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项目概况                                                                
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WH-2025-2911J         
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        
项目序列号: ZFCG20251111003         
预算金额(元):2562000          
最高限价(元):256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6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0:30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         
联系方式:0854—5632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                      
联系方式:18786431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乔官
电    话:18786431363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1.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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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8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7302025000DJC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1003预算金额(元):2562000.00元最高限价(元):2562000.00元采购需求: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56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虫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传真:项目联系人:江利联系方式:0854-5632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传真:联系人:潘乔宜联系方式:18786431363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2025年11月)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GZWH-2025-2911J采购人: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联系人:江利联系电话:0854—5632496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联系人:项目二部联系电话:0851-85801820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评标办法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3)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用U盘拷贝),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与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的文件保持一致,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4)供应商代表需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同一数字(CA)证书到现场解密。(5)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招标文件中对开标描述不一致的,以本条约束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供应商)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8)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9)参加开标会的代表需提供资料用于身份验证:①身份证明资料、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服务来源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二、资金来源本项目采购预算为贰佰伍拾陆万贰仟元整(¥2562000),最高限价为:贰佰伍拾陆万贰仟元整(¥2562000)。本项目共1个标项,但不得拆分标项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采购人名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联系人:江利联系电话:0854—5632496电子邮件:/五、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联系人:项目二部联系电话:0851-85801820电子邮件:2408423192@qq.com六、监督单位代理监督:18786042359监督部门:龙里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54-5638655详细地址:龙里县太平寺行政2号楼805室第二节货物/服务来源要求一、货物/服务/工程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地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二、货物/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所购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采购清单、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服务内容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龙里县2025-2026年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招聘会59.759.722026年“点对点”集中输出行动服务28283龙里县2026年直播带岗及自媒体宣传工作服务46.546.54龙里县2026年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服务34345龙里县人力资源市场(龙里县公共实训基地)服务56566龙里县人力资源市场奋进社区分市场服务12127其他项目2020二、服务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要求1龙里县2025-2026年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招聘会(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1、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风送岗”“高校毕业生专场”系列招聘活动,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促进返乡回流劳动力、高校毕业生、易地搬迁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等求职者实现就业。2、大型招聘会(4场)3、中型招聘会(8场)4、小型招聘会(30场)注:大型招聘会、中型招聘会、小型招聘会,每场招聘会具体完成时间、举办场次、招聘会布置需求、地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开展,费用以具体完成场次进行结算。1龙里县2025-2026年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招聘会(二)项目成效:1、大型招聘会:组织30家以上企业参加招聘会,提供岗位数不少于200余个,求职登记超过100人次,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50人,县级媒体平台发布提前预告,活动结束附相关简报信息,招聘时间持续4小时以上。2、中型招聘会(工业园区、镇级巡回):组织20家以上企业参加招聘会,提供岗位数不少于150个,求职登记超过100余人次,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余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35人,县级媒体平台发布提前预告,活动结束附相关简报,提前发布招聘信息预告,招聘时间持续4小时以上。3、小型招聘会:组织15家以上企业参加招聘会,提供岗位数不少于100个,求职登记超过60余人次,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余人,初步达成就业人数不少于30人。22026年“点对点”集中输出行动服务(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对外出前往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地务工意愿的龙里籍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发挥劳务协作站优势,摸排返乡、返岗集中时间,通过购买车票、集中输送等方式优先输送有稳定务工岗位人员。),确保返岗就业,积极宣传动员有外出务工意愿暂未联系岗位的人员,促进新增外出务工就业。1、州级购票转运人员100人(2个车次)2、县级购票人员300人注:以上人数参考(以具体输送人数进行结算)(二)项目成效:1、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拓展东西部劳务协作成果,对有乘坐高铁返岗需求的群众进行登记,做好统计,助力节后返岗工作有序推进,计划组织输出400人跨省务工。3龙里县2026年直播带岗及自媒体宣传工作服务(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1、围绕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工作制作自媒体宣传视频,每个视频1-3分钟,制作10条短视频。2、招聘会现场直播10场、常态化直播35场、直播进企业5场,3龙里县2026年直播带岗及自媒体宣传工作服务每场直播时长不低于40分钟注:结算以实际开展场次进行支付。(二)项目成效:1、为更好为求职者推荐就业岗位、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广泛宣传就业利好政策,采取“互联网+”模式,搭建线上用工平台,精准匹配岗位,利用主流媒体制作微视频,更好进行就业政策宣传。4龙里县2026年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服务(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县域内各镇(街道)零工驿站(洗马、醒狮、龙山、湾滩河零工驿站、冠山暖新驿站、谷脚物流园区人力资源市场)配备至少1人专职人员开展市场运营,开展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登记、就业推荐、龙里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及视频号运营、职业技能培训登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招聘会等工作。(二)项目成效:1、一是拓展企业(市场主体)入驻零工市场库累计不低于300家,提供零工就业岗位800个;二是通过办理招聘登记、入户排查、在线征集等方式收集各镇零工人员信息共计3000条以上;三是通过线上线下岗位匹配,从而让企业、大户和“零工”达到双向选择撮合零工就业1500人次以上。四是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龙里在线、看龙里、各镇(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共招聘网、QQ群等渠道,广泛发布零工招聘岗位在3000个以上。5龙里县人力资源市场(龙里县公共实训基地)服务(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配备2位专职人员承担市场运行工作,开展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登记、就业推荐、龙里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及视频号运营、职业技能培训登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各类会务服务、市场内所有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市场正常运转等服务(二)项目成效:1、龙里县人力资源市场(龙里县公共实训基地)全年正常运转,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作用体现。6龙里县人力资源市场奋进社区分市场服务(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1、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开展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登记、就业推荐、职业技能培训登记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提供常态化就业创业服务,承担实现市场正常运转。(二)项目成效:1、龙里县人力资源市场(奋进社区分市场)全年正常运转,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作用体现。7其他项目(一)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开展春风行动入企业观摩、返乡农民工座谈会、高校毕业生等临时性工作需要,以实际开展工作进行单项方案、单项结算。(二)项目成效:1、根据各类临时性工作进行安排。