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药剂 高氟水 新增液氧 硫酸铝溶液 碳酸钠 液碱招标公告(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

标段(包)名称
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厂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永和北厂现处理华星光电的高氟水约0.86万吨/天(已达到设计处理负荷),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按设计要求,本项目选取服务单位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提供2025-2027年新增液氧、硫酸铝溶液、碳酸钠、液碱4种生产药剂的供货服务。

招标内容
永和北厂现处理华星光电的高氟水约0.86万吨/天(已达到设计处理负荷),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按设计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提供2025-2027年新增液氧、硫酸铝溶液、碳酸钠、液碱4种生产药剂(种类、规格详见附表1)的供货服务。

工期(交货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药剂需求量详见附件二。合同期内必须按采购人生产需求准时供货,每次交货量由双方协定。如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472.424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本次所投标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种。 ②投标人应具有化学药剂的运输能力,若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的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有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委托运输单位的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种。 注: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溶液;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 3.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资格条件无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条件无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235958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1351278896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235958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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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pdf
招标公告-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资金证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自行监管的说明.pdf
招标公告-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doc
招标文件-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docx
合同-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docx
SL202511190003-20251119135834.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
其他工程
其他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5-5273

招标单位
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其他

建设单位
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其他工程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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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5-11-20 0:00:00
2025-12-10 10:00:00

投标登记
2025-11-20 0:00:00
2025-12-10 10:0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5-11-20 0:00:00
2025-12-10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5-11-20 0:00:00
2025-12-10 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5-11-20 0:00:00
2025-11-22 1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5-12-10 9:45:00
2025-12-10 10:00:00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一阶段开标
2025-12-10 10:00:00
2025-12-10 11:30:00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解密
2025-12-10 10:00:00
2025-12-10 11: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招标人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厂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2.2项目概况:永和北厂现处理华星光电的高氟水约0.86万吨/天(已达到设计处理负荷),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按设计要求,本项目选取服务单位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提供2025-2027年新增液氧、硫酸铝溶液、碳酸钠、液碱4种生产药剂的供货服务。2.3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2.3.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3.2招标内容:永和北厂现处理华星光电的高氟水约0.86万吨/天(已达到设计处理负荷)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按设计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提供2025-2027年新增液氧、硫酸铝溶液、碳酸钠、液碱4种生产药剂(种类、规格详见附表1)的供货服务。附表1:药剂种类、规格序号药剂种类规格1液氧浓度W99.5%2硫酸铝溶液液体,含量W3%3碳酸钠粉剂,含量W99%4液碱液体,氢氧化钠含量W32%2.3.3主要技术参数: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2.3.4最高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724241.10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交货地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厂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和存放。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调配供货要求。2.5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药剂需求量详见附件二。合同期内必须按采购人生产需求准时供货,每次交货量由双方协定。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如下:①投标人为本次所投标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种。②投标人应具有化学药剂的运输能力,若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的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有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委托运输单位的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种。注: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溶液: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2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②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3网上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月日时分;网上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月日时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第开标室(黄埔交易部)。