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南阳街道办事处2025)


萧山区 |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_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G2025-GK-ZCY107
项目名称: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_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510376
最高限价(元):651037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_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651037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_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南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南虹路5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灵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8002757
质疑联系人:谢小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159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15406
质疑联系人:吴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154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萧山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653655(汤先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XZCG2025-GK-ZCY107.docx275.0K

XZCG2025-GK-ZCY107.docx

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XZCG2025-GK-ZCY107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南阳街道办事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2025年11月14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CG2025-GK-ZCY107项目名称: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10376最高限价(元):6510376采购需求: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南阳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南虹路5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灵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8002757质疑联系人:谢小娟质疑联系方式:0571-82159037(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15406质疑联系人:吴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15409(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萧山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0571-89653655(汤先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物业管理服务 ,属于 物业管理 行业;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8。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四害”消杀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本项目支持《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可参照相关规定及银行方案凭政府采购合同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请。详见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18/12/20/art_1229293109_1559514.html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本项目备份文件是否收取:不收取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采购机构代理费用无。14资格审查和信用信息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15质疑接收人及答复采购人、采购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政采云线上质疑路径: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完整附件。本项目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等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规范性、组织程序等相关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16履约验收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和专门机构验收两种形式,具体按照萧政办发[2014]217号文件执行。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按萧市监【2015】127号、萧市监【2019】1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如项目发布后已有新文件规定,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存在隐蔽工程的项目,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货并将实施安装前,申请进行初验收。联系电话: 0571-83587785/0571-82816012 联系地址: 萧山区通惠北路2-1号304室17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及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内容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老师,电话: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如果本项目分多个标项的,投标人应按所投标项提交相应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资格审查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七、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及时复核供应商材料。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合同授予25.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6.合同的签订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7.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8.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九、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0.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验收31.验收31.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请用符号“▲”标明,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1、招标一览表标项一: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分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情况介绍最高限价(元)1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物业服务12月3137738详见二、招标需求31377382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9.2月3372638详见二、招标需求3372638注1:▲投标人需在投标(开标)一览表中明确投标报价(总价)及以上各分项小计报价,各分项小计报价不得超过上表各最高限价。注2:本项目涉及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贯穿整个项目服务时间。工作量共计913套房(其中潮竞云望城一区245套,潮竞云望城二区668套),在服务期间内逐步装修完成,装修垃圾清运费单价600元/套,结算时按600元/套*实际装修套数结算。投标人需在总价中考虑本部分报价。2、采购需求1、技术需求:1.1项目基本情况:1.1.1物业坐落位置: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1.1.2物业类型: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高层住宅小区及配套公建设施。