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数字法庭招标公告(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2025)



吉林源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数字法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数字法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7481号-JLYC-2025-04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数字法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无效;1.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企业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及信用良好承诺书)。2.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2022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 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提供连续6个月证明),且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地 址:亚太大街8058号
联系方式:15204301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源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春天
联系方式:132784955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鑫
电 话:1327849557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南关法院(上传).doc645.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数字法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09: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预算金额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易鑫

项目联系电话
13278495573

采购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亚太大街80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04301263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源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湖春天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78495573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7481号-JLYC-2025-041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源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综合评估)评标办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采购清单38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7481号-JLYC-2025-04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17481号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最高限价:3103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全部内容。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及采购方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无效;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企业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及信用良好承诺书)。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2022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提供连续6个月证明),且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人员。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和未在指定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12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现场开标地点: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3、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12月0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方式: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前自备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30分钟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安信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翔晟CA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翔晟CA咨询电话:0432-63688340),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4.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单位信息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联系方式:0431-885589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源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蓝珀湖2期联系人:易鑫联系方式:132784955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健电话:0431-885589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     联系方式:0431-8855890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源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蓝珀湖2期  联系人:易鑫联系方式:132784955731.1.4项目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7481号-JLYC-2025-0411.1.5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l.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全部内容。1.3.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1.3.3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及采购方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无效;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2022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 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企业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及信用良好承诺书)。5.有投资参股关系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6.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及响应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整个招响应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7.