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原材料食用油类配送服务招标公告(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饮食原材料食用油类配送服务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饮食原材料食用油类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威海市文化中路78-3号,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9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ITWH2025051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饮食原材料食用油类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食用油类,采购量约16.336万升/年。
3.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两个标包。
包一:采购量约8.168万升/年,采购预算70万元/年;
包二:采购量约8.168万升/年,采购预算70万元/年。
4.报价方式:以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报价,投标人对每个单品分别报价。
5.质保期: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原料或距有效期不足二分之一的原料(如生产日期为1月1日,保质期为一年的产品,不得在同年7月1日之后提供)。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结算合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二者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报价。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报价无效处理。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3.4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缴纳近半年内任意2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11月期间)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或为外籍投标人的,无需此项要求)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多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即兼投不兼中,按照第一包、第二包顺序进行评审,优先评审标段的预中标人不再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如投标人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威海市文化中路78-3号,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91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获取文件信息表一份,在规定日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威海市文化中路78-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开户名称: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村支行;
账户:850 301 309 000 099 9。
3.电子邮箱:whtyzb@126.com
4.采购项目说明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址: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631-5687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文化中路 78-3号
联系方式:孙瑛敏、李艳菁0631-5893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瑛敏、李艳菁
电 话: 0631-589353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饮食原材料食用油类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
环翠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11: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威海市文化中路78-3号,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91室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08:30
开标地点
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威海市文化中路78-3号)
预算金额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瑛敏、李艳菁
项目联系电话
0631-5893538
采购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0631-5687937
代理机构名称
威海市天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威海市文化中路 78-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瑛敏、李艳菁0631-5893538
附件:
附件1
获取文件信息表(食用油).doc
附件2
采购项目说明.docx
获取文件信息表招标编号HITWH202505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饮食原材料食用油类配送服务采购(第三次)投报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获取文件时间采购项目说明1、采购原因为更好地为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加大从源头采购商品的力度,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升食品安全,降低大宗商品采购价格,优化饮食原材料供应商结构。根据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精神,对饮食原材料采购进行招标。2、采购数量及预算1、采购量:本次食用油采购量约16.336万升/年,采购预算140万元/年。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结算合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二者先到为准)。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包。包一:采购量约8.168万升/年,采购预算70万元/年;包二:采购量约8.168万升/年,采购预算70万元/年。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多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即兼投不兼中,按照包一、包二顺序进行评审,优先评审标段的预中标人不再参加后续标段评审。4、合同履行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3、品类及技术要求:序号品名参考采购量(两个标包合计)(万升)参考规格推荐品牌上限控制价单价(元/升)1非转基因大豆油16.220L/桶万多福、天粮、谷邦,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8.52东北非转基因大豆油0.0865L/桶春晓、北大荒、金谷仓,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9.53花生油0.0510L/桶金龙鱼、鲁花、福临门,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18.5备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代表最终采购数量,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四、样品:本项目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样品:非转基因大豆油(20L/桶)1桶、东北非转基因大豆油(5L/桶)1桶、花生油(10L/桶)1桶。