1.1.3项目概况: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位于萧山区南阳街道,东临经四路,西临永利村,南临远东线,北临向阳路。总用地面积:63165㎡,总建筑面积180106.19㎡,小区内包括12幢高层及相应配套服务用房,住宅共计741套,其中未分房147套,已分未装修98套,电梯52台,地上建筑面积为122486.2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15144.67㎡,配套用房面积为5195.39㎡,其中配套商业用房面积为974.52㎡(由业主出租),物业办公用房409.68㎡,物业经营用房541.1㎡(交予物业,由物业进行出租),邮政服务用房157.5㎡,养老服务用房846.85㎡,公厕87.81㎡,垃圾收集房75㎡,门卫用房17.5㎡,消控中心122.59㎡,开闭所272.31㎡,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49.56㎡,其他(设备、坡道等)1598.66㎡,地下室面积地57619.95㎡(地下1层,车位787个,另有363个四面封闭车库拟由各安置户自行保洁管理)。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二期位于萧山区南阳街道,东临南兴路,西临滨江二路,南临向阳路,北临南阳横河。总用地面积77889㎡,总建筑面积212868.55㎡,小区内包括16幢高层及相应配套服务用房,住宅共计1279套(截至8月6日,已开始装修611套,剩余未装修668套),电梯48台,地上建筑面积147790.7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34851.80㎡,物业办公用房573.21㎡,物业经营用房749.15㎡,社区管理服务用房950.17㎡,快递服务用房156.07㎡,社区养老服务用房717.82㎡,公共文化设施用房203.05㎡,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234.16㎡,体育健身527.82㎡,其他配套用房4739.06㎡(含垃圾房121.76㎡、门卫11.44㎡、消控室123.95㎡),开闭所279.3㎡,配电间1642.8㎡,地下室面积65077.84㎡,机动车位1460个(另有113个车库,由安置户自行保洁)。1.2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的范围为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的物业。1.3物管目标:按省级物业管理优秀标准进行管理,不低于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乙级服务标准的要求。后附《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乙级服务标准》附件1、《南阳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附件2,作为合同附件。1.4房屋、智能化管理等所有公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更换责任:1)在质保期内的责任由相应施工单位负责,同时中标人做好相应配合工作,质保期后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此风险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任何调整。2)质保期后的责任由中标人按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进行维修保养。3)保修期限:除现有委托单位同相应施工单位合同规定保修期外,其余全部由中标人负责维修。4)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规定,多高层住宅项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物业公司应立即致电保修单位同时报备采购人,保修单位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立即组织人员到场进行维修(管道维修等紧急抢修工程应在24小时内安排)。如在3天内保修单位未安排人员维修或在承诺的时间内维修的,由物业公司向保修单位书面发出《南阳街道安置房维修通知函》同时报备采购人,保修单位在收到书面函件后7天内需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如逾期未维修的,物业公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其它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维保单位质保金予以中扣除(全部修复完成后,由采购人将维修清单及费用以书面函件寄至维保单位)。5)物业公司应及时进行检查维修,采购人也将进行例行检查,如因物业公司未进行及时整改维修而造成大修的,由物业公司进行维修。1.5报价应考虑的有关内容:1)本项目服务面积为项目基本情况中注明的总建筑面积。2)管理费用报价应充分考虑物业服务人员、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及零星维修(包括开关、阀门、照明设备等单项20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维修)、公共能耗(包括电瓶车充电能耗、楼道公共能耗、照明、弱电设备能耗、自来水设备能耗等(水泵房自来水设备维修保养由水务公司负责))、办公服务、办公水电、电梯维保费(含相关配件损耗)、电梯年检费、消防维保年检费、垃圾分类运行成本、生活垃圾清运费、建筑垃圾清运费,管理以及其它开展正常物业服务所需的全部项目因素。今后物业将不再向业主收取公共能耗费用。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对小区内所有住宅、公共配套建筑、地下(地上)车库(位)、自行车库、绿地、道路、广场、照明等小区内及小区围墙外代征绿化带、环路范围内所有设施及配套设施的物业管理内容。3)物业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物业办公用房由采购人免费提供给中标人使用,服务期间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其他用房面积均不含在物业费中。4)其它用房包括社区服务用房、老年服务用房、卫生服务、邮政用房、开闭所、专变等物业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预算价中。5)其中物业经营性用房今后将由物业公司代为出租,物业经营性用房房屋租金等盈利性收入暂由中标人管理并设立独立账户直至移交给今后指定的单位。此笔费用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重大维修、举办便民服务活动、业委会运作(物业管理委员会)开支等事项并定期公示。使用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征得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经社区或者采购人批准。物业经营性用房出租时合同需向社区或采购人备案。6)中标人开展经营性项目必须征得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设置,合同需向采购人备案。取得的经营性收益暂由中标人管理并设立独立账户直至移交给相关单位,此笔收益用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重大维修、小区改造建设、小区举办便民服务活动、业委会运作开支等事项并定期公示,申请使用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征得业委会同意,并经社区或者采购人批准。7)垃圾清运的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里。报价必须考虑小区内标准垃圾桶合计不少于80只(垃圾桶的式样容量符合《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定),垃圾清运车3辆(清运车辆限在小区内转运垃圾使用,需符合环保要求、外观清洁,并定期检修和保养),用于日常巡查的电瓶车不少于4辆。8)在服务管理期内,如涉及垃圾分类定投点位场地等改造的双方另行协商。9)物业服务收费按投标人自行报价考虑,同时必须考虑到对小区物业档次核定所产生的风险。10)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物业档次、乙级管理服务水平自行确定各种物业收费标准。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是安置小区这一管理特色,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拆迁安置房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11)投标企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加班费、福利等标准由投标人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2)各项服务阶段,中标人服务人员应做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1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4)上述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计入报价,若不报将视作投标优惠,今后不另计。1.6人员要求:1)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配备建议方案,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配备人员。▲2)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管理人员共配置不少于84人,提供岗位人员名单(必须含姓名,可参考《岗位人员名单》模板):项目经理1人,经理助理1人;客服主管1人,客服接待6人;工程主管1人,工程人员4人;秩序主管1人,秩序领班4人,安保人员28人,消控人员6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26人,绿化保洁员2人,垃圾清运员2人。人员不允许兼职本项目以外的物业服务,提供人员专职于本标项的承诺。