投标人应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8.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连续6个月证明),且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清单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1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3.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需按照下列要求与递交响应文件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企业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及信用良好承诺书);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连续6个月证明),且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人员。注:标书内应附上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3.1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否:(依据《松原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60条》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松财办〔2021〕186号)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3.7.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注: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方式:远程或现场解密。建议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前自备笔记本电脑和 CA 数字证书等到开标现场准备解密。如未到现场自行远程解密,由此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 30 分钟,30 分钟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1.1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按政采云平台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注: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方式:远程或现场解密。建议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前自备笔记本电脑和 CA 数字证书等到开标现场准备解密。如未到现场自行远程解密,由此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 30 分钟,30 分钟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1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5.2(4)检查密封情况由监督人和投标人被授权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2(5)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现场解密。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现场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投标报价信息,供应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投标报价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直接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3个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供应商严格按照“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要求进行投标7.3.1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抵押金(如有)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支票、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本项目不适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310300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9.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9.3支付方式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中自行约定,质保期一年。9.4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9.5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9.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取费标准。9.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响应有效期内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其他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二、投标人(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电子投标文件以“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人(供应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三、电子投标文件中反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书和执照必须为原件扫描。四、若投标人(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而对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评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电子化平台客服热线:95763。三、技术支持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可在本系统登录界面的操作手册页面进行下载、查看。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中型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以上政策企业如出现重叠,不重复享受,只享受一种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0.10技术部分(暗标)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 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1.2本采购项目招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供货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单位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单位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招标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单位,以便招标单位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磋商预备会后,招标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清单;(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并以电话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予以答复澄清。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2.3.