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业务外包 助剂作业 循环水格栅清理作业 反应釜清胶作业 人工卸泥作业 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2025)


内容:
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树脂(碳纤维)厂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业务外包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JLSH-2025-FW-0103-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树脂(碳纤维)厂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业务外包(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树脂(碳纤维)厂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业务外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承担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等辅料装卸、搬运、配制添加和工作区域内卫生及物料清理等相关业务。
2.2招标范围:招标确定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业务服务商和价格。
2.3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预估作业量:预计全年助剂作业量27330吨,废料作业量6140吨,橡胶上胶作业量25000吨,橡胶挑胶作业量50000吨,胶乳过滤器清理量1700个,循环水格栅清理作业量365个,非定量包装作业量1580吨,人工卸泥作业量7500吨,反应釜清胶180釜,工期约为12个月。
2.5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分项限价表

作业内容
作业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万元)

助剂作业
27330
135
368.9

废料作业
6140
190
116.66

橡胶上胶作业
25000
95
237.5

橡胶挑胶作业
50000
10
50

胶乳过滤器清理作业
1700个
50(元/个)
8.5

循环水格栅清理作业
365个
50(元/个)
1.825

非定量包装作业
1580
200
31.6

反应釜清胶作业
180釜
400(元/釜)
7.2

人工卸泥作业
7500
25
18.75

最高投标限价表

序号
具体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1
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
840.935万元/年

投标总价(含6%增值税)
891.39万元/年

其中:含6%增值税。投标人所派驻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体检、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商业保险、用餐、通勤、福利、工机具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总价中,由投标人承担。实际作业量存在比招标预估作业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情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6合同估算额:891.39万元;
2.7报价方式:投标人公司必须在保证招标方生产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同时报出每项业务的价格,不得高于投标限价,高于限价,否决投标。实际作业量存在比招标预估作业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情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8付款方式:每月依据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确认的考核结果,以投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最终审定金额为准,支付结算款,结算总价不超合同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人员要求:
3.2.1作业人员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无违法犯罪记录,负责起重、叉车作业的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证。需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叉车司机及起重工特种作业证复印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
3.2.2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上岗考试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车辆要求
提供(至少2台)电动叉车或提供符合本业务招标要求的电动叉车购置承诺。
3.6 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服务承诺
3.8.1投标人需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充足的作业人员,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及业务对接相关事宜。
3.8.2投标人需提供标准化作业及安全高效的优质服务承诺;需提供合理及必要的业务管理、安全管理控制措施,以及应急状态下服务支持的承诺。
3.8.3投标人需对提供服务的总体目标、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对所提供的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保证全部承担。
3.8.4投标人需承诺具有独立解决工伤理赔、劳动纠纷、维稳纠纷的能力。
3.8.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的用工服务方案中必须满足于实现制定的服务标准。投标人应对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提供管理方案及公司业绩情况。
3.9.2由于招标人签发的对服务方案变更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投标人认可本服务标准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
3.9.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如发现有转包行为项目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9.4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招标行为,没有发生较大劳务纠纷或社会稳定问题,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
3.9.5投标人必须对方案完全响应,上述条款中包含的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任一条款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虽响应但存在负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18:00:00时至2025年11月26日1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
4.3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4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拒收。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时00分。
5.6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系人:张子龙
联系方式:0432-63970301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132021
项目联系人:张毅(负责文件澄清,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电 话:0432-63900015
电子邮件:jh_zy123@petrochina.com.cn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宏伟、顾冰馨
异议受理电话:0432-63983386
异议受理邮箱:jh_zbfs3@petrochina.com.cn

