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工字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扬州]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0]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ZSFJSZ2025110006
项目名称
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YZSFJSZ2025110006001004
标段名称
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已由以扬数据投资备[2025]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扬子江北路486号(二十四桥宾馆)的南侧 2.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45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06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设计图纸、方案、地勘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红线外部接入)、电气(不含高压电缆进线、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桥架、接地等安装工程)、暖通、室内装饰(不含活动家具、软装)、室外装饰、智能化(不含三网)、绿建(不拿标识)、基坑、工字楼建筑二次消防、室外市政配套(含区内道路、雨污水、消防给水、管综、室外强弱电管沟、路灯)、室外景观工程(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景观给排水配套)、海绵城市、室外场地画线,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配合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配合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高静雅
电话:0514-87801676
电话:189121207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7958332@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1分;设计文件:2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限评 5 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3)企业信誉:投标人自 2022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奖项;(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获奖工程如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三天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书面作答,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②获得奖项级别高、数量多的优先;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先。 10.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4-87801676;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3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025年11月2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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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已由以扬数据投资备[2025]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扬子江北路486号(二十四桥宾馆)的南侧 2.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45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06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设计图纸、方案、地勘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红线外部接入)、电气(不含高压电缆进线、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桥架、接地等安装工程)、暖通、室内装饰(不含活动家具、软装)、室外装饰、智能化(不含三网)、绿建(不拿标识)、基坑、工字楼建筑二次消防、室外市政配套(含区内道路、雨污水、消防给水、管综、室外强弱电管沟、路灯)、室外景观工程(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景观给排水配套)、海绵城市、室外场地画线,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配合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配合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高静雅
电话:0514-87801676
电话:189121207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7958332@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1分;设计文件:2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限评 5 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3)企业信誉:投标人自 2022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奖项;(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获奖工程如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三天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书面作答,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②获得奖项级别高、数量多的优先;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先。 10.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4-87801676;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3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025年11月20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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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SFJSZ2025110006001004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资格审查资料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1.1初步评审标准1.2详细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2初步评审2.3详细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报价清单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投标安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封面(商务标)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分包计划表封面(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封面(技术标)设计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已由以扬数据投资备[2025]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子江北路486号(二十四桥宾馆)的南侧。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约4500万元。2.1.4工期要求:1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月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4月30日。2.1.5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设计图纸、方案、地勘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红线外部接入)、电气(不含高压电缆进线、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桥架、接地等安装工程)、暖通、室内装饰(不含活动家具、软装)、室外装饰、智能化(不含三网)、绿建(不拿标识)、基坑、工字楼建筑二次消防、室外市政配套(含区内道路、雨污水、消防给水、管综、室外强弱电管沟、路灯)、室外景观工程(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景观给排水配套)、海绵城市、室外场地画线,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配合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配合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资格,则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共用,但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为监理项目业绩,须另提供投标人企业业绩。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层邮编:225000邮编:225000联系人:赵工联系人:高静雅电话:0514-87801676电话:18912120715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17958332@qq.com10.备注10.1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1分;设计文件:2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3)企业信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奖项;(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获奖工程如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三天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书面作答,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②获得奖项级别高、数量多的优先;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先。10.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14-87801676;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10.3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2025年11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联系人:赵工电话:0514-8780167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联系人:高静雅电话:189121207151.1.4标段名称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1.1.5建设地点位于扬子江北路486号(二十四桥宾馆)的南侧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工程设计费用支付节点: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的9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设计费的100%。(2)工程施工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费除外)支付节点:①合同签订且进场后支付合同价中工程施工费用的10%。(该款项已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需扣暂列金)。②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中工程施工费用的60%。③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中工程施工费用的80%。④初审完成支付至审定价的90%;终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价的97%。⑤缺陷责任期满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发票方能支付。关于农民工资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按上述节点申请工程款时,需根据施工计划预先扣留下阶段农民工工资费用。该部分费用的申领,应以当期实际产生的农民工工资花名册及专用账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按月度提交申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若扣留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下阶段农民工工资,差额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补足;若扣留款项在结清下阶段农民工工资后仍有剩余,该余额在下次工程款支付时一并支付。承包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施工图纸必须通过图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以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1、工程渣土外运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2、其他分包要求通过合同条款具体约定,分包项目须经发包人认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勘察报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1时3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12月4日17时30分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3919.56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88.61万元,建设工程费3482.68万元,暂列金额348.2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涉及定标因素材料(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其他: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3、技术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需提供彩色原件扫描件的材料:☑定标因素资料;☑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提供的其他资料)。5、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视为原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暂缓缴纳证明(如有);☑其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施工资质的申请人另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安全承诺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提供);☑其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再进行复核。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款第5条要求提供全套材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分别对本项目设计费用和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暂列金额分别进行投标报价,并计算出总价。具体详见第五章“投标报价说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单(保函)、担保保单(保函)、支票、企业信用承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扬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银行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其他要求:(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1、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确认缴纳,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3、投标人应当于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截止时间前2天缴纳)。