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JSZC-320404-CYGS-C2025-002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4-CYGS-C2025-0020
项目名称: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4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不超过常建协检〔2018〕1号《常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收费标准的7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为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及内容必须满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现行质检验收规定、工程质量目标及采购人提出的检测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质量检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检测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同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检测开始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进场检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书
3.资格承诺声明亟
4.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末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信用承诺书
6.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7.联合体协议(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
3.3.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3.3.4外地检测单位具备常州市《外地进常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登记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2-0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楼12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4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9-88890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12楼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195517-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0519-85195517-8003

附件:
JSZC-320404-CYGS-C2025-0020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品目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钟楼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10: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119.4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晓梅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5195517-8003

采购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9-88890407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晓梅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404-CYGS-C2025-0020采购人: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受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4-CYGS-C2025-00202.项目名称: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119.41万元4.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常建协检〔2018〕1号《常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收费标准的7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采购需求:为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及内容必须满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现行质检验收规定、工程质量目标及采购人提出的检测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质量检测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检测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同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检测开始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进场检测。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3.3.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基础检测;3.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3.3.4外地检测单位具备常州市《外地进常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登记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获取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注:因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3.下载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4楼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519-888904072.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楼12层联系人:陆女士联系方式:0519-85195517-80033、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0519-85588163八、其他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序号条目内容1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现场考察不组织4答疑会不召开5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不再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7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 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填写时请正确选择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货物、服务或工程),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则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报价不作相应扣除。8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9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0询问已登记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5年11月26日17:00时前将相关疑问(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发送至邮箱(3500342997@qq.com)进行咨询,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磋商文件的相关异议。如有变更,更正公告将会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11磋商报价次数1、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通过系统在线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最高限价及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2、最后报价中的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调。12联系方式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代理机构: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部门: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门;联系电话:0519-85195517-8003;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1259-1号楼12层1207室。13纸质中标(成交)文件中标(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两份(需打印清晰,标注目录及页码),作为项目归档使用。(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各一份,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14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项目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服务类100(含,下同)以下1.5%100-5000.8%…………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39%计算,由甲方支付。 第二节说明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8)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技术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报价明细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采购人代表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或进行电话沟通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主观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各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子受理。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门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号楼12层1207室;联系电话:0519-85195517-8003;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政策:33.1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3.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3.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33.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3.5正版软件3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3.6信息安全产品:具体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33.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3.8绿色采购政策:33.8.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8.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33.8.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一、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代表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四、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审。