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桩航次运输服务招标公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方驳 >5000t >10t/m2 自航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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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单桩航次运输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北部海域,项目总规划布置22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20台14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500MW。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 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项  目
说  明

1
船机设备名称
1艘单桩运输船

2
包件划分
/

3
计划交货期
2025年12月4日

4
工作内容
从江苏南通到海南东方运输4根单桩(往返)。

5
使用地点
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码头(31°41′34″N ,121°47′43″E)至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场(18°51.413′N ,108°31.325′E)。(往返)

6
服务数量
2航次(江苏南通—海南东方)往返

7
设备能力
满足一个航次运输2根单桩,江苏南通至海南东方10000t及以上运输船,船型深不小于7.5m,吃水不超过3.5m,有效甲板长不小于90m,有效船宽不小于25m

8
人员要求
满足最低配员

9
租赁方式
按航次计算(报价包含船机使用费、船员工资、维修费、保养费、运输保险、稳性和绑扎计算费、CCS审图费、与海事监管工作有关等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运输工装返航费、税金等)

10
服务起止时间
预计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1
供油方式
柴油、淡水由投标人负责

12
维修保养
投标人负责

13
其它要求
1、满足一个航次运输2根单桩,单桩规格:单桩基础尺寸为直径8~9.1m,长度80.5~85m,单桩主体结构重量约1406~1528t。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艘运输船船舶资料,航次运输结束将运输工装返还至钢结构厂。3、由于因不可抗力(如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造成影响,不产生滞期费。 4、投标人中标后需支付平台服务费,详见第二章第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收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1 时至   2025  年 11 月  23 日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9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   
邮编:    200020                   
联系人:     唐路成(负责:技术)  
电话:   15936258668(唐路成) 
传真:       /                               
电子邮件:  zjshhncz8@126.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  1001190709004410444                 

 
  
  
  
