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招标公告(鹤壁市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名称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标段名称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二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
2025-11-18 11:24:51
浏览量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55
2、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863,700.00元
最高限价:48637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BCG-2025-0431-01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一标段
4463700
4463700
2
HBCG-2025-0431-02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二标段
400000
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以鹤壁市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测试分析,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污染物迁移风险,完善污染识别技术方法及污染源头预防管理措施。二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市级质控),对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平行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审核审查项目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5.1采购内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2具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投标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CMA证书。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以标段排序在前的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采购2.0,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电子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评标等相关事宜。(2)响应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进入河南互认的 CA 数字证书),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相关说明。(3)响应人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主体登录”选择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信产投)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4)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制作软件”,制作所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5)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6)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开 标 ” 开 标 方 式 , 远 程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专区的相关说明。(7)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招标文件)。(8)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兴鹤大街295号
联系人:王姝
联系方式:0392-3295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5539282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5539282857
附件:
招标文件.pdf
公告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pdf
附件:
招标文件.pdf
附件:
招标文件.pdf
附件: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55招标人: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7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3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一章招标公告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552.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863700.00元:最高限价:48637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一标段4463700.004463700.0022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二标段400000.00400000.005.采购需求:一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以鹤壁市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测试分析,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污染物迁移风险,完善污染识别技术方法及污染源头预防管理措施。二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市级质控),对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平行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审核审查项目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5.1采购内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2具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投标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CMA证书。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以标段排序在前的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8日2.地点:潜在投标人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分(北京时间)。-2-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采购2.0,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1.投标人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电子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评标等相关事宜。(2)响应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河南互认的CA数字证书),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相关说明。(3)响应人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主体登录”选择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信产投)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4)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制作软件”,制作所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5)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专区的相关说明。(7)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3-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招标文件)。(8)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采购人信息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兴鹤大街295号联系人:王姝联系方式:0392-32952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155392828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15539282857-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人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兴鹤大街295号联系人:王姝联系方式:0392-3295225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5539282857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3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需求一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以鹤壁市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测试分析,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污染物迁移风险,完善污染识别技术方法及污染源头预防管理措施。二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市级质控),对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平行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审核审查项目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8采购内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1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投标预备会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15分包不允许16采购人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7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发出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招标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8质疑1.投标人的质疑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的要求。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再接收。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若中标,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20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明需签字、盖章的各个部分均应按要求签字、盖章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2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参与开标的方式1.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23参与开标的方式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开标等。24开标程序提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1.投标截止时间点宣布投标截止(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单位信息;3.投标人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公布唱标;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确认;6.开标结束。注: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及开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全过程登陆系统在线。②在评审过程中,请潜在投标人保证登陆并保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线,专家会对潜在投标人发起询标、澄清,要求投标人对专家提出的询标、澄清及时做出响应、答复。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构成:5人,评标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1.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如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等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3.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一标段:4463700.00元;二标段:400000.00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28付款方式一标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调查监测布点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监测区域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测试分析,调查监测成果报告通过市级质控检查、审核及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30%;按期提交项目监测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28付款方式二标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质控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项目质量监督检查、采样测试及分析,《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报告》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30%;按期提交项目所有质控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29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不要求□要求30中标结果公告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将在公告信息发布同一媒体上发布结果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本次采购项目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有关规定向成交单位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32监督本项目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组成文件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招标人”与“采购人”,“投标人”与“供应商”,“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照同一意思理解。34.其他补充事宜注:1.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投标人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完全相同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1.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鹤财购[2022]8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货物、服务类20%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根据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依据。