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明光市民政局2025)
公告公示信息
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三标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三标包)(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mgqt202511-004-02
项目名称: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三标包)(二次)
招标底价:5093220.00元/10年,分别为二标包380802.00元/年,3808020.00元/10年;三标包128520.00元/年,1285200.00元/10年;由中标供应商向机构所属方支付。
起始价:二标包380802.00元/年,3808020.00元/10年;三标包128520.00元/年,1285200.00元/10年;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政府主导、公建民营、互惠互利、财务独立”。托管期间,养老机构国有资质性质不变,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第三方按照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国有资产,并通过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运营好养老机构,提供价廉物美的养老服务。将明光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品牌凸显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现将明光街道映山村养老服务中心、爱心夕阳红老年公寓、明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苏巷镇养老服务中心、女山湖镇养老服务中心5个养老机构作为二标包;将涧溪镇鲁山村养老服务中心、涧溪镇白沙王村养老服务中心、石坝镇养老服务中心、自来桥镇养老服务中心、三界镇养老服务中心、管店镇养老服务中心、张八岭养老服务中心、明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个养老机构作为三标包;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期限为1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05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仓路98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三标包
①户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
账 号:18126383097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标包号: )(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函要求:
1、根据《******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
1、投标人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办理投标担保。
2、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光市民政局
地 址: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龙山路82号
联系方式:0550-8023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双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三界镇中心街31号
联系方式:1871209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华
电 话:0550-8023743
招标文件正文.pdf
[czmgqt202511-004-02]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三标包)(二次).CZZF
招标公告.pdf
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二次)(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编号:czmgqt202511-004招标文件采购人:明光市民政局(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双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服务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mgqt202511-004项目名称: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底价:5093220.00元/10年,分别为二标包380802.00元/年,3808020.00元/10年;三标包128520.00元/年,1285200.00元/10年;由中标供应商向机构所属方支付。起始价:二标包380802.00元/年,3808020.00元/10年;三标包128520.00元/年,1285200.00元/10年;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政府主导、公建民营、互惠互利、财务独立”。托管期间,养老机构国有资质性质不变,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第三方按照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国有资产,并通过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运营好养老机构,提供价廉物美的养老服务。将明光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品牌凸显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现将明光街道映山村养老服务中心、爱心夕阳红老年公寓、明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苏巷镇养老服务中心、女山湖镇养老服务中心5个养老机构作为二标包;将涧溪镇鲁山村养老服务中心、涧溪镇白沙王村养老服务中心、石坝镇养老服务中心、自来桥镇养老服务中心、三界镇养老服务中心、管店镇养老服务中心、张八岭养老服务中心、明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个养老机构作为三标包;进行公开招标。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期限为10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05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仓路98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五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二标包:2.0万元,三标包:2.0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如果投标人四个标包全部参与,须按照对应的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二标包:①户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账号:178263830896三标包:①户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账号:18126383097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标包号:)(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函要求:1、根据《******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备注:1、投标人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办理投标担保。2、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明光市民政局地址: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龙山路82号联系方式:0550-80237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双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三界镇中心街31号联系方式:187120981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国华电话:0550-802374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二次)1.1项目编号czmgqt202510-0021.1服务期运营期限为10年。1.1服务地点明光市民政局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国华:0550-8023743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开玲:187120981801.3资金来源其他资金1.4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1.5租金详见招标公告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详见《采购需求》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6合同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是☑否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12.1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金额:二标包:29971.33元,三标包:13825.28元;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80%计取。