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招标公告(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2025)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周边河湖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设计单位选取联合体组建公告
各潜在合作单位:
现就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周边河湖整治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联合体设计单位选取
项目联合体组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
白水湖水域环境整治工程约
2,005,334.00㎡,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改造约4000㎡,沸水至秀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以及污水管网、安全防护网、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等其他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节点验收、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建设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秀水镇。
工期:
73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8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650个日历天)。
二、组建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4、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如中选,不转包、不分包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二)资信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总投资在10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类设计业绩。
(三)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负责人
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给排水工程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同时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四)
其他
要求
无
。
三、组建程序
按照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合作申请、资格审查、综合比选、公示发布等环节,与最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组建为联合体
(一)合作申请
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前将联合体组建申请文件,提交至绵阳安州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巫老师处(联系电话:
0816-4668187),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评审小组对合作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在联合体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审查意见。
(三)综合比选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评审小组结合合作单位的合作报价、合作服务方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作单位进行进行综合比选,推选出联合体建议对象。
(四)公示发布
综合比选结果在绵阳安州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式无异议后签订联合体组建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合作单位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
“黑名单”,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不受理“黑名单”合作单位的申报申请。
(二)对申报过程中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向绵阳安州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反映。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0816-4668187
违纪投诉:
18780329273
附件:申请文件
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联合体申请文件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申请时间:一、申请表附: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二、申请人个人业绩每个业绩应附以下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若有);3.申请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书(业绩材料);4.申请人项目在建或已完工的证明材料;5.能体现申请人个人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三、申请人主要人员表序号姓名职称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12345....附:企业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近期(1年内)社保证明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XX(姓名)系XX(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XX(项目名称)申请文件;如认为本次联合体组建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代理人负责向组建人提出异议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XX。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申请人:XX(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XX(签名或印章)身份证号码:XX委托代理人:XX(签名或印章)身份证号码:XX时间: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五、申请人合作报价表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我方已全面研究XX项目联合体组建公告内容,我方具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条件,愿意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贵方友好合作,我方愿意支付中标设计费的%作为合作服务费(不含税价),与贵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并按协议约定实施和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我公司承诺: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公司签订协议;2.我方承诺在接到贵公司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开展工作,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3.我方承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申请人:XX(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章)XX年XX月XX日六、申请人合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理解、服务进度、服务质量、服务保障等几个方面)七、申请人承诺书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申请人:XX(单位全称并盖单位章)XX年XX月XX日八、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备注: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以计划参与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模板为准。附件三联合体组建协议书牵头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就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合同项下工程的投标和承包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2.联合体成员及牵头方2.1.1.各方确认,(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2.2.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2.3.3.牵头方在以上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合体共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合作原则3.1.1.联合体各成员在平等互利、密切合作的基础上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各成员内部按照各方所承担的工程造价的比例承担工程过程中的损失及责任,分担风险,分配利润。3.2.2.投标联合体就此次投标范围内的项目采取独家合作投标,即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或类似性质的投标组织。3.3.3.无论是否中标,因投标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投标文件制作费用、投标保证金等)按各方分工范围各自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4.履约担保4.1.1.联合体对发包方的履约担保4.1.1.1.1.1.发包方需要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由联合体各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共同协商确定履约担保的方式。4.1.1.2.2.2.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向发包方提交,联合体其他各方按照各自承担的工程造价的比例承担相应担保费用,并向牵头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5.联合体各成员内部分工及责任承担5.1.1.牵头方负责的工作;联合体成员负责的工作。5.2.2.各方各自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牵头方负责的工作内容: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负责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包含房建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工器具的采购、运输、检测、安装及管理工作等。(2)联合体成员负责的工作内容: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含工程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5.2.2.1.1.1.各方各自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与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准。5.2.2.2.2.2.未明确约定属于任一方工作的事项,按照以下顺序和原则判定工作和费用归属:5.2.2.2.2.2.1.1.1.1.按照报价文件确定;5.2.2.2.2.2.2.2.2.2.按照工作性质确定;5.2.2.2.2.2.3.3.3.3.各方协商确定。5.3.3.联合体各成员责任承担5.3.3.1.1.1.