本项目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货物、服务类20%的)价格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优惠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优惠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的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中所供的产品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之内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中所供的产品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之内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子认可。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只给予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给于评标优惠,不重复优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列行业分类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和联系方式。投标人名称变化问题:如因事业单位改革造成的现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审计报告、纳税、社保、业绩等资料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如还未做变更或时间关系现有资料显示原单位名称),出具相关政府文件证明名称变更事项即可,原资料不因单位名称原因影响现单位使用;如由多个单位重组一个新单位的,适用上述原则,且任意一个原单位具有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审计报告、纳税、社保、业绩等资料的,即视为新单位具有相应资料。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依照上述原则处理。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追究责任。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采购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成交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成交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10-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招标项目。1.2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编制。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本次招标的组织者。2.2“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委托单位。2.3“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指对本项目具有投标意向尚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4“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中标人”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2.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响应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投标人。3.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发生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的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知识产权7.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7.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无偿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1-7.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投标有效期8.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但不得主动要求或修改投标文件内容及撤销其投标文件。9.投标报价9.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9.2投标报价应含服务费、管理费、差旅费、验收、税金和售后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9.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4本次招标采取方式为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二、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构成本招标文件阐明了投标人所需提供的响应的范围和招标投标的程序,是本次招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者有其他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信函、红章扫描件,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视为投标人全部认同招标文件。11.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澄清文件,编制或修改投标文件。否则,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1.5如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将无法正常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有关要求-12-12.1一般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编写。如投标文件出现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方式进行上传和递交,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4)本项目开标、评标均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组成:(1)投标文件应编排目录,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2)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3)投标文件中的图片、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要保证清晰、完整,便于查阅。12.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1)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入库: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投标人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下载中心”相关说明。(2)招标文件下载。点击“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上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钮选择进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招标文件下载。(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鹤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导出(*.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4)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点击“交易系统”按钮选择进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CA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点击“保存”并提示“保存成功”显示二维码、文件名称、文件大小、上传时间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与解密13.投标文件的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化平台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3-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至文件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4.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要求签字、盖章;14.2经采购小组确认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14.3采购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通过电子化平台撤回其已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15.3如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重新制作导出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15.4电子化平台以投标人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15.5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5.6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代表应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6.1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主持人发起解密指令起30分钟内,各投标人代表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16.2解密时,投标人委派的授权代表应当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已在解密截止时间前顺利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代理机构可以提前进行下一步开标程序;16.3若因投标人拿错CA数字证书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将拒绝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16.4若上传投标文件或解密成功后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五、开标17.开标流程17.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点宣布投标截止,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解密时间,进入解密倒计时,投标人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公布解密成功投标人数量,公布采购预算;(5)开始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确认开标:唱标结束后宣布确认时间,进入确认倒计时;(7)开标结束。-14-特别提醒:(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大厅)进行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任何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4)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因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较多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解密时间需要延长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适时延长解密、确认开标时间。(6)开标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规定的时间内在线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规定的时间内在线确认开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17.2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开标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7.3开标时,所唱“开标一览表”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所唱“开标一览表”为准;所唱“开标一览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7.4开标过程中,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或该标段按招标失败处理,工作人员可在开标系统中操作。如遇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情况,代理机构将暂时中断开标程序并依法处理后续事宜。六、资格审查18.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评标。18.1按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审查标准见第三章)18.2甄别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15-18.2.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18.2.2查询时,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采购人代表应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并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18.2.3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18.3采购人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七、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评标。19.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19.3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19.4评标委员会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禁止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19.5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6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0.符合性审查20.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0.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三章。2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0.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0.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0.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20.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0.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0.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0.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完全相同的;20.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0.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20.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20.1.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20.1.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20.1.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0.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0.6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电子评标系统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7.3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8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2所有评委给每一投标人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非整数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计算。