

代理机构名称
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万通中心1幢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68595160

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JXZFCG-2025-023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9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ZFCG-2025-023项目名称: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预算金额(元):5960000最高限价(元):5833459采购需求: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主要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9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51472质疑联系人:姜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514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尚万通城1幢230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别立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595160质疑联系人:胡好质疑联系方式:1981743026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201传真:/联系人:张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93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尚万通城1幢2303室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别立斌1526859516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果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IP地址或者MAC地址一致的情况,本次开标做无效响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预算金额为收费基数进行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塘栖支行。账号:374080368381;收款单位: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16书面投标文件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三份。17其他约定▲本次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分六个项目,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中标顺序按1、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一);2、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二);3、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三);4、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四);5、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五);6、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如供应商前一个项目已经被确定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项目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例如供应商被确定为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二)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注:1、如项目一,A单位单独投标,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项目二、三、四、五、六中,无论A单位是单独投标,还是采用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中只要包含A单位),均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2、如项目一,A、B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项目二、三、四、五、六中,无论A、B两家单位是单独投标,还是采用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中只要包含A或B或A、B单位),均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二、服务范围1、本项目服务范围东至:瓶仓大道;西至:堤塘路、云霄路;南至:崇化路、杭长匝道;北至:前程路。包含:环卫保洁道路15条,面积为387213平方米;公厕1座;音乐线及生活垃圾清运各一项。2、项目服务内容: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可视范围道路保洁、公厕保洁、音乐线、生活垃圾清运、零星绿化保洁、易腐垃圾线、突击整治包干、可视范围内零星绿化保洁等综合服务内容。3、招标范围及内容:①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道路保洁明细表序号路段名称起迄地址车行道面积(㎡)人行道面积(㎡)绿化三带面积(㎡)道路总面积(㎡)等级1施家兜路北起前程路,南至观山路在建道路(昭锦街)5121238507506四级2长连线(溪东路南段)北起前程路,南至双红桥街224725231027703四级3水崇街东起长连线在建道路(溪东路南段),西至断头路(瓶创路)93153383012698四级4昭锦街(原观山路,瓶仓大道以西)东起瓶仓大道,西至施家兜路136483079107917806四级5双红桥街西段(瓶仓以西)东起瓶仓大道,西至云霄路(行跃路)3981712524624758588四级6金家埠街(原金家埠路)东起瓶仓大道,西至瓶创路91823250012432四级7振享街(原崇化路)东起瓶创路,西至云霄路(行跃路)8773155774011070四级8行跃路(原云霄路)北起双红桥街,南至崇化路(振享街)77922788010580四级9瓶创路北起双虹桥街,南至崇化路(振享街)145342562254319639四级10承窑路(原瓶承路)北起双虹桥街,南至金家埠路2269108803357四级11瓶仓大道南段北起前程路,南到杭长高速(含运溪高架下绿化空间)77585765121222106458四级12前程路西段东起瓶仓大道,西至堤塘路4289473231209962316四级小计2534025282143930 350153未移交道路(实际移交时间按通车公告结算,面积按实际移交为准)13创新路东起瓶仓大道,西至创业路(待建道路)计7个月,2025年7月125205760018280四级14金家路西段东至长连线,西至创业路88633300012163四级15施家路南段北起观山路,南至金家路西4603201406617四级小计2598611074037060合计2793886389543930387213 /注:1、以上道路保洁面积为甲方经测量提供的,各投标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踏测自行测量,如面积不一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不作调整。2、以上道路保洁面积含部分未移交的道路,这部分道路实际移交时间(通车公告)之日起计算,费用按中标单价结合实际数量(保洁面积按实际移交测绘面积计算,移交测绘面积超出招标面积的按招标面积计算)和服务时间作相应调整。3、后续如有改造无需养护的道路,按照中标单价按实调整结算费用。②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公厕保洁明细表序号公厕名称公厕类别厕位单位1双红桥与瓶创大道交叉口南侧体育公园公厕标准公厕10个注:后续如有公厕拆除改造无需保洁服务的,按照中标单价按实调整结算费用。