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4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8235958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周工电话:1351278896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2359589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5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且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附件二: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标段内容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需求用量表厂区药剂种类规格2025-2027年计划数量(吨)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液氧浓度W99.5%2561.00硫酸铝溶液液体,含量W3%5475.00碳酸钠粉剂,含量W99%2893.00液碱液体,氢氧化钠含量W32%5505.007招标申请函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实施的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申请公开招标,并委托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具体的招标工作,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专此致函。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广招标人声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就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资金证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司实施的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且的建设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满足招标要求。特此证明。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招标代理委托书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且招标条件已完备,拟进行公开招标工作,现委托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此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希望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负责本次招标事宜,请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公开、公平、公正地为我单位选择合适的单位。委托单位(公章):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规定,我司授权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周柏移作为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的招标人授权代表,招标人授权代表权限为整个工程招标过程中联系招标事宜的专职人员。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6153B,电话:020-83292786。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的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我单位负责的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招标项目,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特此说明招标单位: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关于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自行监管的说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本项目不属于第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范围,我单位自行监管本次招投标全过程活动。特此说明。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1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8235958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周工电话:135127889611.1.4招标项目名称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1.1.5项目名称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1.3.3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3.4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投标人业绩: /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条款不可偏差。□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2025年 月 日)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出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前(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4724241.10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按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3.1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按合同要求□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光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项目投标:(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10.2送达/10.3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77,251.36元。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内容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初步评审内容;(4)商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体系认证、信誉、客户评价情况。(5)技术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产品供货、质量保证措施、应急处理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6)投标报价内容(7)其他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8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递交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高的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相等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由评委按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函》及格式五《投标报价表》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以投标函进行评审)。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以投标函进行评审)。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以投标报价表进行评审)。技术响应技术规格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4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3名时,按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单位大于3名时,按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以最接近最高投标限价×80%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A)商务评分标准(20分)类似业绩(15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类似服务项目(药剂采购),且合同金额≥900万元的,每提供一项的得5分,最高得15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具体按《类似项目情况表》要求。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相关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投标人信誉(1分)投标人曾经获得过2024年评审年度的“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网页查询的,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具体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客户评价情况(1分)依据《类似项目情况表》中的业主评价或相关评价证明材料,每具有一项正面评价的,得0.5分,最高得1分。2.2.4(B)技术评分标准(40分)产品供货、质量保证措施(15分)具有稳定、可靠产品供货渠道,包括提供相关供应商产品的授权、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相关供应商生产能力、供应存储能力和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与实施计划,各投标人对比优的得15分;对比次之的得10分;对比一般的得5分;对比差的得0分。