▲3)秩序维护部消控室人员6人必须全部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证书与人员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复印件;秩序维护部其他人员必须持有保安员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持证承诺函。4)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岗位人员名单、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供采购人查验。序号部门岗位人数备注1经理室项目经理1经理助理13客服部客服主管15客服接待66工程部工程主管1综合维修人员7工程人员48秩序维护部秩序主管110秩序领班411安保人员2812消控室(24小时人员在岗)62个消控室,按8小时制配置人员为1班,每班人员配置至少1人13保洁部保洁主管115保洁员2616绿化保洁员217垃圾清运员2合计843)人员具体要求:①经理室:项目经理性别不限,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优先。②客服部:客服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物业服务或社区服务相关工作两年以上,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录入、登记等相关操作。③工程部:工程主管要求为男性,55周岁以下优先,具有物业管理工程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有效高压电工证书或低压电工证优先;工程人员、维修工要求为男性,55周岁以下,持有有效高压电工证书或低压电工证,具有物业管理工程相关工作经验,且能熟练操控各种音视音频设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④秩序维护部:秩序员、消控员、智能小区指挥室秩序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性。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着装整齐,佩戴上岗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礼貌值勤、文明值勤。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⑤保洁部:保洁主管要求55周岁以下优先,具有物业管理环境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保洁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言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绿化工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各种花卉、植物等养护常识,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岗位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岗位学历性别年龄证书4)其他要求:(1)若遇特殊情况有人员临时不能到位或岗位不符的,须及时替补,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如影响正常运行情况下,按其岗位平均每月人员开支的标准扣除服务费。(2)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着装整齐,佩戴上岗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礼貌值勤、文明值勤。明确重点、落实到人;各相关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述各项费用均应包括在物业费中。(3)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供采购人审核,如果中标人不能提供,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1.7项目技术范围和服务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高层住宅小区及配套公建设施,包括保洁、保安、环境卫生、绿化、水电及房屋管理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小区住宅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养护,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的照明、智能化系统与中心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的管理及维修,小区内的清洁卫生等其他养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对小区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的统一管理,协助***门对小区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小区内住户装修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社区文化活动,小区档案资料管理等,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1)环境卫生管理①服务内容:整个小区内公共部位,包括大门口、各楼梯、公共厕所等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幕墙清洗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化粪池定期清理、灭“四害”等工作。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按上级及南阳街道垃圾分类实施标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工作需达标并积极创建示范小区。②服务质量标准:a、保持值班室、大门口和院子清洁、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b、围墙内的道路、停车场和门前“三包”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形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阻塞等。做到每日清扫,巡回保洁。c、对垃圾、废弃物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及时清掏,保持常年干净、清洁,无积水、无异味。d、建立“四害”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③物业公司需确保整个小区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好用户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装修原材料的堆放及清运工作,物业公司须保证各类垃圾堆放及清运场地的合法性,如发现乱堆乱倒垃圾等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中标人负责。④装修垃圾清运费投标报价时按每套600元计入投标总价中,最终按实际装修套数进行结算。中标人须设定1个固定垃圾堆放点,装修垃圾不超过3天一清运,且同时保证总装修垃圾不超过20立方米,逾期不清运或未按照要求堆放、清运管理的按考核标准扣除中标人相应费用。2)公共秩序管理和消防、监控设施维护①服务内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证件核验、登记、报刊信件收发等;维护公共秩序;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负责小区内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修理等。②物业公司需加强小区防盗窗安装、违章搭建设施管理,禁止建筑外立面乱搭乱建等现象发生。③服务质量标准:a、门卫值班各小区主次出入口安排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至少安排一人礼仪站岗,建立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制度。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小区,维护小区安全、正常的生活环境。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b、巡查规划红线范围以内安排24小时巡查。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要区域、部位进行重点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备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巡视时应使用巡更设备。监控室应保存巡更记录。在接到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发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如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并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c、消控、监控室值班消防、监控设施应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各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监控室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派专人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监控资料应至少保持30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同时,确保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应接听)。