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微创旋切系统招标公告(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卫生院)2025)
项目概况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乳腺微创旋切系统 JSZC-320506-SZWK-T2025-05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SZWK-T2025-0541
项目名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乳腺微创旋切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采购需求:
乳腺微创旋切系统主要用于对乳房肿块性疾病进行同步诊断及治疗
合同履行期限:1.质保期: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时间验收通过之日并正式投入使用时算起。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所投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1-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
1.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3.信息发布媒体:该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4.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5.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天镜路11号
联系人:张彦斗
联系电话:0512-66527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王仕倩、吴帆
联系电话:0512-65237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仕倩、吴帆
电话:0512-65237216
JSZC-320506-SZWK-T2025-0541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谈判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SZWK-T2025-0541号采购单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采购内容:乳腺微创旋切系统WKG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乳腺微创旋切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通过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6-SZWK-T2025-05412.项目名称:乳腺微创旋切系统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5.采购需求:5.1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名称数量备注1乳腺微创旋切系统1套不接受进口产品5.2采购需求:乳腺微创旋切系统主要用于对乳房肿块性疾病进行同步诊断及治疗。6.合同履行:6.1质保期: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时间验收通过之日并正式投入使用时算起。6.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6.3交货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6.4验收标准: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所投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资格。4.其他要求:4.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网上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方式:网上报名2.1申领CA证书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2登录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2.3在网上获取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2.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售价:无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1.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4.供应商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5.开标解密: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使用CA证书至开标大厅解密,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五、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谈判时间:远程开标结束后即进行谈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注意事项:1.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3.信息发布媒体:该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4.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镜路11号联系人:张彦斗联系电话:0512-665278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深业姑苏中心)前台联系电话:0512-691656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仕倩、吴帆联系电话:0512-652372164.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谈判文件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JSZC-320506-SZWK-T2025-0541号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三、采购内容:1、采购名称:乳腺微创旋切系统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3、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序号采购名称数量备注1乳腺微创旋切系统1套不接受进口产品4、交货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镜路11号)5、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采购设备要求:1.控制主机1.1主机≥15英寸触摸屏,实时显示旋切刀工作状态,累计切割次数。全中文界面;1.2取样槽可在5mm-30mm范围内无级调节,能适用于不同大小病灶组织的精细切割;1.3具有常规模式/致密模式,可切割不同密度的组织;1.4具有常规抽吸/强力抽吸,强力抽吸可连续真空吸取组织液和血液;1.5具备真空桶废液过多监视系统,防止漏液、污染;1.6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系统对活检针规格型号具有自动识别功能,能根据识别结果自动匹配和显示工作参数。2.配备超声引导下手柄2.1工作时手柄前端的LED亮条能同步指示活检针有效取样槽的状态;3.活检针3.1三凹面刀尖设计,穿刺效率更高;3.2全通道设计,不易堵针;3.3六种型号:外刀管直径7G/10G/12G,有效长度110mm/150mm,取样槽5mm-30mm;3.4取样槽周向位置调节灵活,可360°范围内任意选择取样槽开窗方向,对准病灶;3.5外刀管刻度清晰可见。4.配备高强度真空桶。5.控制方式5.1具有脚踏和手柄控制两种控制方式。五、售后服务要求:1、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安装前供方需把设备资料报采购方审核。2、免费质保期:整套设备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及维修和保养,时间验收通过之日并正式投入使用时算起。3、在保修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供方需提供至少八年的优惠价格的主要零配件(提供配件及消耗品的价格清单);配备专业服务团队,提供维修服务团队负责人名单和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及联系方式。4、服务期内,报修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无法修复正常运行的,须标明赔偿标准。在设备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备用品。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质保期满后的年保费用。六、交付及验收要求1、交货及验收: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民医院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镜路11号)。3、验收标准: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合同签订到货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响应文件,对成交单位的投标型号设备所有指标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与响应文件不符,则采购人将拒绝验收,如发现相应单位虚假应标,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依法严肃处理。验收大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清单、技术性能等。4、交货时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5、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维修备件价格及维修方案,维修备件按厂家优惠价提供。6、现场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后,由专业技术工程师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列出培训计划。(1)基本使操作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2)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解决。培训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款内。七、综合说明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转包或分包。3、本次竞争性谈判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采购单元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4、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均为参考要求,凡是等于或优于所列要求的设备均可参加投标。5、响应单位明确所投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提供设备的详细功能及技术参数说明;提供设备配置清单;提供设备彩页宣传资料。当提供的设备功能及技术参数和彩页宣传资料不一致时以彩页宣传资料为准。6、响应单位必须承诺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7、投标报价一次报定,总报价包括全部产品价格(包括全套产品、辅配件、随设备应提交的资料等费用)、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税金、专利技术、劳务、利润,以及上述未提及但有关于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及质保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8、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所需的设备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9、付款进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单位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同时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出具以采购单位为受益人的等额银行保函;待全部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货款的60%,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向成交单位付清剩余款项。(如成交单位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与采购单位自行协商)。10、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预算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11、谈判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3)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二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5)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采购失败。(6)评审合格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谈判采购失败。(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为无效投标;12、质疑12.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2.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应当依法获取本谈判文件后可以进行质疑。12.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12.4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2.5收件人:季欣怡12.6联系电话:0512-6515884812.7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12.8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3、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八、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1、封面2、投标函3、资格证明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2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3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经审查不符合,视为无效投标):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3.