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域漂浮物清理 岸边清理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5-00415
预算金额:11302279.4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胡伟杰
项目负责人:翟耀强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3-2025-00415
项目名称: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02,279.4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302,279.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302,279.4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 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有关事项: (1)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2)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3)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4)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开标过程中,供应商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东江大道企石段21号
联系方式:0769-86661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8室
联系方式:0769-22224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伟杰
电话:0769-22224212

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招标文件(2025111401).zip

报价明细表.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项目名称: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采购人: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302,279.4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1,302,279.4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11,302,279.4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地址:东莞市企石镇东江大道企石段21号联系方式:0769-86661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8室联系方式:0769-222242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769-22224212-第3页-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项目内容为采购一家单位清理东江企石段、东引运河企石段、东清湖水库和23条内河涌,以及松山湖东部工业园内等河涌的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杂草。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具体详见本项目商务技术需求书。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每月检查评分为合格后,第二个季度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按考核情况支付上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2、保洁服务费按每个季度计算,本保洁服务经费由镇政府拨付。注:本项目由政府财政拨款,采购人按合同付款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须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才可完成转账到款。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议付审核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中标单位不得追索主张该宽限期间的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按国家相关行业要求验收。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账号:中标后提供户名:中标后提供开户行:中标后提供说明: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为从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中标单位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2.1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2.2采用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汇入指定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3、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1中标单位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4.2中标单位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4.3中标单位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提供服务的的,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4.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本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在确认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1、报价内容,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垃圾外运处理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2、合同条款,投标人须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其他商务需求-第6页-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1,302,279.40元,最高限价为:10,963,211.02元。投标人须对总价进行报价,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明细表》,对下列分项单价进行报价,同时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各分项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水域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2.54元/年/㎡;(2)岸边面积(垃圾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3.88元/年/㎡;(3)岸边面积(除杂草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3.85元/年/㎡。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注:各服务内容的分项单价以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报价明细表》为准进行填写,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分项单价不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仅用于:因政策变动,相关部门需要调整中标人服务范围时,采购人按照分项报价单价,根据实际服务面积及其它服务内容的变化情况增加或减少服务费。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项1.0011,302,279.4011,302,279.4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参数性质12345一、项目内容1、清理范围清理东江企石段、东引运河企石段、东清湖水库和23条内河涌(包括排站红线范围),以及松山湖东部工业园内河涌(包括排站红线范围)的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杂草。2、具体清理面积(具体清理面积以第三方测量为准。)(1)东江企石段水面漂浮物清理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长度按东江企石段河长13800m×岸边至出水面20m计算,面积约276000㎡);岸边面积(河长13800m×岸边9米计算,面积约124200㎡);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62100㎡);(2)东引运河企石段水面漂浮物清理重点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按两边岸边各至出水面20m×长度按东引河企石段河长17200m及逆行计算,面积约344000㎡);岸边面积(以迎水坡面积为岸边面积,平均宽度10米×已建成16800米进行计算,面积约168000㎡);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84000㎡);(3)东清湖水库(考虑到相关汇入水库河涌实施长效保洁后,水面漂浮物将得到有效控制。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长度按库区周长计算约7500m×宽度按岸边至出水面10m计算;面积约75000㎡);(4)镇内23条内河涌(水域及相关渠道对应排站的前池)水域面积:245160㎡;岸边面积(按岸边3.57米×2×长度28880米进行计算,面积约206400㎡,不含堤顶及以上);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103200㎡);(5)石桥排渠、五八围排渠(东部工业园段)水域面积:30500㎡;岸边面积约20700㎡;河道杂草清理面积约10350㎡。二、保洁作业的质量标准1、要求中标单位每日必须巡查和清理保洁范围,每日下午18时前必须完成清洁工作。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保洁方案,保证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物,水面至上岸边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无杂草。保洁时间:上午8:00——下午18:00,若有应急任务按实际开展,重点位置和河道安排人员驻守清理(恶劣天气除外)。2、岸边保洁:由中标单位制定垃圾外运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地点、路线和处理工艺),明确垃圾堆放点并进行无公害处理。