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建设招标公告(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
根据《关于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4〕20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水〔2025〕161号)文件要求,经清农水党组纪要〔2025〕5号研究,同意11家企业承担2025年省级农产品加工固投项目。在11家企业申报材料基础上,经县工信局、台创园、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审,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和有关乡镇联合开展项目现场核验,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的名单进行公示,如对项目实施企业名单、项目建设内容、补助资金情况等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9日。
联系人:严丕键 联系电话:0598-7920065
附件: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设备情况表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1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