21.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7-(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财政部门。2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22.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2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2.3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推荐的中标候选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中标通知23.1评标结束,根据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同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但未中标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招标文件、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18-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4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没有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24.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24.6中标投标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八、质疑与投诉25.投标人询问和质疑25.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质疑函格式附件1)25.1.1对采购文件、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须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5.1.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提出异议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25.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5.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中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等。25.4质疑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签章,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质疑的特别授权,且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2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可不予受理:(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要求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7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投诉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投诉。(投诉书格式附件2)-19-九、其他事项27.废标本项目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废标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废标,招标采购单位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签署验收合格报告。验收过程中如出现服务方案或内容需要修改、调整的,中标人应积极配合修改、调整方案。十、法律责任29.法律责任29.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在相关网站予以通报:29.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9.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1.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2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9.1.7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投标人有前款第29.1.1至29.1.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29.2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9.3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9.3.1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29.3.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3.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给他人的。-20-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21-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2-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投诉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传真:代理人:手机:被投诉人1: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被投诉人2: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相关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发布采购信息日期:发布采购信息媒体:-23-开标日期:中标结果发布:是/否发布日期: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附件1),认为1.2.被质疑人于年月四、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日,就质疑事项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附件2)。(证据见附件第(证据见附件第页)。页)。法律依据:五、投诉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投诉日期:-24-制作投诉书说明:1.投诉书正本与副本应采用打印形式。投诉人应当按照被投诉人数量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提交投诉书时间不得超过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逾期将不予受理。3.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诉书内容规定的,不能提供合法证据来源的,或者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诉书视为无效投诉,本机关不予受理。4.投诉事项超出质疑事项范围,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不具体、不明确的,视为无效投诉事项。5.每个投诉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投诉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不能依法履行举证责任的或提供与投诉事项不相关联证据的,本机关不予采信。6.本机关不予采信与投诉事项无关的陈述和说明。投诉人应对投诉书中虚假、不实的内容以及诋毁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7.代理人办理投诉时,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投诉书中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机构和个人的相关责任。8.对处理投诉事项可能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投诉人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25-附件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资格审查表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CMA证书。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以标段排序在前的为准。(二)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示的要求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5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7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8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9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一标段:分值构成投标报价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40分评分内容和分值评分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费率)×10注:1、根据《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鹤财购[2022]8号)的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参与评审价格=有效投标报价×(1-20%)。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计算。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技术部分(50分)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7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现状、实施内容及相关政策法规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总体服务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总体认知、前期工作准备、编制依据、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28-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与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进度保障措施(6分)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计划、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安全管理措施(6分)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目标、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数据安全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成果及档案管理(6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成果管理及档案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管理、成果保密措施、档案制度健全及管理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6分)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工期、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措施: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应急预案(6分)针对项目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组织管理、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工期、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措施: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企业业绩(3分)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土壤环境监测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商务部分(40分)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地下水环境调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人员配备(12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地质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得3分。2.项目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环境类或地质类正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高级职称的得0.5分,中级职称的得0.3分,最高得6分。3.项目人员参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培训并获得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注:人员不重复得分,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文件、相关证书扫描件且清晰可见,未提供的不得分。企业信誉(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注:附相关证件扫描件。企业实力(14分)1.投标人承担过土壤、地下水测试方面的规范、导则、标准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并发布实施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技术文件发布稿的封面、目录以及包含编制单位信息扫描件(以技术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未提供者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得3分,具有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持有并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方案中专业设备包含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等,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7分。注:设备提供购买发票或合同、设备图片,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8分)1.投标人承诺协助采购人解决各种有关的问题,积极组织落实,按期完成采购人拟定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承诺内容完整,且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缺项不得分。2.承诺数据保密、数据整理的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并及时调整措施可行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二标段:-30-分值构成投标报价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40分评分内容和分值评分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费率)×10注:1、根据《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鹤财购[2022]8号)的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参与评审价格=有效投标报价×(1-20%)。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计算。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技术部分(50分)总体服务方案(24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包括①信息采集、②污染识别、③监测点位布设、④水文地质钻探(包括监测井建设)、⑤水土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⑥一标段工程进度监督等6项主要工作的质量控制方案,每项工作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24分。