主要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落叶、水浮莲和岸边迎水坡垃圾等进行打捞清理,河道所有清理上岸的垃圾处理由中标单位堆放至指定位置处置。每季度对河道两岸范围内的杂草进行规范除草作业不少于1次,有需要时须随时开展,从而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3、按要求配备保洁人员,保证河面清洁无漂浮物,及时清理河道内水面非景观性植物、杂草。同时保证河床在行洪和枯水期的时候,河床面整洁干净,无杂草及杂树枯枝及一切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岸线水面不得有大于1㎡漂浮垃圾,及时发现,及时清理。4、清洁作业要达到无漂浮、无垃圾、水面净、岸脚净、河床净、无杂草。5、河面基本清洁。在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强对流降雨、台风暴雨、河水暴涨、洪涝等)的情况下,河道水面1000m²的范围内不能出现50处点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0处块状垃圾漂浮物;或者5处条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处片状垃圾漂浮物),水面无聚集性漂浮垃圾、水生物、动物尸体、烂家具及其他漂浮的生活垃圾。6、桥角、桥墩边、水闸和排站前面无垃圾及漂浮物。三、保洁作业要求(一)人员设备配置要求:1、中标单位必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一支不少于以下要求的河道保洁专业管理队伍(包括项目主管1名、管理组长1名、河道保洁人员28名等共计不少于30人);一套完整的设备及工具等,包括至少配置无人机2台、垃圾清运车辆4台、巡查车辆2台、符合安全标准且外观质量好的船只9艘、手推车8台、足量的水面垃圾清理工具,另外还需为所有员工配置救生衣、反光衣、线手套、雨衣及工作服装等。垃圾收集车、手推车必须有密闭措施。车辆和船只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中标单位提供上述人员、合格设备工具及设备工具的购置发票或租用合同(发票付款人名称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由采购人验证,若未能提供将取消中标资格。2、中标单位须在本镇内设置固定项目部办公室、工具房。工具及办公地点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配备,如不能配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3、中标单位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每季度请款时,提供每月工人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二)作业管理要求:1、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第一次水面垃圾(含水浮莲)和水面至上岸边约定范围集中清理,集中清理必须为日后日常清理保洁做好准备。2、作业河涌水面实行全天10小时(即早上8时至当晚上6时)巡回清理和保洁(恶劣天气除外),首次清洁应在10:00前完成。3、收集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能堆放在河涌岸边上。4、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时不得沿途洒漏,转载后车容整洁,运输过程中垃圾不得扬、洒、拖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不得有污水滴漏。5、项目主管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他人在保洁范围内乱倾倒垃圾的行动,要及时制止,并向采购人报告,同时及时清理。6、中标单位每天应安排专人值班,并24小时开机,以防突发事故,中标单位要预备两艘舢板船、6名工作人员作为应急处理分队。该分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将所需的材料和人员运送到现场进行应急清理工作。7、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一切应急及迎检任务,重大节假日及或活动等特殊情况须指定应急处理方案。8、在每月采购人开展的河湖保洁日活动期间,中标单位须全体保洁人员积极参加活动。9、保持垃圾中转码头清运场地整洁。10、每日对水域和岸边保洁工作实行定时收运、保洁,做好垃圾量记录。11、每日作业完毕,做好当天运行及作业情况记录,并将作业工具作业场所清洗干净。12、每月5日前,按指定格式向采购人上报上月各类作业统计表和当月工作计划。四、作业安全要求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戴醒目保洁字眼的反光马甲,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每月需不少于一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2、严格落实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作业。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3、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在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其中至少7名人员具有船员证。4、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一次安全设施全面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设施等,必须采取加固、加装、更换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对水上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6、水上作业平台上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7、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将作业船只妥善安置在指定在安全地点。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8、实施过程中,投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险、意外险,船上作业人员须同时购买意外水险。中标单位及其工人如有违纪违法、发生工伤意外事故,采购人均不负任何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全额向中标单位追偿。9、中标单位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10、中标单位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天做好安全作业交底工作,教育服务员工作业期间应注意安全及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中标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形成台账记录以备检查。五、河道巡视(一)巡查范围1、除了对保洁范围的日常巡查,还包括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2、对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服务保洁的重点巡查;(二)巡查要求1、按要求配备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2、巡查频次要求:每天全线巡查至少2次,建立巡查台账;3、巡查内容:河道主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4、巡查人员应配备必要装备,零星垃圾及时处理;5、巡查时应认真负责,全面仔细,及时地掌握河道、河岸是否整洁;6、巡查人员对违法违章行为有劝阻的义务,并及时上报;7、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积极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抢险应急保障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67六、管理要求1、中标单位建立河道保洁自查和相关管理制度;2、中标单位必须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保洁人员工资、足额购买社保,保洁人员应相对固定,采购人有权进行检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工人或第三方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全额追偿损失和相关费用。3、指定台账规定时间将自查表送达采购人;4、指定每日河道保洁自查报表,并于每月5号上报上月的自查报表。5、河道保洁人员名单及分工按月报采购人,并于当月5号上报。6、中标单位须做好作业工具设备及船只的保管工作,定点停放,并按时进行保养维护。船只停放不得影响河道(排渠)的排洪安全。7、中标单位不得向工人收取任何名义的保证金。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8、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其工人住宿、水电、伙食等问题。9、中标单位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新进员工必须在半年内获得从事相应岗位的证书。同时,中标单位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具备自有、租赁或承诺中标后购置必要的船只和车辆(应提供登记证书或车船所有权人出租给中标单位的租赁合同备查)。2、中标单位投标前应自行仔细勘察现场。若因中标单位在投标前未到项目地点勘察或勘察不够仔细,导致在报价中或施工过程中,因对项目地点地质条件勘察得不够仔细,引起报价失误或施工中增加措施费用及导致工期拖延,采购人概不负责。3、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当遇到特殊情况,因水浮莲或杂物积在闸口或河道,严重影响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中标人30分钟内要有响应,6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如中标人不能及时到位或不到现场,则采购人有权高价雇请工人进行清理,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6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附件:《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评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各项扣分各项得分总分项目工作要求及对应分值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100分一、河道保洁标准和要求(60分)-第1、每日持续清理,下午18时前完成清洁;(5分)13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河道保洁,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物,及时清理河道内水面非景观性植物、杂草,水面至上岸边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未完成清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考核范围参照用户需求“一、项目内容1、清理范围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2、保洁标准:要求每天实行自8:00时起全天连续保洁10小时,并于8:30分前将全体拍照上传指定工作群;(5分)未按规定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3、河道水面及迎水坡严格控制无垃圾;(15分)在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强对流降雨、台风暴雨、河水暴涨、洪涝等)的情况下,河道水面1000m²的范围内不能出现50处点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0处块状垃圾漂浮物;或者5处条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处片状垃圾漂浮物),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4、每季度对河道两岸范围内的杂草进行规范除草作业不少于1次,有需要时须随时开展。