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标段编号:
CCS20251113FJSZ04001003
标段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八标段
项目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六标段至十三标段)
发布日期:
2025-11-20
招标人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附件:评标办法.doc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须知前附表.doc
其他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设计费、工程施工费分别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最多2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可以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对以下三条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完整的、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投标将被否决:(1)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对合同治理目标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负总责。牵头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牵头人所做任何意思表示,对所有联合体成员构成约束。(2)招标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的负责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任何第三方)向联合体牵头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及文件,均视为向联合体全体成员发出,并对全体成员产生约束。(3)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各自承担的责任:联合体成员之间因工作内容、收取合同价款等事项发生争议,由牵头人负责协调处理,并不得影响合同签订、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安排;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工作责任的分配,并不影响联合体成员就本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上响应内容,联合体可自拟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企业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址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注:以上材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1)和(2)投标文件内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3)至(5)投标文件内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任用注册建造师应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提供)、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及业绩查询网址和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设计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或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或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文件内附施工机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设计人员:5人,具有结构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采暖与通风专业1人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3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各1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岗位证。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应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应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任用退休人员。所有人员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其中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不符合上述标准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或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8)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的《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4)投标文件内附《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5)投标文件内附《建筑工人实名制承诺书》。(6)投标文件内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承诺》。(7)投标文件内附落实关于印发《2025年建筑噪声污染防治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承诺书。以上材料(1)-(2)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7)由施工企业提供,投标文件内附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周期、施工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承包人建议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符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一至五条的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承包人建议书:10分资信业绩部分:20分承包人实施计划:40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因素: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设计部分:在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如投标报价大于5个时,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个时,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施工部分:在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含)至99%(不含)作为选取条件,如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大于5个时,在全部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个时,以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符合计算评标基准价的选取条件时,即:所有投标报价均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或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9%时,则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及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设计费: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当投标人的设计费折扣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5分。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2分,扣至0分止;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扣至0分止。=5-0.2×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5+0.1×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工程施工费: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当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费折扣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5分。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扣至0分止;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5分,扣至0分止。=15-1×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15+0.5×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10分)图纸(4分)图纸齐全,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工程详细说明(3分)工程详细说明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设备方案(3分)设备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2.2.4(2)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20分)类似项目业绩(4分)投标企业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在一项基础之上,每增加一项得2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址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文件内附业绩证明复印件及有关业绩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能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获奖(5分)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文件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业信用评价和招标投标技术导则有关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15号)的规定,下列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为项目经理投标时予以加分:(一)获“鲁班奖”的加5分,有效期5年;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二)获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3分,有效期2年;获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1分,有效期2年;(三)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加3分,有效期2年;获省级优质工程装饰奖的加1分,有效期2年。(四)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1分,有效期2年。除上述规定的奖项外,投标人所获得的其他各类工程奖项不得加分。注:(1)获奖有效期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得分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2)获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经理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业绩加分。(3)项目经理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且在处罚期内的,则取消获奖工程业绩加分资格。(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内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①工程项目获奖证书②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体现项目经理人员名单)③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④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⑤获奖项目经理的姓名应体现在相关奖项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人员名单)中,未体现姓名的其他参建单位及人员,一律不得分。(5)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业绩加分时,应出具《未曾使用获奖项目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同时提供自该获奖业绩以来(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参与中标的所有项目清单。未能提供上述承诺书及项目清单的,其获奖业绩不予加分。(6)投标人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有效期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公告的,在公告期内参与投标,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业绩不得加分。