③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音乐线及生活垃圾清运明细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数量单位备注1音乐线涵盖区块内所有沿街商铺的生活垃圾1项2生活垃圾清运涵盖区块内所有居民及非居民的集置点(其他垃圾)1项3易腐垃圾线涵盖区块内所有居民及非居民的集置点(易腐垃圾)1项4突击整治包干费用集镇保洁区域外可视范围内区块1项合计4项注:音乐线及生活垃圾清运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制,在服务期限内不作调整。④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可视范围内零星绿化保洁序号道路名称起止点面积(㎡)1双红桥街西段(瓶仓以西)东起瓶仓大道,西至云霄路(行跃路)76362前程路西段东起瓶仓大道,西至堤塘路330合计7966注:可视范围内零星绿化保洁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制,在服务期限内不作调整。注:1、音乐线、生活垃圾清运、易腐垃圾线、突击整治、标项区域可视范围内零星绿化保洁等服务均不再另行计费。3.1、道路保洁相关要求3.1.1本项目人员要求须符合专职人员基本岗位数量要求。3.1.2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保洁人员以外,供应商应根据项目保洁的实际需要配备管理人员、机械车辆驾驶人员、机修人员等,所需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3.1.3保洁人员在岗用工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智慧化管理措施、设施配备。大型活动、节假日、新作业方式调整或未达到管理标准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或采购人要求增派保洁人员、保洁设备,以确保保洁质量,增派人员和设备的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3.1.4鼓励供应商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区政府等相关文件要求,鼓励中标供应商招聘失地失业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3.1.5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6作业车辆、作业时间应符合属地交警部门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后实施。3.1.7供应商提供的设施设备,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外观,标识。3.2、保洁服务内容3.2.1本项目涵盖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及要求清单中所有道路的清扫运输、垃圾收集运输、偷倒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3.2.2本项目道路中间绿化带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及道路两侧人行道外建筑物基石边或无建筑物外可视范围内(一般不少于3米有其他养护项目的除外)均包含在保洁范围内。3.2.3本项目涵盖地铁站(如有)出入口台阶以下周边范围的保洁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3.2.4本项目道路所附属的铁路下穿涵洞(如有)、果壳箱、交通隔离栏、路灯杆(2.2米以下部分)、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3.2.5牛皮癣清理:范围内道路、围墙、道路沿线设施(含一层建筑立面)等区域的“乱涂”、“乱张贴”等牛皮癣日常清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2.2.6县级道路(主次要道路)保洁。3.3、保洁基本要求标准3.3.1.1保洁时长:14小时(5:00-19:00)。3.3.1.2洒水保洁:洒水3次/日,夏季(6月~10月)每日4次洒水;3.3.1.3机械化清洗:道路结构分明的主次干道、城市支路(不含街巷及机非混行道路),高压冲洗1次/日,宜配备护栏清洗车,1次/10日;3.3.1.4普扫作业:(1)对区域内实施2次/日(早午)普扫作业;(2)除必要的应急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特殊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下班交通高峰时段不应进行洒水、清扫等机械化作业;(3)机动车道宜采用洗扫吸三合一或机扫车作业,每次普扫要求最外侧和最内侧车道,单向两边侧石、隔离栏底部全覆盖;(4)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日常清扫可采用吹风机搭配小型道路清扫车进行机械化普扫;每次普扫要求路面全覆盖;(5)街巷宜采用人工或人工结合小型机扫车进行普扫,每次普扫要求路面全覆盖。3.3.1.5人工巡回保洁:在保洁时间段内(5:00~19:00),除去普扫时间,其他时间段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3.3.1.6城市家具全覆盖擦洗(频率):每周1次;3.3.1.7绿化带捡拾(频率):(1)机非隔离、人行道内绿化带,落实每日巡回保洁和清扫期间集中清理;(2)机动车道内绿化带,每三天一次对机动车道内绿化带进行集中清理。3.3.1.8非法涂写招贴清除(频率):每日一次。3.4、保洁作业质量要求3.4.1清扫应做到“五无五净”。即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盖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路面见本色。3.4.2三化四分相关要求: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并完成保洁范围内垃圾的分类、收集以及垃圾的清运工作。3.4.3其他要求:(1)遇有窨井盖丢失、破损等,承包方必须及时上报采购人。(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保障工作。(3)遇有重大活动以及抗台、抗雪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要求,保证人员及时到位,并根据应急指令服从统一调配。3.5、管理要求3.5.1供应商在保洁作业中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配置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数量规格相符合。加强日常作业质量管理,相关计划及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准时递交。3.5.2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各部门领导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3.5.3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须统一穿戴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佩证上岗。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如遇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并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事故情况应在30分钟内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3.5.4果壳箱应定期保养保持整洁完好无缺失,现有果壳箱标识有误的,需按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的正确样式重新喷涂。承包期间因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破损、缺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费用并负责修复或更新(果壳箱更换款式应保持原样,或经采购人同意后调整款式)。3.5.5专用作业车辆(含人力三轮车)符合环卫标准化管理要求,外观喷漆及规格符合采购人要求,机动、人力车辆应按时冲洗保养保持外观整洁,无抛洒滴漏、无满溢、无吊挂。3.5.6,清扫垃圾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处置,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确需垃圾二次转运的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直接在保洁道路上进行。