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3.6具有所投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资格。3.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属)3.4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4、开标一览表5、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属)6、设备的配置清单和主要配件价格7、详细技术参数偏离表8、商务条款偏离表9、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10、响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彩页样本或产品注册证(需能真实体现设备的技术指标及性能,谈判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说明书、彩页样本有矛盾之处,以说明书、彩页样本为准;如有技术参数说明书、彩页没有注明的,需响应单位写承诺说明等能证明技术参数的资料为准)11、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12、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和优惠承诺。注: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相关内容,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二)文件的编制要求1、本次投标采用电子投标。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一份到系统,无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6、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九、谈判采购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2、开标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3)开标时,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留言板”栏目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公告栏”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4)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电脑环境最低要求:谷歌浏览器,版本可直接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即可。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3、由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8、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9、澄清、二次报价(1)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采用线上谈判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谈判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3)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10、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且符合得标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采购失败。1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2、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十、谈判成交原则、评审办法及评审内容:(一)谈判成交原则:本次谈判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由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审办法:1、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2、谈判小组为3人。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3、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3.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3.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3谈判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谈判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通过苏采云系统“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5、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价格;若最后成交,成交价格则以实际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3)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三)评审内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是/否)备注(不合格原因)1、合格询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响应产品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3、交货时间、付款步骤、质保期限等其他商务内容承诺情况4、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条款内容)十一、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需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供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政府采购编号号谈判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合同事宜,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成交通知书、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2.1.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1、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2、质量保证2.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伴随服务4.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4.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1、标的物的交付1.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1.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1.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检验和验收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2.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2.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合同价款和支付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5、索赔5.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5.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5.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5.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5.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5.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争议解决1、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附则1、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部分合同特殊条款1、合同内容:详见《标的物清单》。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该设备的主机、附件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报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安装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后三个月内,由甲方按合同总价支付60%的货款,使用满一年按合同总价支付30%的货款,余款10%在使用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完成。A、合格发票。B、《设备验收单》。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2、产品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1)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对(2)对设备的外包装进行验收(3)验收机器设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按照谈判采购文件、乙方在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中承诺的服务执行。3、2年内免费提供专家会诊,学习培训和实操机会。五、交货和安装1、交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同时还需配甲方完成电子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备存。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格式1: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我方收到贵公司(采购项目编号)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提供该项目全部内容。价格及明细见报价分析表,包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已审阅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和更正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不存在任何异议。6、我方愿意遵守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日期:备注:如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电子营业执照中的授权委托人视为具有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本授权委托书可不填写;如本授权书填写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电子营业执照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采购人接受其授权委托多人的事实,并对任一委托人的委托均予以认可。格式4: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其它费用合计总价注:1、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分项价格情况填写上述表格。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3、表中“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4、合计总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设备配置表设备配置表(格式)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偏离表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名称采购要求响应内容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序号名称采购要求响应内容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愿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我公司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注册号电话企业地址注册资金传真一、单位简历及机构二、单位优势及特长三、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其中:中级职称人员资产总计: 万元;资产净值: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M2,产权: M2,租: M2销(零)售额: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主要产品123格式10:投标保证承诺书投标保证承诺书致: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下列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乳腺微创旋切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如属中小微企业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供应商在声明企业类型时,货物采购项目应当对制造商进行声明。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制造商制造的,应当要求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供应商信息。格式12: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属)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乳腺微创旋切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