招标文件附件.rar

限价表报价表212.标准质量(1)执行技术标准完成岗位规定工作任务。(2)按要求填写各类工作记录、报表、台账、交接班记录等。(3)负责自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任务,确保装置生产运行稳定。(4)负责配制助剂合格,合格品率100%、操作平稳率99.9%。(5)安全事故为零、环境事故为零,“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100%,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相关工作。(6)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操作变动执行审批制度,三级以上生产操作及临时操作,实行持卡操作。(7)注重节能节水,现场无“跑、冒、滴、漏”,无长流水、长明灯现象。(8)基础管理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室外现场“四无”、“五不漏”;室内“统一化”、“定置化”、“规格化”,达到文明生产标准。(9)自有设备设施完好、完整、规范;(10)作业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符合要求。(11)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卫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出勤率。3.考核验收(1)完成工厂下达各项任务指标,实行月份考核。(2)严格按照公司、工厂的全员安全生产计分管理规定进行考核。(3)工厂属地车间负责对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4)根据违反相关规定具体情节每起扣罚100元~100000元。(二)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十、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合同文本应作为招标方案附件。)业务外包合同本业务外包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吉林市龙潭区签订,签订时间见右下方。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住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业务外包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词语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1甲方:指将日常经营中的非核心的、次要的或辅助性的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的发包方。1.2乙方:指具有本项目相应主体资格及资质,并签署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中出现的承包人、服务商、服务单位等描述均指乙方。1.3乙方人员:指已经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劳动者,经乙方按本合同要求优选并经甲方备案后在本项目中提供服务的人员。本合同中出现的“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服务人员”等均指乙方人员。1.4熟练工:指必须持有本项目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经过适应期和磨合期,且对相关项目具有可靠的、丰富的实际经验的人员。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愿意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视为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熟练工。1.5其他服务方:指除乙方以外在甲方场所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1.6甲方代表:指在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7乙方代表:指在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由乙方派驻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负责人均视为乙方代表。1.8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9日或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2.资质、服务内容及要求2.1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业务外包服务,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资格条件。(1)企业资质名称及等级:(2)资质证书编号:(3)发证机关:(4)批准时间及有效期:乙方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2服务内容:【承担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等辅料装卸、搬运、配制添加和工作区域内卫生及物料清理等相关业务】等由主合同及其附件1列明的内容。本服务内容包括与合同相关联的,为确保服务项目稳定、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2.3工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2。3履行期限及服务场所3.1除非本合同依约定延期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签发的任务通知单(如有)均受本合同约束,乙方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签发的任务通知单向甲方提供服务。3.2本合同服务场所为甲方指定场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变更服务场所。乙方对于类似场所的安全性、适用性具有丰富的辨别经验,并承担与场所安全性、适用性等方面相关的风险。乙方确认其已检查并认可所有服务场所及其他办公条件,如有正当理由认为甲方指定场所不适合本合同约定的业务,乙方应自合同生效后【5】日内检查并于检查后【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另行提供合适场所。如根据服务内容不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可由乙方自行选择服务场所。4.合同价款与支付4.1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1)】项确定。(1)本合同含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税率为【6】%;不含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价款的构成(包括单价)详见附件1。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甲方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最终审计或审定的金额为准。(2)其他约定:【/】。4.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4.3本合同价款系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HSE费用、服务费、税金、规费、利润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等其它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如无法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约定确定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商定。4.5本合同价款由甲方依据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考核标准,经考核后结算,按照下列第【4.5.3】条约定支付。4.5.1一次性支付:在乙方的所有工作结束且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结算资料后【】日内,一次性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结算后的合同价款,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长支付期限的情况除外。4.5.2分期支付:第一期付款:在【】后(填写付款条件或时间)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第二期付款:在【】后(填写付款条件或时间)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末期付款:乙方全部工作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结算后的合同价款。甲方每次付款的前提是乙方阶段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不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税法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款,且不承担本合同第17条约定的违约责任。4.5.3按【月】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按【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款项。4.5.4其他支付方式:【/】。4.6质量保证4.6.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自工作成果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缺陷责任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无偿负责返工直至合格,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期限进行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4.6.2甲方有权预留不含税应付合同价款的【/】%作为维护工作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若乙方工作无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应于接到申请并确认乙方工作无质量问题后【/】日内返还给乙方;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救、修正、返工等,直至工作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发生的费用应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接到申请后【/】日既不返还质保金,也不向乙方主张缺陷的,视同认可乙方的返还质保金申请。为维护工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开具保函,保函金额为本合同价款的【/】%,保函期限为【/】。4.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审计结果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审计或审定结果返还多结算的合同款。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4.1款约定含税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4.8甲方应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开户行:【】户名:【】账号:【】4.9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201717174219W】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电话:【63970301】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0802211829200022870】5.服务质量、服务标准与考核5.1根据业务外包的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2。5.2根据服务标准,本合同业务外包项目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5.3甲方根据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及附件要求,则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执行甲方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4对不符合服务标准的工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或通过验收,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资产管理权移交6.1甲方资产6.1.1本项目位于甲方【合成树脂(碳纤维)厂厂区】区域内,乙方因履行本合同需实际占有、管理或使用的甲方设备设施和相关资产,详见本合同附件4。6.1.2乙方应对上述资产履行管理者和使用者职责,乙方在占有和使用甲方资产时应确保安全,不得对甲方资产、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害。如已造成损害,应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对甲方或第三人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不得以甲方为相关资产所有人为由推脱、转移上述责任。