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将于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样品由招标人保留、封存,并作为本项目供货及验收的依据。五、质量标准:1.中标人配送的产品须向合法经营单位采购,符合国家安全、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标准和验收标准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经营单位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等。所有食材的采购须来源清晰,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执行,做到索证无误,并把索证相关证明提供给招标人。2.所供产品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有)及招标文件相关标准要求: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相应规定。以上相关标准若有更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未列明的规范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发布的最新标准。3.所供产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产品,招标人除全部退货外,取消中标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烂变质、个体间裂缝、黏连、颜色沉浊,色泽灰暗不均匀、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的;(6)超过保质期限的。4.食用油要求产品颜色透明或浅黄色、清澈无悬浮物、无分层或沉淀物、静置后仍保持均匀、无异味或哈喇味、加热后无酸败气味、冷冻后颜色一致;外包装完好,具“SC”标志,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合格证;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六、服务要求★1.合同期内如出现任何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或配送产品不符合投标时响应描述的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七.产品包装运输2.1产品送货时应装在卫生良好的容器内(如食品专用周转箱、塑料筐、塑料袋等),不同类别产品使用不同容器分别盛装容器要求清洁、牢固、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产品不得散放或堆积,不得与地面、车厢地面直接接触。2.2预包装产品标识要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密封,避免装卸二次污染原材料。商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即:品名、商标、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散装或拆包类商品(散调干货等)必须粘贴标识标签,包含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2.3投标人配送车辆要密封完好,保证清洁、无污染,其中冷冻产品运输车辆须为冷链食品专用车辆,避免原材料因高温变质;运输车辆必须有商业险。★3.中标人供货前须提供2025年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4.产品交付4.1投标人须按招标人下达订单时提供的所需产品的时间、地点、数量,保证按时将产品送到指定的餐厅、库房,时间以招标人收到产品的时间为准。4.2产品根据配送方式,分别配送到餐厅或库房,经验收人员确认产品合格后,方视为产品已交付招标人。5.产品验收5.1按国家标准和招标人《学生饮食管理办公室原材料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执行招标人原材料验收制度和进货验收工作程序。5.2各品种商品应按不同的验收方法和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人须于交货时提交相关的订单、货物随行单、检疫或质量检验报告单等。否则,视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招标人有权拒收货物。5.3发生以下问题须退货:商品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质量存在问题的;未到保质期但包装破损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或出现变质的;如有客观因素造成产品不适用,商品保持原样中标人应允许退换商品。(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面议后,于48小时内给予确认、更换、补足)。5.4招标人可以随时对投标人所供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检样由双方共同抽样封存送第三方检测,若检测结果显示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显示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则除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之外,招标人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理。5.5验收期限一般为收到货物及相关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5.6在验收时发生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退货的商品,按照招标人《饮食管理办公室投标人考核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扣分,并依据考核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6.协议期内订购的产品,其数量应根据招标人需要分次供应,每次供货数量以订单为准。中标人供货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名称、质量和规格等要求。八、售后及服务★1.能够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2.承诺所配送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3.投标人能够承诺在接到售后服务电话后半小时内到场响应,3小时内解决问题。4.投标人应提供突发事件处置方案,避免因突发事件导致供货不及时,延误招标人使用。5.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原料或距有效期不足二分之一的原料(如生产日期为1月1日,保质期为一年的产品,不得在同年7月1日之后提供)。九、报价及价格执行定价:固定单价成交。1、本项目上限控制价(单价)非转基因大豆油8.5元/升东北非转基因大豆油9.5元/升花生油18.5元/升2、本项目以上限控制单价为基础,投标人对每个单品分别报价,所报单价及合计后的总报价不得高于上限控制价。价格已含运输、人工、包装、税金、账期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谨慎报价。3、标准价调整依据:依据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https://pfsc.agri.cn/#/marketQuotation)市场行情公示单一品种全国平均价,以合同开始之日为初始数据,食用油价格持续涨、跌幅度超过10%以上(不含)直接损害供需双方权益时,参考食用油价格涨跌比例对标准价进行协商调整。4、在服务周期和采购预算额度内,如招标人新增需求未在清单部分的商品,中标人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进行清单报价,招标人通过市场调研进行比价议价,确定最终商品定价。十、报帐和结算:1、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2、货款一律以人民币结算。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银行电汇进行结算,货款须在产品验收合格后,并经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结算,账期为30个工作日。十一、退出机制:中标后及供货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招标人将启动退出机制,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关系。1、中标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证件。2、供货品牌、规格需和投标文件中保持一致,未招标人同意擅自调整供货品牌、规格,或不能按投标文件中品牌、规格供应,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3、一年内无故未按需求送货超过三次(含三次)。