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务人员派遣服务招标公告(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人员派遣服务招标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人员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现对劳务人员派遣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政文外滩物业劳务人员派遣服务
1.2 项目编号:????2025ZWWTZB055
1.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同项目编号
1.5 招标人: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 招标范围:对服务项目部分岗位劳务人员派遣服务(人数约285人,具体以实际考勤结算为准)。
1.7 项目概算: ??29万元/年(85元/人/月)据实结算
1.8 资金来源:??自筹
1.9 项目性质:??服务类
1.10?其他: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
2.3投标人业绩要求:??????/??????;
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业绩。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二年未被列入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投标人未被本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3.1 报名时间:??2025 ?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2:00)
3.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wzcgl.com)下载招标文件
3.3 报名方法:投标人下载附件《投标报名信息表》并完整填写信息后在本章节3.1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发送至邮箱:854516146@qq.com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8日 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8 日 8时30分
5.2 开标地点: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551-63530813
7.2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地 ?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
电 ?话:0551-63530368
8.其他事项说明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附件:1、
招标文件
2、
报名表
1.1.1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人员派遣服务招标文件1.1.2招标项目名称:政文外滩物业劳务人员派遣服务项目编号:2025ZWWTZB055招标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31第四章合同41第五章招标人要求123.第一章招标公告劳务人员派遣服务招标公告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现对劳务人员派遣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政文外滩物业劳务人员派遣服务1.2项目编号:2025ZWWTZB055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同项目编号1.5招标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招标范围:对服务项目部分岗位劳务人员派遣服务(人数约285人,具体以实际考勤结算为准)。1.7项目概算:29万元/年(85元/人/月)据实结算1.8资金来源:自筹1.9项目性质:服务类1.10其他:/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2.3投标人业绩要求:/;2.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业绩。2.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二年未被列入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投标人未被本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其他要求: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3.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2:00)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wzcgl.com)下载招标文件3.3报名方法:投标人下载附件《投标报名信息表》并完整填写信息后在本章节3.1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发送至邮箱:854516146@qq.com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5.开标时间及地点5.1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8时30分5.2开标地点: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7.1招标人招标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联系人:蔡工电话:0551-635308137.2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室地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电话:0551-635303688.其他事项说明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9.投标保证金账户(所属企业自行招标项目填写所属企业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3.0.13.0.23.0.33.0.4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1.1.5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1.1.6项目预计进场日期见招标公告1.1.7合同估算价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壹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方履约情况良好,委托人考核合格且符合项目现场服务需求,可以按照本次中标价续签下壹年度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附录1(2)业绩要求:见附录2(3)信誉要求:见附录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4(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5(6)其他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自行踏勘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551-63530368□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邮箱854516146@qq.com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3.2.3报价方式þ总价:___☑单价:___□费率:___□定价:___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29万元/年□有,通过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30日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递交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帐时请备注“××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经监管部门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服务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其他: /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4.2投标文件的递交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等,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正、副本各一份。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2.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进行评审。多标段开标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多于1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 3 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书面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1)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2)递交金额:中标金额的 %。10.1重点提示(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招标人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招标人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5)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6)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其他补充说明 4.2.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4.3.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注:4.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4.5.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 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注:4.6.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 量资历要求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人员岗位)的证书(如要求)。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表中(人员岗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4.7.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1.总则4.7.1.1.1项目概况1.1.1根据《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合同估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3.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工程咨询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近二年被列入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4.7.5.(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7.6.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4.7.7.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7.8.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4.7.9.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7.10.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的要求。4.7.11.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作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实施的专业工作,且经招标人认可。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7.12.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1.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1.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1.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1.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4.8.2.招标文件4.8.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8.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8.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4.9.3.投标文件4.9.1.3.1投标文件的组成4.9.2.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技术方案;(8)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4.9.3.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如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9.4.