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研设备招标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2025)
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1675 2.项目名称: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 3.项目预算:包组C人民币5,240,000.00元 4.最高限价:包组C人民币5,24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扫描件;若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则无需提供。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意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08日(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8日9: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20-89524338(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ggzy.com/calock/caLock.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36568999),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5年12月3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5年12月5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http://amr.sz.gov.cn/)3.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4.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财库(2024)36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0755-36568999转8或拨打0755-886533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 联系方式:陈工0755-36697065;柴工0755-8307053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方式:0755-88377572转2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8377572转2321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附件1: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2:[SZDL2025001675-C]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pdf
附件3:[SZDL2025001675-C]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docx
附件4:[SZDL2025001675-C]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szczf
ChoiceLinkRGroup采联集团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5001675(CLF0125SZ13ZC25A)项目名称: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特别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设计供应商:无。本项目造价咨询供应商:无。本项目监理供应商:无。本项目检测供应商:无。温馨提示1、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2、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署日期。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4、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扫描件。5、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7、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8、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7一、项目基本情况7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三、获取招标文件8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9五、公告期限9六、其他补充事宜9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0八、招标文件10第二章用户需求书12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9第四章投标人须知28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31一、总则31二、招标文件3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8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38六、询问、质疑与投诉43第5章合同格式条款(具体以签订为准)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一)投标文件封面参考58(二)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59(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60(四)投标分项报价表61(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62(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4(七)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65(八)投标函66(九)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8(十)声明函70(十一)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71(十二)履约评价72(十三)节能环保73(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74(十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5(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6(十七)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77(十八)技术规格偏离表82(十九)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83(二十)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84(二十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6(二十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8(二十三)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90(二十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2(二十五)开票资料说明函92(二十六)技术、质量保障措施94(二十七)售后技术服务方案95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SZDL2025001675(CLF0125SZ13ZC25A)(二)项目名称: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三)预算金额:包组C人民币5,240,000.00元(四)最高限价:包组C人民币5,240,000.00元(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供货。(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部分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扫描件;若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则无需提供。(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意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8日9:30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8日9: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5年12月3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5年12月5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http://amr.sz.gov.cn/)3.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4.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财库(2024)36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联系方式:陈工0755-36697065;柴工0755-83070539(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小姐电话:0755-88377572转2321邮编:518040邮箱:cailiansz@126.com八、招标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通用附件: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1日第二章用户需求书1、有关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3)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2、项目基本概况: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总概算的批复及科研使用需求,项目主要为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计量基标准技术研究所(基准所)、精密仪器集成技术工程中心(集成中心)购置科研设备25台/套。