第二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中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1、服务期限:一年2、交货及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和条件:按单项方案单项据实结算4、履约保证金:0元7、验收要求:国家现行关于就业服务的相关标准、规范(如《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执行。8、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之日起90日。10、其他未尽事宜,待中标签约时双方再议。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二、评分标准1.初步审查表初步审查表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交易编号:\项目编号:GZWH-2025-2911J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资格性检查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1经营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二、符合性检查1商务符合性商务要求中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合理性审查(1)报价合理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三、无效标检查1无效标检查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审专家(签字):2.评分表评分表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交易编号:\项目编号:GZWH-2025-2911J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评分项1.价格分(2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人需在评审现场半小时内提交成本分析报告”,报告需包含“人工成本(按服务岗位人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计算)、场地/物料成本(如招聘会布置、直播设备租赁)、管理成本”等核心构成,且需提供供应商近3个月同类服务的成本凭证(如工资发放记录、租赁合同、广告清单)作为佐证。2.技术分(30分)2.1投标响应评价(满分20分)客观分:(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得20分。(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任意一项存在负偏离,在20分基础上扣减5分/条,扣完为止。注:本项评分的条款将结合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函(承诺函需与“第二章采购清单、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中“服务要求”相结合)进行作证,需按要求提供,不满足则作负偏离处理。2.2项目实施方案评价分(满分10分)主观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必须包含“人员保障、成效追溯、风险应对”三个模块,否则按“方案不满足需求”得0分,具体:1、人员保障:需明确“各分项服务的人员配置清单(如零工驿站6个站点各1人、人力资源市场2人)、人员培训计划(每月1次就业政策培训)”;2、成效追溯:需提供“服务成效数据台账模板(如招聘会就业人数需关联‘求职者身份证号及企业用工推荐表’)、每月向采购人提交的进度报表格式(含分项指标完成率、问题整改情况)”;3、风险应对:需针对“招聘会遇暴雨/疫情、零工人员信息泄露、直播平台故障”等3类常见风险,制定“替代方案(如线上招聘会预案)、补救措施(如信息加密存储方案)”。(1)评标委员会认为项目实施方案适用性好、准备充分、资源优质,得6-10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项目实施方案适用性较好、准备比较充分、资源比较优质,得2-5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项目实施方案适用性一般、差强人意,得1分;(4)未提供任何项目实施方案:0分。3.商务分(45分)3.1业绩评分(满分20分)客观分:根据投标供应商2025年1月至今的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个数进行评价(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的采购合同和对应举办活动的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材料)。提供1个得4分,满分20分。3.2驻场人员(满分15分)客观分:在招标文件“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多增加一人得5分,满分15分。(提供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的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须有人员姓名、社保缴纳明细及投标供应商名称等主要信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不足月份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3.3服务到场时间评价(满分5分)客观分: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接到通知后承诺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24小时内)进行评价。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紧急场景响应人员名单(至少3人,需提供身份证、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应急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未提供则该评分项按0分’处理。1、到达时间<2小时:得5分;2、2小时≤到达时间<12小时:得3分;3、12小时≤到达时间≤24小时:得1分;4、到达时间>24小时:得0分。3.4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价(满分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全面,服务范围广泛,保障措施完善,人员齐全,服务体系全面合理、售后服务及时性科学合理得4-5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简单,服务范围、保障措施、人员配置、服务体系一般、售后服务及时性较合理得2-3分;3.售后服务方案粗陋,服务范围、保障措施、人员配置、服务体系较差、售后服务及时性较差得1分;4.售后服务方案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4.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交易编号:\项目编号:GZWH-2025-2911J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___室以下为模板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4.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5.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6.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投标方案(投标报价)。投标人只能选择满足或优于招标需求的一个方案参与投标,不接受一个投标人选择多个方案参与投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一投标方案不允许报两种以上(含两种)的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依序按技术、商务的得分情况,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系统集成项目、一个标项中包含多个产品)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合理确定核心产品。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标项中同时投标的。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更正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供应商须关注上述相关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购买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二、购买方式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购买。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更正(一)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更正的所有内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代理机构名称),一份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联系人:项目二部联系电话:18786431363(二)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三)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文件或更正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更正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更正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四)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龙里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54-5638655详细地址:龙里县太平寺行政2号楼805室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交纳金额:0元二、交纳方式注册电子证书采购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支付交纳。三、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前完成交纳。本项目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并按照《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及时清退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精神,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未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供应商)原交纳账户。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第四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编制要求1、格式(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由翻译机构盖章或翻译人员签名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供应商应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2、制作和生成响应文件需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和生成。3、电子签章响应文件中上传的复印和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电子签章。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二、响应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服务类响应文件。2、组成:各类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文本。三、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四、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第五节开标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本项目供应商代表需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同一数字(CA)证书到现场进行开标。三、开评标流程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4.开标记录:开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现场开标会议结束。第六节资审审查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由资审小组通知其未通过理由。第七节评标一、评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流程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依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2.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货物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四)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标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投标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织。