应急处理方案(10分)项目实施方案完整合理、切实可行,保障措施详细,各投标人对比优的得10分;对比次之的得7分;对比一般的得3分;对比差的得0分。项目服务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有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服务方案及计划,完全满足项目的要求(人员投入、材料、设备的调试、送样试生产、供货、验收等)的,各投标人对比优的得10分;对比次之的得7分;对比一般的得3分;对比差的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限长短、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等)(5分)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各投标人对比优的得5分;对比次之的得3分;对比一般的得1分;对比差的得0分。2.2.4(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偏差率(投标报价得分)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4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得分为所有评委对该投标人得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高的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相等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由评委按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三部分。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本章第2.1.1项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中的形式评审,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资格评审;然后按本章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响应性评审;按本章第2.1.3项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响应性评审,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永和北厂现处理华星光电的高氟水约0.86万吨/天(已达到设计处理负荷),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按设计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提供2025-2027年新增液氧、硫酸铝溶液、碳酸钠、液碱4种生产药剂(种类、规格详见附表1)的供货服务。附表1:药剂种类、规格序号药剂种类规格1液 氧浓度≥99.5%2硫酸铝溶液液体,含量≥3%3碳酸钠粉剂,含量≥99%4液 碱液体,氢氧化钠含量≥32%二、招标范围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生产药剂需求量详见附件1。三、供货要求1、交货地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厂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和存放。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调配供货要求。2、供货时间:合同期内必须按采购人生产需求准时供货,每次交货量由双方协定。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3、交货要求:在货物出厂前,中标人应该对每车次所供货物进行详细检验,并出具每车次所供货物的质量检验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仅作为交货时双方进行交货现场检验的参考。若中标人供货时不能出具该车次所供货物的检验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车次所供货物的签收,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并更换该车次所供货物,由此给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计量方式:以合同条款明确约定的方式计量。5、必须使用专用容器装载,汽车运输,包装方式及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6、若水质净水厂因技术改变而暂停使用本合同货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中标人终止供货。7、中标人必须优先保障采购方的货物供应。四、考核办法1、考核评价标准序号内容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分得分一、交货质量1.交货时效(40分)交货准时①,通知送货后按通知要求时限送达,且不影响厂内正常生产1.出现迟送货一次扣5分;2.因送货迟影响厂区正常生产运行扣5分;扣完为止。2.交货质量(40分)1.抽样检测货物品质均合格;2.每批次货物所附资料齐全;1.不合格次数总计≦3次,每出现一次扣6分;2.所附资料出现不齐全情况,出现一次扣2分;3.如出现不合格次数﹥3次,本项考核不得分。二、服务质量3.服务质量(20分)1.提供货物装卸服务;2.司机听从厂区人员指挥;3.货物投加过程合规,操作正确;4.不得损坏厂内设施设备;每项目分值为5分,第1、2项每出现一次不符合情况扣1分;第3、4项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总分(上述3项得分之和)注:①交货准时是指交货不延误或适当提前交货从而保证库存充足,但提前交货须以采购人可以存储的容量为限,若超过采购人的存储能力,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提前交货。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延误,但没有影响生产的除外。2、考核期限供货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供货服务及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时间以采购人确定为准,考核次数为每6个月考核不少于1次;若合同签订期限未满6个月,合同期内考核不少于1次。3、考核评价办法及合同解除依据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含80分),等于或者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根据损失情况可要求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五、货物标准及质量控制1、货物质量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承诺所供药剂除满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外,其实际应用效果须确保不影响采购方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COD、BOD、氨氮、总磷、总氮、SS、pH等)。当药剂所含成分(如除磷药剂中的磷元素、脱氮药剂中的氨氮等)虽未被现行国标或行业标准明确限制,但在实际投加过程中因药剂成分残留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指标超标的,中标人须承担以下责任:(1)无条件接受问题药剂退货并承担相关运输、检测费用、问题药剂的清理和罐体内以及管道的清洗,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按4条予以处罚;(2)赔偿因水质超标产生的环保处罚金、应急处理费用及运营损失。此外经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核实,因使用中标人药剂影响出水水质,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损失,具体赔偿事宜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采购人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2、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相关最新标准,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液氧:GB/T3863—2008、硫酸铝溶液:GB/T31060-2014、碳酸钠:GB/T210-2022、液碱:GB/T209-2018。货物质量优于供货期内发布的最新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标准,且需满足采购人的技术指标。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每车次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每次抽样检验按照下列方式进行:(1)执行检验方法: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相关最新标准。(2)核实信息:采购人核查生产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到厂数量,送货记录需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场共同确认完成并签字。(3)现场取样:在槽车上或卸货过程中,由乙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药剂最新国家标准取样方法进行货物样品采集(如使用桶、袋装的药剂,随机抽取),抽取3份样品,分别给采购人1份,中标人1份,留样1份。取样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记录过程,填写样品抽样记录表(附件2)并签字。(4)样品保存:分装于清洁、干燥的取样瓶(袋)中。取样瓶(袋)表面应贴有标签,注明生产厂家、采集日期,样品需用封条将封口密封,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在封条及标签上签名确认。(5)样品留样:采集的一份留样样品由采购人按规定留存,未收到抽检报告,不得启封留存样品。(6)样品质量检验:由采购人将需检测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7)检验结果:①样品质量检验结果满足本合同所列要求,则视为该批次货物合格。