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2.2专家评审劳务费费用或支付标准:据实结算支付主体:由采购人支付15.4采购人澄清的方式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2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2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1投标文件数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3.1投标文件数量(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3.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25.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6.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6.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7.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9.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29.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数据电文33.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3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质疑,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所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38.6采购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收到在线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付款方式、时间、条件1.费用支付:养老服务费用分两部分,基础部分+服务补贴。基础部分费用包括入院特困老人生活费、管理人员工资补贴、电补等;服务补贴包括床位运营补贴等。2.基础部分经费支付方式:每月造册打款到乙方账户。服务补贴支付方式:考核支付。甲方联合市民政局以及相关单位按照《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评表》见附件,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支付服务费用;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时,支付半年补贴的100%;考核结果付款方式、时间、条件80分-90分,支付半年补贴的90%;考核结果为70分-80分的,支付半年补贴的80%;核结果为60分-70分,支付半年补贴的70%,60分以下的,取消该机构服务补贴。《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评表》在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文件依据基础上,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由市民政局具体修改调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义词语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等章节中“招标人”、“供应商”,等同于“采购人”、“投标人”。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若招标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若涉及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联合投标、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采用)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1.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12.1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专家评审劳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3.3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3.6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13.7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13.8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将被记不良信息记录。(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组成15.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5.2除15.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15.4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质疑)。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6.3招标文件的解释(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招标文件的发出17.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8.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19.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19.2投标文件的上传(1)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第一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包,则需按标包下载对应标包招标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包分别上传到系统中。(3)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5)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19.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章。20.投标报价20.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0.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0.3投标人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0.4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执行相关约定)。20.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0.7投标人的报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2.投标保证金22.1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3.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提交24.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1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6.开标26.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6.1.1采购人按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6.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6.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26.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等;(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开标结束。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26.4开标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7.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7.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7.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7.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无效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2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27.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28.评标28.1评标准备工作28.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28.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8.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28.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28.2评标办法28.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3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8.4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本项目不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8.5投标文件的澄清28.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答复,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28.5.