3.5.7如遇渣土抛洒污染路面等情况,中标单位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做好照片资料,同时进行道路冲洗清理。3.5.8无新闻媒体曝光,对“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有关受理中心及信访处相关问题,处理、回复及时到位。加强管理,确保在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检查中不失责任分。3.5.9提供1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常驻办公,设置不少于50㎡仓库。3.6、偷倒垃圾清运要求3.6.1服务内容:主要为本项目采购人招标范围内执法部门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偷倒的垃圾的清运工作,垃圾运至合法合规的消纳处置场所,相关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等由中标方承担,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3.6.2具体要求:(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加强所承包范围内防止垃圾偷倒的管理工作。(2)车辆要求:本项目所需的作业车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到采购单位备案。(3)装运时必须密封整洁,不得沿路抛撒、滴漏。遵守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装运后及时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场地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装运时须铺设地垫等设施,防止污染路面,做到车走地净。(4)清理的时间要求:2小时之内清理。3.7、公厕管理质量要求3.7.1、管理人员要求3.7.1.1公厕实行免费开放,不得计费,且公厕内不得出现任何经营性行为;3.7.1.2公厕内失物应交还失主,未见失主的应交公处理;3.7.1.3工作人员要尊重游客和上厕人员,不得与其发生冲突;3.7.1.4公厕的管理制度及保洁制度按规定公示;3.7.1.5公厕内所产生的垃圾必须每天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3.7.2、公厕内设施的维护要求3.7.2.1公厕内设施出现破坏的,承包方要组织维修人员在2日内完成修复或更换;3.7.2.2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备完好,有效保证使用,除险问题的必须12小时以内修复;3.7.2.3墙壁、地面、隔断板、洗手台、门窗、便器、开关、手柄、门锁等设施损坏的必须要在两天内修复或更换;3.7.2.4公厕内设置的标志保持清洁、完整、规范如出现破损的,必须在2小时以内修复或更换。3.7.3、清掏公厕(包括化粪池)要求,每年清理化粪池不少于2次(6月和12月各一次)。3.7.3.1随时清掏粪便不得外溢;3.7.3.2清掏时不得泄漏、遗撒;3.7.3.3清掏的废物承包方应按照规定运往粪便无害化处理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甲方出示有关无害化处理单据证明,不得乱排乱倒。3.7.4、公厕保洁要求3.7.4.1地面保洁无污物,清洗冲刷地面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志;3.7.4.2墙壁、门窗、隔断板等整洁无乱涂乱画等污迹物;3.7.4.3便器及时冲刷,无粪迹、尿迹和其他污物;3.7.4.4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配备规范的灭鼠灭蝇设备做好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按照行业卫生要求进行消杀工作。3.7.4.5纸篓无污迹、无隔夜垃圾;3.7.4.6空气流通无臭味;3.7.4.7厕所设施和工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3.7.4.8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废物;3.7.4.9外墙屋顶及卫生负责区内环境整洁无杂物。3.7.5、人员要求3.7.5.1人员必须身体健康;3.7.5.2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3.7.6、机械设备要求3.7.6.1投标单位自行解决作业工具、设备及保洁用品。车辆产生的养路费、油费、水费、维护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3.7.7、台帐资料管理3.7.7.1中标单位年度、季度、月度有报表、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3.7.7.2中标单位与主管单位有工作联系单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记录;3.7.7.3中标单位本着以保证环卫保洁管理项目达到优良的标准进行管理,应建立系统、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业规范,加强对作业队伍和作业机械的管理,分工明确,认真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各项基础设施台帐资料齐全,真实可信,并如实上报;3.7.7.4中标单位要建立巡查制度,完善巡查日报,建立月报制度。3.7.8、组织管理3.7.8.1环卫保洁工作由街道环卫所统一管理,保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等工作;3.7.8.2中标单位应强化内部作业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和责任教育,建立完善的作业和巡查登记制度,强化责任考核和整改制度,自觉接受政府、媒体和社会团体的监督;3.7.8.3各社区、企事业和个人对环卫保洁工作负有监管责任。3.7.9、具体管理要求:3.7.9.1、清洁公司责任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3.7.9.2、照明,供水排水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修复,以保证居民正常使用;3.7.9.3、工具、物品等摆放整齐;3.7.9.4、所有公厕对公民实行免费;3.7.9.5、公厕指示牌、标志牌等规范齐全;3.7.9.6公厕内需有厕纸、垃圾袋、除臭液、清洁用品等易耗品3.8、音乐线及生活垃圾清运标准音乐线每天至少2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入户收运沿街商户垃圾;生活垃圾清运每天至少1次,视情况增加频次,节假日照常服务。配备智能收运系统,对沿街商户逐户入户收运垃圾,易腐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收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做好收运管控上报,覆盖路段确保无垃圾桶放置。做好音乐线覆盖范围内商铺音乐线的推广、宣传、落地工作,并协助做好收费工作的开展。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1、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者转包,一旦发现分包或转包现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拟投入人员、设施配备最低要求配备表(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1、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每班次拟投入配置表)序号人员配备工种数量备注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安全员1人道路保洁人员1保洁员相关人员49人包含机械作业人员公厕保洁1保洁员相关人员1人音乐线、水果生鲜线及生活垃圾清运1垃圾收运相关人员6人注:1、四级道路作业时间不少于14小时,人均清扫保洁面积不超8000平方米。2、投入的人数不得少于上表要求的人员数量。如有活动、节假日、高温抗旱、抗台风、抗暴雨、抗雪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根据甲方要求增派人员,满足突发事件需求。