(1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杂草清理,确保河道两岸杂草得到及时有效清理,不影响整体环境和谐整洁,不影响日常巡查视线,不影响堤防安全,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5、岸线回流区、河涌口、岸边滩头保洁基本不见漂浮物;(5分)每500平方米不得有2件大于0.5平方米垃圾,发现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第6、打捞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并运送到14页-发现垃圾、杂物打捞上岸不及时清理或未送到指定处理8二、定员定岗规范文明作业要求(20分)-第指定处理点;(5分)点,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7、河道要及时打捞树叶枯枝杂物;(5分)发现河道内树叶枯枝杂物不打捞。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8、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时不得沿途洒漏,车容整洁,并做好车辆的标识;(4分)经检查发现或收到群众反映垃圾运输车辆运载出现洒漏,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9、做好垃圾量记录并做好当天运行及作业情况记录;(2分)未按规定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10、每月提供工人工资凭证,建立台账并报采购人;(2分)未按要求提供凭证和建立台账,扣2分;11、每月需不少于一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提供图片及材料;(2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1、保洁人员相对固定,驾船者需持证上岗,必须做到1船3人;(5分)发现未按规定做到定员定岗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2、河道水上保洁,保洁员必须穿着统一公司着装;(5分)发现未统一着装,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3、保洁人员统一穿救生衣和配备救生设备15页-保洁人员上岗不穿救生衣,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配备救生设备;(5分).5分,扣完为止;4、保洁员佩证上岗,文明作业;(3分)不文明作业,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5、保洁员要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2分)船只不置统一标记、船况不良、船容不整洁,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三、管理及监督制度(20分)1、建立河道每月保洁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提交每月清理情况、人员投入和相关设备使用台账,同时提交支撑相关工作的图片;(5分)无河道保洁自查、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关台账资料,每次发现扣0.5分,扣完为止;2、被上级部门曝光或督办,以及对群众反映河道巡查问题及时处理;(5分)若发生对应情况,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3、建立和健全项目部的组建,明确岗位职责和架构报采购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人员到位和迎检驻守工作情况;(5分)检查人员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明确巡查员,建立巡查台账,每天至少2次巡查和提供图片;(5分)无巡查台账,每次扣1分;合计检查扣分:-第16页-合计实得分()=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说明:1、每月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2、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人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意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7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8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服务类”计算。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其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远程签名时长:30分钟(远程签名时长不作延长,供应商未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签字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作无效投标处理)。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第20页-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第21页-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第22页-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23页-(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24页-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第25页-(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769-22224212传真:/邮箱:zkzb@foxmail.com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西区708室邮编:523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电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邮编:523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第26页-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7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第28页-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第29页-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第30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第31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者最高限价下浮率的。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3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4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条款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若本项目无★条款,此项通过)6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投标文件出现选择性报价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附加条件,采购人不能接受的,视为投标无效。7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存在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40.0分报价得分30.0分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理解程度(5.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用户需求的理解程度,重点难点的分析进行评审:①对用户需求理解非常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十分到位,提出的重点难点有利于项目实施,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需求的,得5分;②对用户需求理解比较透彻,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比较到位,提出的重点难点利于项目实施,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③对用户需求理解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基本到位,基本符合招标需求的,得1分;④对用户需求理解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不到位,不符合招标需求的,得0.5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第32页-技术部分总体服务方案(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①总体管理设想及策划具有科学性,服务方案非常符合实际,非常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非常高,非常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②总体管理设想及策划具有科学性,服务方案比较符合实际,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比较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③总体管理设想及策划的科学性一般,服务方案基本实际,较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一般,基本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④总体管理设想及策划的科学性差,服务方案不太符合实际,不太具体详细,可行性、科学性较低,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管理规章制度(5.0分)根据投标人的人员管理、岗位责任等各项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审:①具有非常完整、合理的人员管理,岗位责任等各项制度描述详细非常全面的,得5分;②具有比较完整、合理的人员管理,岗位责任、等各项制度描述详细非常全面的,得3分;③人员管理、岗位责任等各项制度基本完整,描述基本合理的,得1分;④人员管理、岗位责任等各项制度简单,描述不够合理的,得0.5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服务人员方案(5.