该小区内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操作员负责整个小区(包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消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d、停车管理在管辖区域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非机动车应实行定点停放。电瓶车充电、有序停放管理由中标人负责。对进出小区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有序停放。车库应保持良好通风,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车库内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地面、墙面按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和地标。e、突发事件处理按照要求制订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内容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等处张榜悬挂。当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对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f、消防、监控设施维护定期对消防、监控主机及各消防、监控点的设备进行巡查,确保运行无故障;定期对室外的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箱等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埋压或损坏和失效等情况;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检查,设施是否齐全;定期对喷淋头、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其他形式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遮挡或损坏等情况;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是否有压力不足或缺少等情况;定期对排烟通风口、消防通道进行检查,是否有遮挡或堵塞。同时负责上述检查缺陷的修复和复原。3)绿化管理①服务内容:围墙内树木、花草、色块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②服务质量标准:布局合理,按规定养护管理,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每年修剪绿篱5次,每年拔草5-6次,治虫根据情况适时消杀,花草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a、草坪、灌木。夏季高温时做好草坪、灌木防晒降温与遮挡防护措施,保持常年翠绿,无杂草、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b、树木和色块。植株修剪及时,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无枯枝。及时防治、灭治病虫害,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无倾斜、缺枝、空档。c、花坛和花景。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花坛和花景做到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好。③物业公司需做好区域范围所有绿化卫生清洁工作,禁止绿化破坏等现象,保证所有绿化的完整性。4)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①服务内容:对小区内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②服务质量标准:a、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b、保证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c、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d、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水泵、管道进行防锈处理。e、定期(3个月)对生活水箱进行水质检测并清洗,形成检测记录并公示。f、对小区内所有排水管道至少每季度疏通一次,形成相关台账记录备查。5)供电设备管理维护①服务内容:对小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同时配合供电部门对供电设备的维修工作。②服务质量标准:a、建立严格的高配供电室岗任责任制,高低配交接班制度、高低配室操作规程制度、高配倒闸操作制度、高低配及维修巡回检查等制度、供电故障报修制度。b、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确保高(低)压变(配)电柜操作运行正常,各计量检测表计显示正常。c、变(配)电柜、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符合工作要求,各类表计显示正常。d、变(配)电系统联络切换正常。e、负责各类照明灯具、供用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修理。f、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6)电梯管理①、服务内容:定期年检以及专业维保外的日常管理及组织、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维保。②、服务质量标准:a、建立电梯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引导乘客安全用梯,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b、管辖区域内所有电梯有效运行,电梯按时开启和关闭。轿厢内、外按钮及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维持轿厢整洁。c、由专业人员对电梯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d、电梯发生一般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保单位。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保单位,并在专业维保单位的指导下做好现场的应急处理。7)房屋及设施日常养护维修①服务内容:房屋日常养护和维修。②服务质量标准:a、做好过施工单位工程保修期外的非主体结构维修工作,确保业主正常生活。b、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地板平整不起壳、无遗缺,吊顶无污(水)渍、开缝和破损。否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c、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保障畅通;雨前及时巡查,排除隐患。发现过滤网及管道破损及时修复或更换。d、保修期后发现屋面或其他防水层有气鼓、破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屋面、墙面有渗漏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项修理。e、及时完成备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任务确保不超过24小时,确保维修合格率达到100%。8)智能化系统管理①服务内容:楼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室外LED屏可视通讯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和巡视检查等工作。②服务质量标准:a、按照规定周期对智能化系统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各弱电系统运行正常。b、每月应检查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发现问题故障及时维修。c、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功能并填写季度登记表。1.8工作时间要求:具体上下班时间在不影响物业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制定,其中经理室,客服部,工程部工作人员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须值班在岗;秩序维护部必须24小时值班,全年在岗;保洁部必须全年在岗。如遇设施抢修、水电事故应急、抗台、抗震等特殊情况,经理及部门主管须24小时到场服务。1.9其他要求1、所有人员服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计入投标总价,但服装样式需经过采购人认可。根据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上述要求的物业管理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应及时妥善处理业主的合理诉求,积极与社区及采购人沟通。若发生重大群诉事件,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每季度应向采购人书面汇报物业服务情况,如有重大问题,须立即汇报。4、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采用小区服务队等形式强制业主采购装修材料等,如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视具体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1.10项目所需设备清单参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设备尘推车、洗地车、高压冲水机、垃圾清运车巡逻设备巡逻车绿化设备割草机、修剪机2、商务需求:2.1服务时间与地点2.1.1服务期限:自原物业服务合同结束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根据招标进度在合同中约定)。