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8.5.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8.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不采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28.8评标报告的签署28.8.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8.9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8.10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29.定标29.1中标人的确定29.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29.2中标通知书29.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29.2.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0.1废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废标(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变更采购方式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六)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31.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2.4招标文件对服务技术人员有证书等具体要求的,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服务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委派服务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且须经采购人同意。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七)纪律和监督34.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4.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6.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6.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6.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7.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7.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38.询问、质疑38.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所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38.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所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但属于第38.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38.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38.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的时间开始计算。39.投诉39.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2.评标程序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2.3比较与评价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上报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投标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3符合投标人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无3.2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3.3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3.4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4.符合性审查4.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5)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7)采购需求响应程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2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4.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在系统中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四、比较与评价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资信标评审细则(4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及所需材料备注1企业业绩0-10分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每提供一项运营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等机构的运营服务业绩(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等机构指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得5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备案证明”或“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机构备案时间和2020年01月01日该机构是否由该公司正常运营)。”核验电子标书2项目负责人0-6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标包仅能报一名项目负责人)(总分6分):①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上能查询到)的得2分,提供查询截图和证书扫描件,否则缺一不得分;②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③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上能查询到)的得2分,提供查询截图和证书扫描件,否则缺一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上述所要求的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①和③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和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缺一不得分;3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24分本项目应配备持有护理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1、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需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上能查询到,否则不得分。2、养老护理员: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应具有相关养老工作服务经验,并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20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上能查询到,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上述所要求的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和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注:1、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资信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6.2.技术标评审细则(5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1老年人集中照护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专业的老年人集中照护方案:(包括对集中照护人员生活照料流程、在防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方面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1、方案全面合理,表述简明,逻辑清晰、有流程图、措施科学可行,便于护理员操作,完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0分;2、方案较合理,措施较科学可行,较符合项目实际,但内容但内容重复、结构冗长、不便于记忆的得6分;3、方案完整性与可行性方面有严重缺陷,合同无法得到切实履行的,得4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须能反映本细则规定的评审内容,否则不得分。