进度保障措施(5分)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计划、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与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安全管理措施(5分)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目标、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数据安全等: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31-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5分)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工期、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措施: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应急预案(5分)针对项目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组织管理、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工期、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措施:1.内容完整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2.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3.部分内容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内容描述不可行或不完整的不得分。商务部分(40分)企业业绩(3分)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土壤环境监测质控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分。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土壤环境监测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人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为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人员配备(8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利的,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3.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类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中级以下职称的得0.2分,最高得3分。注:人员不重复得分,投标人提供人员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文件、相关证书扫描件且清晰可见,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实力(19分)1.投标人持有并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方案中专业设备包含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等,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7分。注:设备提供购买发票或合同、设备图片,未提供不得分。2.2022年1月1日以来,参加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包含水或土壤样品指标),并取得合格(满意)及以上成绩,每提供1次能力验证结果得1分,最高得4分(以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结果通报或通告为准,1份通报或通告计1次)。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结果通报或通告,未提供不得分。-32-3.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监测机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的,得4分。提供合同和系统网页截图,未提供者不得分。服务承诺(10分)1.投标人承诺协助采购人解决各种有关的问题,积极组织落实,按期完成采购人拟定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承诺内容完整,且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缺项得0分。2.承诺数据保密、数据整理的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并及时调整措施可行的,得3分;缺项得0分。3.承诺提供的质控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满足且符合采购人及国家相关标准,承担数据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表。2.2.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管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记录的行为。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B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数平均值);(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34-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5-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一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以鹤壁市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测试分析,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污染物迁移风险,完善污染识别技术方法及污染源头预防管理措施。二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市级质控),对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平行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审核审查项目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3.服务范围:鹤壁市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付款方式:一标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调查监测布点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监测区域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测试分析,调查监测成果报告通过市级质控检查、审核及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30%;按期提交项目监测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二标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质控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项目质量监督检查、采样测试及分析,《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报告》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30%;按期提交项目所有质控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6.验收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标准等要求进行验收;经采购人完全确认后,完成验收。7、最高限价:一标段4463700.00元,二标段400000.00元。二、服务范围及清单1.鹤壁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鹤壁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序号企业名称县区行业类别名录类别1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淇滨区7820|环境卫生管理土壤环境、环境风险2鹤壁市卫康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原鹤壁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淇滨区7724|危险废物治理土壤环境、环境风险3鹤壁市鹤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城区2611|无机酸制造土壤环境4河南创越化工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山城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土壤环境5鹤壁市乙炔气厂山城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土壤环境6河南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城区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土壤环境7济南正兴橡胶助剂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山城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8河南金硕科技有限公司山城区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土壤环境9鹤壁市鸿兴化工有限公司山城区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土壤环境10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山城区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土壤环境、环境风险11河南奥晟药业有限公司(原鹤壁市天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土壤环境12鹤壁市信和药业有限公司鹤山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土壤环境13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鹤山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14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15河南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鹤山区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16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17鹤壁市新钰虹化工有限公司鹤山区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18鹤壁市海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土壤环境19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土壤环境20鹤壁蓝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鹤山区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土壤环境21鹤壁市鹤山区地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22鹤壁瑞达化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鹤山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23鹤壁市恒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24鹤壁元昊化工有限公司鹤山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25鹤壁新秀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鹤山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26河南省永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27河南省宸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28鹤壁市方瑞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鹤山区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土壤环境29河南鸿盛化工有限公司鹤山区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土壤环境30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31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32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33河南星宇化工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45|染料制造土壤环境、环境风险34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土壤环境35河南大树实业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52|合成橡胶制造土壤环境36鹤壁中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土壤环境37河南赞宇科技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土壤环境38河南慧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原河南蓝天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7724|危险废物治理土壤环境、环境风险39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于村)浚县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40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八里井)浚县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41鹤壁陶英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浚县2631|化学农药制造土壤环境42鹤壁益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浚县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土壤环境43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浚县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土壤环境44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淇县2613|无机盐制造土壤环境45河南天之水化工有限公司淇县2613|无机盐制造土壤环境46河南殷之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淇县2613|无机盐制造土壤环境2.工业企业周边土壤监测指标影响类型基本指标特征污染物大气沉降pH、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通过调查识别的其他重金属类污染物地表水迁移通过调查识别的其他无机物和重金属类、石油烃类、有机农药类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类等污染物运输迁移通过调查识别的其他重金属类污染物3.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监测指标影响类型基本指标特征污染物地下水迁移pH、GB/T4754中黑色金属矿采选(08)、有色金属矿采选(0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3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32通过调查识别的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地下水迁移)行业增测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通过调查识别的地下水特征污染物4.