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3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4.9.5.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9.6.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9.7.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4.9.8.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技术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等,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要求:正、副本各一份。(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盖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密封,形成密封的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开标、评标,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10.4.投标4.10.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0.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封装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开标地点。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0.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4.11.5.开标4.11.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4.11.2.5.2开标程序开标时,招标人现场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4.11.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4.12.6.评标4.12.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4.12.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12.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7.合同授予4.13.1.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4.13.2.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13.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4.13.4.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13.5.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4.13.6.7.6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4.13.7.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13.8.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1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4.14.1.8.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14.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4.15.9.纪律和监督4.15.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15.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15.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15.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15.5.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4.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6.1.10.1重要提示(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招标人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招标人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6)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评标办法6.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最多可中标段数量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1)商务部分: 40 分(2)技术部分: 40 分(3)投标报价: 2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6.0.1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投标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项规定投标人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服务方案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差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0.26.0.36.0.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6.0.5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其它情形(1)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6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5)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6)隐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投标人业绩12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履约的业绩不要求合同时间),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外包服务类项目业绩,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②与该合同对应的税务发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2)同一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的业绩不累计计分,仅计取一次;(3)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管理团队人员资质6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团队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初级职称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6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评审数量3个;(2)每名委派人员证书计取数量不超过一个,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相应人员不得分。(3)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人奖项荣誉6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类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含证书、奖状,不含奖杯、奖牌)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文件或截图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履约证明10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对应业绩获得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履约情况良好(或满意或优秀)及以上证明的,每提供一份得 5 分,满分为 10 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的公章(或分管外包部门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同一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的多个履约反馈证明仅计分1 次,不累计计分;3.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履约反馈证明不得分。2.2.3(2)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投标人管理制度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作业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制度; 3、监督考核制度;4、劳动保护制度;5、设备管理使用培训制度;每个分项服务方案(共五项)综合进行评分:具备实际特点,结合人员配备情况,可实施性强的,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得7<F≤10分;较完整、科学、合理得5<F≤7分;笼统、一般得1≤F≤5分。未提供不得分。总体管理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协助投标人进行人员招聘方案、特殊重要时间节点的人员调配、员工工伤或者劳动纠纷处理方案进行评分: 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的得0≤F≤4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应急和保障措施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及特点,提供合理且可实施的应急措施和保障措施方案。评审小组按照如下等级进行评分: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4<F≤7分;一般的得0≤F≤4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档案服务5分投标人具有档案整理服务,且具备机要通信寄递证,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平台建设情况5分投标人具有招聘资源平台(或网站)的,可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平台(或网站)建设的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的业主方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并提供平台(或网站)的网页截图;(2)第三方公司平台(或网站)不予认可。(3)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2.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价格分2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评标价得分为满分。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使用相同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投多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6.0.2.评审标准6.0.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0.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0.3.评标程序6.0.1.3.1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6.0.2.3.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投标人本章第2.2.3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2.2.3项第(1)~(2)目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6.0.3.3.3报价文件公布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对通过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进行公布。6.0.4.3.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第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4.3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6.0.5.3.5报价文件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投标人综合得分=A+B+C。3.5.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6.0.6.3.6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0.7.3.7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7.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6.0.8.3.8评标结果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第四章合同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人员派遣服务协议书6.0.9招标人(甲方):投标人(乙方):签订地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目”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服务人员专项外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中标通知书;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5招标文件(磋商文件);1.6其他相关文件。