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分)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制定采购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存储和餐具消毒制度;制定厨房员工管理制度(包含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用语等);制定每周食谱制定流程,(流程要体现征求老人意见、有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以上方案要体现对员工的合理考核:1、方案全面合理,简洁明了,措施科学可行,便于员工操作,完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2、方案较合理,措施较科学可行,较符合项目实际,但内容结构冗长、不便于记忆的得3分;3、方案完整性与可行性方面有严重缺陷,合同无法得到切实履行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3应急预案(10分)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老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每个预案包含处理流程图、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1.应急预案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方案全面完整可行,便于记忆,合同得到切实履行有保障的,得10分;2.应急预案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方案完整可行,但内容冗长,但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得8分;3.应急预案责任明确,但存在表述重复、内容混乱、但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得6分;4.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团队管理方案(5分)团队管理方案包括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人员绩效考核等内容,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1、人员分工合理清晰,岗位职能清晰,考核制度完善,有合理的奖惩制度。合同得到切实履行有保障的,得5分;2、有人员分工,但岗位职能表述不完善,有考核制度,措施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方面有轻微缺陷,但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得3分;3、人员分工不合理,保证措施在全面性、完善性,措施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方面有严重缺陷,合同无法得到切实履行的,得1分;4、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资金合理使用方案(5分)资金合理使用方案:1、资金合理使用方案符合项目需求使用,支出合理,考虑全面,明细清晰,得5分;2、资金合理使用方案较符合项目需求使用,支出较合理,考虑较全面,明细较清晰,得3分;3、资金合理使用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使用方案一般,支出方案一般,得1分;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6服务方案(15分)制定建立本项目的健康体检、老年人能力评估、卫生保洁、护理标准、出入院管理、文娱活动、心理疏导服务标准化。1、方案全面合理,简洁明了,措施科学可行,便于员工操作,完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5分;2、方案较合理,措施较科学可行,较符合项目实际,但内容结构冗长、不便于记忆,的得10分;3、方案完整性与可行性方面有严重缺陷,合同无法得到切实履行的,得6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作零分处理。2.1技术标暗标不设空白页。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不出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内容,格式以系统设置为准。正文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2.2技术标暗标正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2.3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段落前后不设空行;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正文页码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居中。单位符号中有上下角标要求的,必须在相应位置做角标;2.4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一分项扣0.2分。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暗标评审仅限评标环节。评标结束后,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经认定评标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此时不再受暗标评审约束,但在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中发现投标企业技术标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的,对应技术标评分点仍按零分处理。4、如所有投标企业技术标都出现能反映企业信息等相关内容的,该项目流标。6.3商务标评审细则(10分)投标报价(10分)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低于二标包人民币380802.00元/年,3808020.00元/10年;三标包人民币128520.00元/年,1285200.00元/10年;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参与商务标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为投标人所填报的后10年总金额。2.投标报价的偏差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3、E2=0.2,但E1应大于E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特别说明:1.如上述评分细则各分项中要求开标时答辩、软件各功能演示的,如不能按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答辩或者进行功能演示,其对应项不得分。(本项目不采用)2.评标专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五、推荐中标候选人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7.1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7.2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多者优先。8.无效投标条款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招标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4)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非联合体或者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5)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6)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责令停产停业;(9)暂停或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5)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16)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四章服务内容一、项目原则:“政府主导、公建民营、互惠互利、财务独立”。托管期间,养老机构国有资质性质不变,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第三方按照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国有资产,并通过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运营好养老机构,提供价廉物美的养老服务。将明光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品牌凸显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现将明光街道映山村养老服务中心、爱心夕阳红老年公寓、明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苏巷镇养老服务中心、女山湖镇养老服务中心5个养老机构作为二标包;将涧溪镇鲁山村养老服务中心、涧溪镇白沙王村养老服务中心、石坝镇养老服务中心、自来桥镇养老服务中心、三界镇养老服务中心、管店镇养老服务中心、张八岭养老服务中心、明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个养老机构作为三标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可参与全部标包的投标,但仅能中标一个标包。评标将按标包顺序进行,若投标人中标于某一标包,则后续标包不再参与候选人排序;如前序标包未中标,后续标包可继续参与投标。明光市范围内20家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分为四个标包,养老机构详情见下表。序号机构名称所在乡镇街道面积(平方米)实际床位数特困老人数最低限价(元/年)标包号备注1明光市桥头镇养老服务中心桥头镇2270582010896.00一标包2明光市明西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明西街道27401203023016.00一标包3明光市古沛镇养老服务中心古沛镇166058289960.00一标包4明光市老年公寓明光街道(原博爱老年公寓)35351200400000.00一标包5明光市明光街道映山村养老服务中心明光街道映山村1500703521600.00二标包序号机构名称所在乡镇街道面积(平方米)实际床位数特困老人数最低限价(元/年)标包号备注6明光市女山湖镇养老服务中心女山湖镇30411393618246.00二标包7明光市苏巷镇养老服务中苏巷镇2826823516956.00二标包8明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明东街道250080024000.00二标包9明光市爱心夕阳红老年公寓明东街道3152840300000.00二标包10明光涧溪镇鲁山养老服务中心涧溪镇2000622019200.00三标包11明光市石坝镇养老服务中石坝镇30961013518576.00三标包12明光市三界镇养老服务中三界镇24101022514460.00三标包13明光明南街道养老服务中明南街道2500892612000.00三标包14明光市自来桥镇养老服务中心自来桥镇1677642610062.00三标包15明光市涧溪镇涧溪村养老服务中心涧溪镇1420773213632.00三标包16明光市管店镇养老服务中管店镇1830813010980.00三标包17明光市张八岭镇养老服务中心张八岭镇3525943029610.00三标包18明光市泊岗乡养老服务中泊岗乡19632659422.00四标包19明光市潘村镇养老服务中潘村镇3080903815154.00四标包20明光市柳巷镇养老服务中柳巷镇2192803710522.00四标包合计42230988292.00以上数据截止到2025年9月注:1.