4、中标人所供食品及原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5、师生通过校长信箱、校园论坛等方式投诉食品及原料质量问题,经查责任在中标人且情节严重的。6、中标人的行为给餐厅造成重大损失。7、中标人一个合同期内月考核累计3次为不合格的。8、中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9、中标人存在欺诈、贿赂和拉拢腐蚀招标人工作人员的行为。10、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而被取消中标人资格。十二、提醒注意1、本项目采购需求不指向任何一种品牌或投标人。2、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指出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3、招标人所采购的最终的成型产品属于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时,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同时满足强制标准和本项目采购要求,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按前款规定要求标明并提供认证证书。(如项目招标文件中有要求)4、报价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应答无效。附件:饮食管理办公室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饮食管理办公室供应商的规范管理,确保进入餐厅食品及原料的安全性与价格的合理性,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此考核管理方法。第二条此考核管理方法适用于饮食管理办公室所有供应商。第三条供应商考核由采购部、库管部、各楼层主管参与。考核周期为一个月,当月无供货的供货商不参与考核。第四条饮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评价办法进行解释,负责供应商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印刷、存档工作。第五条考核体系日常考核(满分100分)货品质量及价格(40分)送货时间(30分)服务质量(30分)日常考核(满分100分)货品质量及价格(40分)送货时间(30分)服务质量(30分)第六条考核办法一、货品质量及价格1.货品退换数量达到当日该品采购量的30%以上或当日超过3个品种(含3个)需要退换货的,一个合同期内,出现第一次扣10分并开工作联系单警告;第二次出现将加入甲方原材料招标合作单位黑名单;第三次终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2.货品退换一次,扣2分,一个月累计退换达到5次,本项当月考核成绩为0。3.换货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更换,并在48小时内更换完成,超时一次扣5分,数量不足额扣10分。4.上级监管部门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测,结果未达标的,对供应商进行以下处罚:直接终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如因原材料质量不达标给餐厅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需要进行赔偿。5.各楼层、采购部、仓储部按照中标规格及品牌或样品规格及品牌或自采品质验收货物,如有不符,供货商记违规一次,扣除10分并开工作联系单警告,达到3次违规将加入甲方原材料招标合作单位黑名单,一个合同期内超过3次违规,终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6.供货商因价格问题不能按合同要求供货,出现第一次即解除合作关系。7.各项分数兼扣。二、送货时间供应商一个合同期内未按照规定时间供货的(极端天气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到的除外),第一次出现,扣除10分并开工作联系单警告;第二次出现将加入甲方原材料招标合作单位黑名单,第三次出现,终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三、服务质量1.遵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校方及餐厅对供应商关于安全、交通、车辆停放、人员等要求,违反上述任何一点,扣5分。2.供货商需要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证件(健康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及上级部门可能新增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等)备查,由采购部进行证件管理工作,仓储部库管员进行校验,供应商需及时按规范提供所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证件的,第一次出现,开工作联系单警告,扣10分;第二次出现将加入甲方原材料招标合作单位黑名单,第三次出现,终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如因此给餐厅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需要进行赔偿。3.供应商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账目核对并提供有效发票,未在规定日期进行结算登记的,扣10分且账目结款顺延一个月。第七条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由采购部牵头统计考核成绩,年度考核成绩为全年各考核周期得分的平均值。一、月考核月考核成绩=各考核分项成绩之和二、年考核年考核成绩=月考核成绩总和/考核周期数第八条考核结果的应用凡受到停止供货处罚的供货商,在恢复供货前必须向饮食管理办公室提交恢复供货申请,饮食管理办公室讨论通过后提交至后勤党政联席会讨论。恢复供货后的第一个月作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减少供货量,考察期月考核结果良好的,恢复供货量。考察期内考核结果没达到良好的,一个合同期内,永久减少供货量。(一)月考核结果应用月考核结果设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得分[85-100]分为良好;考评得分[70-85)分为合格;考评得分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月考核为不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根据考核情况约谈供货商,供货商需以书面形式作出调整承诺提交给采购部;连续2个月考核为不合格,将加入甲方原材料招标合作单位黑名单;一个合同期内,月考核累计3次不合格,则终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月考核中单项考核成绩为0,第一次出现,将加入甲方原材料招标合作单位黑名单,第二次出现,终止合同,解除合作关系。(二)年考核结果应用年考核成绩等级结果应用考核成绩≥85良好可以参与甲方下一年度的原材料招采报名。70分≤考核成绩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下一年度甲方原材料招采,不予合作。第九条出现以下情况,校方将与供应商解除合同关系。(1)供应商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证件。(2)供货品牌、规格需和竞标书中保持一致,不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供货品牌、规格,或不能按竞标书中品牌、规格供应,甲方有权终止协议。(3)一个合同期内无故未按需求送货超过三次(含三次)。(4)供应商所供食品及原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5)师生通过校长信箱、校园论坛等方式投诉食品及原料质量问题,经查责任在供应商且情节严重的。(6)供应商的行为给餐厅造成重大损失。(7)供应商一个合同期内月考核累计3次为不合格的。(8)供应商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9)供应商存在欺诈、贿赂和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10)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而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11)与校内师生、教职员工、餐厅人员发生争吵、辱骂、打斗等情形。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本办法试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食原材料食用油类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