第一条协议期限为: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均无异议后可续签壹年合同,合同价款不变,最多续签两次。如遇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本协议立即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第二条人员数量:乙方根据具体物业项目保安、保洁、工程、客服实际需要,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人员向甲方提供劳动,具体人员、时间及数量根据物业项目实际需要确定。第三条服务费用及其支付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由两部分组成:(1)甲方按项目各岗位实际薪酬发放标准支付乙方相关人员薪酬(本薪酬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劳保福利等履行甲方需向乙方及派遣员工支付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或派遣员工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甲方按保安、保洁、工程、客服实际人数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劳务人员的招聘、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及必要的医疗补助(如有)以及税金等支付相关人员的一切费用,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保洁、工程、客服服务人员的总费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提高。乙方保证发放给保洁、保安、工程、客服人员的月薪酬费用不低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人员薪酬,乙方不得拖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2、付款方式:2.1费用按季度结算,乙方于次季度首月20日前请款,请款时开据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附上每月员工薪资发发放记录表。增值税发票与费用发放表需在付款10日前提供给甲方(每迟提供1天,费用结算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10日前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当季度费用转至下季度结算)。甲方以转账形式结算给乙方。2.2乙方每月必须按时代发人员的工资,乙方根据甲方工资表按月按时发放员工薪资(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薪资)。如发生克扣工人工资、加班等费用时,甲方将扣除乙方相应费用,直接发放给员工,出现连续两个月拖欠工人工资、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5、乙方保证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乙方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基础上至少提前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导致甲方延期付款或无法转账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发票提供:乙方应在要求付款前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甲方(税率*%),如遇国家税率变动而调整,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派遣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进行日常培训与管理。如被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或在试用期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甲方拒绝接受不合格人员,由乙方另行派遣合格人员接替。2、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其岗位。甲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考勤、考核、奖惩等管理措施。3、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劳动报酬执行甲方服务项目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工资工资标准。4、甲方应及时将上月的服务费用转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公司基本帐户),同时提供计酬和奖惩工资分配清单。5、甲方因生产组织发生变化或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减少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由乙方合法终止用工或合理安排其他岗位,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给予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经济补偿金。6、甲方发现派遣员工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有权依法将派遣人员遣返乙方或解除本协议,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将其遣返乙方,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后由乙方安置工作,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6.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6.2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6.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4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6.5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2]次考核为不合格的;6.6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7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8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甲方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6.9因疾病、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的;6.10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透漏甲方客户信息的;6.11本协议期满或提前解除的。7、甲方有权查询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如乙方未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赔偿。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招聘并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到甲方指定项目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的管理工作。2、派遣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人事档案,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有权随时查看。3、乙方应当为派遣至甲方项目工作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保险费用已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乙方缴纳相关保险凭据应存档,甲方有权随时查看。如甲方在抽查中发现乙方未给员工缴纳保险的,乙方除立即无条件足额支付费用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员工的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上月服务费用总额的10%直至全部,费用不足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4、当乙方与其派遣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发生劳动争议时,由乙方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相关争议。5、乙方派遣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换人。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6、乙方应对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进行思想、业务、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使其适应甲方的工作要求。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意外伤害或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对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如因乙方未规范用人制度而造成甲方被要求承担用人单位相关责任的,则应由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8、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的,甲方有权扣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薪酬费用和管理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9、若乙方人员不合格且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更换或乙方派遣人员擅自离岗而乙方未及时补充合格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乙方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用工备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的办理。负责被派遣人员名册建档、人事档案接转、保管,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相关证明。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伤事故处理、上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办理工作,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等均由乙方或派遣的派遣员工自行承担。12、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13、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有关甲方人员、薪资、财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乙方应予保密。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一、出现下列情况协议可以变更;1、甲乙双方协议变更;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完全履行的。二、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协议可解除:1、双方协议解除;2、协议期满;3、甲方丧失管辖区域物业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4、其他因一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协议解除。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乙方妥善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务费用,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利息损失,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支付的劳务费用的5%,此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未按时缴纳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需要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元,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文印费、保全担保费等一切支出。4、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违章违纪、玩忽职守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向甲方赔偿后,可以向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人员追偿。甲方有权利自损失事实发生并书面通知乙方后,从应付款项中优先扣除相应损失金额。5、乙方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给劳务人员造成损失,并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6、无论因何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督促劳务人员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劳务费用。7、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的损失。