明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以明东街道正式移交后,支付租赁费用。租赁费用折减按照明东街道移交通知日期进行计算,即:租赁费用折减=年中标租金-(年度能够使用月份*(年中标租金/12个月))。明东街道正式移交通知发送后,后期按照合同约定,正常缴纳租金;以上床位数和面积以及资产清单,以最终交接为准。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合同。2.托管经营期限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用途支出,严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设施设备购置维护、公共水电气开支等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3.在托管经营期限内,供应商应优先保障政府特困供养对象入住,同时为本地区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及其他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应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和服务政策、法规、文件等进行经营管理,为院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4.主要服务要求为:(1)特困对象的伙食标准不得低于明光市特困对象基本生活费标准的50%。伙食费用包括大米和面粉等主食、蔬菜、粮油和其他佐料费用,但不包括水电气费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报酬,伙食费用不得计提利润。每月定时公布食堂开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督查。(2)敬老院收住社会养老人员的收费标准实施备案制。(3)敬老院内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交由成交供应商全权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和敬老院内其他老人同吃、同住、同管理,不得歧视排挤特困对象。(4)聘请心理咨询相关专业人员每半年对院内老人进行心理健康评估,评估人员持有心理咨询相关证件。针对不同健康问题的老人要有护理方案。(5)要严格执行院内老人请销假制度。三、人员配备:人员要求: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比例和从业人员要求合理配置护理人员,护理人员要在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护理专业水平,院长等行政管理人员、厨师、门卫不得兼职护理员;四、责任归属(1)采购方在任何情况和条件下都不承担对管理团队、片管团队、签单团队的管理和隶责任,与其没有任何劳动人事关系,护理员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与采购方没有任何关系。(2)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及其周边相关第三方造成的任何家庭财产、个人财产和个人身体损坏、伤害,均由服务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和赔偿。(3)服务合同期间内出现安全事故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被媒体曝光,接到三次及以上投诉,经采购方确认情况属实且拒不整改的,采购方或乡镇街道将拒绝续签合同,并有权终止合同。(4)无论服务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合同期满后终止,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善后工作,同时配合做好后续交接。对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供应商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设备损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等,应由供应商作出相应赔偿。五、老年人护理要求1、自理老人1.1卫生(1)清扫居室卫生。做到地面无积灰,室内无异味、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臭虫;1.2饮食起居护理(1)每天给老人打开水;(2)协助整理床铺,洗衣服洗被褥;2、失能老人2.1居室卫生(1)清扫居室卫生。做到地面无积灰,室内无异味、无蝇、无蚊、无鼠、无臭虫;(2)整理床铺,翻晒被褥。确保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干净;(3)洗衣服洗被褥,定期更换床单、被套、保持床单整洁(必要时随时换洗)2.2个人卫生(1)协助老人洗脸、刷牙、洗澡;(2)定期帮助老人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更换衣裤;(3)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如厕,为大小便失禁或发生呕吐的老人及时清洗,更换衣服及床上用品。2.3饮食起居(1)饭菜茶水供应到居室。为无法自理的老人定时喂饭、喂水、喂药。六、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服务、降低质量的理由。(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方理解为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敬老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敬老院名称: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委托运营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3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公开招标,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土地及院内设施托管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一、释义公建民营公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养老机构的所有权归政府,引入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自主经营管理。政府特困供养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社会养老服务对象除政府特困供养对象之外的其他有需要养老服务的社会老人。服务对象政府特困供养对象和社会养老服务对象的合称。养老机构明光市xx镇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员持证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托管标的养老机构二、委托经营标的位于镇村的敬老院,现有面积约㎡,建筑面积约㎡。三、委托经营服务对象、基本要求3.1服务对象:在委托经营期限内,供应商应优先保障政府特困供养对象入住,同时为本地区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及其他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协议签订后,若有新增特困人员入驻,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纳供养。3.2在委托经营期限内,乙方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3.2.1.乙方在养老机构现状基础上配备合理适用的护理设施、设备,为服务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乙方自行配备的床、空调、窗帘、厨房灶具、冰箱等可移动设备,运营期结束后,在不破坏机构相关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所属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带走或捐赠给甲方,甲方不承担经济损失。乙方在配备相关设备前,需提前告知甲方并将设备和甲方进行确认;3.2.2.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比例和从业人员要求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专业水平,院长等行政管理人员、厨师、门卫不得兼职护理员;3.2.3.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文体活动、精神慰藉等多样化的优质服务,其中文体活动每天开展不少于一场,时长不少于20分钟,并制定每周文娱活动计划。3.2.4.乙方在使用政府拨付资金时,要按照上级或明光市本级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进行使用。合同期内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委托运营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38600-2019)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规定的条件和要求。3.2.5.甲方在坚持托管标的公益性质、服务宗旨、经营范围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按现状接收托管标的,不得改变用途,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进行经营管理。养老机构经营权转让后由成交供应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出。