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设计项目负责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文件内附业绩证明复印件及有关业绩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能体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施工负责人业绩(2分)施工负责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或担任大、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文件内附业绩证明复印件及有关业绩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能体现施工负责人姓名。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其他主要人员业绩(2分)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以相关负责人身份参与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能体现相关负责人姓名。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3分)施工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满足工程需求;工程设计相关各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人员,人员齐全,满足工程设计需要。优于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得3-2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提供相关人员相应岗位证或职称证书,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体现相应人员姓名。同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退休证和返聘合同,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2.4(3)承包人实施计划(暗标)评分标准(40分)总体实施方案(10分)总体实施方案概述具体、详细、科学,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项目实施要点(10分)项目实施要点概述具体、详细、科学,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项目管理要点(10分)项目管理要点概述具体、详细、科学,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设计方案(5分)设计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施工方案(5分)施工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2.2.4(4)投标报价(20分)设计费投标报价得分(5分)设计费: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评标基准价:在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如投标报价大于5个时,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个时,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的设计费折扣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5分。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2分,扣至0分止;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扣至0分止。=5-0.2×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5+0.1×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工程施工费投标报价得分(15分)工程施工费: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评标基准价:在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含)至99%(不含)作为选取条件,如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大于5个时,在全部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个时,以符合选取条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符合计算评标基准价的选取条件时,即:所有投标报价均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或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9%时,则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费折扣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5分。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扣至0分止;当投标人的折扣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5分,扣至0分止。=15-1×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15+0.5×偏差率×100(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2.2.4(5)其他因素(10分)优惠条件(4分)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者得4-3分;良者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服务承诺(4分)对投标人提出的其他招标人可接受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者得4-3分,良者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施工进度网络图(1分)施工进度网络图时间节点准确、合理、完整,满足工期要求得1分,一般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图(1分)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得1分,较合理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卓玥 电话:0431-8797295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联系人:翁晶电 话:0431-805142331.1.4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ZTY-2025192(6)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六标段ZTY-2025192(7)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七标段ZTY-2025192(8)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八标段ZTY-2025192(9)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九标段ZTY-2025192(10)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十标段ZTY-2025192(11)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十一标段ZTY-2025192(12)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十二标段ZTY-2025192(13)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十三标段招标规模及项目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1.2.1资金来源中央奖补资金、地**府专项债券和区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中央奖补资金80%、地**府专项债券和区财政资金20%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设计周期、施工计划工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计划工期: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639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3.3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2)设计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施工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任用注册建造师应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4)拟投入设计团队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5人,具有结构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采暖与通风专业1人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②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3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各1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岗位证;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应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应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任用退休人员。所有人员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其中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不符合上述标准其投标将被否决。3、财务要求: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已完工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6、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要点》的通知吉建安〔2020〕6号文件要求、吉建设〔202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5)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的承诺。根据(吉建联发〔2019〕71号)吉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投标单位需严格执行上述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开工后,项目部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本项目实名制管理帐号,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登记录入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相关信息。劳务人员依法登记入场,持卡上岗等,具体详细内容,投标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自拟。(6)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0501)和吉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严格执行上述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本项目严格落实关于印发《2025年建筑噪声污染防治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最多2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可以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对以下三条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完整的、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投标将被否决:(1)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对合同治理目标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负总责。牵头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牵头人所做任何意思表示,对所有联合体成员构成约束。(2)招标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的负责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任何第三方)向联合体牵头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及文件,均视为向联合体全体成员发出,并对全体成员产生约束。(3)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各自承担的责任:联合体成员之间因工作内容、收取合同价款等事项发生争议,由牵头人负责协调处理,并不得影响合同签订、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安排;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工作责任的分配,并不影响联合体成员就本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以上响应内容,联合体格式可自拟。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8)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逾期有权不再解答,若投标人未出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形式:网上提交,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提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出,则视为其无疑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日前。