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资格声明《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4供应商信用记录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5信用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此项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基础检测;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4.外地检测单位具备常州市《外地进常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登记表》。8联合体协议(如有)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第1、3、5、6项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第7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符合性审查程序一、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响应文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响应无效。第二节符合性审查及评审要求一、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完整性报价明细表未有缺项、漏项;格式见《报价明细表》3报价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4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响应不存在视为供应商串通相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相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27.1磋商程序。(二)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详见第三节评标办法中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四)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之规定:当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第三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详见《第四节评标标准》。四、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1、磋商小组根据最终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五、报告违法行为(一)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三节评标方法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主观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各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二、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四节评审标准三、注意事项: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通过“苏采云系统”按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制作上传,必须保证内容具体、印章完整、清晰可辨。未按以上要求制作上传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后作不得分处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评审材料最低分值最高分值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1-优惠率)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注: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020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评审材料最低分值最高分值是否暗标评审是否客观分技术分(主观分)372.1总体思路对区域背景的分析解读、现状条件的认知梳理,对项目及现状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方面进行评审:1.调查充分、完整,对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能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全面统筹、完整合理、准确、深入到位的得10分;2.调查较为充分,对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能较好结合本项目实际,各项因素考虑较为全面、合理、准确的得8分;3.对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未做充分深入调查,对各项因素未作综合考虑,全面性、合理性有所欠缺的得6分;4.对本项目的调查、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不清的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010否否2.2质量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标准,项目整体及各分项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多重审核机制等方面:1.对以上方面分析非常到位,理解准确,能够完全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得10分;2.对以上方面分析到位,理解比较准确,能够基本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8分;3.对以上方面分析一般,理解一般,勉强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6分;4.对以上方面理解不够准确,不能很好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010否否2.3拟投入本项目检测设备情况依据供应商拟投入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情况,从检测仪器、设备数量是否满足检测服务要求等方面综合比较评价。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完全满足检测服务要求的,得7分;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基本满足检测服务要求的,得5分;检测仪器、设备数量一般的,得3分;检测仪器、设备数量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否否2.4后续服务方案对项目投入的资源优势,提出优化建议方案,项目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沟通协调机制(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采购人等),对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等方面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清晰、科学、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10分;2.方案内容较为完整、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8分;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具有一定可实施性的得6分;4.方案内容完整性欠缺、合理性缺乏、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010否否商务分(客观分)433.1企业认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证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附表须具有:城镇排水管道-管道缺陷及技术状况评价,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为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010否是3.2类似业绩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不提供合同或提供的合同不完整不得分。015否是3.3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的,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3.拟投入本项目配备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有1人得1分,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上述2、3人员可重复得分。注:提供职称证书、上岗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网上缴纳记录(缴纳时间为:2025年8月-2025年10月)】018否是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评审材料最低分值最高分值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1-优惠率)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注: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020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评审材料最低分值最高分值是否暗标评审是否客观分技术分(主观分)372.1总体思路对区域背景的分析解读、现状条件的认知梳理,对项目及现状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方面进行评审:1.调查充分、完整,对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能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全面统筹、完整合理、准确、深入到位的得10分;2.调查较为充分,对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能较好结合本项目实际,各项因素考虑较为全面、合理、准确的得8分;3.对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未做充分深入调查,对各项因素未作综合考虑,全面性、合理性有所欠缺的得6分;4.对本项目的调查、总体认识、理解和把握不清的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010否否2.2质量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标准,项目整体及各分项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多重审核机制等方面:1.对以上方面分析非常到位,理解准确,能够完全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得10分;2.对以上方面分析到位,理解比较准确,能够基本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8分;3.对以上方面分析一般,理解一般,勉强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6分;4.对以上方面理解不够准确,不能很好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010否否2.3拟投入本项目检测设备情况依据供应商拟投入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情况,从检测仪器、设备数量是否满足检测服务要求等方面综合比较评价。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完全满足检测服务要求的,得7分;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基本满足检测服务要求的,得5分;检测仪器、设备数量一般的,得3分;检测仪器、设备数量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否否2.4后续服务方案对项目投入的资源优势,提出优化建议方案,项目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沟通协调机制(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采购人等),对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等方面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清晰、科学、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10分;2.