各小区原物业服务合同结束日期分别为:潮竞云望城一区:2025年12月31日,潮竞云望城二区:2026年3月26日。2.1.2合同履行完毕后,在未找到接替公司前,中标人应延续一段时间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月度费用标准支付。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经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合同期满后,妥善处理好退场移交、人员安置,如果出现劳资纠纷,责任在中标单位。2.1.3服务地点: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2.2付款方式: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接受保函);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向中标人支付进度款,具体支付时间和比例在合同中约定。最后一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期满以后,同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2.3物业维修要求及资金安排2.3.1在质保期内的责任由相应施工单位负责,同时物业公司做好相应配合工作,质保期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2.3.2质保期后的责任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所涉及的单项急修、小型零星维修工程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维修费在2000元以内的,应修不修的,发现一次处罚两万元,处罚金额从物业服务费中扣除),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2000元以上的由中标人先行维修,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后续按招标人资金使用相关流程实报实销。物业服务范围包含路灯修缮,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注:各类维修金额是指套取相关定额后汇总的金额。其中电梯费用不论是否超过2000元,都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2.3.3保修期限:除现有招标人同相应施工单位合同规定保修期外,其余全部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或协助采购人报修。2.3.4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规定,多层住宅项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物业公司应立即致电保修单位同时报备采购人,保修单位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立即组织人员到场进行维修(管道维修等紧急抢修工程应在24小时内安排)。如在3天内保修单位未安排人员维修或在承诺的时间内维修的,由物业公司向保修单位书面发出《街道安置房维修通知函》同时报备采购人,保修单位在收到书面函件后7天内需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如逾期未维修的,物业公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其他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维保单位质保金予以中扣除(全部修复完成后,由采购人将维修清单及费用以书面函件寄至维保单位)。附件1: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乙级)项目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一)基本要求1、企业具有三级资质或相当于三级资质的服务水平,有管理处办公机构,办公设施设备较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3、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4、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6、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7、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遇紧急意外事件接电话后应尽快到达现场。8、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或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10、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1、每年至少4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每月至少2次),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根据装修进度情况每周2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8%。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主、次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高峰时间站岗值勤,并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大型物件搬出小区实行记录。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五)保洁服务1、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不少于1次。2、小区活动场所合理设置果壳箱或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果壳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高层电梯厅每天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道每天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4、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六)绿化养护管理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灌木每年修剪不少于4次。3、无枯枝、落叶、纸屑、果壳、胶袋等杂物及5cm以上石块; 每日保洁2次,不定时巡视保洁。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绿地施肥每年不少于4次,做好防涝、防冻,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不得出现病虫害。附件2南阳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推进街道现代社区建设的总目标,提升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高安置小区业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街道辖区内由政府(平台)出资采购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一、考核范围考核对象为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项目。二、考核内容根据《关于以党建引领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的工作意见》(萧委组〔2018〕43号)和《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萧住建党委〔2018〕11号)文件要求,参照《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三、管理考核职责1.物业公司为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的主体单位,负责做好安置小区的各项日常物业服务工作,接受街道和属地社区的共同考核。2.潮竞社区为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服务的监管单位,负责监督指导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及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理安置小区相关问题。3.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为南阳街道潮竞云望城一区、潮竞云望城二区物业管理的考核牵头单位,负责安置小区物业考核总体协调工作,负责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对接,会同社区和相关条线,定期对物业服务人员、内容及质量进行考核,不定期对物业到岗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物业应现场配备指纹考勤机。四、考核方式及安排1.月度考核(满分100分):月度考核评价由日常考核、实地检查、业主满意度调查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30%、50%、20%。月度考核结果与物业进度款支付挂钩。2.附加分值10分每月度根据附加考核项增减分值,并计入月度考核总分。五、奖惩方式物业公司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响应承诺,安排对应人员到岗。