服务任务明细一标段:调查监测主要任务序号内容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符合《指南》有关要求2土壤样品采集符合《指南》有关要求,含平行质控样3土壤样品测试分析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监测指标见清单24地下水样品采集符合《指南》有关要求,每个采样点在丰、枯水期各采集1组样品,含平行质控样5地下水样品测试分析符合《指南》有关要求,每个采样点在丰、枯水期各测试分析1组样品,监测指标见清单36新建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7《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报告》符合《指南》有关要求二标段:市级质控主要任务序号内容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1《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方案》符合《指南》有关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2对调查监测(一标段)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包括资料检查、现场监督、综合(阶段)成果审核、进度监督、质控样品分析等3土壤质控样品测试分析平行质控样品不少于10%,每个监测布点区域至少1组,监测指标同一标段4地下水质控样品测试分析平行质控样品不少于10%,每个监测布点区域至少1组,监测指标同一标段5《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报告》符合《指南》有关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本服务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需对上述参数进行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40-(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财政审批编号}}甲方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代理机构填写签订时间:{{签订时间}}-41-(甲方)(项目名称)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澄清等4.(××号)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相关附件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一:采购内容二:合同要求(应为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承诺)1、2、3、4、5、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合同金额}}元。大写:{{合同金额大写}}。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42-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代理机构填写%,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的代理机构填写%,第代理机构填写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代理机构填写%,余款代理机构填写%作为质量保证金于服务运行期满代理机构填写月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代理机构填写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如有】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代理机构填写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代理机构填写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七条验收1.服务期限:{{服务开始日期}}至{{服务完成日期}}。服务地点:代理机构填写,。验收时间:代理机构填写,。-43-验收地点:代理机构填写,。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也可以视项目情况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落标人参与验收。5.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代理机构填写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第九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代理机构填写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代理机构填写%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代理机构填写%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代理机构填写‰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代理机构填写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44-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代理机构填写‰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代理机构填写%。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代理机构填写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代理机构填写种方式解决:①向鹤壁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鹤壁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条款供代理机构补充(如需)第十五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代理机构填写份,甲、乙双方各执代理机构填写份。-4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名称:(盖章)名称:(盖章)地址:代理机构填写地址:{{供应商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代理机构填写开户银行:{{供应商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代理机构填写银行帐号:{{供应商银行账号}}时间:{{合同签署时间}}-4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47-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承诺函七、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八、项目实施方案九、其他资料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552.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863700.00元;最高限价:48637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一标段4463700.004463700.0022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二标段400000.00400000.005.采购需求:一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以鹤壁市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测试分析,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污染物迁移风险,完善污染识别技术方法及污染源头预防管理措施。二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市级质控),对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平行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审核审查项目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5.1采购内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2具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投标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CMA证书。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以标段排序在前的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8日2.地点:潜在投标人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一采购2.0,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电子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评标等相关事宜。(2)响应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河南互认的CA数字证书),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相关说明。(3)响应人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主体登录”选择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信产投)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4)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制作软件”,制作所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5)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专区的相关说明。(7)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招标文件)。(8)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兴鹤大街295号联系人:王姝联系方式:0392-32952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155392828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15539282857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55招标人: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7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3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一章招标公告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552.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863700.00元:最高限价:48637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一标段4463700.004463700.0022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二标段400000.00400000.005.采购需求:一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以鹤壁市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测试分析,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污染物迁移风险,完善污染识别技术方法及污染源头预防管理措施。二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市级质控),对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平行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审核审查项目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5.1采购内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2具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投标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CMA证书。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以标段排序在前的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8日2.地点:潜在投标人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分(北京时间)。-2-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采购2.0,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1.投标人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电子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评标等相关事宜。(2)响应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河南互认的CA数字证书),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相关说明。(3)响应人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主体登录”选择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信产投)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4)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制作软件”,制作所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5)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专区的相关说明。(7)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3-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招标文件)。(8)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采购人信息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兴鹤大街295号联系人:王姝联系方式:0392-32952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155392828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15539282857-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人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兴鹤大街295号联系人:王姝联系方式:0392-3295225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5539282857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3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需求一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以鹤壁市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测试分析,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污染物迁移风险,完善污染识别技术方法及污染源头预防管理措施。二标段: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市级质控),对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调查监测)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平行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审核审查项目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报告。8采购内容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1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投标预备会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15分包不允许16采购人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7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发出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招标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8质疑1.投标人的质疑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的要求。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再接收。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若中标,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20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明需签字、盖章的各个部分均应按要求签字、盖章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2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参与开标的方式1.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23参与开标的方式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开标等。24开标程序提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1.