6.1.3管理权移交(1)本合同履行开始时,双方按照资产现状确认移交资产清单,乙方取得相关资产的使用权,并承担相应责任。(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已经移交的资产需变更,双方确认后应更新移交资产清单。(3)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能随意拆装、迁移、转出甲方区域内的各类设备设施;不能随意改变使用功能;不能擅自占用甲方区域内的公用部位。(4)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按照资产清单所列向甲方交回资产。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手册、工作记录等资料。(5)如双方对移交资产的状况有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查、测试或评估。检查、测试或评估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但如果异议成立,则由另一方承担。如对检查、测试、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合同第18条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6.2乙方资产6.2.1合同届满或解除后,若本合同业务由其他承包人承担,乙方不再承担本项目业务,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在甲方区域内形成的资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应按如下方式处理:(1)属于可移动通用性资产,由乙方在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搬离甲方区域并自行处理。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资产上的权益,甲方有权任意处置。(2)属于可移动并经甲方同意专门为本合同提供服务而购置的非通用性资产,【由乙方与承接业务的承包人协商处理】。(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为履行合同而在工作区域内形成的固定构筑物、建筑物及固定性资产,在本合同届满后,原则上由乙方自行拆除并清理出甲方区域。如甲方需要保留,双方可协商,甲方按照国家和甲方有关处置固定资产的规定,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回购或租赁,也可以由业务承接的承包人收购或租赁。(4)如甲方回购或租赁乙方任何材料、机械及设备,双方应就回购或租赁的范围及价格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形成书面文件并将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对其交付甲方的任何材料、机械及设备应具有完整所有权,交付时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5)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相关资产按照6.2条(1)-(3)的约定执行。(6)合同届满,乙方的任何处置其资产的行为,不得妨碍及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6.2.2其他:【/】。7.人员、设备、设施及工作条件7.1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和工作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4。7.2甲方委派【张子龙】担任甲方代表员工编号:【50259414】、联系电话:【15843210841】,负责外包业务的综合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授权其代表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交付、接收相关资料,并在相关履行资料上签字。如无甲方书面明确授权,其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签字。甲方更换甲方代表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7.3乙方委派【】担任乙方代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负责乙方承包业务的综合管理和乙方人员的现场管理及指挥。如乙方代表怠职或不称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适格的代表。如乙方认为需更换乙方代表的,应提前【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乙方代表的简介和管理经验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乙方代表。乙方擅自更换乙方代表的,应按照本合同第17.7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4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5。乙方就履行本合同提供的任何材料、设备及设施应该:(1)安全且符合相关标准;(2)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要求;(3)不得构成对任何第三方专利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的侵犯。7.5乙方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详见本合同附件6。乙方提供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应包括所有管理人员职位、姓名和主要人员简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外包业务配备能够完成本合同服务的人员。乙方应确保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乙方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依法依约支付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法定福利待遇,确保他们享有所有合法权利。7.6乙方及乙方代表负责对其人员的现场管理及指挥,并负责乙方人员相关的人事、行政、工资、安全教育、上岗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乙方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本合同业务相关的资格/资质。乙方确认,包括附件6及其他所有其为履行本合同而配备的人员,均为乙方员工,并与乙方建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乙方人员与甲方均不存在任何劳动或用工关系。乙方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全部用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直至完成整改。乙方应当自行处理与其人员之间的任何纠纷、争议。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7乙方确认:乙方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工作、劳务等,系基于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承担的义务,乙方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甲方在任何意义上均非乙方人员之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乙方人员亦非甲方员工或劳务人员或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甲方因出于对外包业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和便利为乙方人员履行本合同服务之目的而向乙方人员提供的出入证、工牌等相关证件及工作服等物品,以及乙方人员着装等,都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成立劳务派遣关系。7.8为保证项目的稳定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招标项目中乙方应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人数或比例,优先招聘本项目原有熟练工。8.双方权利与义务8.1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建立适应和满足本外包业务需求的管理模式和制度体系,并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甲方与本合同项下的外包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统一要求等进行制度性转化,同时采取各种合理的措施,保证乙方对乙方人员形成有效的内部制度约束,防止乙方人员发生任何违章操作、违法、违约行为或影响甲方及其它服务方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保障甲方生产运营安全稳定,保护现场及临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8.2乙方应按项目需求工种选配具备技能和资质的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其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若甲方检查乙方工作时发现其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及时按照要求整改。8.3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义务。8.4乙方应保障乙方人员工资及时结算支付,不得拖欠乙方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乙方人员工资情况并导致甲方代为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所支付的工资标准及提供的劳动条件及各种福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不低于当地同行业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人员办理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社会保险。8.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安排乙方人员的食宿。乙方人员不得在构成甲方生产装置和办公设施一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内或周边,搭建或保留任何临时或永久的居住、生活场所。8.6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乙方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乙方应建立自身的急救程序,并应对所有必需的健康、卫生要求以及传染病预防做出适当安排。乙方应当关注乙方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乙方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8.7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维护和事故预防工作,并按照岗位需求配备所需要的全部物资。8.8乙方保证相关人员按照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程。乙方保证对作业人员针对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持续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8.9任何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将事故详情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交有关人员以及财产损坏等情况的报告。8.10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包含其关联方),也不得存在挂靠情形;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8.11乙方及乙方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质。乙方不曾也不会雇用已被相关职能部门禁止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人员。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或乙方的任何人员被取消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格,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承认,该资格的取消可作为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或者解除本合同的正当理由。8.12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真实、准确、详细地记录、保存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账单、工作记录及其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簿册、方案、数据、图纸等。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随时对前述该等文件进行查阅。