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磋商保证金(如有);(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技术部分(7)资格审查资料(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响应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本次投标采用电子开标,所有投标人均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包含最后报价)3.3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招标单位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单位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有效期、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授权代理人签字。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提交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单位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注:本次投标采用现场电子解密开标,所有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5.开标开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一律在公告网站参与并观看开标直播)5.1招标代理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到公告网址签到,参与并观看直播。5.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5.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5.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5.5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5.6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5.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2)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5.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规定处理。5.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单位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单位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成交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招标单位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7.4签订合同7.4.1招标单位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单位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招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单位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询问和质疑8.1供应商有权就竞争性磋商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8.2竞争性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一览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编号:时间:年月日货币单位:元响应人磋商报价 (元)质量标准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备注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说明:1.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响应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本表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如有偏差,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2.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响应总价(人民币元)备注1报价合计小写:大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无需在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填写,供应商须在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单独上传至政彩云平台二次报价位置(要求时间30分钟内上传完毕),此表无需体现在响应文件内。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招标代理公司。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项目名称中标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开 标 日 期招标方式中 标 价 格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要求中标采购范围请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章)法人代表(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章)法人代表(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响应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投标人(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企业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及信用良好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4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内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完税证明复印件及企业参保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证明)。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内供应商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所有内容。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6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应完全响应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售后要求”。投标文件内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1.1.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2技术响应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技术需求进行应答,详细填写“技术需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4投标有效期90天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2技术响应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技术需求进行应答,详细填写“技术需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4投标有效期90天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以上资格及符合性磋商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详细评审序号评分项目基准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因素分(30分)30投标报价得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30%)×100 。2商务因素评审(20分)企业综合实力(7)投标人或所投高清庭审主机的厂商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证书;具有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至少包含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一级;具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的符合GB/T27922-2011要求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具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满足以上其中一项得1分,最多得7分。