4、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0514-87111072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一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无论任何理由,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未确认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二)电子保函方式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实行“一标段一电子保单(保函)”招标人接受的电子保函、保单的出具方须已完成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的数据对接(已完成对接的见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平台”页面展示的保函、保单出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电子保单(保函)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办理后,系统将自动加密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推送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保单保函办理方式见《电子保单保函金融服务支撑平台操作手册》(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三)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支票方式、企业信用承诺函方式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支票、企业信用承诺函方式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其原件扫描件应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并在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保函(保单)、支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记录。(1)投标单位如以纸质版保函、支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将转账支票或保函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厅,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请各投标单位派人将转账支票或保函递交至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逾期不予接收;(2)采用支票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采用纸质保函的,投标人需要以基本户缴纳保费;(3)根据扬发改法规发(2024)78号文件,投标单位如以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模版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4)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内容应明确:①见索即付,即开立人(出函人、保险人、担保人等)在收到招标人(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后30日(最长时限)内,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索赔金额,不得将仲裁、法院裁判、投标人先行赔付等其他限制条件作为前提;②除要求招标人明确赔付金额、事由等合理条款外,不得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投标人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认定及其他证明材料;③保证(或担保)期间至少应覆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保证金应缴纳额。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或存在其他影响招标人索赔的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此保单、保函,投标人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四)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单位)缴纳;如以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起退还,交易系统收到退款需求后,将即时自动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具体如下:(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于中标结果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发布之日退还。(2)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失败后5日内退还。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于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退还投标人。(4)工程类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款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发生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不予计息。(6)纸质保单保函、支票退还时间要求同上,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技术标暗标要求本项目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的编制要求: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3.7.5其他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设计投标文件(光盘、如有)。3.由于本工程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可能会出现容量较大的情况。经与新点软件公司沟通,建议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技术标文件中设计图纸大小尽量不大于220M,如投标单位设计图纸过大,可将设计图纸单独刻录成光盘(或U盘),要求采用暗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现场。该设计图纸光盘(或U盘)单独密封,封袋封面注明“设计投标文件”。所有封袋上的盖章要求同投标文件备份光盘的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5其他编制要求注:(1)如已在系统中成功上传电子“设计投标文件”,需再单独提供“设计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如已在系统中成功上传电子“设计投标文件”,又现场单独提交供评委评审用的“设计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将视为提供两份不同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如未成功上传“设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电子投标光盘(或U盘)(设计图纸光盘或U盘)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厅,逾期不予接受),招标代理单位将派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日9:00-9:30时间内接收电子投标光盘(或U盘)。请各投标单位派人将电子投标光盘(或U盘)递交至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逾期不予接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9时30分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3.解密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完成投标文件解密。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地址: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开启群聊、直播、桌面分享等相关准备工作。6.根据“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操作手册(投标人)”的引导,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提前两小时登入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进行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互动交流”板块中反馈。对于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所有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关网络测试及签到并填写相应信息,以保证顺利完成开标程序,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时签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访问路径: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在首页右侧找到“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V2.0”的模块,点击进入即可参与;操作手册请在扬州市公共资源网站底端的“下载专区”中进行下载。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通过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V2.0)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需在限定时间之内完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再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后果。8.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在征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参与远程交互人员的交流发言,发送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均被视为是投标企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采取现场直播,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出现现场音视频延迟或卡顿现象。11.开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可随时进行沟通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投标人建立联系),投标人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同时,所有交互内容必须与此项目有关的方可提出,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会对其单位做出禁言处理。12.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投标人若对开标有异议,请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开标结束后,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的澄清或者说明要求。13.开标现场代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实际现场代理人员的电话为准。特别提醒: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硬件设施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软件环境的设置。建议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不低于百兆)、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电脑系统win7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xzzq/201608/be11aa0fdecb4fc289692a737439b3aa.s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7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4-82087167、4009980000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需抽取相应数值进行基准价计算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当众随机抽取;(5)当众将电子文件进行数据导入、解密,公布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予以记录;(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现场解密的:/;远程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按规定确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江苏省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语音通知。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人员5人定标人员确定方式:招标人自行组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少于2/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6.4.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数量:5名。如有效投标人≥3家、≤5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如剩余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定标缺乏竞争性,招标人可进行重新招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1人1票,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否无履约保证金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0514-879037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4、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1)异议受理单位: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0514-87801676;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25号新城西区行政商务中心3号楼2)投诉受理单位: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联系方式:0514-879037517、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勘察、技术规范和扬州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图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且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如需)。施工图设计深度及提交成果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提交。8、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及相应概算修正,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9、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10、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本次招标无补偿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需提供两套完整的与中标电子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给招标人)。1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12、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4、采用两阶段评标的项目,初步评审汇总后,评标基准价不得改变(计算错误除外)。10.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1、组建招标监督小组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要求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2、组建定标委员会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本次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在召开定标会议前建立《定标备选成员库》,在“监督小组”成员的见证下,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均在《定标备选成员库》中产生,且符合苏建规字(2023)2号文要求。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4、定标方法本次定标采用“票决法”。即: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1人1票,经投票统计,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将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直至确定中标人。