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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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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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5楼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代管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单项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报酬100万元以内的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代管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单项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报酬100万元以内的招标代理服务。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满但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尚未确定,招标人有权继续沿用本次征集结果直至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产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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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建筑工程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计施工(EPC)公开招标项目各一项招标代理业绩。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2日 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8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8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2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5楼
招标人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98949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020-8653727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20-816339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无其他依法应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附件:
招标文件-盖章.pdf
招标公告.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文件.docx
招标公告.docx
SL202511140028-20251115150524.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
其他工程
服务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5-5231
招标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荔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服务企业-招标代理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其他工程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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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5-11-15 18:00:00
2025-12-08 10:00:00
投标登记
2025-11-16 0:00:00
2025-11-22 0:0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5-11-16 0:00:00
2025-11-22 0: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5-11-16 0:00:00
2025-12-08 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5-11-16 0:00:00
2025-11-22 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5-12-08 9:45:00
2025-12-08 10:00:00
2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一阶段开标
2025-12-08 10:00:00
2025-12-08 11:00:00
2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解密
2025-12-08 10:00:00
2025-12-08 10:3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训产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617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1.概况1.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1.2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服务内容: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代管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单项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报酬100万元以内的招标代理服务。注:委托人2026年的单项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报酬100万元以内的招标代理服务将根据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选定,委托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另行委托,服务单位无权提出异议。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满但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尚未确定,招标人有权继续沿用本次征集结果直至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产生。1.5征集单位数量: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取总得分排名前3名投标单位作为我单位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推荐第4-5名为备选单位。1.6报价下浮率:各项招标代理服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下浮10%作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注:若单项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3千元的,按照固定金额3千元计取。1.7应征单位的推荐规则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该项目招标失败(有效投标人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下同)。(2)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评审委员会根据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名次,推荐前3名为中选单位,推荐第4-5名为备选单位。(3)如出现某中选单位退出,或因不符合应征资格要求,或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而导致终止中选资格的,其备选单位按排名顺序依次进行替补,直到该项目足额录满为止(如替补后不满3名按实际数量确定中选单位)。2.服务内容委托人的单项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报酬100万元以内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需求书及合同约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2.1.技术服务内容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收集和分析项目基础信息、落实招标基本条件,提供招标前期咨询;(2)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招标采购方案,包括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标段划分、资格条件、评标办法、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合同关键条款表述等方面的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后组织实施;(3)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规范化地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合同条款);(4)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发布经委托人审定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预审后审文件、评标定标标准方法、招标控制价等);(5)负责汇总招标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监督意见并提出处理预案,按监管部门要求起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回函、补充公告、澄清文件等),报委托人审批后执行(如需);(6)组织和接受投标申请人登记;(7)组织报价人踏勘现场(如需);(8)组织投标答疑并提供答疑回复及草拟答疑纪要,报委托人审批后发布答疑文件;(9)协助委托人按程序组建评标(定标)委员会;(10)组织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1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含委托方内部评标工作);(12)组织/协助定标(含委托方内部定标工作);(13)负责组织和协调评标(定标)过程的有关事宜;(14)按现行政策要求对评标(定标)结果进行公示;(15)办理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发放;(16)协助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如需);(17)协助委托人组织中标合同签订;(18)收存、整理招标代理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文件资料,在每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后,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招标过程资料;(19)处理异议、质疑、投诉来件;(20)按委托人要求应完成的其他工作。2.2.为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2.3.应尽的其他义务:按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招标项目按期、保质完成。2.4配合委托人编写内部报审、汇报等材料。2.5配合委托人审计巡查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建筑工程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计施工(EPC)公开招标项目各一项招标代理业绩。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完成时间以其所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一并招标的项目,视为投标人同时完成过勘察、设计招标业绩。