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人员方案进行评审:①培训计划非常详细、可行,有具体的人员试用录用考核以及处罚标准,人员分配及安排完全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人员情况的,得5分;②培训计划比较详细、可行,有具体的人员试用录用考核以及处罚标准,人员分配及安排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人员情况的,得3分;③培训计划基本可行,有具体的人员试用录用考核以及处罚标准,人员分配及安排基本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人员情况的,得1分;④培训计划不够详细、可行性差,人员试用录用考核以及处罚标准不够具体,人员分配及安排基本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人员情况的,得0.5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5.0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不限于:对项目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①对项目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流程、方法等的制定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非常具体、可行的,得5分;②对项目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流程、方法等的制定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比较具体、可行的,得3分;③对项目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流程、方法等的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应急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基本具体、可行的,得1分;④对项目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流程、方法等的制定的针对性弱、可操作性低,应急处理预案及保障措施不够具体、可行的,得0.5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第33页-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的控制、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审:①对项目质量的控制非常详细、服务承诺非常详细、具体,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②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比较详细、服务承诺比较详细、具体,能保障项目实施的,得6分;③对项目质量的控制基本详细、服务承诺基本详细、具体的,基本能完成项目的,得3分;④项目质量的控制可行性不高、服务承诺欠缺完整性的,得1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设备配备(12.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①须提供“采购需求”要求的2台巡查车辆并且每新增提供一台巡查车辆得2分,满分4分;②每提供一台电动三轮收集车得1分,满分8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与出租人一致)及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情况(10.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提供“采购需求”要求的30个服务人员并且每新增提供一名得1分,满分10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截止至开标当月(不含)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业绩(5.0分)投标人具有水面保洁或环卫保洁管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服务便利性(3.0分)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紧急事项,承诺本项目负责人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至到达指定现场的时间情况进行评分:①投标人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含)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得3分;②投标人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小时内(含)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得2分;③投标人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含)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自拟)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第34页-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5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36页-甲方:乙方:受甲方委托,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对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项目1、项目名称: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第二条合同组成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第三条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一、项目内容1、清理范围清理东江企石段、东引运河企石段、东清湖水库和23条内河涌(包括排站红线范围),以及松山湖东部工业园内河涌(包括排站红线范围)的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杂草。2、具体清理面积(具体清理面积以第三方测量为准。)(1)东江企石段水面漂浮物清理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长度按东江企石段河长13800m×岸边至出水面20m计算,面积约276000㎡);岸边面积(河长13800m×岸边9米计算,面积约124200㎡);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62100㎡);(2)东引运河企石段水面漂浮物清理重点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按两边岸边各至出水面20m×长度按东引河企石段河长17200m及逆行计算,面积约344000㎡);岸边面积(以迎水坡面积为岸边面积,平均宽度10米×已建成16800米进行计算,面积约168000㎡);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84000㎡);(3)东清湖水库(考虑到相关汇入水库河涌实施长效保洁后,水面漂浮物将得到有效控制。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长度按库区周长计算约7500m×宽度按岸边至出水面10m计算;面积约75000㎡);(4)镇内23条内河涌(水域及相关渠道对应排站的前池)水域面积:245160㎡;岸边面积(按岸边3.57米×2×长度28880米进行计算,面积约206400㎡,不含堤顶及以上);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103200㎡);(5)石桥排渠、五八围排渠(东部工业园段)水域面积:30500㎡;岸边面积约20700㎡;河道杂草清理面积约10350㎡。二、保洁作业的质量标准1、要求乙方每日必须巡查和清理保洁范围,每日下午18时前必须完成清洁工作。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保洁方案,保证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物,水面至上岸边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无杂草。保洁时间:上午8:00——下午18:00,若有应急任务按实际开展,重点位置和河道安排人员驻守清理(恶劣天气除外)。2、岸边保洁:由乙方制定垃圾外运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地点、路线和处理工艺),明确垃圾堆放点并进行无公害处理。主要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落叶、水浮莲和岸边迎水坡垃圾等进行打捞清理,河道所有清理上岸的垃圾处理由乙方堆放至指定位置处置。每季度对河道两岸范围内的杂草进行规范除草作业不少于1次,有需要时须随时开展,从而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3、按要求配备保洁人员,保证河面清洁无漂浮物,及时清理河道内水面非景观性植物、杂草。同时保证河床在行洪和枯水期的时候,河床面整洁干净,无杂草及杂树枯枝及一切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岸线水面不得有大于1㎡漂浮垃圾,及时发现,及时清理。4、清洁作业要达到无漂浮、无垃圾、水面净、岸脚净、河床净、无杂草。5、河面基本清洁。在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强对流降雨、台风暴雨、河水暴涨、洪涝等)的情况下,河道水面1000m²的范围内不能出现50处点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0处块状垃圾漂浮物;或者5处条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处片状垃圾漂浮物),水面无聚集性漂浮垃圾、水生物、-第37页-动物尸体、烂家具及其他漂浮的生活垃圾。6、桥角、桥墩边、水闸和排站前面无垃圾及漂浮物。三、保洁作业要求(一)人员设备配置要求:1、乙方必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一支不少于以下要求的河道保洁专业管理队伍(包括项目主管1名、管理组长1名、河道保洁人员28名等共计不少于30人);一套完整的设备及工具等,包括至少配置无人机2台、垃圾清运车辆4台、巡查车辆2台、符合安全标准且外观质量好的船只9艘、手推车8台、足量的水面垃圾清理工具,另外还需为所有员工配置救生衣、反光衣、线手套、雨衣及工作服装等。垃圾收集车、手推车必须有密闭措施。车辆和船只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乙方提供上述人员、合格设备工具及设备工具的购置发票或租用合同(发票付款人名称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由甲方验证,若未能提供将取消中标资格。