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 燃气安全评估招标公告(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
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

招 标 人

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857621526

招标代理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76-88550075

公示时间

2025
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

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邮箱号:260878427@qq.com)或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线上质疑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项目所在地:浙江省临海市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在351国道与余温公路东导渠段交叉口南侧约90m处横穿余温公路东导渠段351国道(原83省道)互通。设计图纸互通主线桥采用40m跨径桥梁跨越,互通D匝道桥梁落地段路基采用盖板涵保护跨越;互通C匝道桥梁落地段路基采用盖板涵保护,并采用1-37m简支钢箱梁跨越。余温公路东导渠段工程与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存在交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需要对公路进行工程安全咨询评估,对公路的建设以及运行阶段与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的相互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提出为保证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公路应在建设以及运行过程中的采取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需采取的相应保护措施。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包括开展评估前期工作、编制安全评估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全过程配合工程安全评估批复,向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协助设计单位进行方案优化设计。2.3服务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并经专家评审通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燃气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燃气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乙级资信及以上(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咨询专业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咨询单位,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3.2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安全评估工作。须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复制件。业绩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若未体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3项目负责人1人,担任过1个类似安全评估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须附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制件、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社保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上述证明材料若未体现上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3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须附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制件、社保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3.6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到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注册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注册、提交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未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站完成注册而造成无法登陆平台、后台和无法投标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6.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6.3缴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①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②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①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秒前;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大厅。②保函的受益人: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③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迟为投标截止日)。④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接收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联系方式:13566656150、0576-88550075。注: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3)电子保函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网站“办事指南”区内的《投标人购买保函操作手册》)。7.投标文件递交要求7.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7.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7.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tzygcg.com/live/)。9.公告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上发布。10.其他10.1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自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10.2电子投标平台相关收费标准: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使用费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tzygcg.com),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1.联系方式招标人: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临海城发集团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8857621526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春潮西路899号5楼联系人:吴彬彬张子恩电话:0576-88550075监督部门: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6-893610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临海城发集团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88576215261.1.3项目名称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1.2资金来源自筹1.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4标段划分标段招标,标段划分情况如下: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1.5.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6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彬彬张子恩电话:0576-88550075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8.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全部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4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4.1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提出澄清的方式:网上投标系统2.4.2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发布。2.4.4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投标人自行浏览和下载本项目的答疑和澄清,无需对答疑和澄清进行确认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3.1.1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包括:(1)商务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表(6)承诺函(7)其他资料3.1.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文件封面(2)报价函注:投标人须使用“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CA加密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3.2.2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3.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8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3.5投标报价优惠条件不接受报优惠价:所有优惠体现在投标报价中。3.3.6投标报价具体要求/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1投标保证金金额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3.缴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①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②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①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秒前;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大厅。②保函的受益人: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③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迟为投标截止日)。④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接收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联系方式:13566656150、0576-88550075。注: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3)电子保函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网站“办事指南”区内的《投标人购买保函操作手册》)。3.6.1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应签章齐全);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3.7.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3.8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需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数字证书驱动程序”、“e签宝电子签章客户端”并完成CA证书绑定。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步骤:详见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办事指南”内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手册》。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4.1.4投标文件退还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公告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tzygcg.com/live/)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一、开标程序如下: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tzygcg.com/live/)。2.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项目开标解密按以下步骤进行:(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始开标,并宣读开标项目相关信息。(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参与项目投标人数量。若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到后45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等相关信息。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可自行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4.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有异议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予以澄清或说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5.在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宁波杰瑞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二、开标特别说明1.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开标顺序:先开商务文件,待商务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报价文件。5.投标人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异议材料须转化为PDF(签章)后通过网上投标系统或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从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评标委员中推荐或随机抽取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6.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7.1.2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评标结束后3日内,评标结果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公示。7.2.1中标人确定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人。7.2.2中标原则由招标人确定1名中标人。8.1.1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且保函格式及内容事先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且保函格式及内容事先经发包人同意。1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本项目实行电子辅助评标,即全部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辅助评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2)投标人应保障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进行CA解密。开标时无法成功完成CA解密,造成评标委会成员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经软件公司确定因未使用最终的编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的电子招标文件版本编制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版投标制作工具(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经软件公司确定因未使用最新的投标制作工具编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5)投标人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解密。若网上上传的文件不能读取,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6)关于CA锁PIN码,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错pin码次数过多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7)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加盖单位章。(8)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函等其他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应按要求使用CA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章。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均应使用CA加盖单位章。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1如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如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生成的评标参数内容与本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10.2.2投标人应保障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进行CA解密。开标时无法成功完成CA解密,造成评标委会成员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2.3投标人请使用最新版投标制作工具(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经软件公司确定因未使用最新的投标制作工具编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2.4电子投标平台相关收费标准: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使用费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tzygcg.com),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0.2.5投标人应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WIFI(可能造成MAC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IP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WIFI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招标方式1.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招标的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资格审查1.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1.7.3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4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1.7.5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要求;(2)其他业绩要求;(3)评标标准和方法。1.7.6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9.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1.9.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1.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1.10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1.11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踏勘现场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发出,不足1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2.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文件的编制3.