8.13甲方有权对乙方参加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组织机构、人员数量、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8.1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生产经营及本合同项下外包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8.1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所承包业务所需的工作条件。在乙方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8.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因履行本合同形成的对甲方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应收账款债权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转让、质押或其它权利限制等方式)进行融资或担保。9.保险9.1甲方应为其相关人员和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资产等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9.2乙方应为其有关人员和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自行投保意外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额为【/】万元,人身意外死亡险最低保额为【/】万元。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损失或损坏的财产险;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和人员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乙方未为其【人员、材料、设备】办理保险导致无法理赔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材料及设备毁损】,相应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9.3乙方办理的保险自开始工作之日起至【本合同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9.4在提供本合同外包服务或工作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述保单的复印件。如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单,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工作或者暂缓支付合同价款而不视为违约。9.5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并将有关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理赔失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绝承担或未能及时承担的,甲方有权根据权利人提供的生效法律文书中确认的金额,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9.6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0.保密10.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如该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0.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对方获得前,一方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披露的信息;(2)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10.3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10.4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20年。11.权利瑕疵担保11.1乙方因本合同履行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11.2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法院或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11.3乙方承诺将独立承担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自行提供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实际占有、管理或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财产损害风险以及乙方人员的人身损害风险,并防止和保护甲方因上述风险而受到乙方人员或任何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对甲方主张的索赔、处罚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如甲方因上述风险遭受第三方索赔、处罚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全力配合甲方处理上述索赔、处罚或起诉,并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处罚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处罚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差旅费和法院或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12.农民工工资保障12.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如聘用/雇佣农民工,应当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12.2合同签署后,选择以下第【/】条约定的方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2.2.1开具农民工工资保函,保函金额为本合同价款的【/】%,保函期限为【应与缺陷责任期一致】。12.2.2乙方负责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乙方存入该账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本合同价款的【/】%,该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账户满【/】年且未发生农民工讨薪事宜的,乙方可撤销该专用账户。12.2.3其他:【】。12.3乙方取得本合同价款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12.4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乙方取得本合同价款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12.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尾款。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优先使用农民工工资保函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2.6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人员实名制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积极解决拖欠的工资并按每人每次【/】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损失的,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其黑名单管理。13.健康、安全与环境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签署《业务外包HSE合同》(详见合同附件7)。14.诚信合规14.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14.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14.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14.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承包、项目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14.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工作涉及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不得转包或分包。14.6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_5_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14.7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乙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甲方免责;同时,甲方有权视乙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暂停付款、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市场准入资格等;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4.8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乙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2)接受乙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4)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6)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购买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如乙方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14.9其他约定:【/】。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15.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5.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15.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作期限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双方各自负责其人员伤亡,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设备、设施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作业场地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需实际占有、管理或使用的甲方设备设施和相关资产发生损坏,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损坏扩大的,乙方应承担损坏扩大部分的清理、修复费用;(5)延误的服务期相应顺延。15.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在【30】日内协商不成的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16.通知16.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16.2.1甲方联系人:【张子龙】联系电话:【15843210841】传真号码:【】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西路96号】邮政编码:【132021】电子邮件:【jh_zzlong@petrochina.com.cn】16.2.2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16.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6.3.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16.3.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6.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16.3.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16.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自变动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16.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17.违约责任17.