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统一着装,作业时必须统一穿着工作制服。4、所有的人工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序号设备名称规格要求最低数量要求车辆参考图片备注1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总质量15吨及以上2辆注:1)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及车辆或设备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2)提供车辆、设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2洒水车/清洗车总质量15吨及以上2辆酒水车3小型高压冲洗车/2辆4其他垃圾压缩车总质量7吨及以上1辆其他垃圾压绾车5易腐垃圾车总质量7吨及以上1辆各26小型刷地机/3台7封闭式8桶平板音乐线专用车/1辆他地圾8小型环卫用车/22辆新能9巡查保障车皮卡或工程抢险车1辆1辆10护栏清洗设备(可加装于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护栏清洗设备(可加装于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或护栏清洗车1套/辆应急推雪、扫雪设备(可加装于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应急推雪、扫雪设备(可加装于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或滑移装载机(如山猫、凯斯、马斯唐等)1套/台S▲注:(1)、由于各车辆制造商不同,对于“洒水车/清洗车、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等的车辆名称表述存在一定差异,但必须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关作业功能和机具数量达到上表要求;(2)以上设备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行驶或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需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纳入系统平台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含平台费用),以上设备不得在本乡镇中标区块以外与其他乡镇(街道)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新增取水点取水论证工作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五、检查考核办法及处罚制度采购单位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将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服务方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根据附件1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罚,并且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六、履约保证金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附件1、瓶窑镇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1、每日考核督查考核每日进行,由片区管理人员和第三方人员每日对路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养护单位进行整改到位。每发现一处问题,拍照留档,并做好台账记录,A类问题扣100元、B类问题扣200元、C类问题扣300元,其他问题扣款见表一。根据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联系单,单个问题扣600元(细小问题除外)。瓶窑镇市容环卫保洁考核其他问题扣款细则(表一)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扣除金额道路清扫垃圾焚烧2000元出现成堆暴露垃圾1000元道路扬尘5000元垃圾桶、果壳箱满溢未及时清倒的200元路面杂草200元清扫保洁时漏扫、归堆未清除的200元辖区范围内有卫生死角的500元垃圾桶未盖、垃圾箱、果壳箱不洁,果壳箱门未关的200元店家反映门前三包垃圾清理不及时200元临时清运点周边不洁300元出现各类牛皮癣200元果壳箱周边有垃圾包、不洁200元能够及时提供相应保洁台帐,如未能提供(日常管理资料等)1000元管养道路两侧发生偷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在接到清理指令后未在8小时内清理的。1000元保洁员在路段保洁时间内脱岗、离岗的(如保洁道路整体情况较差的需加倍扣款)500元公厕管理公厕内大面积破损未能及时修复的10000元安全监督及抄告单处置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不力10000元信访处置不力、因劳资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3、发生有责投诉的。5000元发生安全责任事故3000元环卫工人作业时未穿反光背心(工作服)、不遵守交通规则、环卫车辆未设置反光标识的300元市查、区查、街道查抄告单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数字城管抄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市查、区查抄告单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市、区级媒体曝光的2000元市查(杭州市政府以上创建部门、杭州市以上新闻媒体部门等)抄告单,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2000元/件,逾期未整改5000元/件杭州市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保洁问题逾期未整改的2000元/件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3%日常保洁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区级(区保洁管理部门、区级政府创建部门、区新闻媒体等)抄告问题,经核实为保洁养护问题及责任的10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4000元/件招标人、数字城管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500元/件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3%日常保洁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城建管理办公室整改单未及时处理的500元,反复三次同样问题同一地段有整改单的扣1000元城建管理办公室要求整改的问题,存在推诿或不服从管理执行的5000元其他措施瓶窑镇城建管理办公室对中标单位承诺用于中标区块范围内的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点检,如承诺的设备30分钟内未能全部到养护标段范围内接受点检的5000元点检的设备车牌号需同承诺的车牌号码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未能到场。点检中,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人数的。每发现一次一人扣500元、车辆不一致-5000元中标单位不得将道路上清扫的垃圾与各村、社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混运3000元在上级组织开展的重大清洁活动中,不积极参与、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单位20000元城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要求上报的通知,未及时报送信息的单位第一次扣500元,第二次扣1000元,以此类推中心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无故缺席的单位1000元针对城建管理办公室收到信访投诉单每收到一起扣除1000元养护企业未按要求统一落实着装配置的200元环卫工人未按要求着装的(包含穿环卫工作服兼职其他岗位影响环卫形象的情形)200元基本工资福利发放、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未落实的。