联合体各方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于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各方与其分包商、供应商之间的纠纷,由联合体成员自行承担责任。5.3.3.2.2.2.联合体各方对外就本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各方按照本协议中的分工和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5.3.3.3.3.3.联合体因联合体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原因)受到处罚,或被发包人、第三方索赔,由实际责任方承担责任。5.3.3.4.4.4.如果短时间无法确定实际责任方或责任承担,则联合体各方按照各自承担的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担相应责任,待责任最终确定后(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专业第三方评估、诉讼或仲裁等),再进行最终清算。实在无法确定实际责任方或责任承担的,以此作为最终责任分担结果。5.3.3.5.5.5.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承担责任或处罚的,可以在告知联合体成员后,在收到发包方支付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责任方相应费用,再行支付至各联合体成员。6.相关费用的分配与承担6.1.1.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造价分别为:(1)牵头方:(2)联合体成员:6.2.2.其他相关费用6.2.2.1.1.1.联合体成员应按照所承担工程造价的%向牵头方缴纳管理费。6.2.2.2.2.2.承包期间施工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承担。6.2.2.3.3.3.招标投标费、咨询和审计费、检验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各项税金、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由联合体各方按照所承担的工程造价的比例自行承担。6.3.3.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6.3.3.1.1.1.联合体各方按照各自分工范围,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分别与发包方办理结算,向发包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3.3.2.2.2.发包方根据联合体各方确认的结算价款向各方直接支付相应工程款。7.总承包合同的签订7.1.1.各方一致同意,本项目中标后,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合同。7.2.2.发包人另有要求的,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8.分包管理8.1.1.联合体成员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应经牵头方同意;8.2.2.联合体各方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分包、采购、付款、管理,并最终对分包商、供应商的行为向发包方承担责任。9.保密9.1.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10.牵头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0.1.1.负责项目前期的商务联系工作;10.2.2.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代表联合体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和开标工作,负责投标范围内的咨询和答疑,缴纳投标保证金;10.3.3.中标后,组织联合体各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与发包方及监理方的接洽,接收发包方、监理方等下达的各项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领导联合体其他成员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分工,完成本工程的建设。10.4.4.负责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归档工作;10.5.5.负责与发包方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和变更手续,负责向发包方的索赔事宜;10.6.6.代表联合体负责承担本工程的保修责任。保修事件发生时,由牵头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属于其他联合体成员的保修范围,也由牵头方出面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完成保修工作,如其他成员拒不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则由牵头方负责完善,由此发生的费用可由牵头方直接在收到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后扣除。10.7.7.代表联合体承担合同责任,接受处罚。11.联合体成员的其他权利义务11.1.1.协助牵头方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11.2.2.负责分工范围内标书的编制和打印工作;11.3.3.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投标报价;11.4.4.服从牵头方的管理,配合牵头方完成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约定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与牵头方共同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11.5.5.负责自己承担部分工程的资料制作和管理工作;11.6.6.配合牵头方完成工程保修工作,承担自己分工范围内的保修责任;11.7.7.承担自己分工范围内的全部责任。12.违约责任12.1.1.联合体成员在投标过程中退出或在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照其所承担工程造价的20%向其他成员支付违约金,此外,还应赔偿其他成员组建联合体及进行投标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投标文件制作费用、投标保证金)、导致其他联合体成员无法承包工程的实际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以及因放弃中标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而向另一方主张的损失。12.2.2.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如联合体一方怠于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行为,违约方应按照其所承担工程造价的20%向其他成员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他各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为防止给联合体造成更大的损失,经发包方同意,其他成员可以接管全部工程。12.3.3.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结算收取工程款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相应款项支付至其他联合体成员,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其他成员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12.4.4.如果由于联合体任意一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向其他成员方进行处罚或提出索赔,或其他成员方实际承担了其分工范围之外或超出其责任比例的责任,其他成员方有权向实际责任方追偿,责任方应当按照其所承担工程造价的20%向其他成员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2.5.5.若由于责任方行为导致其他成员方资质降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0%向其他成员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2.6.6.联合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有权直接解除本协议,并应按照其所承担工程造价的20%向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商业贿赂行为被查处的;(2)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提供虚假资质、资格、信息、资料的;(4)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采取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6)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的;(7)受到暂扣、注销、撤销许可证(资质证)、营业执照以上行政处罚的;(8)被主管部门限制市场行为的;(9)有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明确的不良行为的。13.其他约定13.1.1.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13.2.2.确认签约能力各方确认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相应资质,并已经获得各自章程规定的授权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以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各方代表已经获得相应的授权。13.3.3.不得转让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应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13.4.4.禁止擅自分包本协议未授权联合体成员可就其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单独进行分包,联合体成员未经牵头方同意,以自身名义单独与发包人之外的分包商、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该合同对联合体其他成员无约束力,由签订合同的联合体成员自行承担责任。13.5.5.禁止擅自退出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发包方接受本合同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文件后,以及中标后直至总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退出联合体组织,也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14.合同联系方式14.1.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各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4.2.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4.3.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4.4.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4.5.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4.6.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5.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同意由四川建强鑫建筑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16.附则16.1.1.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各方各执贰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6.3.3.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本项目未中标则自动失效。签署时间:年月日牵头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