评分依据:提供符合上述内容描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产品优异性能(8分)采购清单中,标★产品每提供一项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此功能)并加盖厂商公章的加1分,最多得8分(检测报告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原件备查,检测报告中必须体现重要指标参数,否则视为无效,不得分)类似企业业绩(5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5分,否则不得分。评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3技术因素(50分)(暗标)投标货物功能配置及技术指 标(1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业务现状,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至少包括项目实施策略、组织与协调计划、实施步骤、项目验收及测试计划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10-5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5-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0分。评分依据: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的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及设备整体优越性等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所投产品真实参数填报。。培训方案(10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课程等。方案完善且有优势的得7-10分,方案一般且不完备的得4-6分,服务方案差得0-3分。故障应急方案(10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备的故障应急预案,需包括组织机构、应急计划内容,方案完善且有优势的得7-10分,方案一般且不完备的得4-6分,服务方案差得0-3分。故障管理措施(10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的故障管理措施,明确体现出故障处理时间、故障处理措施,方案完善且有优势的得7-10分,方案一般且不完备的得4-6分,服务方案差得0-3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 1.响应机制;2.售后服务流程;3.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以上三项内容每小项目有优势的得7-10分,方案一般且不完备的得4-6分,服务方案差得0-3分。(注:售后服务情况应围绕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制,不切合实际情况不得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核:对供应商的资格及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保证金是否足额;工期、工程质量、权利义务、技术方案有无偏离及是否满足要求等。磋商小组在进行审核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被视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2、磋商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商务、技术、服务等进行磋商,并给予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单位代表书面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项目预算金额,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响应,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招标单位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序在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排序其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与招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的接触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前提下,磋商小组遵照评审办法,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6、评分标准及评分因素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综合得分。最终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排序在前。2)评审过程中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5、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实际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仅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1.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2.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3.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1.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 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 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招标文件”指《本项目招标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一年。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3.4采购人有权邀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协助验收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履约延误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6.误期赔偿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8.不可抗力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20.争议解决方式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采购法对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注:合同方式:总价合同第5章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小计1高清庭审主机1.安全稳定:采用工业级系统架构,基于嵌入式系统开发,无病毒侵扰.2.网络摄像机:本地网络摄像机接入16路,网络音视频转发8路3.视频编解码:最大4路1080P60编码,最大4路1080P@60解码,或者8路1080P@30编码和8路1080P@30解码;4.音视频协议:音频支持G.711、G.722、G722.1、G722.1C、AAC,支持解码音频码流;视频支持H.264HP、MP、BP,H265MP;5.显示终端:内置视频分割功能,可实现单分屏、双分屏、三分屏、四分屏、五分屏、六分屏、七分屏、八分屏、九分屏、十分屏、十三分屏、十六分屏等单画面/画中画/画外画合成;最多4组独立多画面合成显示,支持输出2K/4K画面;6.控制面板:支持多种控制面板,选配10.1寸有线安卓触摸屏,10.1寸网络PoE桌面触控屏、10.1寸网络PoE嵌墙触控屏、4寸网络PoE版86盒触屏;7.编解码率:最大16路1080P编解码,每路512Kbps~16Mbps;8.音频输入:8路凤凰端子音频输入(同时支持48V幻像供电MIC输入或line in线性输入)+8路凤凰端子音频输入(音频扩展板,支持48V幻像供电MIC输入);9.音频输出:4路line out音频输出、4路200W@8欧姆的数字功放输出,8路HDMI内嵌音频输出,10路DSP;支持音量调节,音频支持同步和混音两种方式;8路凤凰端子音频环出(对应音频扩展板音频输入的环出)10.视频输入:8路4K HDMI输入接口,16路IP网络摄像机输入;11.视频输出:8路4K HDMI输出接口,8路RTMP推流,支持HDMI输出音频跟随切换;12.音频处理:支持自动回声消除(AEC)、自动增益控制(AGC)、自动噪声消除/抑制(ANC/ANS)、自动反馈消除(AFC)、混音矩阵(AM)、丢包补偿(PLC)13.