其中,氢钟*2台/套(接受进口)、铯钟(接受进口)*2台/套、铯钟(本国设备)*1台/套、冷原子微波钟(接受进口)*1台/套、精密时频比对测量装置(本国设备)*1台/套、高可靠标准时间产生装置(本国设备)*1台/套、时频分配与应用装置(本国设备)*1台/套、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本国设备)*1台/套、相位噪声分析仪(接受进口)*1台/套、示波器(本国设备)*1台/套、频谱分析仪(接受进口)*1台/套、标准时间频率源(本国设备)*4台/套、光纤时频传递装置(本国设备)*2台/套、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本国设备)*2台/套、时频信号服务装置(本国设备)*1台/套、时间频率传递接收装置(本国设备)*1台/套、溯源比对融合处理装置(本国设备)*1台/套、时频信号测量装置(本国设备)*1台/套。3、采购项目清单:包组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核心产品主要标的所属行业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包组C时间频率实验室设备(3)1批5,240,000.005,240,000.00序号2 铯钟时间频率实验室设备(3)工业部分允许备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分项报价表》清晰列明采购的主要标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清晰列明采购的核心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单项最高限价(元)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2台拒绝进口¥1,000,000.002铯钟2台接受进口¥1,940,000.003铯钟1台拒绝进口¥800,000.00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1台拒绝进口¥300,000.005相位噪声分析仪1台接受进口¥280,000.006示波器1台拒绝进口¥220,000.007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2台拒绝进口¥700,000.005、技术参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1、输入信号:10MHz信号1路;1PPS信号1路2、输出信号:10MHz信号1路;100MHz信号1路;1PPS信号1路▲3、频率传输稳定度: 10MHz:≤3E-13/1s,≤5E-17/天; 100MHz:≤5E-14/1s,≤5E-15/100s, ≤5E-18/天★4、时间传输不确定度: ≤100ps @5s; ≤1ns @1day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5、时间同步偏差(绝对值):≤1ns6、传输距离:包含(1~80)km2铯钟★1、相对频率偏差(绝对值):≤5E-13 ▲2、频率稳定度:≤5E-12/s;≤3.5E-12/10s;≤8.5E-13/100s;≤2.7E-13/1000s;≤8.5E-14/10000s;≤2.7E-14/1d上述1-2两项提供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3、相位噪声:(5 MHz) ≤–106 dBc/Hz@1Hz; ≤–136 dBc/Hz@10Hz; ≤–145 dBc/Hz@100Hz; ≤–150 dBc/Hz@1kHz; ≤–154 dBc/Hz@10kHz3铯钟★1、相对频率偏差(绝对值):≤5E-13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2、频率稳定度:≤5E-12/s;≤3.5E-12/10s;≤8.5E-13/100s;≤2.7E-13/1000s;≤8.5E-14/10000s;≤2.7E-14/1d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3、相位噪声:10 MHz输出 ≤–105 dBc/Hz@1Hz; ≤–140 dBc/Hz@10Hz; ≤–150 dBc/Hz@100Hz; ≤–160 dBc/Hz@1kHz; ≤–160 dBc/Hz@10kHz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1、参考范围:0.5 MHz~30 MHz2、被测范围:0.5 MHz~30 MHz3、无杂散范围:≤90dBc★4、附加相位噪声(10MHz): ≤-140dBc/Hz@1Hz; ≤-170dBc/Hz@10kHz★5、附加频率稳定度:≤5E-15/s5相位噪声分析仪▲1、频率范围:包含1MHz ~200MHz2、附加频率稳定度:≤7E-15/s★3、附加相位噪声(5MHz):≤-135dBc/Hz@1Hz;≤-140dBc/Hz@10Hz;≤-165dBc/Hz@1kHz;6示波器▲1、带宽:≥1GHz2、通道数:≥4通道▲3、采样率:≥16GSa/s 4、ADC垂直分辨率:≤10bit5、通道存储:≥200Mpts 6、设备底噪:≤99uV7、波形刷新速率:≥200,000波形/秒8、附件:标配500MHz无源探头≥4个2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1、设备数量(≥2台)★2、比对不确定度≤2ns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3、接收频点涵盖:GPS: L1C,L1P,L2C,L2P,L5;Beidou: B1I,B1C,B2a,B2b,B2I;Galileo: El,E5a,E5b4、具有标准比对数据格式(Rinex和CGGTTS)文件生成、上传、下载等功能;支持解算相对于国家时间频率计量基准UTC(NIM)时间偏差的可视化功能注:除上述表格另外有规定的参数证明文件外,其他带“★”和带“▲”的条款均须提供彩页或技术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是英文材料须翻译为中文。6、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供货。(2)★交付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3)★安装调试及验收:1.投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3.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投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如有国家标准,需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家标准,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双方约定或行业标准更严格的,以更严格的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保修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合格。(5)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应保证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需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6)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5.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前,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设备报告。6.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4)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期间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2.货物保修期: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序号设备名称保修期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三年2铯钟三年3铯钟三年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三年5相位噪声分析仪三年6示波器三年7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三年3.质量保证:中标人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若部分设备原厂商提供的保修期优于投标人提供的保修期,以原厂商提供的保修期为准,如由于厂家责任而需要对本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4.保修期内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5.保修服务方式: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派员到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立即响应,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并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一周内处理完毕恢复故障设备正常运行,保证采购人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如果一周内维修不好,提供备用机。对设备拥有核心技术,维修备件充足,所有问题现场解决。保修期内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投标人均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设备发生人为故障或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人为造成的故障,投标人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6.保修期满后的服务:投标人应继续提供售后保修服务,仅收取零部件成本,免收人工费用,7.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外,投标人提供软件终身升级(不额外收费),投标人提供终身的技术咨询服务(不额外收费)。8.培训要求:提供使用说明书和保养手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产品和设备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保养等多方面的培训,直至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所有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9.