2、乙方须在企石镇内设置固定项目部办公室、工具房。工具及办公地点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配备,如不能配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3、乙方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每季度请款时,提供每月工人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二)作业管理要求: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第一次水面垃圾(含水浮莲)和水面至上岸边约定范围集中清理,集中清理必须为日后日常清理保洁做好准备。2、作业河涌水面实行全天10小时(即早上8时至当晚上6时)巡回清理和保洁(恶劣天气除外),首次清洁应在10:00前完成。3、收集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能堆放在河涌岸边上。4、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时不得沿途洒漏,转载后车容整洁,运输过程中垃圾不得扬、洒、拖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不得有污水滴漏。5、项目主管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他人在保洁范围内乱倾倒垃圾的行动,要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报告,同时及时清理。6、乙方每天应安排专人值班,并24小时开机,以防突发事故,乙方要预备两艘舢板船、6名工作人员作为应急处理分队。该分队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将所需的材料和人员运送到现场进行应急清理工作。7、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应急及迎检任务,重大节假日及或活动等特殊情况须指定应急处理方案。8、在每月甲方开展的河湖保洁日活动期间,乙方须全体保洁人员积极参加活动。9、保持垃圾中转码头清运场地整洁。10、每日对水域和岸边保洁工作实行定时收运、保洁,做好垃圾量记录。11、每日作业完毕,做好当天运行及作业情况记录,并将作业工具作业场所清洗干净。12、每月5日前,按指定格式向甲方上报上月各类作业统计表和当月工作计划。四、作业安全要求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戴醒目保洁字眼的反光马甲,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每月需不少于一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2、严格落实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作业。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3、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在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其中至少7名人员具有船员证。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一次安全设施全面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设施等,必须采取加固、加装、更换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对水上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6、水上作业平台上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7、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将作业船只妥善安置在指定在安全地点。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8、实施过程中,投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险、意外险,船上作业人员须同时购买意外水险。乙方及其工人如有违纪违法、发生工伤意外事故,甲方均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第38页-9、乙方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0、乙方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天做好安全作业交底工作,教育服务员工作业期间应注意安全及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形成台账记录以备检查。五、河道巡视(一)巡查范围1、除了对保洁范围的日常巡查,还包括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2、对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服务保洁的重点巡查;(二)巡查要求1、按要求配备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2、巡查频次要求:每天全线巡查至少2次,建立巡查台账;3、巡查内容:河道主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4、巡查人员应配备必要装备,零星垃圾及时处理;5、巡查时应认真负责,全面仔细,及时地掌握河道、河岸是否整洁;6、巡查人员对违法违章行为有劝阻的义务,并及时上报;7、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积极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抢险应急保障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六、管理要求1、乙方建立河道保洁自查和相关管理制度。2、乙方必须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保洁人员工资、足额购买社保,保洁人员应相对固定,甲方有权进行检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工人或第三方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解决,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损失和相关费用。3、指定台账规定时间将自查表送达甲方。4、指定每日河道保洁自查报表,并于每月5号上报上月的自查报表。5、河道保洁人员名单及分工按月报甲方,并于当月5号上报。6、乙方须做好作业工具设备及船只的保管工作,定点停放,,并按时进行保养维护。船只停放不得影响河道(排渠)的排洪安全。7、乙方不得向工人收取任何名义的保证金。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人住宿、水电、伙食等问题。9、乙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新进员工必须在半年内获得从事相应岗位的证书。同时,乙方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乙方具备自有、租赁或承诺中标后购置必要的船只和车辆(应提供登记证书或车船所有权人出租给乙方的租赁合同备查)。2、乙方投标前应自行仔细勘察现场。若因乙方在投标前未到项目地点勘察或勘察不够仔细,导致在报价中或施工过程中,因对项目地点地质条件勘察得不够仔细,引起报价失误或施工中增加措施费用及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概不负责。3、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当遇到特殊情况,因水浮莲或杂物积在闸口或河道,严重影响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乙方30分钟内要有响应,6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如乙方不能及时到位或不到现场,则甲方有权高价雇请工人进行清理,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四条价格-第39页-1、合同总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费、保险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按本次招标范围及中标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2、合同价格:序号分项报价内容投标单价(元/年/㎡)面积(万平方米)服务期分项报价合计(元)1水域部分99.0724个月2岸边面积(垃圾部分)51.933岸边面积(除杂草部分)25.97合同总价:注:因政策变动,相关部门需要调整乙方服务范围时,甲方按照分项报价单价,根据实际服务面积及其它服务内容的变化情况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第五条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1、每月检查评分为合格后,第二个季度甲方向乙方按考核情况支付上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2、保洁服务费按每个季度计算,本保洁服务经费由镇政府拨付。注:本项目由政府财政拨款,甲方按合同付款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须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才可完成转账到款。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议付审核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乙方不得追索主张该宽限期间的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第七条考核方式甲方每月对乙方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乙方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乙方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乙方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为从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否则甲方可拒签采购合同。乙方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2.1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2.2采用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乙方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甲方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3、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甲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条款与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可一并适用:4.1乙方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第40页-证金。