视频处理:支持视频分辨率适配、切换、分配、画面分割、字幕叠加、图像参数调节;14.通讯协议:SIP、BFCP双流、H.323、H.239、E.164、H.245、NAT、H.225、Q.931、RTSP、RTMP、TCP/IP、HTTP、FTP、TCP、UDP、NTP、RTP、RTCP、Telnet、TLS;15.网络接口:2路WAN口,6路LAN口;或者设置8个网口全通;其中4路网口支持PoE供电;16.混音功能:支持本地音频、HDMI内嵌音频、远端音频RTSP网络接入流进入混音器,可动态选择混音;17.中央控制:一键式中央控制:开关系统、调节输出音量、切换信号源、摄像机控制、录播控制、远程呼叫、环境控制等;18.环控接口:3路RS-232/485接口、1*RS232/RS485 DEBUG、2路RELAY(带12V对外供电)、2路I/O、2路红外IR19.录播功能:支持同时录制8路图像;支持合成1个4K多画面录制;录播文件格式为MP4,支持设置U盘自动/手动拷贝,U盘系统强制升级并恢复初始化配置,支持USB光盘刻录,支持录制文件内容管理(下载/导出/编辑/删除)20.内置硬盘:标配2TB的3.5寸监控级硬盘;21.节能环保:支持网络休眠和唤醒,一键式开关系统22.维护功能:支持Web界面管理,提供快速配置设备端口,支持Web端口修改密码、修改IP地址、恢复出厂设置、软件升级、指示灯、红外学习、日志管理、串口调试、Telnet远程调试、远程运维管理23.安装方式:3U电信标准机柜安装24.输入电压电流:AC100~240V/50~60Hz25.设备功耗:典型功耗50W;满载功耗750W26.主机嵌入庭审业务系统,为法庭开庭场景提供支撑27.可扩展语音转写功能,支持分体式或一体式部署模式;28.调用吉林高院庭审资源能力中心,支撑法庭端应用,调用能力包含:排期管理,音视频连接与控制,庭审录音录像、互联网视频接入、笔录制作、笔录模板、笔录同步、电子捺印辅助等;29.具备排期、庭审直播、庭审点播模块按钮;30.具备查询功能,应支持通过案号、时间、承办法官等条件查询案件信息;支持通过案号、案件名称、诉讼参与人搜索等条件进行查询待审排期信息;31.具备新建案件和新建排期的功能,用户录入临时开庭的案号及案件类型;32.具备合并审理功能,通过选择多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33.具备语音播报模块,具备播放法庭纪律等功能;34.具备显示庭审视频图像,可查看各方当事人庭审画面;35.庭审结束后,支持庭审视频播放、签名文件查看等,同时支持笔录文件回传功能,支持文件下载和刻录功能;36.支持对案件的修改\删除排期、笔录预设的操作;37.支持本地示证功能,对导入的文件进行共享展示功能;38.支持本地文件上传,并共享展示给法官、当事人查看;39.具备笔录编辑功能,书记员可以编辑笔录,支持将笔录内容同步到法官及当事人客户端,保证法官及当事人对于笔录内容的知情权;40.针对笔录等文书文件提供电子签名服务,支持笔录文件签名功能,签名文件支持导出打印;41.集成远程提讯、远程开庭功能,能通过列表选择远程提讯室;42.提供将笔录中内容保存为常用词汇功能,通过快捷方式一键输入,辅助书记员正确快速记录专有名词、企业名称等;43.开庭方式支持多种场景,应具备本地开庭、远程开庭、互联网开庭、远程+互联网开庭等模式选择;44.具备语音识别模块按钮,具备开启和关闭按钮,将话筒声音转换成文字;能够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平台对接,可调用平台的人工智能语音核心能力,并能获取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平台的优化数据,支持法院需求的业务场景语音识别建设。需提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语音平台建设厂家出具的软件接口开放合作协议书,及可证明参与业务场景语音建设的人工智能语音核心能力合同复印件,如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投标。45.书记员可对笔录中的内容进行笔录存疑标记的功能;★46.高清庭审主机支持证据材料的智能对比,一键点击即可高亮显示材料中的相同内容,且每部分展示不同颜色标明并用序号区分,提升相似材料的比对效率。★47.高清庭审主机支持通过语音指令控制庭审流程,如“宣读法庭纪律”、“停止播报”、“现在休庭”、“现在闭庭”、“核对笔录签名”等。★48.高清庭审主机支持庭中法官和书记员灵活联动,均可控制庭审开闭庭流程,两者状态同步。★49.高清庭审主机支持通过智能助手向庭中审判人员和各参与人展示庭中各类信息,包括人员上线情况、补充证据情况、法条感知情况等,支持以气泡形式展现反馈、提示、感知各类相关信息,信息中可包含下一步操作建议链接,可一键完成对应操作,智能便捷。★50.高清庭审主机庭前支持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补充证据上传;庭中支持当事庭人从一体机高拍仪模组进行现场采集,同时具备扫码补充、小程序补充、PC本地上传补充的方式,每个当事人补充的证据自动生成一个目录,补充的证据支持重命名。★51.高清庭审主机支持一键修改排期、开庭模式:针对非今日、已过期的排期,可以一键修改开庭时间等信息,快速开庭;针对本地开庭,当事人无法到庭或临时增加线上庭审参与人,可支持将本地开庭修改为互联网开庭★52.高清庭审主机支持智慧法庭在进行质证时,对类似证据可进行智能比对显示,系统智能分析证据后,可采用不同的颜色、标记对证据的差异进行直观显示,让法官和当事人一目了然。系统支持多达3份材料同时比对展示。★53.高清庭审主机支持通过对笔录进行文本分析获取实体要素,自动提取如金额、日期、时间、百分比等实体的要素内容,便于法官快速定位笔录、回顾案情。1台2强电控制器1、支持配置设备工作模式,包括:时序器模式、继电器模式,时序器模式下可以配置每通道开关的顺序和延时,继电器模式只能通过手动按键、网页后台、控制命令的方式控制每通道的开关;2、支持通过web网页后台和设备前面板的控制按键对8个电源输出接口单独进行开/关控制,也支持对8个电源输出接口进行全开/全关控制;3、普通防误触按键锁:防止误触操作,通过设备前面板lock按键锁定或解锁电源输出控制按键;4、高级权限防误触网络锁:支持管理员通过登录web,配置锁定或解锁设备前面板所有控制按键功能,防止误触,必须通过管理员权限验证后才能解锁;5、空气开关(过电流保护器):小型断路器,40A,2P双极空气开关;6、防雷:具有浪涌抑制电路;7、全开启或全关闭时,可单独设置每个通道的延时时间,最多可延时999秒,默认1秒;8、支持第三方平台通过网络控制设备,可远程获取输入电压、每一路输出电流、功耗、用电量、工作时长、异常告警等信息,远程开关物联时序电源管理器的输出、配置工作模式、上电延迟时间、定时开关等参数;网络远程控制接口(设备时序开/时序关)、远程电量统计接口(当前每路输出电流、当前每路输出功耗),每一路端口的运行状态;9、支持每路电源输出电流过大过小时发出告警信息,告警电流阈值、时间阈值可配置,默认不启用;通过网络上报告警信息给第三方远程运维平台;10、设备断电再上电后自动进入配置的预置模式,包括:全开,全关,恢复断电前状态;11、8组定时器,可任意组合;支持配置每路输出的开关定时,循环周期可配置仅一次或每天、每周、每月循环执行等;12、前面板1个国标5芯插座,后面板5个国标5孔插座、 3个万能3孔插座,其中后面板 8个插座可以接受控制;13、前面板具有液晶显示屏,轮询显示设备工作信息,如: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软硬件版本,网络信息(IP地址/MAC地址),系统日期,每通道的电流/电压/统计总电量,可监测每一路的状态;14、前面板1个LOCK防误触锁指示灯、1个PWR总电源灯、一个LINK网络灯、1个RUN运行灯,CH1~CH8通道工作状态灯;15、设备总负载功率≥6500W,电压≥220V,单路最大输出电流≥10A;1台3庭外公告一体机≥32寸屏幕;LED 液晶屏;响应时间<10ms(typ);≥1080P分辨率,16:9刷新率≥60Hzcpu:≥4 核,主频≥1.8GHz;RAM:4GB;ROM:32GB;喇叭:≥2*5W;最大功率:<100W;1台4高清一体化网络摄像机1、光学变倍:12倍光学变焦 2、焦距范围:f = 4.4mm ~ 52.8mm3、光圈系数:F1.8 ~F2.64、图像传感器:1/2.5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5、有效像素:851万6、最低照度:0.5Lux(F1.8, AGC ON)7、数字降噪:3D数字降噪8、快门速度:1/30s ~ 1/10000s9、图像信噪比≥62dB 10、水平转动:±170° 11、俯仰转动:-30°~+30° 12、接口:HDMI、SDI、LAN(支持POE)、UVC 1.1~1.5、1路, RS232 In: 8针小型DIN, 最大距离: 30 米, VISCA/Pelco-D/Pelco-P 协议, 1路, RS232 Out: 8针小型DIN, 最大距离: 30 米,VISCA 协议组网用, 1路, RS485: 2 芯凤凰口, 最大距离: 1200米, VISCA/Pelco-D/Pelco-P 协议 DC12V电源、电源开关13、摄像机水平中心分辨率:不小于 2000TVL(4096×2160/30fps)14、视频压缩格式:H.264/H.265/MJPEG15、音频输入接口:1路, Line In/Mic In, 3.5mm 音频接口16、音频码率:96Kbps, 128Kbps17、网络接口: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POE供电18、支持协议:TCP/IP,HTTP,RTSP,RTMP/RTMPS,Onvif,DHCP,SRT,GB/T 2818119、电源适配器:DC 12V 5台5互联网终端—互联网庭审网关提供内网复合音视频物理信号,提供音视频内网到外网,文件内外网联通传输功能。配置如下:1、19英寸标准机箱;2、采用嵌入式系统;3、支持不少于2路音视频编码;4、支持不少于2路线上信号解码输出;5、支持不少于8路线上视频墙显示;6、内置不少于4种庭审模式切换,3种码流配置模式;7、支持线上人员状态显示;8、支持多方线上人员接入和多种线上身份接入;9、支持多种音视频信号输入和输出,兼容本院庭审厂商庭审信号传输标准;10、采用模拟信号传输,符合法院内外网双网物理隔离安全标准;11、多种控制模式,支持终端面板触摸控制,也支持外接切换器或控制终端控制。