1000元发生群体性有责事件5000元月度工作台账未提交的或提交不全的5000元安全管理发生有责事故的1000元发生有责事故未上报的500元发生有责事故未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的500元有责伤人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以上的2000元发生有责死亡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的3000元应急保障应急工具要明确集中存放地点,未能第一时间能发到环卫工人手中的200元应急响应未能严格按照应急规范进行作业的1000元防汛期间,环卫工人打开雨水井排水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500元GPS接入率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不定期对环卫云管理平台中环卫人员、车辆GPS接入率进行抽查,发现未接入区级平台的车辆有进行作业的1000元1、 月度清洁度考核(表二)项目(内容)序号考核标准类别备注杂物1人行道板间、人行道(景区内游步道除外)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高出道板缝隙的杂草(景观道路单列)。A有色垃圾2路面垃圾(杂物)≤3个。A3路面垃圾(杂物)<5个。A4路面垃圾(杂物)≥5个。A5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B6树圈有垃圾(杂物),烟蒂≧3个。A7道路路面烟蒂≧4个/200米,街巷路面烟蒂≧6个/200米。B8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3个(隔离栏内1米)。A9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A10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A11道路(人行道)绿地内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隔离栏内1米)。B12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杂物)。A污水污渍13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A14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C15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A16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B普扫17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每条)。C18未全路段普扫(每条)。C19 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C20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A21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B22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河道、绿地、沟渠。C23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A24将作业工具堆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现象。A25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C26落叶旺季(落叶景观道路除外)未及时清扫、转运、处理树叶。B垃圾清运27路面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未日产日清。B28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桶投放口平面。C29 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B30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B31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C32垃圾接驳时混装混运。C建筑垃圾33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A34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B积水35道路晴天积水<3㎡。A36道路晴天积水≥3㎡。B37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C38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导致有责交通事故。C积尘积泥39 雨水井沟眼积泥(嵌石)。A40道路路面积尘≧8克/平方米,街巷路面积尘≧10克/平方米。B41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A42道路积泥(沙石)长度<10。B43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B44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C45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B460.5cm≥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C47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5cm。C48路面清洗质量不到位未见本色。C环卫设施49 果壳箱破损、垃圾桶破损。A50果壳箱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歪斜。A51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B52果壳箱上积泥、积灰问题严重。C53果壳箱垃圾分类标识错误的。A54桶盖未盖好、圾房门敞开未关闭。A55垃圾桶乱堆放。B56垃圾桶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A57环卫作业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于15cm×15cm)。B58发生垃圾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扫把外露,作业时车辆压盲道等问题(每发生1次)。环卫作业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过夜,停放阻碍人行通过。B路面涂写59道路两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石有乱涂写招贴。A城市家具60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A61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B62信号灯(杆类2.2米以下保洁,下同)、标志杆、路灯杆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渍、积尘。A63公交站台长时间未清洗,有积灰、积泥。B清扫作业规范64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二级道路16小时保洁时间)。C65首次普扫未落实扫路车清扫的。B66未按标准要求安排洒水、清洗作业的(高峰期、大雨期等)。B67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或警示灯缺失、破损的。B68在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仍播放提示音乐或未启用警示灯光的。B69作业车辆超过规定车速的。C70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有责投诉的。B71冬季2度及以下涉水作业使路面结冰发生有责投诉的。C72冬季2度及以下涉水作业,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C73环卫作业车辆发生违规取水、取电现象。