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招标公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哈尔滨市主城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4S店)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2026—2027年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哈尔滨市主城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4S店)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曲梦璇
3、联系方式:0451-85975671
4、联系地址:长江路130-6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哈尔滨市主城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4S店)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2300012025000069
3、征集项目简介:(1)为加强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2026年度黑龙江省省直、哈尔滨市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入围工作。本次征集范围覆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发生在哈尔滨市主城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类型包括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辆。本次采购目的为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管理机制,通过集中采购降低维修和保养成本,同时实现维修和保养服务标准化和监督管理信息化。(2)各级预算单位可同意执行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如有特殊需求,其他地市可自行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工作,征集结果全省适用。(3)本次征集不包含特种车辆。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黑龙江省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品牌特约维修和保养授权机构(主要面向4S店和品牌特约维修中心)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品牌特约维修和保养授权机构(主要面向4S店和品牌特约维修中心)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及描述
分项报价(元)

1
服务内容
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


2
服务内容
报价说明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品牌特约维修和保养授权机构(主要面向4S店和品牌特约维修中心)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省本级,哈尔滨市本级,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松北区,香坊区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采购人可与入围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协商,以获得更大优惠,结算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签合同,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4) 违约责任: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品牌特约维修和保养授权机构(主要面向4S店和品牌特约维修中心)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2
(二)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3
(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4
(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5
(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7
承诺书
按附件1承诺书模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维修和保养许可
供应商必须在哈尔滨市区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并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或维修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所投品牌的特约维修授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品牌特约维修和保养授权机构(主要面向4S店和品牌特约维修中心)
(1)、资格审查方法:
由征集人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征集人对照征集文件及供应商提交的相应文件审核。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
  CA及签章服务: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锁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征集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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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docx

点击查看附件内容:
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附件.docx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四)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年月日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附件1:承诺书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2026-2027年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哈尔滨市主城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要求,我公司在入围范围内郑重承诺如下:一、承诺折扣我公司承诺折扣是指响应产品的折扣,“市场价×折扣”为该响应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折扣,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折扣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折扣,也不得高于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二、我公司承诺如实填写材料加价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1)、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2),表格后附。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黑龙江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益,树立黑龙江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良好形象。四、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6-2027年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哈尔滨市主城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备案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分支机构或网点(门店)所在地区约定的范本和该地区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汽车维修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五、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折扣公开。我公司将设立黑龙江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专柜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维修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签订框架协议时及时按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上传汽车维修价格信息及企业设备、人员等信息;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六、我公司承诺成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线下询价等;在参与各种维修项目时,合理报价的折扣幅度不应低于响应折扣率;受理维修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维修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我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总协调人:,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维修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八、对于维修服务,我公司承诺将按采购人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九、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1.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2.七项服务要求(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3)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4)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5)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6)为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按有关部门和采购人要求做好定期数据信息汇报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3.五项检测服务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4.质量保证期制度(1)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公司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负责联系其他已征集的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十、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设备要求:所配备的计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十一、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人员要求: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公务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公务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十二、我公司承诺能在哈尔滨市主城区范围内提供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至2027年12月31日。十三、我公司承诺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十四、我公司承诺具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十五、我公司承诺按照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十六、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通知的各项要求。十七、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十八、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十九、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承诺内容以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承诺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不得删除和改动上述内容。)附件2: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现职位办公电话手机现工作地点拟承担工作......注:1.响应方应根据采购要求,组织一个专门的服务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协调与联系。本表属于承诺制,供应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能够提供的服务人员,人数、职位等不做要求。2.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