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车辆招标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公务车辆采购项目[ZJZT-2025-17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5年第二批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

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5年第二批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ZJZT-2025-17001 )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 . 4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 672566.37元,税率13%,含税76万元(含增值税,不含购置税)。
1. 6 标包:本项目 不 划分标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个 ,成交份额 100%
1.8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为672566.37元(裸车价格),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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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为常州、镇江公司购置两辆公务用车。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2.3 服务区域: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 整车质保: 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的为准。
2.5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 30日内交货。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7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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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 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 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汽车产品销售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
注: 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
3. 1.4控股管理关系: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 1.5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
3.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响应,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否则均被否决。
3.5.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 响应 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 响应 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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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 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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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25 日 (北京时间)。
5.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2.1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进行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 供应商 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 注册及 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 供应商 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 标段(标段) ,然后点击右侧 “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 。支付方式详见 5.3条款。
5.2.3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点击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费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 300】元)整,售后不退。通过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刘女士 18795885201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zjzt.chinaccsscm.cn)注册: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 供应商 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 “供应商登录”);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 供应商 请先注册(入口为 “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刘女士 18795885201 )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首页【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 -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供应商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5.4 竞争性磋商文件 款发票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 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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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
文件的递交

6 .1 电子 响应 文件的递交:递交 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即 响应 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2月1 日 9 时 30 分,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 响应 文件。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 响应 文件递交 ”进行 响应 文件递交。
6 . 2开标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6 .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 . 4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 . 4.1供应商的电子版 响应 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 响应 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 . 4.2供应商在 响应 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 响应 文件。供应商递交 响应 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 响应 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 响应 文件删除,供应商可重新上传电子 响应 文件。
6 . 4.3供应商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 响应 文件的,应至少在 响应 截止时间前【 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 响应 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 响应 文件;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 响应 文件将无法上传。
6 .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响应 文件:
( 1)逾期递交的;
( 2)未按照本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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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
CA
办理

7.1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 响应 的潜在供应商请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打开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 2)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7.2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
( 1)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 响应 的供应商须办理 CA证书,已持有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CA 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有效。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办理 CA 证书,避免影响正常 响应 。 CA证书售价500元人民币/个/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 365 天内有效。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
( 2)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在左侧菜单“CA 申请”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操作。CA 申请的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 平台操作咨询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199166(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磋商公告 “10.联系方式”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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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 文件开启在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 响应 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 供应商 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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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和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zjzt.chinaccssc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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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 56号2栋
10.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 215号
项目负责人: 刘尧
负责人联系电话: 18795885201
联系邮箱: liuyao2.gyl @chinaccs.cn

11.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渠道 :通过电子邮件 liuyao2.gyl @chinaccs.cn ,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 :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 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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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ZJZT-2025-17001.docx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公务车辆采购项目ZJZT-2025-1700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41.采购项目简介4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43.供应商资格要求44.资格审查方法6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66.响应文件的递交77.供应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CA办理78.磋商时间和地点89.发布公告的媒介810.联系方式811.异议接收方式及监管单位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总则181.1采购方式18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181.3费用承担181.4保密181.5语言文字181.6计量单位181.7踏勘现场181.8磋商采购预备会181.9分包(A.C)18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B)191.10响应和偏差192.竞争性磋商文件19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9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93.响应文件203.1响应文件的组成203.2报价203.3响应文件有效期213.4响应保证金213.5资格审查资料213.6响应方案213.7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标适用)224.响应文件的递交22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224.2响应文件的递交22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撒回224.4电子标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电子标适用)234.5电子标的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方式(电子标适用)235.磋商和评审235.1磋商小组235.2初步评审235.3磋商245.4递交补充响应文件245.5递交最终报价255.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255.7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55.8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256.合同授予266.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266.2确定预成交供应商266.3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266.4发出成交通知书266.5履约保证金266.6签订合同266.7特殊情形处理277异议277.1提出异议277.2异议处理278纪律要求27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7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28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28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9.1采购代理服务费289.2其他28第三章评审办法29评审办法前附表29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33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332.1初步评审标准332.2初步评审程序33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43.1评审价格确定34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估法)34第四章合同条款36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磋商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公务车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7001)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1.5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672566.37元,税率13%,含税76万元(含增值税,不含购置税)。1.6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为672566.37元(裸车价格),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内容:为常州、镇江公司购置两辆公务用车。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3服务区域: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4整车质保: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的为准。2.5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交货。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2.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汽车产品销售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3.1.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1.5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4.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响应,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否则均被否决。3.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5.