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招标公告(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经营场所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经营场所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5WB-GK19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经营场所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
资格要求
等内容如下:
序号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项估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经营场所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乌西地区经营场所面积约76800㎡、豪威大厦面积约39264.48㎡、七街面积约919㎡、八街市场面积约1660㎡、残疾楼面积约1346㎡、奎屯地区面积约6000㎡、乌西检察院2007.17㎡,共计面积约127996.65㎡。
/
项
1
610000
610000
准入条件: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3
年
-2025
年)类似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 年11月26日19 时00分(北京时间)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需现场递交,到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12 月15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 年12 月15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830011
项目联系人:李艺
电 话:0991-792367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其满古力
电 话:0991-7876626
邮 箱:1050470994@qq.com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邮政编码:830026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招标公告GK191.doc
查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