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敬老院的资产等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机构贷款、转租、改变经营用途、融资等,必须依法经营,不得擅自转包。3.2.6.乙方必须持证照合法经营,相关证照已办理的,待需要重新换证时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协助。3.3服务要求:3.3.1自理老人室内卫生:(1)清扫居室卫生。做到地面无积灰,室内无异味、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臭虫;饮食起居护理:(1)协助每天给老人打开水;(2)协助整理床铺,洗衣服洗被褥;3.3.2失能老人室内卫生:(1)清扫居室卫生。做到地面无积灰,室内无异味、无蝇、无蚊、无鼠、无臭虫;(2)整理床铺,翻晒被褥。确保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干净。(3)洗衣服洗被褥,定期更换床单、被套、保持床单整洁(必要时随时换洗)个人卫生:(1)协助老人洗脸、刷牙、洗澡;(2)定期帮助老人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更换衣裤;(3)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如厕,为大小便失禁或发生呕吐的老人及时清洗,更换衣服及床上用品。饮食起居:(1)饭菜茶水供应到居室。为无法自理的老人定时喂饭、喂水、喂药。四、委托管理期限、租金、保证金和支付4.1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每5年签订一次。4.2合同期内的全部运行成本,包含能耗成本、日常维修、水电费、电信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4.3甲方每年收取乙方租金大写(),租金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缴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5年甲方依据市场、政策等因素,对租金进行调整,并提前3个月发出书面告知函,乙方应于收到告知函后的7个工作日内答复。4.4集中供养对象基本生活经费标准确定为9960元/人/年,具体标准后期根据上级政策的要求进行调整。4.5照料护理经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类特困对象,分别给予935元/月/人、561元/月/人、94元/月/人标准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日常照料特困人员的费用。4.6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后7个工作内,乙方应向甲方缴风险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一个养老机构5万元),保证金可以采用商业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型独立保函形式缴纳(大写:伍万元整)。乙方在托管期间内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发生,且固定资产没有人为损毁,风险保证金由甲方全额退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履行经营合同或停止经营或改变养老机构的用途等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如风险保证金启用,乙方要于7个工作日将风险保证金补充到5万元,可以使用现金缴纳或者采用商业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型独立保函形式缴纳。4.7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结清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并办理完毕托管标的的移交手续。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甲方有权在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纠纷等重点事项上对乙方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介入处理,并启用风险保证金解决相关问题。监督指导过程中发现问题涉及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灭火器以及日常损耗性消防配件不包括在内)以及托管标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改造、提升投入均不由乙方负责。5.2在托管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对托管标的土地的使用权。5.3乙方在使用特困供养人员对象供养经费、护理补贴经费,要按照上级或本级特困人员资金使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5.4甲方不得单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不得无故妨碍乙方正常经营。5.5甲方负责在托管前对托管标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经甲、乙双方核实并签字确认后,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负责每年定期对托管标的资产进行检查,记录在册,并报甲方和民政局备案。5.6甲方以及民政局有义务协助乙方争取养老服务领域相关项目资金,有义务协助乙方争取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优惠支持政策。5.7甲方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人员,负责对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实行监督,不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对服务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5.8如养老机构发生乙方无法掌控的紧急情况或者乙方出现严重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介入或临时接管养老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5.9针对设施设备陈旧、基础条件差的养老机构,甲方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对养老机构进行改造提升,其中包含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新增。六、乙方的权利义务6.1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省、滁州市有关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优惠政策,有权享受政府对收住的失能、半失能、失智“特困老人”以及社会老人的运营补贴。6.2在合同经营宗旨和范围内,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发生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3政府拨付的资金乙方要按照上级或明光市本级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开展服务和进行资金管理。其中伙食费标准;每人不低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金的50%;乙方要根据甲方的规定提供本院合规的财务收支凭证或根据工作需求无条件提供相关管理的台账资料。6.4乙方不得以本托管标的经营权向第三方进行转包、担保、保证、抵押或其他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6.5托管期间的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卫生食品安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遵守国家规定和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接受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6.6乙方在合同期内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其中消防维保不由乙方承担)。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对外投资等。设施的墙壁、门窗、床、桌、椅、网络、洗衣机、管道、电线、开关、空调等日常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房屋等建筑物受损的,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托管标的布局和建筑物结构。乙方运营过程中,乙方主动提出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扩建、新建的,应事先征得所有权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装修、改扩建、新建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新建、改扩建或添附的养老服务设施(自行配备的床、空调、窗帘、厨房灶具、冰箱等可移动设备不计算在内)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甲方。运营方在合同期内应每年提交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年报。6.7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服务需求,特困供养床位不得低于院内床位数的20%,剩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6.8乙方在运营前6个月,须接受敬老院院内现有工作人员,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接受乙方管理。后期根据工作人员考核后,由乙方确定是否继续使用,其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6.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财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综合监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的相关问题,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10乡镇敬老院入住人数减少到不便管理经营时。