1台6互联网终端—三通道光端机功能1.传输信号类别: HDMI视频2.传输信道: 3路光纤 1.输入光中心波长: 多模(850nm);单模(1310nm,1550nm)2.发射功率 :-9.5~-3dBm平均光功率@850nm3.光接收灵敏度: -15dBm平均光功率@850nm4.传输码速率 :3G Hz5.传输距离: 1米~2000米多模光纤;1米~10公里单模光纤电源部分 1.供电方式:内置电源2.适应电压范围: AC220V3.功耗 30000小时1套7鹅颈麦克风•音体:电容式•指向:心型单向指向性•频率响应:85Hz-10KHz•开通灵敏度:-38dB•信燥比:≥70dB(KHz,1Pa)•幻象供电:Dc48V或两节AA1.5V电池•指示灯:红色•尺寸:450mm8支8嫌疑人支架话筒指向性:心型 cardioid,可根据发言者拾音角度不同灵活更换音头指向性:超心形、心形或全指向拾音头;频率范围:65Hz-15KHz;使用电源:48V DC;输出接口:卡侬;底座直径:不低于240mm;总高度:不低于1330mm;1支9示证设备主摄像头:传感器分辨率:不低于4000×3000(1200万像素)传感器:1/2.3'' CMOS图像色彩:RGB24位真彩对焦方式:定焦信噪比:≤24dB拍摄幅面:支持A4 幅面图像格式:JPG、TIF、PNG、BMP、PDF等光源:可触控调节,LED辅助光源LED灯:支持补光畸变指标:≤1%拍摄速度:≤1秒连接方式:USB2.0传输数据供电,选配5V2A外置电源产品适配:windows及国产系统1台10电子签名板1、≥2GB运行内存,≥16GB存储,并内置国密芯片,支持国密加密算法,保障手写系统安全。2、≥10.1寸24位真彩色电磁电容屏,支持≥10点触控,配无源电磁笔。3、配500万高清摄像头,集成身份证阅读器,集成***标准指纹仪,并可和身份证指纹比对。4、支持USBHID免驱并同时支持RJ45网络连接。5、支持手指滑动查看文档。6、配≥3个扩展USB口,底部防滑,提供2级支架,集成麦克风、语音播报模块,配备防盗锁孔,支持自动开关机。7、支持电子信息推送确认、电子签名、指纹捺印等功能。1台11大屏显示设备55英寸;LED背光源;16:9,分辨率:3840*2160;输入接口 HDMI;含挂架,支持通电自启。3台12移动推车材质:铁;电视机适用尺寸:55-90英寸电视;最大承重:35kg;高度调解范围:1350mm至1650mm;1台13庭审音响1.类型:线性全频音柱;2.功率:额定≥100W3.连接特性:定阻;4.阻抗:8Ω;5.频率响应:160Hz- 20kHz;6.灵敏度:88dB;2台14功放1.额定功率:2×350W/8欧,2×550W/4欧;桥接:1×1100W/8欧;2.频率响应:20Hz-20kHz(±3dB);3.总谐波失真(THD):≤0.01% ;4.信噪比:≥80dB;1台15网络交换机24端口POE快速以太网机架交换机,24口全千兆非网管交换机;1台16综合机柜≥22U,19英寸标准机柜,进深800mm,配置固定板,黑色、网门;1台17线缆辅材及实施音频线缆、网线、HDMI线、电源线、分配器等实施费用;1套合计1.产品要求:(1)投标人须填报产品品牌及所对应的参数响应表,所有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指标要求;(2)中标商应将所有设备安装到项目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由中标方负责,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2.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将采购需求货物及配套服务运送到指定项目地点,所有设备安装到指定位置,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有完整的项目培训方案,有专业的培训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对使用方人员达到熟练使用和管理设备,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价格内。(2)设备保修期1年,1年内由中标供应商免费上门维修维护。保修期内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发生故障的,无条件更换,不产生任何费用。更换产品必须原厂原装产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进行移位和改造时,应无条件按要求改动,只收取改装材料费。(3)要求投标商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定期对项目巡检和集中维修维护。(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5)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设备的全部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6)整个施工保证现场服务安全,安装现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注:供应商清单报价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序号进行清单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需求表中出现的型号为不特定指定品牌及型号,仅以此为参考依据,供货商供货产品需等于或大于此型号参数产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自拟)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注: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照目录条目下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否则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对投标文件的评价。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目录时,如需提示评审专家了解该条目内容可在目录备注栏中填写所提供材料名称。3.投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格式。)第一部分商务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按约定的合同方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为(供货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上述招标项目。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合同履行期限2项目负责人3投标有效期4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5采购范围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标段包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偏离表注:1.“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一栏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投标文件商务应答”一栏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应答内容,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4.“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投标人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45……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45……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标段包名称:标段包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技术规格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情况、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3.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5.“是否偏离”栏目,供应商据实选择填写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在“备注”栏目填写证明偏离情况的技术证明资料中该项技术指标的明确位置(例如:见投标文件第几页第几段/第几行)注: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及证明文件后附。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货物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货物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法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