若被街道或社区查实未到岗的,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项目负责人缺岗1000元/次/人,其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缺岗800元/天/人,其余人员缺岗500元/天/人,在每月支付物业费时直接扣除。中标方案中的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同意变更,若确须更换,须由物业提出申请,经街道同意后才能变更,并处以以下数额罚款:物业经理变更20000元/次;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变更10000元/次。更换后的人员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街道处置违章搭建及装修管理,若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及时制止违章搭建和违规装修行为的,每发现一处,处以扣罚5000元/处。六、物业经费的拨付物业经费按月度考核情况,每月进行拨付。月度考核在85分以上,支付月度费用;低于85分的,低于部分按每一分5000元扣罚后支付月度费用。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暂缓拨付,连续2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将提交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止合同。附件3南阳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月度考核评价表考评对象(项目名称):管理单位(物业企业):考评时间:Ⅰ 日常考核(30分)小计考核主体及计分方法扣分得分Ⅰ-1综合环境(10每月位列南阳街道垃圾分类“红黄黑”榜黄榜的不扣分;每月位列南阳街道垃圾分类“红黄黑”榜黑榜的扣4分。(4分)根据上级抄告整改情况进行扣分。整改未通过的,每处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6分)Ⅰ-2平安建设(10分)根据每月信访平台、“12345”热线等受理的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引起的信访投诉情况进行扣分。每1件扣0.5分;对投诉信访涉及的事项未及时处理或重复发生的,扣1分。发生群体性(5人以上)或重大影响的信访投诉,每次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4分)根据每月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引起的警情情况进行扣分。每一件扣0.5分;涉及重复报警的,扣1分;出现重大警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4分)根据钉管家系统录入抽查情况进行扣分,其中准确率低于相关要求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分)Ⅰ-3日常抄告整改(10分)根据每月社区抄告整改情况进行扣分,抄告频率每月不少于2次。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回复不及时或存在虚假回复的,每处扣1分;整改后出现反弹的,每处扣2次。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0分)Ⅱ 实地检查(50分)小计考核主体及计分方法扣分得分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相关职能科室每月对安置小区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重点对房屋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有收入管理、服务质量等事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4。Ⅲ 业主监督评价(20分)小计评价主体及计分方法评价得分社区或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每月抽取业主代表、楼栋长、部分业主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环境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物业服务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抽取比例不少于业主总户数的10%。业主满意率大于等于80%的,不扣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详见附件5。Ⅳ 附加分考评(10分)小计考评主体及计分方法计分依据得分Ⅳ -1年度加分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根据物业管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加分。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加分,不重复累加,该项分值10分封顶。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6。Ⅳ -2 年度扣分物管办根据房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主流媒体负面曝光等情况进行扣分。该项扣分不设上限,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扣分,不重复累加。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6。最终得分(Ⅰ至Ⅳ 项之和)附件4南阳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实地检查考评表考核对象(项目名称):管理单位(物业企业):考核时间:考核项目序号考核内容与标准规定分值评分细则考核情况综合管理(16分)1物业单位人员配置到位,分工明确,每班工作人数与招投标文件相符。2未达到此项不得分。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台帐完善。2未及时登记处理扣0.5分/次,扣完为止。3各类专业人员全时持证上岗,保安人员统一着装,各类人员佩戴个人信息标识牌。1未按规定执行扣0.5分/人次,扣完为止。4各项基础资料与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分类合理,方便检索。1缺项、漏项酌情扣分。5巡查到位、值班记录整洁、规范,巡逻打卡记录完整;遇到突发事件时,按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2巡查、值班记录不到位扣0.5分/次,扣完为止。6代管业主共有收入的,按规定开设银行专门账户;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并按规定在信息平台填报收支信息;配合共有收入查询、审计等,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8不符合的,扣8分。消防管理(20分)8消控室人员24小时到岗到位,持证上岗。2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9楼道口严禁停放电动车辆,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3发现违规扣1分/次,扣完为止。10消防通道通畅,消防登高平台未被占用。3发现违规扣1分/次,扣完为止。11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杜绝私拉电线充电现象。2发现违规扣1分/次,扣完为止。12消防设备有检查、检测记录(月、年检)。4没有检查记录扣1分/次,扣完为止。13消防设备保养记录、故障报修记录完整,应急方案完整并开展应急演练及宣传。4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扣完为止。14建立小区微型消防站,有消防应急处置人员名单及相应职责和处理预案。2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公共秩序车辆管理 (15分)15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内外部人员、车辆门禁登记管理,主要出入口24小时值班,各项监控系统及值班制度完善,实施到位。3未建立登记检查制度不得分。每少一次登记检查扣0.5分。(以抽查和群众投诉查证为准)16车辆行驶停放管理有序,无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3管理混乱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17非机动车实行分类积分管理,非机动车充、停放管理有序。5未实行分类管理的扣5分;管理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18小区公共区域无流动摊贩,无临时广告、停车等棚体或构筑物。2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19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记录完整。2登记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违章搭建及装修管理(11分)20做好房屋装修及使用的配套管理,对装修进行事前登记日常检查,务必签订好装修责任书。对违规装修及时发现、劝止与上报,按要求做好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群租及三合一场所管理的相关工作。4如出现新增违章搭建、新增违反“N+1”分割模式装修,未及时制止报告的,每出现一间扣4分,上不封顶。21对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与安装设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破坏外立面统一等行为第一时间告知、制止,并上报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实施。4未及时制止并告知的扣1分/次,扣完为止。22对小区房屋违章行为管理、使用维护管理等无新闻媒体曝光、无重复信访投诉等情况。3发现违规扣1分/次,扣完为止。房屋设备设施管理(17分)23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修保养记录及日常巡检台账齐全。