C74道路洒水、机扫、清洗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B75未按招标文件配置机械设备的。C76驾驶环卫作业车辆时,向窗外扔杂物或吐痰,遇到人行横道没有减速慢行礼让人(被有责投诉核实的)。C77环卫作业车辆未统一标识(每辆)。B78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C79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的。A80将作业工具堆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A81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衣冠不整(如钮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穿拖鞋上岗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非工作原因穿着工人服。B82未佩戴工号牌或佩戴不规范。B83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从事与保洁无关的杂活、睡觉、边作业边吸烟、吃东西,成群闲聊,聚众打牌。B84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向行驶。C85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攀爬隔离护栏,驾驶环卫电动车辆时骑车带人或上机动车道行驶(临时借道除外)。C86普扫时未围护的,环卫工人单人上快车道无维护。C公厕管理 制度87移交接收的各类公厕,未按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和保洁质量监督牌、路面公厕指示牌缺失。B88移交接收的各类公厕,制度牌或监督牌破损、字体不清晰、公示的信息缺项及不准确。A89未经审核同意,无故关闭已移交接收的各类整体公厕。抄告未及时整改的。C90无故关闭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无性别厕间、男女厕位。C91按保洁作业时间落实保洁,未落实专职保洁员,四星级以上公厕未实行男、女分设保洁管理;保洁员脱岗。B92未免费向公众提供洗手液、干手器(二星级以上)和手纸服务未设置洗手液、干手器和手纸设备的。手纸设备内手纸总容量少于三分之一的。A93公厕地面湿滑积水,公厕无水。B公厕管理房94室内未保持整洁、物品收纳零乱、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在灯具上栓挂蚊帐、晾晒衣物;电瓶车充电、直接使用220伏交流电且大于1200W的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电暖炉、热得快等)、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发现饮酒、打牌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房摆放杂乱无序,不整洁。B公厕保洁管理95内外环境、厕位、墙面、地面、门窗、扶手和设施设备不洁。按要求定时填写公厕精细化保洁表,上墙公示。未按要求填写的。A96未设置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垃圾桶或纸篓满溢。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一客一清,及时清除纸篓内废弃物。未按要求落实一客一清。A97杂物、作业工具乱堆放、吊挂,乱晾晒衣物(衣物禁止晾晒在公厕室内公共区域,户外晾晒需要统一晾晒标准)。A98有明显臭味。B99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有水锈、尿垢、积粪。A100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堵塞;沟眼、管道流水不畅通;给水、排污管道堵塞、破损。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设施完好、整洁,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且未上报备案的;苍蝇超过3只/次、无蛆、感知有明显臭味的。B消杀管理101按时间要求落实公厕普扫频次、落实公厕消杀遍次,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各方位公厕消毒要求,未按要求落实公厕普扫的。B标识 标牌102标识标牌缺失。A103标识标牌不规范设置、破损、遮挡、残缺、歪斜。A设施 设备104化粪池、贮粪池、粪池盖不密闭、缺失、破损、松动;化粪池井盖出气口堵塞;倒粪处设施破损、上锁。A105未设置“五彩工具间”或配备“五彩工具车”。保洁拖把、抹布等工具摆放无序、交叉使用。A106墙面、地面渗漏、破损、不平整。A107设施设备缺失、破损、生锈或不能正常使用。已设置除臭、显示屏、感应等智能设施设备未开启。A水电108洗手供水过小,造成无法正常洗手;昏暗、照明不亮、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提供热水洗手的公厕每年冬季春季(10-12月和次年1-3月)未正常开启、正常水温(250-350)。A109灯具、除臭设备、夜间灯光指示牌未按照规定启用。A无障碍设施110无障碍通道不能正常使用。A111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缺失破损、松动不牢固;无障碍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缺失、破损。A垃圾不落地音乐线112路段商户知晓率低于90%的。A113音乐线规定时段未进行收运的。B114垃圾混装混匀的。C115音乐线车辆外观不洁、破损的或者着色图案不符合环卫规定,收运时音乐播放异常的。A116收运数据上传、存储异常的。B应急保障117对市、区检查中,未能及时组织应急队伍现场响应的。C118在提前通知保障路线的前提下,仍未能将道路周边环境卫生保障到位的。C119检查发现应急物资未按要求配备到位的。C120应急工具要明确集中存放地点,确保第一时间能发到环卫工人手中。C121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应急规范进行作业。A122防汛期间,环卫工人打开雨水井排水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B城管驿站123城管驿站未按规定时间开放的;设施破损、未提供相应休憩、就餐、阅读等服务的。A抄告单处理124市查、区查的涉及属地管辖内(包括区直部门管养护面积)的有责抄告及信访问题抄告 ,二次抄告,三次抄告及以上;发生区级媒体曝光,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批评的;联系函、抄告单等超时回复或不回复的。市查抄告单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市级媒体曝光的。C配置125实际作业人员投入不到位:C126车辆投入不到位的,车辆非本标段/项目专用的。C瓶窑镇市容环卫保洁考核扣分细则(表三)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分值扣分抄告单处置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不力3信访处置不力、因劳资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发生有责投诉的。3市查、区查、街道查抄告单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数字城管抄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1市查、区查抄告单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市、区级媒体曝光3市查(杭州市政府以上创建部门、杭州市以上新闻媒体部门等)抄告单,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3杭州市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保洁问题逾期未整改的3区级(区保洁管理部门、区级政府创建部门、区新闻媒体等)抄告问题,经核实为保洁养护问题及责任的2招标人、数字城管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1城建管理办公室整改单未及时处理的1城建管理办公室要求整改的问题,存在推诿或不服从管理执行的3其他措施瓶窑镇城建管理办公室对中标单位承诺用于中标区块范围内的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点检,如承诺的设备30分钟内未能全部到养护标段范围内接受点检的2点检的设备车牌号需同承诺的车牌号码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未能到场。