第七条协议效力1、本协议履行期间,如乙方派遣的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的劳动纪律等有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扣减费用,直到扣减费用的50%;如乙方累计三次经甲方检查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的责任,乙方对其保安、保洁、工程、客服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3、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双方同意,合同载明的地址以及工商登记地址均为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寄往该地址的各类文书,自交邮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地址有变动的,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地址未变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合肥市习友路翠庭园商铺038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备注:本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有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为准。廉洁协议甲方: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廉洁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的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投诉联系部门: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3530368,举报邮箱:864289774@qq.com。(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向建设行政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及乙方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建议作出相应处理;2.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视情节严重性而定);3.乙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和物资采购等相关业务;4.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签字:签字:廉洁监督联系人廉洁监督联系人签字:签字:电话:0551-电话:时间:2025年月日时间:2025年月日7.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一、项目概况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劳务派遣服务于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项目部分岗位。二、服务范围及内容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项目部分岗位。资金概算:85元/人/月(管理费),(暂定285人,可根据物业项目实际需求调整)。年预算29万元/年,据实结算。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履约情况良好,业主方满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符合项目现场服务需求,可按照本次中标价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三、招标需求(一)人员方面的需求1、中标方向招标方派遣的人员需由招标方确定。2、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确定人员由中标方派遣。3、各岗位人员具体需求:1)保安人员:男性,20-55周岁,身高160C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犯罪前科、无纹身、遵纪守法,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保洁人员:男女不限,户籍不限,男性年龄在18岁-60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岁-55岁之间;身体健康持,无精神疾病,无遗传或传染病史,持健康证明;五官端正;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管理;经过专业培训,工作积极主动且认真细致。3)客服人员:女性,年龄在18岁-35岁之间;身高163厘米以上;高中、中专学历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身材标准;会说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强;亲和力强、有一定的交际能力;熟悉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操作。4)工程人员:男性,年龄在18岁-55岁之间;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持高、低压电工证或其他工程维修类证书;具有相关物业公司水、电等维修工作经验,有相关大型小区或办公楼物业工程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经验者。(二)管理方面的需求1、由中标方负责与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2、由中标方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意外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3、由中标方承担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责任;(三)服务质量方面的需求1、招标方确定员工的数量、名单后,中标方应确保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及时向招标方派遣;2、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意外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3、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等,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4、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5、中标方应及时派遣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招标方对接现场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派遣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招标方的相关工作。四、报价要求1.投标人按照下表(见附件)格式报价,投标单位须按派遣人数含税报年度投标总价,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可以等于或小于)项目预算:29万元/年(85元/人/月)(具体以实际考核结算为准),否则投标无效。附件: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需求人数人均每月固定单价(元/人/月)小计(元)劳务派遣服务1年285合计(元/年)(税率 %)2.本项目以投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投标单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但招标人标后复核时如发现投标人最终投标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数量报价累计之和不符的,招标人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方式如下:(1)若各项报价累计之和小于最终投标报价,则以综合单价为准;(2)若各项报价累计之和大于最终投标报价,则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各单价同比例调整)。五、其他要求1、招标方支付给投标方的服务费用由两部分组成:(1)员工工资部分(投标方代发给保洁、保安、工程、客服人员的费用不低于招标方服务项目的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2)招标方按保安、保洁、工程、客服实际人数每人每月**元(按实际中标单价)的标准向投标方支付管理费用。(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劳务人员的招聘、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及必要的医疗补助(如有)以及税金等支付相关人员的一切费用,为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保安、保洁、工程、客服等服务人员的总费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提高)。2、付款方式:费用按季度结算,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工资表按月按时发放员工薪资(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薪资)。投标方于次季度首月20日前请款,请款时开据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附上每月员工薪资发发放记录表。增值税发票与费用发放表需在付款10日前提供给招标方(每迟提供1天,费用结算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10日前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当季度费用转至下季度结算)。招标方以转账形式结算给投标方。3.因任何原因导致的员工伤亡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4.中标方每月必须按时代发人员的工资,如发生克扣工人工资、加班等费用时,招标方将扣除招标方相应费用,直接发放给员工,出现连续两个月拖欠工人工资、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的,招标方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0.10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全文替换“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如不分标段,替换为招标项目名称;如为多标段项目替换为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如“…项目第1标段”,使用时括号内文字删除)7.0.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年月日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P --- P …………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报价表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三)主要人员简历表六、服务方案七、其他资料7.0.1.一、投标函某委托单位:1.我方已仔细研究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在考察项目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含税),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内容。2.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3.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日期:年月日7.0.27.0.37.0.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代理人):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7.0.5.三、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报价范围全部 报价(详见备注说明)人民币大写: /年(税率 * %):人均每月固定单价:( 元/人/月)服务期限备注说明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说明中注明。分项报价自拟(如有)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7.0.67.0.7.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本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他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资格审查用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注:1.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情况。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附录5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投标人信誉情况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7.0.87.0.9.六、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2.……3.…….…….七、其他资料投标人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一)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业绩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 □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n\n\n\n\n\n\n\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n\n\n\n\n\n\n\n投标项目\n\n\n\n\n\n\n投标单位\n\n\n\n\n\n\n经营范围\n\n\n\n\n\n\n注册资本\n\n法人代表\n\n企业性质\n\n\n联系人\n\n联系电话\n\n报名时间\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人员派遣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