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2025)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502000072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最高限价:¥15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融资提示: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具体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招远市金岭镇中村
联系方式:18953511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
联系方式:0535-8119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军霞
电 话:0535-8119018
需求方案2025年金岭垃圾清运服务采购.pdf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方案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采购单位: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编制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共分为1个包。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均应按磋商文件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预算安排:¥1590000.00元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1.全镇辖区内61个行政村的所有垃圾箱清运。2.镇驻地和主要公路沿线的垃圾箱清运。3.学校、卫生院和镇政府公共场所的垃圾箱清运。(二)工作要求和标准1.服务期间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2.供应商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3.供应商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供应商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供应商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4.爱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和器具,除自然损耗外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有故意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雇佣清运工作人员并制订相关考核考评制度,保障清运工作安全运营。6.必须为参与清运工作的人员购买意外保险。7.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突击性观摩、检查评比工作。8.发生重大及突击性清运任务时,采购人出资供应商出力,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9.供应商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供应商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垃圾清运的要求:①清运频次:每天对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②清运时间:分别于每天7:40前、17:00前完成;注:1.以上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提供等同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偏离表。2.服务内容清单不得变更。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服务的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检验检测、验收。四、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检验检测、验收。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需求:1、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品目清单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六、其他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余款每半年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持相关票据到采购单位结算,奖罚结算时兑现。(三)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达到合格标准。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502000072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2025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90000.00元最高限价:¥159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融资提示: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具体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平台。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地址:招远市金岭镇中村联系方式:189535119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联系方式:0535-81190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军霞电话:0535-81190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