4.2乙方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或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的,甲方有权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4.3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提供服务的,甲方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4.4乙方无能力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含人、财、物等)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4.5乙方未支付乙方服务人员工资达月以上,或因劳动、工伤、安全事故等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4.6乙方累计次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拒绝整改、超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4.7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4.8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本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乙方在确认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甲方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账号:开户行:账号:中心户名:第九条税和关税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其它约定1、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2、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3、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保险、住宿、伙食等。5、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因意外身故或伤残和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一切保险赔偿手续。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单方面停止提供服务的,以逾期提供服务处理。届时,除解除合同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如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聘请第三方执行本合同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用乙方应取得的合同款抵扣前述费用,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责任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关费用。4、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当及时实施。乙方拒绝整改、超时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5、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内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损失。7、乙方违约的,还应承担甲方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鉴定费、专家论证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在争议期间为了协调各方所支出的费用。8、甲方因本合同而享有的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自甲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3年内。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第41页-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本合同合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以下为签字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42页-附件:《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评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各项扣分各项得分总分项目工作要求及对应分值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100分一、河道保洁标准和要求(60分)1、每日持续清理,下午18时前完成清洁;(5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河道保洁,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物,及时清理河道内水面非景观性植物、杂草,水面至上岸边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未完成清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考核范围参照用户需求“一、项目内容1、清理范围”)2、保洁标准:要求每天实行自8:00时起全天连续保洁10小时,并于8:30分前将全体拍照上传指定工作群;(5分)未按规定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3、河道水面及迎水坡严格控制无垃圾;(15分)在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强对流降雨、台风暴雨、河水暴涨、洪涝等)的情况下,河道水面1000m²的范围内不能出现50处点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0处块状垃圾漂浮物;或者5处条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处片状垃圾漂浮物),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4、每季度对河道两岸范围内的杂草进行规范除草作业不少于1次,有需要时须随时开展。(1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杂草清理,确保河道两岸杂草得到及时有效清理,不影响整体环境和谐整洁,不影响日常巡查视线,不影响堤防安全,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5、岸线回流区、河涌口、岸边滩头保洁基本不见漂浮物;(5分)每500平方米不得有2件大于0.5平方米垃圾,发现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6、打捞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并运送到指定处理点;(5分)发现垃圾、杂物打捞上岸不及时清理或未送到指定处理点,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7、河道要及时打捞树叶枯枝杂物;(5分)发现河道内树叶枯枝杂物不打捞。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8、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时不得沿途洒漏,车容整洁,并做好车辆的标识;(4分)经检查发现或收到群众反映垃圾运输车辆运载出现洒漏,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9、做好垃圾量记录并做好当天运行及作业情况记录;(2分)未按规定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10、每月提供工人工资凭证,建立台账并报采购人;(2分)未按要求提供凭证和建立台账,扣2分;11、每月需不少于一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提供图片及材料;(2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第43页-二、定员定岗规范1、保洁人员相对固定,驾船者需持证上岗,必须做到1船3人;(5分)发现未按规定做到定员定岗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文明作业要求2、河道水上保洁,保洁员必须穿着统一公司着装;(5分)发现未统一着装,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20分)3、保洁人员统一穿救生衣和配备救生设备;(5分)保洁人员上岗不穿救生衣,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4、保洁员佩证上岗,文明作业;(3分)不文明作业,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5、保洁员要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2分)船只不置统一标记、船况不良、船容不整洁,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三、管理及监督制度(20分)1、建立河道每月保洁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提交每月清理情况、人员投入和相关设备使用台账,同时提交支撑相关工作的图片;(5分)无河道保洁自查、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关台账资料,每次发现扣0.5分,扣完为止;2、被上级部门曝光或督办,以及对群众反映河道巡查问题及时处理;(5分)若发生对应情况,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3、建立和健全项目部的组建,明确岗位职责和架构报采购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人员到位和迎检驻守工作情况;(5分)检查人员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明确巡查员,建立巡查台账,每天至少2次巡查和提供图片;(5分)无巡查台账,每次扣1分;合计检查扣分:合计实得分()=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说明:1、每月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2、甲方每月对乙方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乙方的月度考核结果,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乙方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考核意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甲方签订相应的合同!!