②样品质量检验结果不能满足本合同所列要求,若中标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由采购人将双方留存的样品一同送至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复测,并要求检测单位混匀样品后再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某一方独自开启留样,则视为该样品无效,不做检测使用。复测结果合格则视为该批次货物合格,否则,该批次货物检验不合格。4.质量问题扣罚:第一次抽检不合格:采购人对中标人扣罚3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优先在结算货款内扣除,如当月货款无法抵销违约金扣罚的,将在次月的结算货款内扣除;第二次抽检不合格:采购人对中标人扣罚5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优先在结算货款内扣除,如当月货款无法抵销违约金扣罚的,将在次月的结算货款内扣除;第三次抽检不合格:采购人对中标人扣罚10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优先在结算货款内扣除,如当月货款无法抵销违约金扣罚的,将在次月的结算货款内扣除;第四次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扣除中标人100%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如某批次货物样品检测不合格,采购人对该批次已使用货物无需支付其货款。中标人应重新供应合格货物,并按照第3点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检查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六、其他要求1、中标人需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人员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复印件交采购人留底。2、中标人需每半年最少组织一次药剂泄露安全演练并将演练资料复印件交采购人留底。3、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安全管理工作及要求。附件1:2025-2027年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新增药剂采购计划量汇总表厂区药剂种类规格2025-2027年计划数量(吨)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液 氧浓度≥99.5%2561.00硫酸铝溶液液体,含量≥3%5475.00碳酸钠粉剂,含量≥99%2893.00液 碱液体,氢氧化钠含量≥32%5505.00附件2:样品抽样记录表各厂生产药剂抽样记录表供应商药剂名称抽样地点样品批次样品数量取样日期过程记录拍照 摄像药剂厂家工作人员(签名):联系方式: 年 月 日水质净化厂工作人员(签名):联系方式: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技术要求表五、投标报价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方案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的发包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技术要求表;(5)投标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方案;(8)满足项目评审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完成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我司承诺交货期为,交货地点为(按招标文件约定)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技术要求表序号《用户需求书》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1.投标人保证:除技术要求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若无偏差,请在偏差说明栏填写“无偏差”,若有偏差,请在偏差说明栏填写具体偏差情况。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项目编号:JG2025-内容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180个日历日内备注:详细内容见《分项报价表》。注:1、本表所填报的报价全部为含税价,必须包括满足技术条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如:人员劳务费、检测、保险费、管理费等)、利润和税金。2、如有投标人有提供优惠/折扣,本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为优惠/折扣后的价格;投标人不能采用总价下浮/扣减的方式提供优惠/折扣。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项目编号:JG2025-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4724241.10元。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货时间:合同期内必须按采购人生产需求准时供货,每次交货量由双方协定。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报价表序号药剂种类规格数量(吨)单价(元/吨)合价(元)1液 氧浓度≥99.5%2561.00 2硫酸铝溶液液体,含量≥3%5475.00 3碳酸钠粉剂,含量≥99%2893.00 4液 碱液体,氢氧化钠含量≥32%5505.00 合计(元)备注:供应范围包括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类似项目情况表填表说明:1、投标人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业主评价或相关评价证明材料。2、若业绩数量>3个的,可以逐表扩展。序号12·······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方式合同价(万元)合同日期验收日期承担的工作(供货范围等)简述技术支持方(若有)简介备注注:1、投标人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范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②业主评价(至少包括合同金额、实施金额及用户评价)或相关评价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合同,则还需要提供一份任意类型发票,发票信息(除金额外)对应符合提供的合同信息;若提供的是框架协议,则还需要提供一份验收表单或者其他能证明协议信息的资料。所提供材料须覆盖《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招标产品危险化学品种氢氧化钠溶液,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版应当附上采用 WORD/PDF 格式制作的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方案投标人根据评分表技术部分内容编排内容。八、其他资料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额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甲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广州市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提供货物和相应技术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可视为能相互说明和补充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相矛盾的地方,则根据以下次序判断:①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②本合同③中标通知书④甲方的招标文件⑤乙方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⑥本合同其他附件二、货物信息2.1本合同所指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原产地、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2。2.2供货范围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交货地点和日期要求如下:1)交货地点:甲方所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交货日期:按甲方要求,按指定时间计划逐批(次)供货。所供货物的供货时间及数量以甲方送货通知数量为准。2.3合同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两年)。若合同到期前,供货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合同提前终止。2.4若甲方因技术改变而停止使用本合同货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终止供货。2.5乙方须保证满足甲方的调配要求。三、货物标准及质量控制3.1货物质量应符合或优于本合同的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相关最新标准,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暂定标准如下:液氧:GB/T3863—2008、硫酸铝溶液:GB/T31060-2014、碳酸钠:GB/T210-2022、液碱:GB/T209-2018。货物质量优于供货期内发布的最新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标准,且需满足甲方的技术指标。1、货物质量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承诺所供药剂除满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外,其实际应用效果须确保不影响甲方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COD、BOD、氨氮、总磷、总氮、SS、pH等)。当药剂所含成分虽未被现行国标或行业标准明确限制,但在实际投加过程中因药剂成分残留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指标超标的,乙方须承担以下责任:(1)无条件接受问题药剂退货并承担相关运输、检测费用、问题药剂的清理和罐体内以及管道的清洗,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3.6条予以处罚。