方案内容较为完整、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8分;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具有一定可实施性的得6分;4.方案内容完整性欠缺、合理性缺乏、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010否否商务分(客观分)433.1企业认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证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附表须具有:城镇排水管道-管道缺陷及技术状况评价,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为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010否是3.2类似业绩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不提供合同或提供的合同不完整不得分。015否是3.3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的,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3.拟投入本项目配备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有1人得1分,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上述2、3人员可重复得分。注:提供职称证书、上岗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网上缴纳记录(缴纳时间为:2025年8月-2025年10月)】018否是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工程地点: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包括:给水管道建设约5810.00米,采用钢丝网骨架管管径为DN630;雨水管道建设约6360.00米,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DN1200;污水管道建设约6083.00米,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DN1200;燃气管道建设约5530.00米,采用无缝钢管,管径为DN400,配套实施路面修复、路灯照明网络运营建设、绿化等附属工程。3质量等级要求:必须满足国家、江苏省、常州市的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二、其他要求2.1由于技术进步、新材料的应用和工程检测要求的提高,可能会新增检测项目和内容以及采购人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新增检测项目和内容所引起的费用增加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2成交供应商在自身检测资质范围内从事工程检测工作,超出资质范围的检测必须由成交供应商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但成交供应商委托其他单位前应经过采购人、项目管理单位(如有)书面同意。2.3本项目检测内容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以实际发生检测工作量计,工作量需由采购人、项目管理单位(如有)、监理、跟踪审计及成交供应商共同签字认可。2.4成交供应商需及时与工程监理方、施工方配合按照施工进度进行检测,收样、试验、提供报告(已考虑节假日等不利因素)不得拖延,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2.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单位提出检测要求后,在一天之内进场检测,并且自行解决办公室及材料间问题。检测完成当天,必须上报检测结果(电话或其他形式)。2.6送检地点在以工地施工现场为中心35公里为半径范围内的样品送检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如送检地点在此范围以外,则施工单位送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符合此情况的供应商应将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2.7检测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配备水准仪,全站仪,卷尺,碳化深度测定仪,回弹仪,钢筋探测仪,钻芯机、弯沉仪、摩擦系数仪、平整度仪、构造深度仪、沥青渗水仪等项目所需设备。三、投标报价本项目报价为优惠率,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仪器设备、材料、机械(含挖机配合)、检测所需的场地处理、进出场费转场费、试坑开挖(含土方)、钢板铺设、机械配合、临时用水用电、吊装运输、静载配重、水电费、疏干排水配件费、技术费、工时费、差旅费、物流费、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委托检测项目如超出成交供应商的资质范围,则由成交供应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该第三方检测单位需征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不再承担因乙方委托第三方检测而引起的任何费用的增加。)4、付款方式①按季度申报工程量并付至核定产值的80%。②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并经审定结算后30天内付清(无息)。注:若项目分段实施,则进度款付款按上述支付方式分段支付。乙方按节点完成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开具合规发票,按合同中填写的增值税率;乙方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5天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专用发票的送达或签收日期。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支付相应工程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对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各阶段付款,乙方同意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委托方):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受托方):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所委托工程进行检测。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甲方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名称: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程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工期要求:检测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同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检测开始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进场检测。二、委托检测内容、项目1、包括但不限于市政检测:土壤氡检测、沥青、沥青混合料、土工、土工合成材料、水泥土、道桥结构(压实度、道路回弹弯沉等)、排水管材(混凝土管、塑料管等)、道路砖、路缘石、石灰、检查井盖、钢材检测等;见证取样检测等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专业验收单位要求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甲方书面委托单为准。三、检测依据及数量1、所有检测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检测标准并按照建设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检测;2、乙方在自身检测资质范围内从事工程检测工作,超出资质范围的检测必须由乙方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但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前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3、本项目检测内容和数量由甲方确定,以实际发生检测工作量计,工作量需由甲方、项目管理(如有)、监理、跟踪审计及乙方共同签字认可。四、检测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1.签约合同价:优惠率:%(小写)。常建协检〔2018〕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的*(1-优惠率)。结算方式=检测数量×常建协检〔2018〕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的收费单价×(1-优惠率)。结算价不得超119.41万元,超119.41万元按119.41万元计取。注:(1)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按:常建协检〔2018〕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的通知。(2)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措施费、检测出具报告费、缺陷责任期维护管理、规费、税金、保险、利润等费用以及可能因检测项目和数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3)送检地点在以工地施工现场为中心35公里为半径范围内的样品送检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如送检地点在此范围以外,则施工单位送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4)超出乙方资质范围由乙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发生的所有费用结算方式同上述第(1)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相应费用。(5)上述收费标准中都没有的由跟踪审计进行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后递交甲方和项目管理(如有),按四方最终确定的单价执行。乙方应在该项目检测工作开始之前,提交收费价格,经甲方、项目管理(如有)和跟踪审计方确认后方可实施。(6)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乙方须将详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纸质资料及电子光盘均需要)呈交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甲方如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或乙方逾期未能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或提交的结算资料不属实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天内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如乙方无故拒绝修正或补充资料的,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该部分资料所对应的费用。结算资料逾期提交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承包人在结算审核过程中一律不得补办签证、设计变更等;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应实事求是,不得故意多估冒算,如工程结算经监理、审计单位审定后,审计核减率5%以内(含5%)的审计审减费由发包人承担;审计核减率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对应的审计审减费由承包人承担,若核减率超15%,承包人应承担超额审计罚款(罚款计算公式为:总核减额*(总核减率-15%)*5%)。上述由承包人承担的审计费均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同时审计单位出具发票复印件或收据或其他收款证明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报发包人备案,超额审计罚款由发包人在结算总价中直接扣减。(7)甲方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乙方报送的预算、结算等计价文件进行审计,审定价经过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作为最终结算价。2.费用付款方式:①按季度申报工程量并付至核定产值的80%。②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并经审定结算后30天内付清(无息)。注:若项目分段实施,则进度款付款按上述支付方式分段支付。乙方按节点完成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开具合规发票,增值税率%;乙方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5天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专用发票的送达或签收日期。