点检中,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人数的。1中标单位不得将道路上清扫的垃圾与各村、社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混运0.5在上级组织开展的重大清洁活动中,不积极参与、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单位2城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要求上报的通知,未及时报送信息的单位1中心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无故缺席的单位2针对城建管理办公室收到信访投诉单1基本工资福利发放、意外伤害保险未落实的。3发生群体性有责事件1月度工作台账未提交的或提交不全的2安全管理发生有责事故的1发生有责事故未上报的1发生有责事故未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的1.5有责伤人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以上的2发生有责死亡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的3应急保障应急工具要明确集中存放地点,未能第一时间能发到环卫工人手中的1应急响应未能严格按照应急规范进行作业的1防汛期间,环卫工人打开雨水井排水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0.5参照瓶窑镇市容环卫保洁考核扣分细则,月度扣分95分以下90分以上(含90分)的,对养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月度扣分达到90分以下的,除约谈单位责任人外,每低1分,额外扣除金额5000元,存在三次及以上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养护合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2①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养护项目(服务内容包含道路保洁),每提供1个业绩得0.25分,最多的得0.5分。②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养护项目(服务内容包含道路保洁),每提供1个业绩得0.25分,最多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业绩不得重复计取,如无法体现评分要素的,需提供委托方证明,否则不得分1客观分3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力量情况:1)安全员:供应商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具备安全员证书),同时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人,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人员在供应商单位最近一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人员不重复计分。3客观分4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如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洒水车/清洗车提供的车辆为自有或租赁的纯电动新能源车或天然气清洁能源车每辆加4分,最多加8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纯电动新能源车或天然气清洁能源车已购买未上牌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购买合同扫描件、车辆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购买合同、车辆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除上述情况外必须为已上牌车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8客观分5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中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总质量15吨及以上洒水车/清洗车有一辆得5分,最多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5客观分6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中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总质量15吨及以上三合一洗扫车/洗扫车有一辆得5分,最多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5客观分7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中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总质量15吨及以上其他垃圾压缩车或易腐垃圾车有一辆得5分,最多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5客观分8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封闭式8桶平板音乐线专用车2辆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车辆或设备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5客观分9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电动人行道、油污清洗专用车2辆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车辆或设备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5客观分10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小型环卫用车4辆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注: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车辆或设备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5客观分1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且30日历天内在瓶窑镇范围内设置不少于1处养护基地,养护基地应包括办公区、车辆停放场地、仓库区。安排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常驻,确保能第一时间响应工作需求,保障服务对接、问题处置的及时性与高效性。提供承诺函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4客观分12投标人对现有综合养护现状了解全面、存在问题的分析到位,符合实际,对本项目养护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调查剖析到位、科学得3分,投标人对现有综合养护现状了解较为全面、存在问题的分析较为到位,对本项目养护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调查剖析较为到位、科学得2分,投标人对现有综合养护现状了解一般、存在问题的分析一般,对本项目养护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调查剖析一般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内容(道路保洁、公厕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对策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内容(道路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清运)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对策