(2)赔偿因水质超标产生的环保处罚金、应急处理费用及运营损失。此外经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核实,因使用乙方药剂影响出水水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具体赔偿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3.2药剂运送至厂区时,药剂温度要在45摄氏度以下。3.3在产品出厂前,乙方应该对产品进行详细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以作为交货时双方进行交货现场检验的参考,但不作为质量最终是否合格的依据。3.4在乙方生产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生产现场校验未交接货物。3.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每车次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每次抽样检验按照下列方式进行:1)执行检验方法: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相关最新标准。2)核实信息:甲方核查生产药剂产品检测报告、到厂数量,送货记录需经甲方、乙方双方在场共同确认完成并签字。3)现场取样:在槽车上或卸货过程中,由乙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药剂最新国家标准取样方法进行货物样品采集(如使用桶、袋装的药剂,随机抽取),抽取3份样品,分别给甲方1份,乙方1份,留样1份。取样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记录过程,填写样品抽样记录表(附件3)并签字。4)样品保存:分装于清洁、干燥的取样瓶(袋)中。取样瓶(袋)表面应贴有标签,注明生产厂家、采集日期,样品需用封条将封口密封,甲方和乙方共同在封条及标签上签名确认。5)样品留样:采集的一份留样样品由甲方按规定留存,未收到抽检报告,不得启封留存样品。6)样品质量检验:由甲方将需要检测的样品送至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7)检验结果:①样品质量检验结果满足本合同所列要求,则视为该批次货物合格。②样品质量检验结果不能满足本合同所列要求,若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由甲方将双方留存的样品一同送至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复测,并要求检测单位混匀样品后再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若某一方独自开启留样,则视为该样品无效,不做检测使用。复测结果合格则视为该批次货物合格,否则,该批次货物检验不合格。3.6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供货物检测的结果未达到本合同3.1条款中规定的相关标准,则检测结果视为不合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对产品进行改善并按以下罚则进行扣罚: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扣罚3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优先在结算货款内扣除,如当月货款无法抵销违约金扣罚的,将在次月的结算货款内扣除;第二次检测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扣罚5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优先在结算货款内扣除,如当月货款无法抵销违约金扣罚的,将在次月的结算货款内扣除;第三次检测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扣罚10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优先在结算货款内扣除,如当月货款无法抵销违约金扣罚的,将在次月的结算货款内扣除;第四次检测不合格:甲方扣除乙方100%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3.7如某批次货物样品检测不合格,甲方对该批次已使用货物无需支付其货款。乙方应重新供应合格货物,并按照合同3.4条要求进行抽样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支付。四、考核办法4.1考核评价标准序号内容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分得分一、交货质量1.交货时效(40分)交货准时①,通知送货后按通知要求时限送达,且不影响厂内正常生产1.出现迟送货一次扣5分;2.因送货迟影响厂区正常生产运行扣5分;扣完为止。2.交货质量(40分)1.抽样检测货物品质均合格;2.每批次货物所附资料齐全;1.不合格次数总计≦3次,每出现一次扣6分;2.所附资料出现不齐全情况,出现一次扣2分;3.如出现不合格次数﹥3次,本项考核不得分。二、服务质量3.服务质量(20分)1.提供货物装卸服务;2.司机听从厂区人员指挥;3.货物投加过程合规,操作正确;4.不得损坏厂内设施设备;每项目分值为5分,第1、2项每出现一次不符合情况扣1分;第3、4项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总分(上述3项得分之和)注:①交货准时是指交货不延误或适当提前交货从而保证库存充足,但提前交货须以甲方可以存储的容量为限,若超过甲方的存储能力,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前交货。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延误,但没有影响生产的除外。4.2考核期限供货期间甲方将对乙方的供货服务及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时间以甲方确定为准,考核次数为每6个月考核不少于1次;若合同签订期限未满6个月,合同期内考核不少于1次。4.3考核评价办法及合同解除依据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含80分),等于或者低于80分,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根据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五、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乙方提供产品进行督导,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正确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有权到乙方生产现场校验未交接货物。3)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检查。4)按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5)有权对乙方提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优先保障甲方的货物供应。2)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包装、装运和运输,服从甲方安排,在厂区指定位置,按时保质交付货物。3)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服务。4)乙方提供每批货物的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书及有关供货说明文件。5)接受甲方监督,接受支付款项。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7)乙方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人员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复印件交甲方留底。8)乙方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药剂泄漏安全演练并将演练资料复印件交甲方留底。9)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安全管理工作及要求。六、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6.1本合同价(含税价,增值税率13%)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6.2所采购生产药剂按每吨计价,(生产药剂)单价按货物信息为准,该单价应包括:货物出厂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及保险费、装卸入仓的费用(甲方免费提供仓储服务)、乙方提供人工服务费、检测费、调试检验费及需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等,若为进口货物还应包含进口环节税费,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乙方已经充分考虑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已计入报价,因此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6.3结算方式:以甲方地磅数的实际重量(需考虑减去部分药剂采取桶/袋装的重量)结算,若甲方地磅数大于乙方出厂送货单地磅数,甲乙双方需进行核对,并以重量小的一方地磅数为结算依据。6.4甲方按照乙方实际供货品种、数量、合同单价,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结算表以书面形式交付甲方,若甲方对结算内容有异议,应书面回复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出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七、包装、装运和运输7.1乙方负责把货物安全地运到交货地点。7.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上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标准编号及储存、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等,考虑到运输和储存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包装必须足以满足运输、转运、装卸和储存的要求。7.3包装方式的确定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而造成的对货物的损坏(包括货物质量、安全责任、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7.