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支付相应工程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对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各阶段付款,乙方同意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五、双方责任甲方:1.甲方按规定指定见证员、取样员,并及时与乙方联系,及时办理检测相关手续。2.甲方维护乙方的检测结果和报告,不得擅自修改报告内容。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施工阶段支付给乙方检测费。4.做好乙方与监理方、施工方配合的协调工作。5.甲方应委派联系人,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乙方:1.及时与工程监理方、施工方配合按照施工进度进行检测,收样、试验、提供报告,不得拖延,影响工程施工进度。2.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公正、及时。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4.及时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统计,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案》。发现与《检测方案》不符的,应暂缓检测并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实施。5.出现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甲方及相关单位,不得拖延。6.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的任务,做到随叫随到,确保监测工作连续性及施工任务的完成。7.乙方委派收样联系部门为:,联系电话:;8.乙方委派该项目检测总负责人为:,联系电话:;9.在整个服务期间,乙方自身的人员工伤事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设备保险由乙方自行投保,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如乙方为外地检测机构,应当向江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日历天内确保在工程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六、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提供的检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或检测质量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试验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检测结果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检测结果错误,或有证据表明乙方提供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结果,则甲方按每次1万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免收或退还相应部分的检测费;3.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每拖延1天,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4.乙方应自行完成合同所有内容,自身资质范围以外的检测项目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检测数量和项目,有争议的检测项目需由甲方、项目管理(如有)和监理确定后方可实施检测;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7、因送检材料质量原因需重新送检,相关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守约方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执行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七、争议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调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未果,经双方商定,可申请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双方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时可向常州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请鉴定。八、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效力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其他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地址:地址:附件一:主要试验项目承诺日期项目承诺日期砼配合比设计含原材料配合比试块到期日+2天抗压到期日+1天抗折到期日+1天抗渗到期日+4天细集料收样日+3天粗集料收样日+3天砂浆配合比设计不含原材料试验配合比试块到期日+2天砂浆抗压到期日+1天砖收样日+5天水泥收样日+32天钢筋收样日+2天沥青收样日+2天沥青混合料收样日+3天沥青砼压实度现场检测日+4天环刀法现场检测日+1天灌砂法现场检测日+2天灰剂量现场检测日+1天无侧限抗压收样日+10天击实收样日+4天石灰剂量标准曲线收样日+6天石灰钙镁含量收样日+2天粉煤灰收样日+3天回弹法测强回弹法测强现场检测日+2天弯沉现场检测日+2天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名称类别相应内容响应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响应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服务承诺书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书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承诺书△资格承诺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如有)△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条件*报价明细表*投标(响应)函*技术偏离表*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如磋商文件无相关要求,此条可不填写)综合评审评分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每项评分材料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细则中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上传。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提交须知1.本部分内容仅列明格式材料要求,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材料必须全部提交,具体提交以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分标准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定格式等内容为准。2.带“△”项材料如未按“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要求提交,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带“*”项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将作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对应上传响应文件,混乱的编排、上传、文件资料不清晰可辨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分项不得分、无效响应等严重后果。4.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无相应内容填写可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5.响应文件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并保证是真实准确的。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二、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苏采云客户端)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以投标工具中的为准。三、报价明细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序号服务名称优惠率(%)(不得小于30%)备注1西林“两河两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注:1、因系统模板原因,系统开标一览表中显示优惠率,即:折扣%=1-优惠率%。如投标人报价的折扣为70%,则在“优惠率”一栏中填报30即可,则对应折扣:1-30%=70%(7折)。2.报价按优惠率进行报价,即:结算价格=检测数量×常建协检〔2018〕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的收费单价×(1-优惠率)。以以下表格设备为例,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检测项目检测参数单位数量收费(元)水泥胶砂强度组1300假设优惠率为40%,检测数量为10组,结算价格=10*300*(1-40%)=1800元3.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优惠率报价不得小于30%,低于30%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对应采购文件最高限价要求:不超过常建协检〔2018〕1号《常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收费标准的70%)。4、本表报价并非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注意事项:请按照第二章第一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列明的项目属性填写货物类还是工程、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六、项目实施方案磋商文件中提出的需求是最基本的服务要求,各供应商须响应这些要求,并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优势进一步优化。本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详细实施方案1.(2)供应商应就人员配备、技术保证、项目质量、服务期限等做出承诺1.(3)对原始资料的调查与收集1.(4)合理化建议(并提出相应可行的解决办法)1.(5)需要招标人协助的事项1.(6)供应商认为需要添加的内容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基本服务承诺书四、我单位确保按中标结果确定价格并及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二、承诺的基本服务:(质保期、交货日期、是否响应付款方式等)三、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四、其他服务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八、法人授权书(实质性格式)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意事项: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九、资格承诺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十一、联合体协议(实质性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二、响应函(实质性格式)致: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三、技术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及内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23…序号名称及内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23…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意事项:1、请按上表格式,依照磋商文件项目要求相应内容逐项响应。2、如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填写证明材料名称;磋商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不填写。3、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偏离情况可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偏离情况填写“完全满足”即可。十四、其他格式材料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甲方单位地址项目甲方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