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安装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


招标单位: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寿宁县(福建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
行业:其他
预算:3806943.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

投标邀请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350900][HS]—2025-016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中标人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需为中小企业(联合体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成员只允许二家及以下。 1、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里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及以上。联合体对象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不要求联合体,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要求联合体,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接受(允许2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招标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公开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00秒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ttps://ygcg.ndcqjy.com/#/home)的“投标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ttps://ygcg.ndcqjy.com/#/home)登录,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①潜在供应商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ttps://ygcg.ndcqjy.com/#/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供应商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8.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未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9.3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或线下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开标时间、地点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2月05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202、301开标大厅。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内为各供应商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供应商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持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场所(或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电子交流群:591827556)。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供应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cg.ndcqjy.com/#/home)、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542104561@qq.com )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所投合同包号:1

报名时间:

1、采购人: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景泰街1号东方商住城16号楼三层
邮编:355500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3-2170811
2、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臻悦3#201、202、301
邮编:352100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13285936818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招标文件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1000 3865 2070 0100 02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公开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公开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所属行业
公开保证金

1
1-1
寿宁县南阳屠宰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1(项)
3806943

工业
38000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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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备安装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