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受潮,并避免有毒物品的污染。在投药的过程中需做好无缝对接措施,确保药液不外泄。包装费、运费、卸车费、材料管理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自制造厂至交货地点,其间所需办理的所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提供任何文件及协助,且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7.5乙方车辆运输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时必须合法合规,其运输荷载要根据甲方现场情况调整,因乙方运输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损失或责任由乙方承担。八、交货要求8.1交货时间:合同期内甲方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乙方交货时间、名称、型号、数量,乙方必须按要求送到。8.2乙方必须提供每批货物的质量说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名称、生产日期、净含量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化工行业相关最新标准,证明及本标准编号。甲方检验货物的基本资料后方能交付。8.3乙方随货开具送货单交甲方盖章或签字,送货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九、付款及履约担保9.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的15天内,应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额为合同暂定总价的5%,即人民币¥元。履约担保按以下(1)形式:1)履约银行保函;2)现金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号形式。9.2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间和返还1)履约银行保函(现金履约保证金)的担保期限:履约银行担保的担保期限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成。2)履约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成后的28天内经乙方申请返还,不支付利息。3)延长担保期限:乙方以履约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银行保函到期前,乙方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新的保函以替换即将到期的保函。如乙方未及时提交的,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银行支付其担保的全部金额并解除合同。4)现金转账形式:合同履行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5)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取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补足数额,逾期甲方有权从货物结算款中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余额,或提取保证金的全部余额,并有权解除合同。十、技术服务10.1供货期内,乙方需在生产现场提供装卸服务。要求保持甲方储存池内的安全库存。10.2供货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支持。1)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①安全服务:无条件配合甲方安全管理工作及要求。②技术支持:供货期内任何时间,当甲方在使用现场发生药剂应急抢险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短信、传真或电话的抢险请求后半小时内必须通过短信、传真或电话提供技术指导,一小时内具备危化品处置资质的不少于两人的抢险队伍必须到达现场,提供抢险设备和抢险服务。以上服务的人员、设备和管理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结算价内;乙方需根据甲方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货品的技术支持(含咨询、技术交流等形式)。2)若乙方不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以上技术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十一、不可抗力11.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限定于一般公认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形。11.2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后,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证明事故的存在。11.3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合同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三十天内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均不互相提出索赔要求,已履行的合同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违约及索赔甲、乙双方应该秉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12.1若在供货期间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造成损坏、对生产造成影响或导致甲方属下水质净化厂出水检测指标不符合政府部门要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12.2供货期内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交货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在当月结算货款内扣除。累计逾期10天以上或连续逾期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2.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无需支付剩余货款,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2.4乙方在接到甲方安全整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一次罚款10000元。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2.5乙方未按照10.2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一次罚款10000元,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十三、通知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电子邮件或传真要经对方以相同方式确认,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的通知,从发出邮件或电子邮件的第二天视为送达。十四、争端解决14.1双方应以协商的态度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14.2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除有争端之外的合同的其他部分在争端解决前应继续执行。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15.1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十六、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完成时止。(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标通知书2.分项报价表3.样品抽样记录表4.生产药剂采购安全协议书甲方(盖章):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分项报价表附件3:样品抽样记录表各厂生产药剂抽样记录表供应商药剂名称抽样地点样品批次样品数量取样日期过程记录拍照 摄像药剂厂家工作人员(签名):联系方式: 年 月 日水质净化厂工作人员(签名):联系方式: 年 月 日附件4:生产药剂采购安全协议书生产药剂采购安全协议书甲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促使生产药剂采购过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州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生产药剂采购的安全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一)甲方应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生产药剂的采购。(二)涉及受公安局管控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的采购时,甲方应根据公安要求,落实备案工作,做好相关受管控化学药剂的网上申购备案。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化品。(三)甲方应审查乙方有关生产药剂的经营、运输的合法证照和资质条件,以及相关运输车辆和人员的证件资料;涉及危化品的采购时,严格审查乙方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运输许可等资质。(四)甲方应在其管辖区域对乙方的药剂运输、装卸的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及时纠正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章驾驶、违反禁令等行为,并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应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及时督促乙方消除事故隐患。