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货运车辆 重型普通货车招标公告(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2025)
青银高唐工区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511200818506302
报价截止日期:2025-11-23 09:57:01
监督人员: 吕涛
监督电话: 0531-68906932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德州市
联系人:
刘润美 15054582985
发起方: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5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发票类型:
普通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1.00%
机械需求
货运车辆 重型普通货车
包月
4台|
4.0个月|
单班
机械年限5年以内
含0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普通货车 | 设备厂商: 国产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3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5-11-30至2026-03-31
出租方承担: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驾驶员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车辆配置要求 :后斗内长尺寸大于6米,后斗内宽大于2.3米,能载重18吨左右。须提供车检报告,检测机构有检测资质。 3.其他要求 3.1本次租赁车辆年限不超过5年,车辆手续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交强险、商业险三者不低于200万元,车上人员保险不低于10万元/座。)等证明资料。3.2承租方只承担操作手费用、使用过程中的车辆燃油费与过路过桥费;。车辆进出场、维修保养费等其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3若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需24小时内提供备用车辆。4.结算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进行挂账。结算以实际使用时间和成交报价为准予以结算,不足整月部分按天折算价格。出租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税金由承租方承担,租赁结束后收到发票承租方3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出租方租赁费。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乙方提供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货运车辆 重型普通货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