招标代理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视为不满足评审要求。3.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5楼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8198949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室人:唐工联系电话:020-86537273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5楼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8198949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23楼自编2301房(仅限办公)监督电话:020-81633930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投标人声明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招标项目负责人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或其他形式被认定的行贿行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九、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被招标单位无期限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的情形。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招标人声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就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三、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4日招标申请函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我司拟建的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项目地点分布于广州市荔湾区,按项目招标的条件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批准为盼!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4日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5楼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8198949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室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20-86537273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1.1.5项目服务地点广州市1.1.6项目服务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满但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尚未确定,招标人有权继续沿用本次征集结果直至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产生。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满但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尚未确定,招标人有权继续沿用本次征集结果直至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产生。1.3.3质量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疑问提交时间:开标前18日(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的方式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各项招标代理服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下浮10%作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任何一个单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若单项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3千元的,按照固定金额3千元计取。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天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2(B)开标程序(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4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2.5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的规定执行。5.3开标异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推荐中选单位(1)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该项目招标失败(有效投标人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下同)。(2)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评审委员会根据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名次,推荐前3名为中选单位,推荐第4-5名为备选单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失败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7名时为招标失败。10.42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0.3交易服务费中选人需要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缴纳交易服务费。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由中选人平摊支付。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服务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7)技术服务方案;(8)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3.5.2“主要人员简历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A.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B.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逾期解密的;C.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D.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E.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4.2.6投标文件的解密(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系统异常或故障,评标委员会均应出具评标报告。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4招标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支付费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参考格式)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报价下浮率(%)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审格式为《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技术部分:80分投标报价:20分投标人得分=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人所报报价较最高限价下浮率每下浮1%得1分,最多得20分。注:1.最高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下浮10%。2.报价方式:按相关收费标准计价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提交备选报价方案)。详细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规则申请人1申请人21项目负责人(1人)10分1.具有高级(副高)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2.具有招标师资格证书或《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或以上证书得2分;3.2022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招标代理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以上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1.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不得分。2.优秀成果获得者证明材料请提供相关证书(如是行业协会颁发的,需提供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获奖时间以证书载明时间为准。协会组织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规则申请人1申请人2申请人3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到结果为准,需同时提供查询截图。2招标代理人员架构(不含项目负责人)8分拟投入的人员中,同一人同时具备:①招标师资格证书或《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或以上证书;②中级或以上职称。每提供1名得1分,最多得8分。注:同一人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以及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不得分。3同类项目业绩12分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独立完成的建筑工程类公开招标代理项目:施工类,每个得1分;服务类,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8分;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招标代理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注:1.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完成时间以其所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若项目为EPC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类和服务类可以累计各得一次分。2.优秀成果获奖需提供证书(如是行业协会颁发的,需提供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获奖时间以证书载明时间为准。4信用评价8分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等级证书(须在有效期内):AAA级资信评价等级证书的,得3分;AA级资信评价等级证书的,得2分;A级资信评价等级证书的,得1分;2.投标人曾获得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颁发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评价证书12项及以上的,得5分;获得7-11项的,得3分;获得1-6项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注:1.