 2025 年 11 月 18 日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招标文件(模板编号:MS117-M0205)单桩航次运输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1月18日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单桩航次运输服务招标(招标编号:装09-202509-租赁-CZ8南通海洋单桩航次运输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11月18日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66.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总则132.招标文件213.投标文件224.投标255.开标266.评标267.合同授予278.纪律和监督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61.评标方法392.评审标准393.评标程序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2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43第二卷45第五章船机设备供货要求46船机设备供货要求47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47二、船机设备需求一览表(根据需要替换合适版本)47三、质量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与条件47五、相关服务要求47第三卷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项目名称)招标项目50一、投标函5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4二、授权委托书55三、联合体协议书(无)56四、投标保证金57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8六、分项报价表59投标服务分项报价表60船机设备描述表62七、资格审查资料63(六)企业综合实力69(七)国籍证书有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的设备为船舶)70八、投标船机设备服务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71九、技术支持资料72十、相关服务计划73十一、信用承诺书74十二、合规申明76十三、其他资料771.第一卷1.1.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项目单桩航次运输服务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单桩航次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北部海域,项目总规划布置22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20台14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500MW。序号项 目说 明1船机设备名称1艘单桩运输船2包件划分/3计划交货期2025年12月4日4工作内容从江苏南通到海南东方运输4根单桩(往返)。5使用地点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码头(31°41′34″N ,121°47′43″E)至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场(18°51.413′N ,108°31.325′E)。(往返)6服务数量2航次(江苏南通—海南东方)往返7设备能力满足一个航次运输2根单桩,江苏南通至海南东方10000t及以上运输船,船型深不小于7.5m,吃水不超过3.5m,有效甲板长不小于90m,有效船宽不小于25m 8人员要求满足最低配员9租赁方式按航次计算(报价包含船机使用费、船员工资、维修费、保养费、运输保险、稳性和绑扎计算费、CCS审图费、与海事监管工作有关等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运输工装返航费、税金等)10服务起止时间预计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11供油方式柴油、淡水由投标人负责12维修保养投标人负责13其它要求1、满足一个航次运输2根单桩,单桩规格:单桩基础尺寸为直径8~9.1m,长度80.5~85m,单桩主体结构重量约1406~1528t。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艘运输船船舶资料,航次运输结束将运输工装返还至钢结构厂。3、由于因不可抗力(如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造成影响,不产生滞期费。4、投标人中标后需支付平台服务费,详见第二章第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个包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7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1.1.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11时至2025年11月23日11时(以供应链系统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1.1.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9日11时0分(以供应链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1.1.6.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邮编:200020联系人:唐路成(负责:技术)电话:15936258668(唐路成)传真:/电子邮件:zjshhncz8@126.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账号:10011907090044104442025年11月18日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联系人:唐路成电话:15936258668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联系人:唐路成电话:159362586681.1.4招标项目名称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项目1.1.5工程项目名称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项目-2个航次单桩运输(南通海洋)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合格供应商1.3.2交货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 年 12月 4 日1.3.3交货地点江苏南通、海南省东方市CZ8海上风电场1.3.4服务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营业范围要求:船舶运输服务/船舶租赁施工能力要求:满足现场施工需求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租赁业绩要求:/履约信用要求:信用情况良好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提出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时0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形式: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书面形式(供应链系统发文形式,下同)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 6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供应链系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供应链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 6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供应链系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船舶资料(若有)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含税价×税率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200万/航次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4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至 2024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至2024 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保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9 日 11 时 0 分(以供应链系统时间为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供应链系统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供应链系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供应链系统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供应链系统公示期限: 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无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2.1.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机设备租赁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服务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服务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经招标人合规性检查发现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的: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同属一集团、协会、商会组织成员的投标时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f.投标人之间出现投标IP地址、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出现相同又无法提供其合理解释的;g.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h.不同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出现水印、文档编制人雷同的;i.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l.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互混装现象;m.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账户转出但资金来源一致,或同一时间在同一柜面转出;n.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o.投标人之间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p.供应商注册信息重复。(19)船舶出租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不一致。(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船机设备服务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2.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船机设备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2.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船机设备服务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信用承诺书;(12)合规申明;(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船机设备的检验或认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船机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船机设备租赁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船机设备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一般使用PDF格式文档上传。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2.5.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2.6.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2.8.