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5.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5.2.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5.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通过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女士18795885201。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注册: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女士18795885201)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首页【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供应商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5.4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发票事宜: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6.响应文件的递交6.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时30分,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响应文件。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响应文件递交”进行响应文件递交。6.2开标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6.4电子招标投标规则:6.4.1供应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6.4.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删除,供应商可重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6.4.3供应商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应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6.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1)逾期递交的;(2)未按照本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7.供应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CA办理7.1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打开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2)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7.2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1)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已持有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有效。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500元人民币/个/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2)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操作。CA申请的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7.3平台操作咨询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199166(工作日8:30-17:00)。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磋商公告“10.联系方式”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8.磋商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和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10.联系方式10.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2栋1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项目负责人:刘尧负责人联系电话:18795885201联系邮箱:liuyao2.gyl@chinaccs.cn11.异议接收方式异议渠道:通过电子邮件liuyao2.gyl@chinaccs.cn,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的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8磋商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分包不得分包的内容:所有内容 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 1.10.2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将被否决。(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2.1(7)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资料名称:澄清、修改文件及所有往来文件。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提出。提出澄清的形式:供应商如有需要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应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点击“查看/操作”-“文件澄清提问”,进行澄清问题的网上提问。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确认的最晚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12小时内(以采购人发出时间为准)确认的方式: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澄清及文件,如果本项目生成.ZTJCF格式的澄清文件, 供应商须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重新导入澄清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软件将匹配识别并展示涉及更新的部分,供应商须重新编制该部分内容,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3.2.3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不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3.2.4报价的其他要求/3.3.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180天(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响应截止日之前请汇入以下账户。★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其响应保证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前到达规定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响应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响应保函、保险等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缴纳至如下开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联 行 号:3110830019310026403摘要:XXX项目简写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原件(电子保函除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其响应保证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前到达规定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3.4.3(4)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撒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磋商公告”。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得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3.6.2响应方案数量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3.7.5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经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成功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3.7.6分册装订要求/4.1.1响应文件密封/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公告”。4.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口是,退还时间: 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4.4电子标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并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登录平台查看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情况,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4.5电子标的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方式(1)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尝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工作。当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助处理,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仍无法正常递交,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证明递交失败的截图或录屏以及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磋商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的邮箱。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将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磋商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导入平台,平台读取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会自动比对已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生成编码,生成编码一致则正常读取,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请供应商的项目联系人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后保持联系畅通。5.1.1磋商小组组成人数3人5.3.1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本项目不事先确定磋商轮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供应商磋商顺序:以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5.3.3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磋商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磋商采购活动允许口不允许5.7.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是否排序排序口不排序数量: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评审价格低者优先;评审价格相同的,产品质量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产品质量得分相同的,业绩累计金额高者排名优先。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综合排名第1名为成交供应商。5.8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仅有1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者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仅有的一家供应商参与,份额100%,在满足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人。6.3成交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和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同步发布。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6.5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口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其他要求: 7.1异议渠道联系人:刘尧联系电话:18795885201通过电子邮件liuyao2.gyl@chinaccs.cn,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9.1采购代理服务费口不要求承担要求承担费用标准或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下浮32%执行。该项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如涉及多家成交单位则根据成交份额分配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费时间: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费方式: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的方式,通过单位账户支付,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注:在响应报价中,供应商应考虑此部分费用。9.2响应文件的盖章、签字要求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落款且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已设置签章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②如超出电子投标文件大小限制,需要在“大附件上传”处上传,证书、业绩等证明类文件只需上传扫描件,无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①供应商需使用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菜单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的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②响应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正文部分大小不超过50M。电子响应文件生成容量限制为200M。如单个组成部分超过50M或电子响应文件总和超过200M时,无需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在相应编制处填写“详见大附件”,然后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通过“大附件上传”按钮上传(上传文件应附内容清单,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M,可上传多个文件)。如电子响应文件总和未超过200M时,请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完整编制。③需要第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如制造商授权函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文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④供应商应保证所编制的电子响应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并可供调取。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电脑中不得运行其他具有加密office文件功能的软件,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调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无法调取的响应文件部分,视为未提供。⑤由于生成响应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会自动将响应文件转换成PDF格式,所以在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不得以超链接或插入对象的方式嵌入其他内容(网址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调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无法调取的响应文件部分,视为未提供。⑥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⑦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生成加密(后缀为.ztjTF)和不加密(后缀为.nztjTF)电子响应文件一对。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请供应商务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1日内确认办理的CA证书是否有效,能否正常签章和加密。9.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异常处理预案: 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仅有1家或2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者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仅有的一家或两家供应商参与,在满足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推荐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份额100%。2.递交文件异常处理预案: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仅有1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者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仅有的一家供应商参与,份额100%,在满足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人。3.