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等级证书以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组织颁发的为准。协会组织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规则申请人1申请人2申请人34信用评价8分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到结果为准,需同时提供查询截图。2.信用评价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5管理体系认证6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招标代理服务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同时具有任意四项或以上认证的得6分,同时具备任意二到三项认证的得4分,具备任意一项认证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按最高分值得分,不累计。6A级纳税人6分1.投标人获得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连续年限(须包含最新评审年份2024年,否则不得分):连续获得2个年度或以上的,得3分;获得2024年度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2.投标人2021年度至今获得纳税人协会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荣誉证书:连续3年或以上的得3分;连续2年的得2分;1年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注:1、税务部门评定的需提供国家或省级税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国家或省级税务部门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2、纳税人协会需提供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查询结果,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本项合计最高得6分。7诚信得分10分投标人诚信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10%。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http://121.8.226.218:8081/eval/evalGateWay/list?typeCode=AGENT)上公布的企业(企业类型:招标代理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二、技术部分(20分)1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的10分【好】能为采购人提供使用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且平台是自有的,通过三星认证和安全等保备案;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规则申请人1申请人2申请人31应用10分得10分。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证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否则不得分。【中】能为采购人提供使用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是合作方式(非自有)的,平台通过三星认证和安全等保备案;得5分。须提供有效的合作协议等证明,及平台有效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证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否则不得分。【差】没有供采购人使用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得0分。2保证招标文件质量及招标时限所采取的措施10分【好】资源配备合理,针对本项目编制具体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质量及工期控制措施合理;[8,10]【中】资源配备基本合理,针对本项目编制具体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安排基本合理,质量及工期控制措施基本合理;(4,8)【差】资源配备不合理,针对本项目编制具体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质量及工期控制措施不合理;[0,4]三、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投标人所报报价较最高限价下浮率每下浮1%得1分(不足1%的部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多得20分。注:1.最高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下浮10%。2.报价方式:按相关收费标准计价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提交备选报价方案)。四、合计(一+二+三)注:申请人综合得分为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2.2.4评分标准(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7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如果下浮率与最高投标限价乘积不等于报价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正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下浮率)。3.1.4招标人需将开标异议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确认时,评标委员会须进行评审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代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内容: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代管公司的单项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报酬100万元以内的招标代理服务。二、受托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代管公司2026年度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三、委托方式: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选定2026年各单项招标代理服务的受托人,并向受托人发出招标采购代理委托函。四、招标代理费:1、招标代理费:由每项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向受托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并下浮%计算。注:若单项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3千元的,按照固定金额3千元计取。服务类型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2.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无收费标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及受托人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3、招标代理费已经包含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登报费、专家费(含专家报酬、餐费、保险等)。4、受托人原因导致招标工作终止的,受托人无权收取任何费用,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究受托人责任。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l.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服务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服务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服务项目。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服务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2(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项目前期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项目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服务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项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服务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中的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2.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简体中文。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州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等。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委托人的义务3.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办理招标申请前提供。(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办理招标申请前提供。(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电话:(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6)应尽的其他义务:无。4、受托人的义务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4.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身份证号:。(1)组织招标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1)收集和分析项目基础信息、落实招标基本条件,提供招标前期咨询;2)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招标采购方案,包括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标段划分、资格条件、评标办法、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合同关键条款表述等方面的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后组织实施;3)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规范化地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合同条款);4)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发布经委托人审定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预审后审文件、评标定标标准方法、招标控制价等);5)负责汇总招标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监督意见并提出处理预案,按监管部门要求起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回函、补充公告、澄清文件等),报委托人审批后执行(如需);6)组织和接受投标申请人登记;7)组织报价人踏勘现场(如需);8)组织投标答疑并提供答疑回复及草拟答疑纪要,报委托人审批后发布答疑文件;9)协助委托人按程序组建评标(定标)委员会;10)组织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1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含委托方内部评标工作);12)组织/协助定标(含委托方内部定标工作);13)负责组织和协调评标(定标)过程的有关事宜;14)按现行政策要求对评标(定标)结果进行公示;15)办理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发放;16)协助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如需);17)协助委托人组织中标合同签订;18)收存、整理招标代理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文件资料,在每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后,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招标过程资料;19)处理异议、质疑、投诉来件;20)按委托人要求应完成的其他工作。