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9.1.1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9.1.2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线下招标使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船机设备租赁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船机设备租赁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回执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船机设备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船机设备租赁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船机设备租赁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投标船机设备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船机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船机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船机设备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条款号量化因素编列内容3.2详细评审标准商务报价商务报价占比60%(即60分),以合理低价投标人得满分,其它投标人得分与投标价成反比例计算。将投标人的总价与评标基准总价比较,比基准价高1%的,扣1分,最低分为40分。技术参数占比25%(即25分)1.设备技术参数:投标船机设备对技术性能参数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视情况在1-15分范围内打分;2.技术先进性:投标船机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及技术经济性能;由评委视情况在1-10分范围内打分。设备年限占比10%(即10分),船机设备的建造年份及使用年限;由评委视情况在1-10分范围内打分。单位资质占比5%(即5分),根据单位资质业绩情况打分。1.3.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3.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合同范本以公司法务部发布最新版本为准,自行替换本章节1.4.2.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名称):鉴于(承租方名称,以下简称“承租方”)接受(出租方名称,以下称“出租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船机设备租赁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出租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船机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出租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承租方和出租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2.第二卷2.1.第五章船机设备供货要求2.2.船机设备供货要求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船机设备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船机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船机设备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承租方和出租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2.2.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概况进行介绍,以使投标人更清晰地了解船机设备供货的总体要求和相关信息。2.2.2.二、船机设备需求一览表(根据需要替换合适版本)序号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 1单桩运输船2个航次2025.12.4江苏南通、海南东方 2 3 4……2.2.3.三、质量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与条件四、验收标准2.2.4.五、相关服务要求3.第三卷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投标船机设备服务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信用承诺函十二、合规申明十三、其他资料3.2.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船机设备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船机设备服务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信用承诺书;(12)合规申明;……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3.2.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2.3.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3.2.4.三、联合体协议书(无)(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2.5.四、投标保证金(无)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3.2.6.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2.7.六、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2.分项报价表报价单位(盖章):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服务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包件号:服务序号招标编号服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求数量不含税租赁单价税率(%)含税租赁单价进出场费用(元)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交货地点备注(其他费用)台/艘次元/次*(台/艘)元/次*(台/艘)1装09-202509-租赁-CZ8南通海洋单桩航次运输服务单桩运输船10000t运输船,船型深不小于7.5m,吃水不超过3.5m,有效甲板长不小于90m,有效船宽不小于25m 12江苏南通、海南东方总计           年 月 日注:1、报价含燃油、淡水费用;2、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包含船机使用费、船员工资、维修费、保养费、运输保险、稳性和绑扎计算费、CCS审图费、与海事监管工作有关等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运输工装返航费、税金等;3、报价中进出场费用为含税总价,进、出场费用承担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船机设备描述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件号:船机设备招标编号项目简称船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或计量数 量交货收货人交货交货条件交货期序号图号单位地点状态合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3.2.8.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船机设备制造商名称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船机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船机设备(非定制船机设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投标船机设备租赁项目情况表船机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承租方名称承租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船机设备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船机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出租的船机设备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船机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承租方名称承租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3.2.9.(六)企业综合实力(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入围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⑴、拟提供租赁设备清单⑵、拟配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清单及其他有关人员清单⑶、银行资信证明⑷、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填写须知⑴、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⑵、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⑶、采购方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⑷、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⑸、全部文件应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附:施工船机设备租赁清单: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状况生产厂出厂时间停放地点备注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3.2.10.(七)国籍证书有关证明文件(如提供的设备为船舶)注:投标人提供国籍证书中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所有人与营业执照中的名称保持一致的证明材料。3.2.11.八、投标船机设备服务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注:主要包括船机设备技术性能、服务质量的描述,提供投标船机设备服务质量标准证明与技术规格书及有效期内的船舶检验证书(如果是船舶需要提供)3.2.12.九、技术支持资料3.2.13.十、相关服务计划致:我公司对此项目提供租赁设备计划如下:(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3.2.14.十一、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3.2.153.2.163.2.17.十二、合规申明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声明并保证如下:一、我方已被告知并收到贵方合规行为准则,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___________(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二、在为贵方提供___________(请填写产品或服务内容)时,同意遵守贵方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贵方保持业务、获得新业务或获得服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应该履行的义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其他方的安排,从而影响贵方的正当招标过程。三、我方熟悉并理解与贵方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公平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我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四、我方在投标或采购中未因贿赂、腐败、串谋、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五、我方向贵方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我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我方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我方将立即通知贵方,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183.2.19.十三、其他资料合同编号:CBF-CZ8-C-SW-2025-002运输合同托运方(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132660027E法定代表人:王世峰承运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甲方为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II标段)所需,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并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甲方海南东方CZ8项目部,下同)。