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视频制作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警示教育视频制作项目按照省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相关管理规定,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警示教育视频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HNXXSW-20251118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警示教育视频制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四、评审方法:
直接采购,拟采购供应商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台。
五、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文心路办公区413办公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日10时。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文心路办公区511会议室(吉首市乾州街道文心路58号)。
八、保证金
无需。
九、采购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文心路58号
联 系 人:丁芳电 话:0743-82650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示教育视频制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