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5、定标程序(1)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纪律、签订承诺书;(2)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等);(3)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4)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5)汇总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论。定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定标标准:(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3)企业信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奖项;(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获奖工程如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三天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书面作答,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②获得奖项级别高、数量多的优先;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先。7、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8、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9、中标人公告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10、重新定标或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11、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建部、省工程总承包有关分包的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依法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报价清单(6)发包人要求;(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并参考工程造价指标、估算定额等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介发布,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修改后的最高投标限价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次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4技术标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复杂的方案设计文件也可以采用书面等形式随投标文件备份一并密封。4.1.2投标文件备份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备份。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备份(含非网上递交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备份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份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见本章10.2款,其中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7.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7.2.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拟定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拟定中标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具体定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任务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供投标安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供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2.1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2.2.2.1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2.2.2.1技术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2.2.3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2、评审因素:☑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3、评审顺序: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文件第二阶段: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由第一阶段直接带入第二阶段)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2.2.2.4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优选法:优选数量5名(不足5名则全部进入下一评审阶段)□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名2.4.2竞争性判断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竞争性判断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方案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任务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供投标安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供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设计文件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6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合格分:14.4分(不少于24分×60%)2.1.6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带入□不带入…………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2.1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2.2.2.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2.2.2.1项目管理机构2分2.2.2.1工程业绩1分2.2.2.3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2、评审因素:☑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2.2.3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3、评审顺序:同时评审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由第一阶段直接带入)…………中标候选人推荐时不排序。如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5名的,取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并据此确定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且大于(或等于)3名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设计文件:2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设计文件(24分)1.设计说明(4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总平面设计(4分)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3.建筑设计(4分)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结构设计(3分)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及地方规划要求。3.结构布置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5.装饰、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等专项设计(4分)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7.绿色建筑设计(2分)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8.设计深度(1分)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注:1.本项目设计文件采用暗标方式。2.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2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费用)(61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为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采用两阶段评标的项目,初步评审汇总后,评标基准价不得改变(计算错误除外)。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采购管理方案(2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2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式。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5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4项目管理机构(2分)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取得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以上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离、退休及返聘证明材料)。5投标人类似业绩(1分)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注:如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1、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4、投标人类似业绩加分项限评2项。定标方案1、组建招标监督小组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要求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2、组建定标委员会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本次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在召开定标会议前建立《定标备选成员库》,在“监督小组”成员的见证下,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均在《定标备选成员库》中产生,且符合苏建规字(2023)2号文要求。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4、定标方法本次定标采用“票决法”。即: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1人1票,经投票统计,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将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直至确定中标人。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5、定标程序(1)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纪律、签订承诺书;(2)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等);(3)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4)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5)汇总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论。定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定标标准:(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3)企业信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奖项;(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获奖工程如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三天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书面作答,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高的优先;②获得奖项级别高、数量多的优先;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先。7、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8、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9、中标人公告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10、重新定标或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11、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项目评审标准: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详细评审标准1.2.1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1.2.2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1.2.4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分值制订。2.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3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2.1.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1.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2.1.6评标委员会先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24分×60%=14.4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2.1初步评审2.2.1.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1.2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2.2详细评审2.2.2.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2.2.2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2.2.3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2.2.4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2.2.2.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2.2.2.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3.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2.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2.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就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二十四桥宾馆二期会务中心项目工字楼改造工程EPC总承包2.工程地点:位于扬子江北路486号(二十四桥宾馆)的南侧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6.工程承包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设计图纸、方案、地勘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红线外部接入)、电气(不含高压电缆进线、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桥架、接地等安装工程)、暖通、室内装饰(不含活动家具、软装)、室外装饰、智能化(不含三网)、绿建(不拿标识)、基坑、工字楼建筑二次消防、室外市政配套(含区内道路、雨污水、消防给水、管综、室外强弱电管沟、路灯)、室外景观工程(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景观给排水配套)、海绵城市、室外场地画线,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配合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配合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字楼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