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其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双方都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2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7.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场地及设备设施的,甲方应负责继续履行合同,提供约定条件,顺延合同期限,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17.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笔延迟支付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承担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含税合同价款的1%。17.5若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拖欠乙方人员工资、发生生产事故等,损害甲方声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7.6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存在转包、擅自分包其工作内容或挂靠情形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如前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解除转包或分包合同或停止挂靠并停工整改。乙方未执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继续提供服务,已完成的转包或擅自分包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实际服务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17.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乙方代表,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的乙方代表的,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的违约金,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赔偿。17.8乙方未满足本合同第7.4、7.5、7.6、8.2或8.12条的规定且经甲方通知后__5__日内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安排第三人承接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或采取其他临时替代性方案,或根据本合同第19.1.4条解除本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赔偿。17.9其它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形,乙方按照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17.10任何一方发生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情形的,应当在确定之日【30】日内予以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如是乙方违约,甲方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相关依据后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如是甲方违约,则在甲方支付当期合同款时一并支付。18.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1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30】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18.2.1】种方式解决:18.2.1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18.2.2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8.2.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18.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19.合同变更与解除19.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或解除。19.2因合同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减和/或工作进度延误,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无相关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9.3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9.3.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19.3.2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或者受其他非合同双方签约时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的影响,本合同项下项目停滞超过【30】天,且双方无法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19.3.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甲方书面要求其限期整改,乙方在该期限届满后仍未开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9.3.4乙方在一个考核期内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19.3.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9.3.6其他:【/】。19.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账单、工作记录及其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簿册、方案、数据、图纸等交付给甲方。乙方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做好交接手续。19.5一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后合同即解除。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0.合同生效及其他20.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盖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乙方:附件1:业务外包工作内容与合同价款构成附件1: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等业务外包工作内容与合同价款1.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等业务工作内容序号工作内容1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废水池捞胶及废料运输2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中标方负责的助剂配制、废料装车、化学品卸车、过滤器清理、非定量包装等作业区域卫生清理3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搬运、配制、废弃包装物及空桶倒运4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生产现场开停车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废料、废液清理及倒运,地坑及地沟废料、废物清理及倒运装车等5第二ABS装置PBL单元反应釜水枪清胶作业6第二、三、四、五ABS车间粉料、SAN废料等非定量包装、运送装车作业7第五ABS车间本体法ABS装置橡胶上料切胶溶胶配制(至少有2人有叉车证并自行配备电动充电叉车、充电桩)8第五ABS车间顺丁橡胶装置振动输送带挑水胶,四班两运转,每班不低于2人9第四、五ABS车间胶乳、胶液过滤器清理及滤芯组装10第五ABS车间5万立循环水场格栅清理和运输11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新老汽浮装置板框压滤机人工卸泥操作12按照招标方划定的冬季清雪责任区的清雪工作2.合同价款作业内容作业项目作业量单价金额(万元)助剂作业第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搬运、配制27330吨废料作业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废水池捞胶及废料装车、现场废料废液、包装物清理及倒运和装卸车等废料作业6140吨橡胶上胶作业本体法ABS装置橡胶上料切胶溶胶配制(至少有2人有叉车证并自行配备电动充电叉车、充电桩)25000吨橡胶挑胶作业顺丁橡胶振动输送带挑水胶,四班两运转,每班不低于2人25000吨胶乳过滤器清理作业第四、五ABS车间胶乳、胶液过滤器清理及滤芯组装1700个循环水格栅清理作业5万立循环水场格栅清理和运输365个非定量包装作业第二、三、四、五ABS车间粉料、SAN废料等非定量包装、运送装车作业1580吨反应釜清胶作业第二ABS车间PBL单元反应釜清胶作业180釜人工卸泥作业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新老汽浮装置板框压滤机人工卸泥操作7500吨附件2:业务外包工作要求与服务标准一、合成树脂厂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生产加工项目工作要求与服务标准(一)生产加工项目明细项目所属部门主要岗位作业方式废料作业岗位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操作工人工作业助剂配制岗位第二、三、四、五ABS车间,公用工程车间操作工人工作业橡胶上胶作业岗位第五ABS车间操作工人工作业、叉车作业橡胶挑胶作业岗位第五ABS车间操作工人工作业定期作业岗位(过滤器清理、循环水格栅清理、反应釜清胶、非定量包装)第二、三、四、五ABS车间操作工人工作业人工卸泥作业岗位公用工程车间操作工人工作业1.作业明细(1)负责合成树脂厂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的化学品配制业务。(2)负责化学品卸车工作。(3)负责作业区域文明卫生、设备卫生。(4)遵照属地装置值班长、班长的指令完成所在装置的其它临时工作。(5)废水池捞胶,现场滤芯、模头、真空口、管线和现场废料废液等倒运、装卸车。(6)负责胶乳过滤器滤芯水车清胶作业,胶液过滤器水车清胶作业及滤芯组装。(7)负责SAN协议料和凝聚干燥单元粉料包装装料。(8)负责橡胶上料切胶溶胶配制。(9)负责顺丁橡胶振动输送带人工挑水胶。(10)2PBL反应釜清胶作业。(11)5万立循环水场格栅清理和运输。(12)废水预处理新老汽浮装置板框压滤机人工卸泥。2.生产作业方式四班两运转,长白班。(二)工作内容1.按照属地车间提供好的化学品加料配方,称出准确量的化学品加入配制罐中,完成后与DCS联系完成确认,做好记录。2.化学品从仓储库房运至现场后负责吊装转运至现场化学品指定存放位置。3.负责各车间SAN、混炼单元造粒循环水地坑滤布粉料收集装袋及废滤布回收装袋工作,运至指定存放位置。4.负责各车间凝聚干燥单元ABS湿粉收集装袋工作,运至指定存放位置。5.负责全厂低附加值产品装车工作。6.出现数据不合格品时,配合车间进行处置。7.负责各装置配制文明卫生工作。8.负责清雪责任区清雪工作。9.其他与化学品配制的相关工作。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1.负责对岗位内的安全、消防、环保、应急设施的检查,确保完整好用;12.负责查找和及时上报本班内的安全隐患,并配合相关专业消除隐患;杜绝“三违”行为;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及岗位练兵,提高应急处理能力;13.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车间交给的各项生产作业计划;认真执行工艺规程、工艺卡片、岗位操作卡及各种方案(预案);加强各工艺参数的监控和调整,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达产达标;14.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规定,在执行操作变动时,做到“有指令、有规程、有确认、有监控、卡片化”,重点操作严格执行“唱票制”管理规定;15.严格执行全方位巡检制度,使装置实时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发生生产、设备、安全、环保事故;16.对本班生产运行情况、设备能力及与外部的联系要清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排除装置生产中出现的异常,确保装置平稳运行;17.配合车间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各项专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为后续作业班组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18.对本班所属设备、厂房的文明卫生负责,保证现场环境符合文明生产标准;19.做好配制记录,交接班要交接好生产情况及配制情况;20.配料前严格确认配制罐内无杂质及料位情况;21.各类化学品要严格按照配方准确称量;22.化学品称重及加入环节要保证整个过程化学品不接触污物,不掺入杂质;23.配制口要保持清洁,配料前后要做好清理;24.废旧化学品包装物要做好回收存放,整齐存放到指定位置;(三)操作规范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照《第一ABS装置操作规程》、《第二ABS装置操作规程》、《第三ABS装置操作规程》《第四ABS装置操作规程》《第五ABS装置操作规程》《废水预处理装置操作规程》组织生产运行;2.