形式:网上提交,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1.11分包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的标准执行。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网上提交,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出,则视为其无疑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日10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评标办法中要求的资料注:本项目所有电子证件资料以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加盖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核验,如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材料,投标文件以无效标处理。3.2.4报价方式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费暂估值:六标段:3953.4155万元;七标段:4124.6666万元;八标段:4054.6838万元;九标段:5649.9120万元;十标段:4927.7300万元;十一标段:5087.5968万元;十二标段:4436.0358万元;十三标段:4113.9463万元。本项目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设计费、施工费均按折扣费率进行报价。设计费折扣费率最高投标限价:50%施工费折扣费率最高投标限价:100%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折扣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说明:1.设计费报价方式:以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不变。设计费折扣费率不得超过区间:0-50%。(保留小数点后2位,例如0.45对应45%)。设计取费参考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计算,并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填报折扣费率。2.工程费报价方式:以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不变。工程费折扣费率不得超过区间:0-100%。(保留小数点后2位,例如0.59对应59%)。施工取费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13)、吉林省2024计价定额,以财政审定值*折扣费率做为最终结算值。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每标段。2.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2〕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现金转账、或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支票(具体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方式为准)。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以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从的基本账户转出,存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系统确认到账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未确认到账的,其投标无效。账户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自动生成为准。开户行: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自动生成为准。电话:0431-88779142(财务部)(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单位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提交的,投标无效。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单位:由招标代理公司办理后系统自动退还;(2)未中标单位:系统自动退还。5.投标保证金须知:(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电子保函复印件装订(上传)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电子保函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以上述形式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4)保函(保单)受益人:招标人。3.5.2近年财务状况近年,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企业类似业绩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CA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的位置签章。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文件中电子印章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4、中标后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为企业CA电子导出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所有成员签字或盖章;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部分,有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的,即视为已合法取得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授权,有权代表联合体。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投标单位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通过企业锁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使用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或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2、纸制版投标文件仅需中标单位提供,应为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导出的打印版。3.7.5装订要求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文件要求如下: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分开装订。商务部分(明标)封面加盖企业及法人鲜章,技术部分(暗标)无需盖章。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美观,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用纸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尽量不分册装订(如有必要分册请在每册封面写明“共×册,第×册”)。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注:本项目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要求远程解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开标室参加开标方式: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修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使用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投标人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或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未进入线上开标会议室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认同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解密已上传的投标文件3.按开标系统顺序进行唱标4.开标当日,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方式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5.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按专业配置要求,从吉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注: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3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根据吉建管〔2025〕7号文件、吉建管〔2025〕8号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应通过“吉林省数字政保民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jls.zgdgi.com)”办理。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价的10%,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支付担保: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25〕7号,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单位,下同)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暂定价的10%,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或施工工期超过两年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合同约定,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每段担保金额不低于该段合同价额的10%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0日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取费标准计算,按48%收取,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三方协商支付。10.3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4付款方式1.预付款设计部分:签约合同价10%-30%。施工部分: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30%;在累计完成合同总额的20%后开始扣除,每次进度款中按照比例扣除,完成合同总额的80%后扣除全部预付款。中标单位出具相应预付款额度的保函,完成预付款额度工程量,扣除全部预付款项后,退还保函。预付款支付期限:收到预付款担保30个工作日支付,预付款担保期限为全部扣回后止。2.付款周期:设计部分: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80%,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结清剩余费用(最终以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为准)。施工部分:1、进度款:每月按照经监理及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合格清单内工程完成量拨付工程款80%;2、竣工款:如承包人按计划完工(或提前完工)并经设计、发包、监理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90%;3、结算款:承包人竣工资料整理完成交付发包人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经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支付审定值97%;剩余审定值3%为质量保证金。4、每次支付款项前,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正规发票,发包人收到发票和其它相应手续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如遇特殊情况,支付事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商议。10.5质保金及质保期1.质保金:合同总价的3%计取,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质保期:本工程范围内,除特殊专业特殊标准外,其余所有项目均保修2年。待质保期满,若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在30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以转账方式退还给承包人。如工程有质量问题,则承包人负责维修,在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后2小时做出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如承包人不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维修,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此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质量保证金不足则由承包人另行支付。10.6缺陷责任期24个月。10.7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采用。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实施计划(技术暗标)编制要求”。注:投标人技术部分未按照上述规定编制的,则技术部分(暗标)计0分。10.8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农民工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相关事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中标单位应履行相应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