-第44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45页-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3-2025-00415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第46页-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47页-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13-2025-00415],我方愿参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第48页-(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9页-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项目名称: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采购人: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3-2025-004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302,279.4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1,302,279.4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11,302,279.4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地址:东莞市企石镇东江大道企石段21号联系方式:0769-86661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8室联系方式:0769-222242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769-2222421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项目内容为采购一家单位清理东江企石段、东引运河企石段、东清湖水库和23条内河涌,以及松山湖东部工业园内等河涌的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杂草。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具体详见本项目商务技术需求书。采购包1(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4个月(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每月检查评分为合格后,第二个季度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按考核情况支付上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 2、保洁服务费按每个季度计算,本保洁服务经费由镇政府拨付。 注:本项目由政府财政拨款,采购人按合同付款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须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才可完成转账到款。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议付审核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中标单位不得追索主张该宽限期间的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按国家相关行业要求验收。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账号:中标后提供户名:中标后提供开户行:中标后提供说明: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为从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中标单位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 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2.1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2采用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汇入指定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 3、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中标单位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4.2中标单位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4.3中标单位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提供服务的的,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4.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本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在确认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依法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1、报价内容,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垃圾外运处理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合同条款,投标人须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1,302,279.40元,最高限价为:10,963,211.02元。投标人须对总价进行报价,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明细表》,对下列分项单价进行报价,同时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各分项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水域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2.54元/年/㎡;(2)岸边面积(垃圾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3.88元/年/㎡;(3)岸边面积(除杂草部分)单价最高限价为:3.85元/年/㎡。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注:各服务内容的分项单价以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报价明细表》为准进行填写,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分项单价不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仅用于:因政策变动,相关部门需要调整中标人服务范围时,采购人按照分项报价单价,根据实际服务面积及其它服务内容的变化情况增加或减少服务费。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项1.0011,302,279.4011,302,279.4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6-2027年期间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清理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内容1、清理范围清理东江企石段、东引运河企石段、东清湖水库和23条内河涌(包括排站红线范围),以及松山湖东部工业园内河涌(包括排站红线范围)的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杂草。2、具体清理面积(具体清理面积以第三方测量为准。)(1)东江企石段水面漂浮物清理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长度按东江企石段河长13800m×岸边至出水面20m计算,面积约276000㎡);岸边面积(河长13800m×岸边9米计算,面积约124200㎡);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62100㎡);(2)东引运河企石段水面漂浮物清理重点水域(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按两边岸边各至出水面20m×长度按东引河企石段河长17200m及逆行计算,面积约344000㎡);岸边面积(以迎水坡面积为岸边面积,平均宽度10米×已建成16800米进行计算,面积约168000㎡);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84000㎡);(3)东清湖水库(考虑到相关汇入水库河涌实施长效保洁后,水面漂浮物将得到有效控制。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计算方式:长度按库区周长计算约7500m×宽度按岸边至出水面10m计算;面积约75000㎡);(4)镇内23条内河涌(水域及相关渠道对应排站的前池)水域面积:245160㎡;岸边面积(按岸边3.57米×2×长度28880米进行计算,面积约206400㎡,不含堤顶及以上);河道杂草清理(杂草清理范围按岸边或者迎水坡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按二级养护标准执行,面积约103200㎡);(5)石桥排渠、五八围排渠(东部工业园段)水域面积:30500㎡;岸边面积约20700㎡;河道杂草清理面积约10350㎡。2二、保洁作业的质量标准1、要求中标单位每日必须巡查和清理保洁范围,每日下午18时前必须完成清洁工作。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保洁方案,保证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物,水面至上岸边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无杂草。保洁时间:上午8:00——下午18:00,若有应急任务按实际开展,重点位置和河道安排人员驻守清理(恶劣天气除外)。2、岸边保洁:由中标单位制定垃圾外运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地点、路线和处理工艺),明确垃圾堆放点并进行无公害处理。主要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落叶、水浮莲和岸边迎水坡垃圾等进行打捞清理,河道所有清理上岸的垃圾处理由中标单位堆放至指定位置处置。每季度对河道两岸范围内的杂草进行规范除草作业不少于1次,有需要时须随时开展,从而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3、按要求配备保洁人员,保证河面清洁无漂浮物,及时清理河道内水面非景观性植物、杂草。同时保证河床在行洪和枯水期的时候,河床面整洁干净,无杂草及杂树枯枝及一切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岸线水面不得有大于1㎡漂浮垃圾,及时发现,及时清理。4、清洁作业要达到无漂浮、无垃圾、水面净、岸脚净、河床净、无杂草。5、河面基本清洁。在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强对流降雨、台风暴雨、河水暴涨、洪涝等)的情况下,河道水面1000m²的范围内不能出现50处点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0处块状垃圾漂浮物;或者5处条状垃圾漂浮物;或者1处片状垃圾漂浮物),水面无聚集性漂浮垃圾、水生物、动物尸体、烂家具及其他漂浮的生活垃圾。