杜绝违反装置操作规程造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行为;3.装置发生变动及调整前,应编制实施方案;经讨论确认后,经相关管理部门及领导会签、审批后执行;严格遵守“叫停”“退守”原则;4.按照规定的巡回检查时间、路线和内容,对岗位生产情况进行周期性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及时将装置运行参数、运行状态进行记录;5.保持生产信息畅通;及时汇报生产运行状况、主要设备运行状况非正常操作等情况;6.执行《装置开停工及交接过程确认管理办法》,做好检修界面交接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受控、清洁、高效;7.按照《交接班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程序全面细致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助剂配制、废料处置等,安全、环保、产量、质量、文明卫生、以及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等;8.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精心调控,保持装置优质运行;9.按照《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做好现场及责任区的文明生产工作,做到环境清洁、设施完好、人员工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10.及时、准确、真实、工整地填写各种交接班记录、操作记录、生产报表;并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及时反馈各种生产信息。(四)标准质量1.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企业标准Q/SYJHC108.005—2020》(ABS树脂)及相关国家、行业和吉林石化公司标准;2.装置化学品配制严格执行各装置操作规程中化学品配制相关指标和标准;3.认真落实夏季、冬季生产方案,产品产量完成率100%,完成生产作业计划;4.生产信息传递渠道通畅、准确、及时;全方位巡检无漏检;各种记录、报表填写规范,无虚假记录;5.安全事故为零、环境事故为零,安全和环保设施完好率100%;“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100%,无“三违”行为;6.产品质量计量抽查合格率100%;完成消耗、定额计划;7.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操作变动执行审批制度,三级以上生产操作及临时操作,实行持卡操作;8.注重节能节水,现场无“跑、冒、滴、漏”,无长流水、长明灯现象;9.基础管理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室外现场“四无”、“五不漏”;室内“统一化”、“定置化”、“规格化”,达到文明生产标准;10.现场检修受控;票证书办理及时、规范;监护认真无违纪;施工作业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符合要求,做到文明作业。(五)消防、应急设施检查与维护作业前确认责任区墙壁消火栓、ABC-8/50KG干粉灭火器、火灾手动报警按钮、雨淋设施、轴流风机。水枪、水带、扳手等配件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破损、漏水、接口垫圈老化损坏等现象,接口卡箍是否脱落。消火栓配箱及箱门有无损坏,目视化标识是否清晰。二、生产项目工作要求与服务标准(一)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吉林石化公司和合成树脂(碳纤维)厂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属地装置操作规程、操作卡。(二)标准质量1.质量目标,质量事故0起;2.生产计划管理,生产任务完成率100%,助剂配制准确率100%;3.出勤管理,员工出勤率≥90%;4.安全教育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5.员工培训率100%、练兵考核率100%、持证上岗率100%、个人考核总得分达到合格及以上。附件3:业务外包考核办法及细则1.发生安全、环保、设备、生产操作及产品质量事故、事件的;根据事故、事件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扣罚;2.发生违反各级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要求的一般性问题;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按照《合成树脂厂安全环保考核细则》进行扣罚;3.生产信息通报不及时,未按照要求进行填写记录、报表、台账;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200元;4.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操作失误,造成系统生产波动的;未经同意进行工艺不合理调整或延误调整时间,造成生产波动的;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500元;5.对于岗位日常计划任务和临时任务,不及时落实或拒不执行的;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500元。未严格执行设备运行管理规定,未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的;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200元;6.作业现场清理不及时,造成设备及环境低标准的;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200元;7.发生治安案件;私自越级上访、脱岗越级上访,造成影响的,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2000元;8.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未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安排的;未按要求完成基础工作内容,记录、报表和台账填写不认真,上报不及时的;不遵守相关培训、考试规定的,根据具体情节扣罚20-200元/次;9.当班期间未能保持装置现场、责任区、公共卫生区干净整洁,不符合文明生产要求及标准的,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200元;10.发生“三违”行为及其它违纪行为,根据具体情节不同每起扣罚100~5000元;11.在岗位吵架、打架斗殴及其它影响正常生产运行行为的,根据具体情节扣罚50-500元/次;12.不遵守操作规程、制度,情节严重的岗位人员,予以退回。13.如发生考核,费用由甲方折算成相应的外包业务工作量,在结算中予以剔除这算部分的工作量。附件4: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资产一、第二ABS车间G-ABS单元:消泡剂配制罐5V-201、葡萄糖配制罐5V-203、活化剂配置罐5V-205、抗氧剂配制罐5V-207、TDDM配制罐5TK-904、引发剂配制罐5TK-906、电葫芦及气动泵。2PBL单元:POC配制罐5V-103A/B、POP配制罐5V-103A、消泡剂配制罐5V-105、TBC配制罐5V-106、DIH配制罐5V-107、电葫芦及气动泵。5/6SAN:造粒水箱滤布,5V-1401,5V-2401。2混炼单元:混合器料斗5HR-(521-528)、电梯。二、第三ABS车间3PBL单元:乳化剂配制罐3AV-205A/B、引发剂配制罐3AV-210A/B、终止剂配置罐3AV-215、终止剂气动泵3AP-269、消泡剂配制罐3AV-402、TBC配制罐3AV-411、DEHA配制罐3AV-407、西大门电葫芦3C单元:抗氧剂气动泵3AP-266、抗氧剂配制罐3AV-206、SOXA气动泵3AP-261、乳化剂配制罐3AV-204A/B、活化剂气动泵3AP-265、活化剂配制罐3AV-209A/B、TDDM气动泵3AP-262、TDDM配制罐3AV-211、CHP气动泵3AP-264、CHP配制罐3AV-212、电葫芦3/4SAN单元:带式过滤机3/4SSS-302、TDDM气动泵3凝聚干燥单元:干燥器废料槽3AV-409、袋式集尘器3AX-621、零粉料单元添加剂混合器3AX-611、零粉料单元添加剂加料斗3AH-602、零粉料单元电梯3混炼单元:振动筛废料回收3AX703(A-E)-6、电梯三、第四ABS车间乳液法ABS装置活化剂配制罐3200-D-1209A/B、硫酸镁配制罐3200-D-0216A、ABS乳化剂配制罐3200-AV-1204A/B、抗氧剂/颜色改进剂配制罐3200-AV-1216A/B、乳化剂配制罐D-0205A/B、引发剂配制罐D-0210A/B、终止剂配制罐D-0215A/B四、第五ABS车间顺丁橡胶装置S-1601/S-2601初级振动脱水筛、S-1602/S-2602挤压脱水机、S-1603/S-2603膨胀干燥机、A-1602/A-2602干燥箱、A-1701/A-2701提升机、W-1708/W-2708压块机五、第五ABS车间本体法ABS装置胶块提升机ME-1310、ME-2310、ME-3310、辊道输送机CV-1310A、CV-2310A、CV-3310A、CV-1310B、CV-2310B、CV-3310B、皮带输送机CV-1310E、CV-2310E、CV-3310E、橡胶粉碎机RG-1311、RG-2311、RG-3311、橡胶螺旋推进器CS-1312、CS-2312、CS-3312、橡胶均化器RH-1312、RH-2312、RH-3312)六、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装置老气浮装置PAM投加配制罐5V-805、新气浮装置三箱加药机5X-809、老气浮装置泥库5V-815、板框压滤机、带试机5X-803A/B/C附件5: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资产.........。附件6:乙方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定员备注项目经理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叉车司机2人倒班岗位人员83白班岗位人员15附件7业务外包HSE合同为了确保甲方业务外包工作安全进行,确保甲乙双方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业务外包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HSE)方面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名词解释:1.HSE管理:指企业对健康安全环境进行管理。2.违法、违章、违规:指合同当事人违反HSE法律法规,违反HSE规定、标准,违反HSE规章的行为。3.事故:指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因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有关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4.安全措施:指为了保障外包业务安全进行,针对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5.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二、外包项目概况1.业务外包项目名称:【详见主合同】2.业务外包项目内容:【详见主合同】3.业务外包项目所在地点:【详见主合同】4.业务外包项目安全特点:【详见主合同】5.业务外包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详见主合同】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并对其进行安全业绩考评。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依据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转化的乙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管控措施并备案。4.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按照甲方HSE管理制度进行处理。5.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为项目实施提供的各种器具、设备、设施和器材。6.有权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7.有权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甲方管理规定的有权停止其工作。8.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其未履职行为进行处罚。9.有权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有权停止乙方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现场作业。10.有权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无方案、无措施的作业有权停止。11.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统计上报。12.特殊紧急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开展各类HSE相关工作。(二)甲方的义务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甲方安全生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2.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建档登记备案,并对其进行工作前安全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备案检查,以及特种作业禁忌症的备案检查。