针对非一次完成运输的项目,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严禁乙方再犯同类问题。二、乙方责任(一)乙方应承诺具备所售生产药剂(尤其涉及危化品、受公安管控化学品)的许可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药剂的销售、运输、装卸全过程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的有关规定。(二)乙方对药剂的运输、装卸过程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应指定药剂安全运输责任人,负责药剂安全运输和装卸及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药剂安全运输、装卸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同时督促检查,确保药剂的安全送运。(三)乙方负责明确自身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四)乙方应承诺所售药剂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且在有效期内,包装要完整完好,当涉及危化品时,还应向甲方提供与所售药剂相一致的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五)乙方用于运输药剂的车辆、驾驶员应取得证照资质,涉及危化品时应取得相应运输资质,并自觉接受甲方的审查。乙方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台账。(六)乙方须加强药剂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随车配置消防器材。(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雇佣人员,雇佣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有岗位禁忌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相关运输岗位的工作。(八)乙方应采取措施,加强人员管理,对需进入甲方管辖区域的人员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严防驾驶人员在甲方管辖区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一经发现,应严格按制度规定落实教育处理或罚款。(九)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管辖区内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其他生产作业区域。如有违反,乙方应限期内整改;如整改仍存在问题,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十)乙方应制定药剂运输安全操作规程,针对药剂运输特点严格按停车、装车、行驶、卸车等过程操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十一)乙方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严格按照药剂危害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套劳动保护措施,督促员工必须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保品。(十二)乙方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药剂运输的全过程进行危险性源辨识,明确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编制现场应急预案以及事故处置方案,落实应急处置、抢救、疏散等措施,并组织学习及应急演练。如在甲方管辖区内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十三)若发生人员、设备事故时,乙方须立即报警处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采取补救措施,并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告甲方。责任归属如下:1.乙方人员及车辆在甲方管辖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经过调查被认定为责任方的将负全部责任。2.乙方人员及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公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由乙方负全部或部分责任。三、其他事项(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年月日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1.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1.2.招标公告1.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招标人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厂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2.2项目概况:永和北厂现处理华星光电的高氟水约0.86万吨/天(已达到设计处理负荷),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按设计要求,本项目选取服务单位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提供2025-2027年新增液氧、硫酸铝溶液、碳酸钠、液碱4种生产药剂的供货服务。2.3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2.3.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3.2招标内容:永和北厂现处理华星光电的高氟水约0.86万吨/天(已达到设计处理负荷),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按设计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提供2025-2027年新增液氧、硫酸铝溶液、碳酸钠、液碱4种生产药剂(种类、规格详见附表1)的供货服务。附表1:药剂种类、规格序号药剂种类规格1液 氧浓度≥99.5%2硫酸铝溶液液体,含量≥3%3碳酸钠粉剂,含量≥99%4液 碱液体,氢氧化钠含量≥32%2.3.3主要技术参数: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2.3.4最高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724241.10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交货地点: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永和北水质净化厂厂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南、香荔路以西)。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和存放。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调配供货要求。2.5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药剂需求量详见附件二。合同期内必须按采购人生产需求准时供货,每次交货量由双方协定。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1.5.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如下:①投标人为本次所投标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种。②投标人应具有化学药剂的运输能力,若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的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有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委托运输单位的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种。注: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溶液;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2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②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⑥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1.6.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3网上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月日时分;网上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月日时分;1.7.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第开标室(黄埔交易部)。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8.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1.9.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8235958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周工电话:1351278896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2359589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标段内容永和北厂采购新增药剂项目需求用量表厂区药剂种类规格2025-2027年计划数量(吨)永和北水质净化厂液 氧浓度≥99.5%2561.00硫酸铝溶液液体,含量≥3%5475.00碳酸钠粉剂,含量≥99%2893.00液 碱液体,氢氧化钠含量≥32%5505.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药剂 高氟水 新增液氧 硫酸铝溶液 碳酸钠 液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