21)配合委托人编写内部报审、汇报等材料。22)配合委托人审计巡查等工作。(2)受托人组织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受托人应在接受委托人开展招标代理工作通知后2工作日内,制订完整的招标计划表报委托人,5工作日内将编制好的招标文件稿、受托人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报委托人审核确认,受托人必须保证其代表委托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合法合规以及符合委托人的要求。(3)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解释招标文件等资料及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4)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受托人应:①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②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过程中,需要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进行修改的,须按照委托人要求编制修改对照表,体现具体修改内容;③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应经由委托人书面确认同意后与受托人联合发出,依法需要向投标人澄清的,应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向投标人澄清;④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⑤向委托人提供如下招标资料:A.投标资料。中标单位:纸质文本1正3副,电子文本1份。非中标单位:列为中标候选人的纸质文本1正,所有非中标单位电子文本1份。(注:如项目采用电子标,针对非中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只需提供电子文本1份。)B.招标过程资料汇编。纸质文本1正2副,电子文本1份。C.项目招投标情况备案表。纸质文本2份,电子文本1份。D.中标通知书。至少3份(含招标过程资料汇编中1份)。⑥对招标资料进行存档保管,存档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过程资料、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保管时间不少于5年)。⑦比较核对合同签订版本与招标发布合同版本的修改内容,并编制修改对照表,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合同编制及签订合同;⑧组织对潜在投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材料考察,识别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材料真伪。中标公示期间由受托人对中标单位材料真伪进行复核。4.3受托人应充分尊重委托人提供的关于公开招标文件的基础资料,若对其有修改意见,应提供完整的修改对照表,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修改理由。若受托人的修改意见未被委托人采纳,受托人应服从委托人的决定。4.4受托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与招投标管理机构以外的第三方就招标文件的编制进行接触和协商,否则委托人可直接取消受托人本项目的代理资格。5、委托人的权利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①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②对拟发出的关于招标的全部文件有审批权。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1、要求受托人提供一套招标全过程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2、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受托人的全部资料;3、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4、有权对受托人的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5、受托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或连续3次招标代理服务评价低于60分的,或在年度服务期间被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列为黑名单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6、委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选定2026年的单项招标代理服务的受托人。6、受托人的权利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按通用条款7.1执行。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①有权要求委托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②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三、招标代理费用与收取7、招标代理费用的计取见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8、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方式见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8.1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由中标人转账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即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受托人向中标人提出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申请,中标人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招标代理费。受托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费用。8.2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四、违约、索赔和争议9、违约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代理工期的延长责任。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未按专用条款第4.2-(2)款的约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的,委托人直接取消受托人本项目的代理资格,委托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概由受托人承担。(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支付委托人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人相关的法律责任。(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支付委托人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人相关的法律责任。(4)受托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4款的约定,委托人直接取消受托人本项目的代理资格,委托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概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不应提出异议。(5)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约定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本合同项下委托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10、争议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11、合同份数11.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陆份,其中,委托人叁份,受托人叁份。正副本合同封皮颜色为白色。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评价表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评价表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完成时间业务执行部门评价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得分一、服务态度(25分)1.态度不积极,工作拖拉,未能主动运用专业知识及时推进工作对委托方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能按委托方要求时限提交工作成果,每延迟一天扣0.5-1分;重大项目每延迟一天扣1-2分。2.对项目不重视,人员配备不专业、不到位,人员投入不足或更换频繁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不按业主要求增加工作人员或更换不称职人员的,每人次扣0.5-2分。3.对委托方要求置之不理,不贯彻在工作成果文件中,每次扣1-3分;若经提醒后仍不改正,加扣2分。无出现上述情形得25分。二、服务效果(50分)(一)服务质量(25分)1.对招投标政策的理解和把握:(1)资格条件设置:资质、业绩等各项资格条件设置有误,每次扣0.5-2分。(2)未对招标文件中易被投诉风险点进行排查和制定应对预案的,出现1次投诉扣1-2分。2.招标文件编制质量:(1)因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问题导致投诉成功,每次扣1-4分;(2)因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问题导致招标失败,每次扣1-4分。(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等因疏忽导致错漏在备案时被退案,每次扣0.5分。3.未经委托方审定即对外报出或发放招标相关文件及资料的,每次扣1-3分。4.开评标环节中未认真核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未尽注意、提醒义务,导致该废标的单位未被废标甚至中标,每次扣1-3分。5.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重新公告、延迟开标、开标后才完成正式造价备案的,每次扣2分。6.出现泄密问题(非廉政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2分。无出现上述情形得25分。二、服务效果(50分)(二)服务效率(25分)1.在招标项目推进及有需要时,未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每次扣1-2分。2.招标过程中各备案环节未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限完成工作,或应向投标人发放的各类招标文件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前发放,每一环节延迟一天扣0.5-1分;重大项目每延迟一天扣1-2分。3.因疏忽导致招标文件在标办收案环节超过三次被退案,从第四次开始,每退一次扣0.5分。4.工作过程中与委托方、标办、交易中心、造价站等各方面的沟通及反馈不充分、不及时,导致工作延迟的,每次扣0.5-2分;5.中标通知书办理不及时,未尽督促及报告义务,或未及时提交中标通知书由委托方发放,每拖延1天,扣0.5分;6.归档资料保管不善,提交资料不完整,每缺一份资料扣0.5-2分,重要资料缺失每份加扣2-5分;7.归档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每延迟一天扣0.5分。