3.负责向乙方项目的作业范围、作业风险、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管理等提出要求。4.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法的安全交底。5.负责为乙方提供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环境与劳动条件,该等作业安全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6.负责对乙方就项目HSE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答复。7.负责为乙方在危险作业过程中提供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可燃物质检测分析、确保数据准确。8.负责为乙方在危险作业过程中提供各类票证办理及审批手续。9.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报告。10.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有权对甲方的HSE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2.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甲方上级有关部门举报。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作业的安全条件。4.有权要求甲方对项目的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法进行安全交底。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危险作业中安全检测和分析,配合乙方办理各种作业票证并进行审批。6.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在采取相应措施后紧急撤离作业现场。(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乙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乙方根据服务项目安全作业的需要,应编制以下安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安全工作计划;(2)安全教育内容与培训计划;(3)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及职业健康检查计划;(4)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7)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3.根据甲方要求针对项目制定HSE管理措施,并报甲方备案。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外包业务的安全监督体系和网络,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每项外包业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5.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遵守“入厂安全须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6.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甲方,对重大隐患、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7.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甲方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相关法律和甲方要求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配合甲方事故调查。8.乙方检维修及临时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票证;按程序逐级审批,安全措施逐项落实确认,按甲方制度要求进行监护和作业。9.乙方必须保证项目从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作业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后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0.乙方必须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安全、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1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项目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装备等。12.乙方作业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各级安全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13.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14.乙方必须维护好甲方相关的设施、设备和器材。15.乙方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设施、阀门及管线。16.乙方作业人员出入工作区域服从甲方安保人员检查。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17.乙方配备的HSE人员,应能胜任岗位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考核认定。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的,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进行。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7.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8.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9.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项目合同,按违约处理,并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10.发生下列行为,甲方应取消乙方【5】年内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1)因乙方违约造成事故;(2)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3)乙方人员不接受甲方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紧急事态告知、超区域、超时限、超范围作业而造成的各类事故。(4)其他:【/】。11.由于乙方人员违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违反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2.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动用甲方设备、管线及其他设施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争议解决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与主合同同时生效。2.本HSE合同作为业务外包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业务外包项目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业务外包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期限,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府主管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4.乙方合同项目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附件8廉洁从业公约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乙方:为规范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预防商业贿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公约。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业务往来环境。(三)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和反围猎有关要求。(四)严格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六项禁令”》要求。(五)加强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现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纪检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费、中介费、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相关单位投资入股,合伙经营,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五)不得接受、占有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乙方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乙方及其他企业和个人。(七)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向甲方人员(含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朋友等)提供回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股权、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三)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五)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廉洁从业公约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给予有关人员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他人员有违反本廉洁从业公约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根据情节和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在中石油系统内分别给予通报,限制或禁止与其业务往来处理;涉嫌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存在违反甲方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和反围猎有关规定且被查证属实的,乙方无条件退出中石油市场。(三)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业务往来活动完成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廉洁从业公约规定的行为,按本公约约定处理。第五条附则本公约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技术要求(一)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合成树脂(碳纤维)厂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工作规范,以保证助剂配制工序合规稳定运行为基准,负责配制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合成树脂(碳纤维)厂及所属车间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的各项规定。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序号工作内容1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废水池捞胶及废料运输2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中标方负责的助剂配制、废料装车、化学品卸车、过滤器清理、非定量包装等作业区域卫生清理3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搬运、配制、废弃包装物及空桶倒运4第一、二、三、四、五ABS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生产现场开停车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废料、废液清理及倒运,地坑及地沟废料、废物清理及倒运装车等5第二ABS装置PBL单元反应釜水枪清胶作业6第二、三、四、五ABS车间粉料、SAN废料等非定量包装、运送装车作业7第五ABS车间本体法ABS装置橡胶上料切胶溶胶配制(至少有2人有叉车证并自行配备电动充电叉车、充电桩)8第五ABS车间顺丁橡胶装置振动输送带挑水胶,四班两运转,每班不低于2人9第四、五ABS车间胶乳、胶液过滤器清理及滤芯组装10第五ABS车间5万立循环水场格栅清理和运输11公用工程车间废水预处理单元新老汽浮装置板框压滤机人工卸泥操作12按照招标方划定的冬季清雪责任区的清雪工作2.