投标截止时间点宣布投标截止(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单位信息;3.投标人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公布唱标;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确认;6.开标结束。注: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及开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全过程登陆系统在线。②在评审过程中,请潜在投标人保证登陆并保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线,专家会对潜在投标人发起询标、澄清,要求投标人对专家提出的询标、澄清及时做出响应、答复。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构成:5人,评标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1.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如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等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3.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一标段:4463700.00元;二标段:400000.00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28付款方式一标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调查监测布点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监测区域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测试分析,调查监测成果报告通过市级质控检查、审核及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30%;按期提交项目监测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28付款方式二标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质控方案,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项目质量监督检查、采样测试及分析,《鹤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报告》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30%;按期提交项目所有质控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29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不要求□要求30中标结果公告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将在公告信息发布同一媒体上发布结果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本次采购项目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有关规定向成交单位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32监督本项目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组成文件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招标人”与“采购人”,“投标人”与“供应商”,“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照同一意思理解。34.其他补充事宜注:1.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投标人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完全相同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1.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鹤财购[2022]8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货物、服务类20%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根据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依据。本项目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货物、服务类20%的)价格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优惠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优惠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的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中所供的产品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之内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中所供的产品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之内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子认可。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只给予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给于评标优惠,不重复优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列行业分类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和联系方式。投标人名称变化问题:如因事业单位改革造成的现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审计报告、纳税、社保、业绩等资料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如还未做变更或时间关系现有资料显示原单位名称),出具相关政府文件证明名称变更事项即可,原资料不因单位名称原因影响现单位使用;如由多个单位重组一个新单位的,适用上述原则,且任意一个原单位具有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审计报告、纳税、社保、业绩等资料的,即视为新单位具有相应资料。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依照上述原则处理。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追究责任。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采购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成交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成交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10-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招标项目。1.2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编制。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本次招标的组织者。2.2“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委托单位。2.3“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指对本项目具有投标意向尚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4“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中标人”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2.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响应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投标人。3.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发生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的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知识产权7.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7.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无偿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1-7.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投标有效期8.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但不得主动要求或修改投标文件内容及撤销其投标文件。9.投标报价9.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9.2投标报价应含服务费、管理费、差旅费、验收、税金和售后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9.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4本次招标采取方式为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二、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构成本招标文件阐明了投标人所需提供的响应的范围和招标投标的程序,是本次招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者有其他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信函、红章扫描件,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视为投标人全部认同招标文件。11.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澄清文件,编制或修改投标文件。否则,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1.5如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将无法正常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有关要求-12-12.1一般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编写。如投标文件出现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方式进行上传和递交,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4)本项目开标、评标均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组成:(1)投标文件应编排目录,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2)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3)投标文件中的图片、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要保证清晰、完整,便于查阅。12.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1)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入库: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投标人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下载中心”相关说明。(2)招标文件下载。点击“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上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钮选择进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招标文件下载。(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鹤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导出(*.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4)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点击“交易系统”按钮选择进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CA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点击“保存”并提示“保存成功”显示二维码、文件名称、文件大小、上传时间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与解密13.投标文件的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化平台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3-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至文件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4.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要求签字、盖章;14.2经采购小组确认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14.3采购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通过电子化平台撤回其已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15.3如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重新制作导出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15.4电子化平台以投标人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15.5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5.6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代表应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6.1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主持人发起解密指令起30分钟内,各投标人代表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16.2解密时,投标人委派的授权代表应当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已在解密截止时间前顺利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代理机构可以提前进行下一步开标程序;16.3若因投标人拿错CA数字证书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将拒绝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16.4若上传投标文件或解密成功后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五、开标17.开标流程17.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点宣布投标截止,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解密时间,进入解密倒计时,投标人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公布解密成功投标人数量,公布采购预算;(5)开始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确认开标:唱标结束后宣布确认时间,进入确认倒计时;(7)开标结束。-14-特别提醒:(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大厅)进行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任何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4)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因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较多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解密时间需要延长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适时延长解密、确认开标时间。(6)开标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规定的时间内在线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规定的时间内在线确认开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