3台账与保养记录不全酌情扣分。24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洁,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物,有清掏记录。2未达到要求,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25对分包单位(泵房、配电、电梯、消防)有监管记录。2监管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26路灯及公用楼梯照明正常。2未及时发现及更换,每发现一处扣0.5分。27小区房屋小修及时完成(2000元以内),中修、大修及时编制计划上报,建立回访复查备案制度。2未上报、回访复查不得分。28电梯、消防、照明、门禁等各种设备完好,全天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测制度完备,按时实施。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29日常巡查维修及时,急修20分钟内到位,维修工程质量合格。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30对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及实施维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2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环境卫生(16)31公共区域卫生秩序良好,无卫生死角。6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32垃圾中转站卫生好,垃圾桶清洗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33建筑垃圾指定位置堆放,有围合、有覆盖。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34小区没有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的现象。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35无乱张贴悬挂广告,无私拉乱接水、电、弱电管线等现象。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36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除四害行动。2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检查台账。绿化管理(5分)36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占用堆积现象。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37绿化整体长势良好,杂草少,无枯枝病叶、无病虫害。2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8对绿化定期进行修剪、养护、施肥、补种及死缺植株处理,侧石破损及时修补。1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总分100注:实地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按照得分50%计入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件5南阳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业主满意度调查表为客观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情况,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特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期待您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予以真实评价。(请您在下列各项调查意见栏中打“√”)满意度调查内容调 查 意 见满意基本满意一般较差不满意垃圾清理(垃圾包、垃圾点位整洁情况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堆积物、蜘蛛网、小广告、积水等)机动车管理(地下车库乱停车)电瓶车管理(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绿化养护情况(毁绿种菜、死株、缺株等)违规装修管理(敲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外立面管理(外置晾衣架、封闭窗等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照明、电梯等维修)业主报事报修处理进度物业服务情况(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上门走访宣传、便民活动等)注:1、各项满意率=(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80+一般票数*60+较差票数*40+不满意票数*20)/投票人数;2、各项满意率的加权平均数为物业整体满意率。附件6南阳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附加分考评表考评对象(项目名称):管理单位(物业企业):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序号考核内容与标准规定分值评分细则考核情况加分项1积极参与支持行业和属地创新项目、试点工作,获得相关组织实施单位肯定的,加2分。2根据配合程度,酌情得分。如存在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现象,此项不得分。2安置小区物业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作为,遇到矛盾困难及时处理,干成事,不出事的,加1-2分不等。2在日常工作中物业不积极,不作为,推诿扯皮,遇到矛盾不及时处理,此项不得分。3物业单位或个人(服务本小区项目的物业或个人)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2每次加1分,最高可加2,如当月度无发生,此项不得分。4物业公司员工体现社会正能量,如救人、救急,或被媒体通报表扬。2酌情予以加分,如当年无发生,此项不得分。5每月位列南阳街道垃圾分类“红黄黑”榜红榜的加2分。2根据南阳街道垃圾分类“红黄黑”榜予以赋分。6上级下达任务及考核中受到市、区、街道等各级部门通报表扬的。2经核实,每一例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街道加0.5分(同一事件按最高级核算)。减分项7服务项目被市、区、街道各级部门通报批评的。5服务项目被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减5分;服务项目被区部门通报批评的减3分;服务项目被街道部门通报批评的减2分。8经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扣5分。9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被媒体公开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证属实的。5扣5分。注:同一加分、扣分事项只记分一次,按就高原则,不重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扣分不设上限。注:1、如有附图,仅作参考。2、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作无效投标。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本采购需求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类型序号评审条款最大分值主客观分商务资信1服务质量评价: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收到服务对象表扬信、感谢信、表彰等正面服务评价材料,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以收到服务对象盖公章书面材料为准。(服务对象指如机关事业单位、公司、小区业委会等非自然人机构)。3客观分商务资信2投标人管理体系、服务能力认证:(1)质量管理体系、(2)环境管理体系、(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4)能源管理体系、(5)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6)物业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5客观分业绩3业绩经验: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物业项目业绩,每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同年份、同一服务单位的合同按一个计)1客观分技术4内部管理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方案,从①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②各部门岗位制度、③本项目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方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5秩序安防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管理工作方案,从①日常秩序管理工作方案、②来访人员管理方案、③车辆管理方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6消防监控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消防监控工作方案,从①日常工作和抽查巡查方案、②突发故障处置方案、③重点房屋、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方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