标准质量(1)执行技术标准完成岗位规定工作任务。(2)按要求填写各类工作记录、报表、台账、交接班记录等。(3)负责自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任务,确保装置生产运行稳定。(4)负责配制助剂合格,合格品率100%、操作平稳率99.9%。(5)安全事故为零、环境事故为零,“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100%,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相关工作。(6)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操作变动执行审批制度,三级以上生产操作及临时操作,实行持卡操作。(7)注重节能节水,现场无“跑、冒、滴、漏”,无长流水、长明灯现象。(8)基础管理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室外现场“四无”、“五不漏”;室内“统一化”、“定置化”、“规格化”,达到文明生产标准。(9)自有设备设施完好、完整、规范;(10)作业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符合要求。(11)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卫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出勤率。3.考核验收(1)完成工厂下达各项任务指标,实行月份考核。(2)严格按照公司、工厂的全员安全生产计分管理规定进行考核。(3)工厂属地车间负责对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4)根据违反相关规定具体情节每起扣罚100元~100000元。(二)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严格执行招标人具体服务要求,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等手续,做好人员日常管理工作。2.2按时做好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和发放,以及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等。2.3及时处理劳务外包人员的工伤理赔、工伤鉴定、劳动仲裁、诉讼及人事仲裁等事件,避免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2.4投标人所派驻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体检、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商业保险、用餐、通勤、福利、工机具由投标人负责。(三)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四)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上岗培训并组织项目生产运行,项目正常生产开工后,需保证上岗员工100%出勤率,并完成生产任务。(五)投标人须提供行政管理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和劳动纪律管理及日常考核等内容。还需制定维稳应急工作预案。(六)投标人须对提供服务的总体目标、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对所提供的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保证全部承担。(七)投标人须制定总体目标实施进度方案和安全管理实施及应急预案。(八)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九)投标人必须对方案完全响应,上述条款中包含的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十)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保证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的用工服务方案中必须满足于实现制定的服务标准,并协助招标人做好维稳工作。投标人应对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提供管理方案及公司业绩情况。(十一)由于招标人签发的对服务方案变更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投标人认可本服务标准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十二)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如发现有转包行为项目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2)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3)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4)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5)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5、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基础分加重分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SX-T-TB-XX-A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注:1、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2、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等级失信记分标准基础分加重分弄虚作假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严重80~2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严重80~2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严重80~2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严重80~2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严重80~2SX-T-XJ-06-B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严重80~2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对投标人中标履约能力考查及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严重80~2SX-T-XJ-08-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串通投标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80~21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严重80~21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严重80~21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严重80~21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严重80~21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严重80~21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严重80~21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关键信息或资料相互混装。严重80~21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严重80~21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严重80~21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严重80~22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严重80~22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严重80~22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严重80~22串通投标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严重80~22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严重80~22SX-T-CT-17-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80~22中标违约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较重40~22SX-T-WY-02-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严重80~22SX-T-WY-03-B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重80~22SX-T-WY-04-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拖延合同签订。较重40~23SX-T-WY-05-B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严重80~23SX-T-WY-06-B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严重80~23SX-T-WY-07-C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较重40~23SX-T-WY-08-X投标人中标后发生的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3干扰招标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较轻10~23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较轻10~23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一般20~23SX-T-GR-04-C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明显低于成本价等的异常低价竞标。较重40~23SX-T-GR-05-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SX-T-GR-06-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4SX-T-GR-07-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较重40~24SX-T-GR-08-C投标文件出现同项目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信息的。较重40~24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严重80~24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严重80~24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严重80~24干扰招标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严重824SX-T-GR-13-C在调查异议有关情况时,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较重40~24SX-T-GR-14-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4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没有必要的证据,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的。一般2/4SX-T-YT-02-C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较重4/5SX-T-YT-03-C不按规定的时限或程序提出异议的。较重40~25SX-T-YT-04-C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较重40~25SX-T-YT-05-B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严重80~25SX-T-YT-06-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其他SX-T-QT-01-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5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5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5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5SX-T-TB-04-A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业务外包 助剂作业 循环水格栅清理作业 反应釜清胶作业 人工卸泥作业 废水预处理单元助剂配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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