无出现上述情形得25分。三、其他不良行为(10分)1.未按法律法规程序或招标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延误招标进度的,每延误一天扣0.5-1分;2.履约过程中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3分;3.出现廉政问题扣10分。无出现上述情形得10分。四、相关业务部门评价(15分)相关业务部门按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优为11-15分;良为6-10分;中为1-5分;差为0分。最终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其中,N为评价部门个数):其他部门评价得分=(部门1分数+部门2分数…+部门N分数)/N总分(100分)备注:1.单项招标项目以1份中标通知书为1个单项招标项目。在招标代理合同结算时提供评价分数。2.评价表中第一、二、三项评价内容的扣分累计分值不应超过该项评价内容设置的总分值。3.得分在90分或以上的,该单项招标项目对应的代理报酬全额支付;得分在90分以下的,该单项招标项目对应的代理报酬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扣减。4.“相关业务部门评价”由业务执行部门就具体项目选定与委托业务相关的一个或多个部门进行评价,并可视具体项目赋予各部门权重。5.“相关业务部门评价”中,以相关业务部门发出的处罚单为评价依据,没有发出过处罚单的,评价为优,评分应在11-15分之间;发出1~3张处罚单的,评价为良,评分应在6-10分之间;发出4~5张处罚单的,评价为中,评分应在1-5分之间;发出6张或以上处罚单的,评价为差,评分为0分。6.本评价表评分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二卷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资格审查资料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七、技术服务方案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附录(一)申请函致: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的征集文件全部内容,愿意按照本申请函的报价进行申请,服务期限:按征集文件要求。申请文件有效期: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有效,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申请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选单位并签订合同为止,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2.我方的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申请函及附录;(2)申请人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4)初步审查资料;(5)满足本项目评审的其他资料。3.我方承诺在征集文件规定的申请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申请文件。4.如我方被确定为中选单位,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招标代理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附录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报价下浮率%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申请文件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报价下浮率报价的有效区间为[10%,100%],申请人应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计费标准的下浮率,下浮率须为固定值,本项目下浮率上限为100%,报价下浮率超过最高上限或不在有效区间内的视为无效报价。3.如申请人所报的报价下浮率为下浮10%的,应在上表中填报“10%”,确定为中选单位后将按所报的报价下浮率与招标单位签订代理合同。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80100303电话:020-86537273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代理人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委托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4日招标代理委托书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我单位组织的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省、市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委托贵单位组织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的招标工作。委托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4日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的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省、市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委托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唐培源为该项工程招标的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招标事宜的联系和确认。特此证明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4日资金来源证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进行的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所需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毕,资金来源属自筹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可办理下一步招标手续。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4日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另册)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5楼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989493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室联 系 人:唐工联系电话:020-86537273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征集项目1.1.5项目服务地点广州市1.1.6项目服务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满但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尚未确定,招标人有权继续沿用本次征集结果直至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产生。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服务期满但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尚未确定,招标人有权继续沿用本次征集结果直至新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产生。1.3.3质量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形式: /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疑问提交时间:开标前18日(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3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的方式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各项招标代理服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下浮10%作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任何一个单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若单项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3千元的,按照固定金额3千元计取。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天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4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2.5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的规定执行。5.3开标异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推荐中选单位(1)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该项目招标失败(有效投标人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下同)。(2)当“有效投标人≥7个”时,评审委员会根据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名次,推荐前3名为中选单位,推荐第4-5名为备选单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 3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失败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7名时为招标失败。10.42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0.3交易服务费中选人需要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缴纳交易服务费。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由中选人平摊支付。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服务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7)技术服务方案;(8)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3.5.2“主要人员简历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A.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B.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逾期解密的;C.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D.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E.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4.2.6投标文件的解密(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系统异常或故障,评标委员会均应出具评标报告。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4招标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支付费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参考格式)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报价下浮率(%)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审格式为《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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