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运输情况及价款名称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税率不含税总价(元)税额含税总价(元)备注单 桩运 输航次江苏南通-海南东方(往返)滞期费天合计第一条运输情况及价款(一)上列运输单价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机费、船员工资、船舶及人员保险、润滑油费、CCS审图费、与海事监管工作等有关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税金、运输工装返航费、夜航协调费、避风费、航道费、代理费、营运费、调遣费、稳性和绑扎计算费(含人工,材料,机械)等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发生的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此单价一经确认,无论任何原因均不予调整。(二)双方一致同意不含税单价不变,如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导致本合同相关费用适用的税率发生变更的,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不含税的价款保持不变,双方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届时税率计算当期的税款,以开票时间为准。(三)关于运费的其它定价模式:以下因素所造成的船舶滞期,不计滞期费:恶劣天气、台风影响的船舶避风;由于地震、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第二条包装(一)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没有相应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保证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不损坏、散失、遗漏,不损坏和污染运输工具和其他物件。(二)乙方应严格检查货物外包装,确认货物符合运输安全要求。(三)根据货物特点、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或所涉行车路线、路况的实际需要,对货物包装有特别要求时,甲方应在交运前的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四)乙方在运输和监管货物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货物的原包装做任何拆卸或改变,但在发生事故或情况紧急时,为避免甲方遭受更大损失的情况下除外。乙方应在该等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报告详情。第三条发货(一)甲方应在货物交付乙方运输前10日向乙方通知发货计划。乙方至迟应在货物装载的前一日确定承运车辆(船舶),并将承运车辆(船舶)的具体信息通知甲方。(二)承运人装载托运人所交付的货物的具体地点即发货地是广东陆丰。(三)办理发货的人员甲方指定办理发货的人员:姓名:唐路成公民身份号码:411122198806070014住址: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南路西148号电话:15936258668乙方指定办理发货的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电话:(四)检查核验乙方应根据运输单证记载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意事项、特别要求等逐项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发货手续。乙方发现货物与运输单证填写的内容不符或可能危及运输安全的,不得办理发货手续。(5)货物的装载由甲方负责。(六)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开始装载视为完成交付。第四条运输(一)乙方安排的运输工具和人员须足以保证运输需要1、需保证拥有所提供的运输船舶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且无权利瑕疵2、应具备相应的水路运输资质,保证营运合法性,保证船舶适航适载。乙方还须保证所安排的运输工具、设备、通讯工具及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处于安全、良好的工作状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应资质和能力。(二)乙方在发货地装载货物后,将货物运送到收货地,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保证货物的完整和安全。(三)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在约定期限内运送到收货地。(四)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对运输全程进行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严防货物脱落、扬撒、泄漏、变质、短缺等。(五)乙方应密切关注发货地、收货地和运输沿途情况。在发货前和运输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发生长时间交通堵塞、重大交通事故、运输工具故障、行政处罚等情况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最大限度地调剂运输工具、保障运输及时、安全、经济。(六)运输工装返还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第五条收货(一)乙方应在货物运抵收货地前72小时按运输单证所载联系方式通知收货人。(二)货物运抵收货地后,乙方应及时与收货人取得联系;无法与收货人取得联系,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延受领货物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妥善保管货物。非乙方过错导致的收货人拒绝或迟延受领货物,所产生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收货地: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四)收货人办理收货的人员姓名:唐路成公民身份号码:411122198806070014住址: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南路西148号电话:15936258668(五)检查核验货物卸载时,乙方和收货人应共同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意事项、特别要求等逐项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货手续,并按照收货人的要求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六)卸载由甲方负责。(7)收货人若对货物数量、毁损等有异议,提出异议的期限为:3日。第六条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运输保险由乙方办理,若乙方未办理、未及时办理或所办理的保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未办理保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结算与付款(一)结算1.结算方式是:(1)航次运输单价包干¥元/航次,暂定2个航次,不含增值税合价为¥元,税率为9%的增值税¥元,价税合计为¥元(大写:)。(2)如工程实际完成数量发生变更,将基于前述约定的单价按实结算,详见本合同工程量清单。(3)费用中已包括:船机费、船员工资、船舶及人员保险、润滑油费、CCS审图费、与海事监管工作等有关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税金、运输工装返航费、夜航协调费、避风费、航道费、代理费、营运费、调遣费、稳性和绑扎计算费(含人工,材料,机械)等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4)单桩运输完成后,乙方将已完工作量上报甲方并办理完工结算。2.双方应指定结算办理人,并保证结算办理人基本稳定。只有双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有权代表己方与对方办理结算事宜。甲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姓名:唐路成电话:15936258668公民身份号码:******************乙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姓名:电话:公民身份号码:3.关于结算的其它约定:/。(二)付款1.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是:(1)收货人已签收货物。(2)乙方与甲方办理了当期结算。(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了发票。(4)其它:/2.支付时间及比例:(1)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过审核的工作量的85%进行支付(但不应超过当月业主支付给甲方的工作量),留15%作为保留金。(2)本合同工作内容完成并办理好最终结算后付至合同结算总费用的100%。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可能因业主资金不到位而造成进度款无法按期支付,并承诺不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凭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收取结算款,并应指明开户银行帐号。乙方要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因增值税发票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要由乙方承担,并且应重新开具合法发票。(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安全生产投入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提取不少于不含增值税合价2.5%的金额作为乙方安全生产措施费并开具相应发票;若因合同清单发生调整,致使合同价发生变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随之调整。3.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时间和方式:/(此处如补充需要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等内容时适用)。4.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如需贴现,相关费用由☑乙方□甲方据实承担。5.发票(1)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双方税务信息项目甲方乙方单位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31 0104 1326 6002 7E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账 号1001 1907 0900 4410 444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联系电话021-64030607(3)乙方应准确填写发票项目,确保开具的发票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要求。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及时、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第八条安全运输(一)乙方在装货现场、运输途中及卸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其他损坏及交通违章等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二)乙方应加强运输工具管理,所有机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运输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立即采取各种减损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三)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不得扣留货物,并应积极安排转运。如货物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过错而被扣留,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四)第三方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乙方应积极索赔。乙方索赔结果不影响其对托运人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和责任。(五)运输途中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及任何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不得托运、夹带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或危险货物。