6、桥角、桥墩边、水闸和排站前面无垃圾及漂浮物。3三、保洁作业要求(一)人员设备配置要求:1、中标单位必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一支不少于以下要求的河道保洁专业管理队伍(包括项目主管1名、管理组长1名、河道保洁人员28名等共计不少于30人);一套完整的设备及工具等,包括至少配置无人机2台、垃圾清运车辆4台、巡查车辆2台、符合安全标准且外观质量好的船只9艘、手推车8台、足量的水面垃圾清理工具,另外还需为所有员工配置救生衣、反光衣、线手套、雨衣及工作服装等。垃圾收集车、手推车必须有密闭措施。车辆和船只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中标单位提供上述人员、合格设备工具及设备工具的购置发票或租用合同(发票付款人名称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由采购人验证,若未能提供将取消中标资格。2、中标单位须在本镇内设置固定项目部办公室、工具房。工具及办公地点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配备,如不能配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3、中标单位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每季度请款时,提供每月工人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二)作业管理要求:1、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第一次水面垃圾(含水浮莲)和水面至上岸边约定范围集中清理,集中清理必须为日后日常清理保洁做好准备。2、作业河涌水面实行全天10小时(即早上8时至当晚上6时)巡回清理和保洁(恶劣天气除外),首次清洁应在10:00前完成。3、收集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能堆放在河涌岸边上。4、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时不得沿途洒漏,转载后车容整洁,运输过程中垃圾不得扬、洒、拖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不得有污水滴漏。5、项目主管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他人在保洁范围内乱倾倒垃圾的行动,要及时制止,并向采购人报告,同时及时清理。6、中标单位每天应安排专人值班,并24小时开机,以防突发事故,中标单位要预备两艘舢板船、6名工作人员作为应急处理分队。该分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将所需的材料和人员运送到现场进行应急清理工作。7、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一切应急及迎检任务,重大节假日及或活动等特殊情况须指定应急处理方案。8、在每月采购人开展的河湖保洁日活动期间,中标单位须全体保洁人员积极参加活动。9、保持垃圾中转码头清运场地整洁。10、每日对水域和岸边保洁工作实行定时收运、保洁,做好垃圾量记录。11、每日作业完毕,做好当天运行及作业情况记录,并将作业工具作业场所清洗干净。12、每月5日前,按指定格式向采购人上报上月各类作业统计表和当月工作计划。4四、作业安全要求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戴醒目保洁字眼的反光马甲,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每月需不少于一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2、严格落实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作业。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3、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在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其中至少7名人员具有船员证。4、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一次安全设施全面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设施等,必须采取加固、加装、更换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对水上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6、水上作业平台上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7、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将作业船只妥善安置在指定在安全地点。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8、实施过程中,投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险、意外险,船上作业人员须同时购买意外水险。中标单位及其工人如有违纪违法、发生工伤意外事故,采购人均不负任何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全额向中标单位追偿。9、中标单位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 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10、中标单位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天做好安全作业交底工作,教育服务员工作业期间应注意安全及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中标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形成台账记录以备检查。5五、河道巡视(一)巡查范围1、除了对保洁范围的日常巡查,还包括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2、对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服务保洁的重点巡查;(二)巡查要求1、按要求配备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2、巡查频次要求:每天全线巡查至少2次,建立巡查台账;3、巡查内容:河道主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4、巡查人员应配备必要装备,零星垃圾及时处理;5、巡查时应认真负责,全面仔细,及时地掌握河道、河岸是否整洁;6、巡查人员对违法违章行为有劝阻的义务,并及时上报;7、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积极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抢险应急保障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6六、管理要求1、中标单位建立河道保洁自查和相关管理制度;2、中标单位必须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保洁人员工资、足额购买社保,保洁人员应相对固定,采购人有权进行检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工人或第三方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全额追偿损失和相关费用。3、指定台账规定时间将自查表送达采购人;4、指定每日河道保洁自查报表,并于每月5号上报上月的自查报表。5、河道保洁人员名单及分工按月报采购人,并于当月5号上报。6、中标单位须做好作业工具设备及船只的保管工作,定点停放,并按时进行保养维护。船只停放不得影响河道(排渠)的排洪安全。7、中标单位不得向工人收取任何名义的保证金。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8、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其工人住宿、水电、伙食等问题。9、中标单位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新进员工必须在半年内获得从事相应岗位的证书。同时,中标单位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7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具备自有、租赁或承诺中标后购置必要的船只和车辆(应提供登记证书或车船所有权人出租给中标单位的租赁合同备查)。2、中标单位投标前应自行仔细勘察现场。若因中标单位在投标前未到项目地点勘察或勘察不够仔细,导致在报价中或施工过程中,因对项目地点地质条件勘察得不够仔细,引起报价失误或施工中增加措施费用及导致工期拖延,采购人概不负责。3、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当遇到特殊情况,因水浮莲或杂物积在闸口或河道,严重影响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中标人30分钟内要有响应,6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如中标人不能及时到位或不到现场,则采购人有权高价雇请工人进行清理,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8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附件:《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考核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各项扣分各项得分总分项目工作要求及对应分值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100分一、河道保洁标准和要求(60分)1、每日持续清理,下午18时前完成清洁;(5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河道保洁,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物,及时清理河道内水面非景观性植物、杂草,水面至上岸边范围内整洁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八、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对中标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考核按百分制打分,优(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90分或以上,按月度服务费100%的结算;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除服务费的2%并暂停供货服务一个月。中标单位若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期间造成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考核评分标准详见《企石镇辖区水域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清理工作项目考核评分表》。中标单位对评分表考评项目及打分认可接受无异议。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域漂浮物清理 岸边清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