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投标。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3.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3.3.2投标货币:人民币。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3.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5.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上传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3.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3.7.1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3.7.2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3.7.3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3.7.5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3.7.6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4)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4.1.6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4.2.3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4.2.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5.2开标程序5.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5.2.2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5.2.3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5.3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5.4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方法6.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6.3.3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6.3.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6.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报告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7.中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7.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7.2确定中标人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中标通知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7.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7.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7.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8.合同签订8.1履约保证金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合同签订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8.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单位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就招标文件内容、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的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3、3.4的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6、3.8的规定;(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的。2.3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b.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9)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5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20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0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格和能力10分(2)评审要求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7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1)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人总报价不高于投标控制价,且报价唯一;(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2.9投标报价澄清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2.10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分值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80分c.投标报价80分2.12评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0分类似项目业绩8~10分满足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除满足资格要求外,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需附证明材料,同资格要求)b.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格和能力10分项目负责人资格8~10分满足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除满足资格要求外,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需附证明材料,同资格要求)续上表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c.投标报价8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最低有效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分为8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条细化为: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报价也相等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早的投标人优先。凡评审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不满足“评标办法”规定的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招标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1.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早的投标人优先。2.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2.1评审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2.1.1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2.1.2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第二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1.4编写评标报告。2.2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招标须知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以便核验。2.3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一个信封澄清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招标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招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2.5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2.6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2.7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评审委员会对通过招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2.9第二个信封澄清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2.10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评审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2.12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甲方: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协议文件:(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中标单位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服务内容及标准1.服务内容: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包括开展评估前期工作、编制安全评估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全过程配合工程安全评估批复,向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协助设计单位进行方案优化设计。2.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等,主要包括:(1)《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13);(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6)《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以上提供的所有技术标准及技术规程若已更新,均以更新后的标准及规程为准执行。三、服务价格1.评估服务费含税总额为:大写:(小写:);税率为,税额为元,不含税金额为元。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地址:账号: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六、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七、履约保证金:元。八、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九、付款付款方式:在乙方完成安全评估报告送审稿并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100%。项目付款均在付款条件满足并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若乙方未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7.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甲方评审后,也需要提供及时的后续免费技术服务。7.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后续需要跟进服务,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各项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值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其他要求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协议书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咨询人,(咨询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同本咨询合同有关的咨询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咨询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咨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乙方)将完善(项目名称)工程图纸资料制作、移交、归档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图纸资料管理要求。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及验收完成后,所有图纸资料均按照内部资料管理,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与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一、服务概况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在351国道与余温公路东导渠段交叉口南侧约90m处横穿余温公路东导渠段351国道(原83省道)互通。设计图纸互通主线桥采用40m跨径桥梁跨越,互通D匝道桥梁落地段路基采用盖板涵保护跨越;互通C匝道桥梁落地段路基采用盖板涵保护,并采用1-37m简支钢箱梁跨越。余温公路东导渠段工程与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存在交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需要对公路进行工程安全咨询评估,对公路的建设以及运行阶段与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的相互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提出为保证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公路应在建设以及运行过程中的采取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需采取的相应保护措施。二、服务内容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包括开展评估前期工作、编制安全评估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全过程配合工程安全评估批复,向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协助设计单位进行方案优化设计。三、评估要求1.因道路下方存在油气管道弯头,根据管道公司的要求,需开展管道应力应变分析,确保油气管道应力应变在可接受范围内;并现场确认管道弯头和附属光缆的具体位置。2.分析模拟油气管道爆炸事故后果的影响,并分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可接受程度。3.针对管道应力应变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并进行管道保护措施专项设计。四、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行业标准及本标文所有条款要求。五、成果要求:出具《安全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份数按业主及相关部门要求。六、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等,主要包括:(1)《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13);(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6)《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以上提供的所有技术标准及技术规程若已更新,均以更新后的标准及规程为准执行。七、后期服务要求:中标人须从提交报告最终稿后免费提供后期指导,负责对其实施项目提供后期服务,并要求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电话后24个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八、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服务过程中的各种项目研究质量及人身财产安全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封面格式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经研究(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项目的服务进行投标,其中响应报价详见报价函,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合同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的工作任务。3、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4、我方承诺在本招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电子章)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二)授权委托书致: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电子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投标保证金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此提供银行汇款凭证或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单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的扫描件。四、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制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上述所有执照、证书复制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二)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项目总投资合同价格承担的工作服务期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注:1、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项目完成情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3、本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复制件。业绩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若未体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经验年限注:本表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应满足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3.4的要求。(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拟委任职务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1项目组成员2项目组成员3......姓名/年龄职务/职称经历(何时在哪些项目中任何职务)备注说明:本表后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制件、社保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项目负责人还须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上述证明材料若未体现上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投标人应针对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6、3.8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述1、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响应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本框图须提供涉及投标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投标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五、承诺函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自有人员,并已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我方同时承诺,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六、其他资料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面格式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对已建省天然气甬台温输气管道、中石化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华润燃气安全评估项目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一、报价函致: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经研究(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2、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报价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电子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 燃气安全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