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好得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内容(道路保洁、公厕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对策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主观分14道路清扫保洁方案是否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清扫保洁人员组织、机具设备、时间安排、不同道路的清扫解决方案合理的得4分;清扫保洁人员组织、机具设备、时间安排、不同道路的清扫解决方案较为合理的得2分;清扫保洁人员组织、机具设备、时间安排、不同道路的清扫解决方案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主观分15针对本项目绿化带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人员组织、时间安排、特殊路段的解决方案科学合理的得3分;绿化带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人员组织、时间安排、特殊路段的解决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得2分;绿化带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人员组织、时间安排、特殊路段的解决方案基本科学基本合理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16提供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方案,配备垃圾分类巡查员,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考虑充分措施有效得3分;提供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方案,配备垃圾分类巡查员,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建立较完善的考核机制,考虑较充分措施较有效得2分; 提供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方案,配备垃圾分类巡查员,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建立基本完善的考核机制,考虑基本充分措施基本有效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17针对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设施管理、环卫事件管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智慧环卫(需纳入采购人智慧平台等)实施方案合理的得3分;智慧环卫(需纳入采购人智慧平台等)实施方案较合理的得2分;智慧环卫(需纳入采购人智慧平台等)实施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18偷倒垃圾日常巡查管理及清理清运方案、建立考核机制,配备专职巡查人员:方案、考核机制完善,人员配备充足的得3分;方案、考核机制较完善,人员配备较充足的得2分;方案、考核机制基本完善,人员配备基本充足的得1分;方案、考核机制一般,人员配备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19管理机制: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针对员工激励、管理监督、企业自我约束、信息反馈处理等方面有具体的措施。方案抓住重点要点,全面、详细、合理,具有针对性得 3分;方案较为全面、详细、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2分;方案针对性一般,重点要点表述一般得 1 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20安全文明保证体系:根据本项目制定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事故应对措施等。方案抓住重点要点,全面、详细、合理,具有针对性得 3分;方案较为全面、详细、合理,针对性较好得 2分;方案针对性一般,重点要点表述一般得 1 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21制订内部考核管理制度,有专门的队伍对本项目的人员和质量进行监督,配备保洁班组长、监管人员,并提供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质量管理考核细则情况考虑充分措施有效得3分; 组织管理体,制订内部考核管理制度,有专门的队伍对本项目的人员和质量进行监督,配备保洁班组长、监管人员,并提供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质量管理考核细则情况考虑较充分措施较有效得2分;组织管理体,制订内部考核管理制度,有专门的队伍对本项目的人员和质量进行监督,配备保洁班组长、监管人员,并提供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质量管理考核细则情况考虑基本充分措施基本有效得1分;其他不得分。3主观分22有完善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能圆满完成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情况的得3分,有较为完善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好,能较为圆满完成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情况的得2分,重大活动保障方案一般,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对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保障的可靠性一般得1分,方案有缺项或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23有完善的应急管理方案,能及时响应城市应急(气象灾害、防汛抗台、抗雪防冻)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应急保障任务,有固定应急物资仓储及应急设施设备存放场地,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得3分; 有较完善的应急管理方案,能较及时响应城市应急(气象灾害、防汛抗台、抗雪防冻)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应急保障任务,有固定应急物资仓储及应急设施设备存放场地,具有较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得2分;有基本完善的应急管理方案,基本能及时响应城市应急(气象灾害、防汛抗台、抗雪防冻)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应急保障任务,有固定应急物资仓储及应急设施设备存放场地,具有基本的应急管理经验得1分;案有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2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能力、服务及时性响应方案,特色服务能力强、服务及时性响应方案充分的得3分;特色服务能力较强、服务及时性响应方案较充分的得2分;特色服务能力一般、服务及时性响应方案一般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3主观分25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以(政府采购方式)对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XXX(预先填写)2XXX……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六)【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合计(元)备注1道路保洁费保洁人员工资项1设备投入费用项12公厕保洁费项13音乐线费用及生活垃圾请运费项10不再另行计费。4可视范围内零星绿化保洁费项10不再另行计费。费用一合计总价小写(元)大写(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 生活垃圾清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