本合同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的品类为准。(二)承运人应当提前沟通、了解并遵守厂区/施工现场/项目的各项规定,服从发货人/收货人/项目部/厂家安排,若承运人未按相关规定造成违约及其他损失的,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三)乙方错送货物的、偏离路线或其它可能引发“窜货、违流”风险,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一切可能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送抵收货地,交付给本合同约定的收货人。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或甲方被第三方索赔,均应由乙方承担。(四)所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毁损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货物短少、毁损等原因造成厂家视为窜货、违流等情况在内的损失。(五)乙方擅自倒卖货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货物总价款(以出厂价为准)的10%作为违约金。倒卖导致货物短少、流失、变质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货物全部或部分转交第三方实际运输的,应向甲方支付所涉货物运费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乙方的合同义务不免除。(七)因甲方过错除外的原因造成收货时间超过运输单证所载期限3日以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运费的10%/日的违约金,直至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该等违约金可由甲方在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损失。(八)乙方收到发货计划后延误或未能执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运费5%/日的违约金,直至货物起运。该等违约金可由甲方在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损失。(九)乙方因超载、超限、违反地方规定等原因导致货物被扣、被罚,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不得转让,若乙方违约转让,则乙方应承担因转让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违约金。第十条联系和送达本条经双方共同商定并确认,均已充分注意和认识到本条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条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它条款的效力影响。(一)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邮递、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二)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信息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甲方确认联系人、电子送达、送达地址如下: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南路西148号邮政编码:/联系人:陈禹希联系电话:15590160729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15590160729@163.com乙方确认联系人、电子送达、送达地址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一)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导致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2日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二)运输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货物损毁或损毁可能时,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如乙方未采取积极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乙方仍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的,乙方应免除该部分货物的运费。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它(一)乙方不享有所运货物的留置权。(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费用结清,自然失效。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以下无正文)(签字页)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乙方:有限公司(盖章)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上海浦东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境内咨询举报热线:+86(21)64030607-8021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jshjhegui@ccccltd.cn境外咨询举报热线:+86(21)64030607-5008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_shj@ccccltd.cn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乙方:有限公司(盖章)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上海浦东附件2:船舶运输服务安全环保协议承租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II标段)项目需要,需乙方根据甲方调遣完成各项运输和施工任务,为了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共同做好治安、消防工作,明确双方环境保护职责,根据有关方针、法规,特签订本协议:一、安全条款:1、乙方船舶应有完好、齐全、有效的消防、救生设备,并具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船员适任证书,人证相符,并留在船上,报请当地海事部门备案,始终保持船舶的适航性。2、乙方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季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记录完整、清晰,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水上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作业,严禁饮酒等等,如有违反,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处罚。4、乙方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配员,且应持证上岗,无驾驶资格的船员严禁驾驶。5、双方均应及时收听气象,在大风或台风来临之前,甲方应提前将气象预警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提前在运输航线上分段选择合理避风锚地,接到甲方气象预警后,乙方应按照预定锚地进行避风,同时对本船上易动件进行加固,以防失落。二、治安、消防条款:1、甲乙双方均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421号关于治安保卫相关文件精神和甲方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搞好船舶的治安防范工作。2、乙方船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治安事件和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3、充分依靠和发挥职工作用,认真抓好船舶内部的各项治安防范管理,保持治安秩序稳定。4、甲乙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执行船舶动火和明火作业的相关规定,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爆炸死亡事故。5、乙方应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四防教育,搞好安全管理,严禁船员在禁火区擅自动火和吸烟。6、甲方应协助乙方加强监督管理,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法制的宣传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帮助,乙方应积极配合。三、环保条款:1、在甲方基地船舶废油(机油更换)、污水(船舶舱底水)油泥(船舶舱杂物)的处置,交海事部门认可的油、污水接收船回收,取得证明并记录或由甲方物资部门组织回收处理。在《轮机日志》或《油类记录薄》上做好记录。2、在甲方基地船舶过驳柴油时,专人值班看守,并备妥木肩、木塞,以防意外溢油引起环境污染。3、乙方船上分别设置有机物垃圾箱、无机物垃圾箱及有毒有害物废弃物垃圾箱各一个;有机废弃物的垃圾箱用蓝色标识,无机废弃物的垃圾物用绿色标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垃圾箱用黑色标识。船用蓄电池以旧换新,交供应商回收处理。4、乙方船舶废油、污水排放执行GB3552-8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和《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5、乙方船舶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安全保险装置必须完好。火灾、爆炸事件发生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控制合格率100%。各船舶根据作业环境、气候变化,负责落实甲方船舶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每季度自行组织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记录。6、做好船舶节能工作,拖轮采用经济航速,尽量利用顺潮航行;控制无效生活用电;春秋季节关停空调器;船机设备应杜绝油、水跑、冒、滴、漏等现象。四、运输期内,除非甲方存在违法违章调遣等过错行为,否则,乙方应对运输船舶造成的下列损害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若甲方因此向第三方先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1)运输船舶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害;(2)运输船舶对第三方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害;(3)运输船舶自身损害或对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害;(4)运输船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遭受的行政处罚。(5)运输船舶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五、本协议为船舶运输合同附件,与运输合同有共同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盖章) 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上海 附件三廉政管理协议书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搞好企业的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廉政建设管理,维护双方利益,做到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确保廉洁公正,特制订廉政管理协议。1、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合法经营,不准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竞争。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3、严格禁止各种不同形式不同手段的商业贿赂。4、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不准在合同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并以现金支付等形式搞各种回扣,搞权钱交易。5、合同双方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我公司各级管理干部有损廉政建设的行为,一旦发现可及时向公司纪委反映举报。电话:021-58673366-4106、处罚办法,凡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扣除合同价的10~15%。7、本协议签订由公司纪委进行监督检查。8、本规定自签约之日起执行。9、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盖章) 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桩航次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