7保洁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洁服务方案,从①室内外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方案、②垃圾清运、垃圾分类等特色服务方案、③灭“四害”方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8绿化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养护方案,从①按季节养护服务方案、②定时日常养护服务方案、③病虫害防治服务方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9设施设备维修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维护方案,从①设备运行保障方案、②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及维修方案、③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维护实施方案及突发故障处理预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0应急能力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从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②消防应急预案、③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本项分值设置为: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1物业管理创新方案:根据安置小区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创新方案,从①管理中运用的创新手段②团队智能化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智能化设施的日常管理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2安置小区特色服务方案: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和安置小区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安置小区特色服务方案,从①安置小区服务重难点分析、②安置小区居民服务及管理、③安置小区社区活动与文化建设方案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3交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接方案,从①接管工作进度计划、②接管小组人员方案、③交接工作方案及拟取得效果承诺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4节能降耗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节能降耗措施综合评定,每条措施需包括①服务重难点分析、②节能降耗措施、③拟取得的效果分析或类似项目中已取得的成效展示。每条有效措施得1分,最高得3分。3主观分技术15电瓶车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瓶车管理方案,从①电瓶车分类管理方案、②宣传教育方案、③拟取得的效果承诺或同类项目中已取得的成效展示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6违章搭建管理方案:根据小区物业管理的特点,对投标人提供的违章搭建管理方案,从①违章搭巡查机制、②违章搭建处理方案、③拟取得的效果承诺或同类项目中已取得的成效展示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7物资配备方案: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和项目实际提供物资配备方案,从①办公用品、②1.10项目所需设备清单参考、③材料及易耗品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8培养居民养成物业管理习惯、提升居民物业服务满意度的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养居民养成物业管理习惯、提升居民物业服务满意度的方案,从①重难点分析、②培养居民养成物业管理习惯、提升居民物业服务满意度措施、③取得的效果承诺或同类项目中已取得的成效展示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19信息反馈沟通处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反馈沟通处理综合评定,从①多渠道信息反馈机制;②相关部门沟通、联动机制;③反馈问题的整改、预防机制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20培训方案: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和项目实际提供培训方案,从①人员服务培训方案;②安全培训方案;③上岗仪表、行为、态度的标准规定及培训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21业主服务方案: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和项目实际提供方案,从①业主需求分析;②业主服务内容;③服务人员配置角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3、2.5、2、1.5、1、0.5、0)3主观分技术22拟派项目负责人优势: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个人简历,从服务经验、专业技能、履约项目的服务评价等方面综合评定,根据该人员对服务本项目的优势程度,得2、1、0分。2主观分技术23管理人员综合实力:(1)拟派项目经理(3分):①本科以上学历得1分。②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累计3年以上得1分,1年以上不足3年得0.5分。③年龄45周岁以下得1分,50周岁以下得0.5分。(2)拟派秩序主管(3分):①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②具有秩序主管工作经验累计3年以上得1分,1年以上不足3年得0.5分。③年龄45周岁以下得1分,50周岁以下得0.5分。(3)拟派工程主管(4分):①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②具有工程维修工作经验累计3年以上得1分,1年以上不足3年得0.5分。③年龄50周岁以下得1分,55周岁以下得0.5分。④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得1分。(4)拟派保洁主管(3分):①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②具有保洁主管工作经验累计3年以上得1分,1年以上不足3年得0.5分。③年龄50周岁以下得1分,55周岁以下得0.5分。(5)拟派客服主管(2分):①具有客服主管工作经验累计3年以上经验的得1分;②40周岁以下得1分,45周岁以下得0.5分。15客观分价格分(价格权值0.20)序号评审条款最大分值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的计算公式计算。(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0*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评分条款中涉及的业绩、荣誉、人员、社保等分公司均有效。涉及社保、劳动关系证明关系的,如人员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及身份证。3、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4、评审依据说明:(1)涉及人员评审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人员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效劳动合同或截至开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至少1个月社保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依据相应评审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评分办法中对人员年龄因素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该人员身份证为准,日期截止开标当日;对学历因素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该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为准;对工作经验因素的评审,以该人员对应岗位工作经验材料为准(投标人盖章承诺或该人员劳动合同);对证书因素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该人员有效证书为准。(2)涉及方案评审的,投标人需按要点要求提供方案内容,未提供的对应要点不得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涉及分包的,应同时明确各方案、方案各要点的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作为履约依据,未提供的对应要点不得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4.2.1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2.16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5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4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5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