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撤并,甲方要给予支持和协助。甲方或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托管标的的养老机构进行合并、撤销、人员迁移、改造提升等决定时,乙方要无条件配合,民政部门、甲方不承担乙方产生的损失。6.11乙方要与当地卫生院签订医养合作协议,负责对敬老院内老人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每年至少1次,老年人健康档案“一人一档”。6.12托管经营期限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用途支出,严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设施设备购置维护、公共水电气开支等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七、付款及考核方式7.1费用支付:养老服务费用分两部分,基础部分+服务补贴。基础部分费用包括入院特困老人生活费、管理人员工资补贴、电补等;服务补贴包括床位运营补贴等。7.2基础部分经费支付方式:每月造册打款到乙方账户。服务补贴支付方式:考核支付。甲方联合市民政局以及相关单位按照《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评表》见附件,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支付服务费用;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时,支付半年补贴的100%;考核结果80分-90分,支付半年补贴的90%;考核结果为70分-80分的,支付半年补贴的80%;核结果为60分-70分,支付半年补贴的70%,60分以下的,取消该机构服务补贴。《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评表》在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文件依据基础上,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由市民政局具体修改调整。八、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8.1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进一步明确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的情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8.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30个工作日内仍没有进行有效改正的。8.1.2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的或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8.1.3乙方因破产、重组、收购、合并、债务等原因无能力对托管标的进行经营管理的。8.1.4乙方在托管期间,若因克扣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老人生活标准,虐待老人,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托管期间,冒领相关补贴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8.1.5乙方因受行政处罚、制裁或第三方行为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8.2经营期(托管期)内如因政策调整、土地规划,需要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离,并与甲方共同办好退场交接手续。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甲方通过收购方式,弥补乙方在托管期间的新建投资费用。九、争议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协商,通过补充合同解决。补充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本合同诉讼期间,双方有义务保持场地现状不受损坏,以及入住老年人的正常生活和服务。本合同一式陆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第三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评表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分值考核标准1队伍建设7分护理人员培训(3分)护理人员每半年参加培训一次,新入职护理员一周内参加护理员培训。培训人员应当至少持有中级护理员证书。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护理人员持证率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为100%,得4分;每降低10%,扣完为止。3基础设施7分院内基础设施完好、环境整洁院内基础设施完好、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得3分;院内基础设施完好、但公共区域环境不好得1分;设施损坏不及时维修、公共区域环境凌乱不得分,扣完为止。4监控设施全覆盖监控完好且全覆盖得4分,每损坏一个探头扣一分,扣完为止,回放功能损坏不得分,未全覆盖扣2分。5供养服务30分入住率5入住率达60%得满分,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6不同季节的衣着和床上用品配备充足、且干净整洁不同季节的衣着和床上用品配备充足、且干净整洁得3分;发现1名老人床品污损有异味扣1分,扣完为止。7设立医务室或签订医疗合作协议2设立医务室或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得2分,否则不得分。8每年至少一次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开展健康体检,且健康档案1人档得2分,否则不得分。9定期组织心理医生进行心理评估按照合同约定对老人进行心理评估,评估人员持有心理咨询相关证件,并每人一档由针对性的建议得4分;有心理评估但没有出具相应的建议扣2分。10供养合同签订规范5供养合同签订规范得5分,没发现一人签订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11中餐按照2荤一素、每餐米面齐全,晚餐小炒至少中餐按照2荤一素、每餐米面齐全,晚餐小炒至少一个得4分;否则不得分。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三标包)(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三标包)(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mgqt202511-004-02项目名称: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三标包)(二次)招标底价:5093220.00元/10年,分别为二标包380802.00元/年,3808020.00元/10年;三标包128520.00元/年,1285200.00元/10年;由中标供应商向机构所属方支付。起始价:二标包380802.00元/年,3808020.00元/10年;三标包128520.00元/年,1285200.00元/10年;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政府主导、公建民营、互惠互利、财务独立”。托管期间,养老机构国有资质性质不变,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第三方按照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国有资产,并通过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运营好养老机构,提供价廉物美的养老服务。将明光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品牌凸显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现将明光街道映山村养老服务中心、爱心夕阳红老年公寓、明东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苏巷镇养老服务中心、女山湖镇养老服务中心5个养老机构作为二标包;将涧溪镇鲁山村养老服务中心、涧溪镇白沙王村养老服务中心、石坝镇养老服务中心、自来桥镇养老服务中心、三界镇养老服务中心、管店镇养老服务中心、张八岭养老服务中心、明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个养老机构作为三标包;进行公开招标。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期限为10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05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仓路98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五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三标包①户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账号:18126383097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委托运营项目(标包号:)(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函要求:1、根据《******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备注:1、投标人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办理投标担保。2、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明光市民政局地址: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龙山路82号联系方式:0550-80237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双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三界镇中心街31号联系方式:187120981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国华电话:0550-80237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