评审异常处理预案: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少于2家时(仅有1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者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仅有的一家供应商参与,份额100%,在满足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人。4.履行异常处理预案 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人无法按合同履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剩余部分重新组织采购。1.总则1.1采购方式本项目依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是指公司各级单位以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多轮磋商,在满足技术、服务等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以综合评估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及价格等磋商结果。竞争性磋商分为公开竞争性磋商和邀请竞争性磋商两种形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磋商邀请书”。1.3费用承担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保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磋商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采购预备会。1.9分包(A.C)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B)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合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或磋商采购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或者“磋商采购邀请书”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或者“磋商采购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3、报价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磋商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全的,响应文件不包括响应保证金。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报价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效期应为180日,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如有)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撒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磋商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3.6.3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请,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7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标适用)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含澄清、说明文件)。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响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4.1.1响应文件应妥善包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子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撒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撒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文,并注明“修改”字样。4.4电子标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电子标适用)响应文件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4.5电子标的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方式(电子标适用)响应文件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5.磋商和评审5.1磋商小组5.1.1采购人将组建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5.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5.1.3磋商小组组建后,磋商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工作。5.1.4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2初步评审5.2.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的要求。5.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5.3磋商5.3.1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5.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磋商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磋商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磋商,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磋商采购活动。5.4递交补充响应文件5.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修改和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里的内容。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4.2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政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啊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5.4.3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5.5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未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5.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5.7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5.7.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5.7.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磋商活动,5.8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规定外。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单位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单位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终止竞争性磋商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能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2)继续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竞争性磋商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磋商小组应按照本章第5.2款、第5.3款规定的程序继续磋商,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竞争性磋商采购后续程序。6.合同授予6.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可选择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6.2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6.3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采购人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6.4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确认后,在本章节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5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6.6签订合同6.6.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间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6.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7特殊情形处理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7异议7.1提出异议7.1.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1.2接收异议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异议函,供应商应在规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异议。否则,除非出现的新的证据材料,对于后续再次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7.1.3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异议的日期。7.1.4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异议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7.2异议处理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子以改正或补教。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8纪律要求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申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工作正常进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9.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1.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响应函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响应函。响应文件盖章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规定。其他否决响应的情形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资格评审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汽车产品销售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供应商是经销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经销商响应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响应,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否则均被否决。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满足全部实质性指标★条款规定。响应有效期180天。商务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15分(2)产品质量:35分(3)价格:50分评审内容评审因素分值权重评审标准价格部分价格部分(50分)50(1)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为672566.37元(裸车价格),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评审价格:不含税总价(元)(3)价格评审方式:本次价格评审采用基准价法①基准价 = 所有有效评审价格算术平均值 × A;②当评审价格 = 基准价时,价格分得满分; 当评审价格 >基准价时,价格得分 = 价格分满分×(1-|评审价格-基准价|/基准价×E1); 当评审价格 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部分(15分)同类业绩6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汽车产品销售类)项目业绩,按累计含税金额评分:合同含税金额在满足50万元的基础上,每累计满50万元得1分,满分6分,不足50万元的部分不得分;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资信情况2具有银行或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AAA级(含以上)得2分,AA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企业管理体系3供应商具备以下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不提供不得分。质量控制方案4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标准和流程、质量管控人员安排、质量控制关键点、保障措施等,根据方案整体合理性、可实施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及可操作性强得(3,4]分;方案内容较为全面、较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得(1,3]分;方案内容不全面、可实施性及可操作性不强得(0,1]分,步长为0.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产品质量(35分)服务承诺6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额外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潢、配件升级、维修、保养等增值服务)情况进行打分,需同时提供相关介绍说明和具体服务承诺,根据承诺项数进行打分:1、1条≤额外服务承诺≤3条,得1分;2、3条<额外服务承诺≤6条,得3分;3、6条<额外服务承诺,得6分。 保密承诺3提供保密承诺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承诺甲方购车资料严格保密,不复制、剪切以及外传等相关承诺,提供的得3分。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的扫描件或电子件,无承诺不得分。(该承诺将纳入合同条款)。供货周期承诺6根据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进行打分,以交货期为基准,基准交货期为: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交货。交货期每提前1日加1分,最高得6分。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承诺6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承诺:1、车辆交付至甲方江苏省内指定地点时,车辆信息铭牌上载明出厂时间应小于6个月。满足得3分。2、供应商应具有售后服务团队作为售后服务保障及支撑,并提供售后服务团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电话,客服人员数量及客服人员姓名。满足得3分。商务技术条款偏离4完全满足商务技术规范书要求得4分,非实质性条款每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供货组织方案5根据供货组织结构(包括组织结构图、人员设备组织计划、供货管理流程等)、供货进度控制(包括供货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等)、质量控制(包括质量管控标准和流程、质量管控人员安排、质量控制关键点、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比,供货组织方案内容全面详尽,合理性强得(3,5]分,供货组织方案内容基本涵盖,具备一定合理性得(1,3]分,供货组织方案内容及合理性一般得(0,1]分,步长0.1分,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能力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例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提供的售后方案;售后支撑团队情况等。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优劣打分,服务全面,售后体系完整得(3,5]分,服务满足要求,售后方案一般得(1,3]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售后机制较差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步长0.1分。评分计算原则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评审价格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他要求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中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评审价格确定3.1.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不含税价格为准。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3磋商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4.最终报价有算术借误或者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处理原则:见评分办法前附表。(5)以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参与评审。(6)其他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估法)3.2.1分值构成(1)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产品质量/服务能力: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2评分标准(1)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产品质量/服务能力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3评分。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磋商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4汇总。磋商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1第四章合同条款(见附件一:商务规范书)第五章采购需求(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审查部分2.商务、技术部分3.报价部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