(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四、询标与澄清(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节发布中标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结果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若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二)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监督部门:龙里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54-5638655详细地址:龙里县太平寺行政2号楼805室中标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办《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取得《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支付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子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户名: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402000329200068912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合同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一、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网上发起退还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5日内退还。二、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三、提交资料中标供应商退还保证金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3.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4.违反投标承诺有关条款的;5.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第一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项。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承担一切费用。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10.标准10.1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10.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11.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11.2除了合同本身外,11.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产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6.质量保证16.1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6.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16.3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7.检验和考核验收17.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7.2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品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交涉索赔事宜;或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负责。17.3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7.4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作出安排。17.5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5日内签署合同产品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完成终交验收。17.6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17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18.伴随服务1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为所提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8.2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9.备件19.1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20.索赔20.1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0.2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商,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2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7.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20.4当属于17.2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提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21.延期交货21.1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21.3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索赔和/或终止合同。22.误期赔偿22.1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产品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23.不可抗力2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2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24.税费24.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24.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2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24.4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25.履约保证金25.1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调试,采购方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2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2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6.违约终止合同26.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26.2在买方根据第23.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买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27.1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7.2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28.转让和分包28.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8.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8.3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29.1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3)卖方提供的服务。29.2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30.争端的解决3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30.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30.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31.通知3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31.2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范本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序列号:,)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供货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签订,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3.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①本表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①本表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法人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滑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3(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使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7302025000DJC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1003,:预算金额(元):2562000.00元最高限价(元)2562000.00元,:采购需求: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56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传真:项目联系人:江利联系方式:0854—5632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传真:联系人:潘乔官联系方式:18786431363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7302025000DJC,: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1003预算金额(元)2562000.00元,:最高限价(元):2562000.00元采购需求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56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传真:项目联系人:江利联系方式:0854—5632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传真:联系人:潘乔官联系方式:18786431363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7302025000DJC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1003,:预算金额(元)2562000.00元最高限价(元)2562000.00元采购需求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56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传真:项目联系人:江利联系方式:0854—5632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传真:联系人:潘乔官联系方式:18786431363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7302025000DJC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1003,:预算金额(元)2562000.00元最高限价(元)2562000.00元采购需求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名称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56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里县2026年就业服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哪种企业即提供哪种声明函)。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里县草原路7号安置房传真:项目联系人:江利联系方式:0854—5632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传真:联系人:潘乔官联系方式:187864313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业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