违约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根据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投标人逾期交付全部且合格的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经修理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的,或实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4)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若承担了因投标人的过错而导致的任何停止使用或者赔偿责任的,除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外,还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5)投标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6)保修期内,投标人未及时提供维修等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全由投标人承担。(7)投标人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而侵犯采购人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权益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先行承担责任的,投标人应全额赔偿或补偿。(8)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投标人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9)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义务及时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中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投标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0)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0.履约保证金:(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2)如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合同总金额的10%;(3)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的5%;(4)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5)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在货物交付安装后并通过验收之日起60日内按原方式退还,不计利息。(6)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向中标人每日偿付履约保证金的0.1‰的利息。因中标人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发票(★如属于进口设备无法提供国内发票的,提供关于合同发票开具事宜的承诺函及收据,关于关于合同发票开具事宜的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到货签收,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收到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发票(如属于进口设备无法提供国内发票的,提供收据)后,根据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和到货进度,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收到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具体付款比例详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首期款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30%2铯钟35%3铯钟35%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30%5相位噪声分析仪30%6示波器35%7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35%(6)★报价要求:总价报价:1.本国货物:人民币报价,投标价包含仪器设备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保修期退运返修等其他所有费用。2.进口货物:人民币报价(如为免税价须特别标注;若无法办理免税,所有税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价格中应包含仪器设备购置、包装运输及保险(境内、外)、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检测、保修期内设备及部件故障的更换,维修、退运(境内、外)、外贸代理费、杂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未注明人民币免税价的,则一律按人民币含税价执行。注:1.若本项目需要使用外币结算时,则按中国银行(现汇卖出价)开标当日首次公布的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作为结算汇率。2.若参与投标的进口货物免税报价时,如有国内供货部分需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注明含税报价,付款时需要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有效发票,否则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中不可免税部分清单报人民币含税价格。4.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产地在国家加征关税范围内(可能产生惩罚性关税)的,则投标人报价中须包含此项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7)★外贸代理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委托外贸代理机构办理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减免申办工作,但须经设备需求和使用方书面认可;或与设备需求和使用方委托的外贸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投标人应协助设备需求和使用方办理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减免申办工作。产生外贸代理服务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说明:(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2)各包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3)技术、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4)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5)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初审序号资格性审查(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扫描件;若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则无需提供。(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意分包。(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序号符合性审查(1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2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及单项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4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5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6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7投标文件不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没有被公开的;(8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9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0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11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12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初审》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综合评分表(适用于包组C)评审部分评审因素评分细则权重(%)分值(分)一技术部分(合计55分)1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100.0分,带“▲”技术参数条款总分为60分,若响应为负偏离,一项扣10分,负偏离达6项本小项不得分;其它技术参数条款总分为40分,若响应为负偏离的,一项扣2.4分,负偏离达17项,本小项不得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评分依据:未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或未按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未响应或未按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按负偏离处理进行扣分。注:投标人的“技术规格响应情况”“技术规格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37372技术、质量保障措施(一)考察内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备品备件,仪器计量校准等保障措施,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上述措施不另外收费,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依据下述标准评审。(二)评审标准:依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中体现的相关内容进行得分:安装调试:(1)提供原厂技术团队得35.0分;(2)非原厂技术团队得15.0分;(3)其他不得分。2.技术培训:(1)由原厂组织技术培训(不少于3个工作日)得30.0分;(2)由非原厂组织技术培训(不少于3个工作日)得15.0分;(3)其他不得分。3.备品备件:(1)对设备核心易损耗备品备件提供终身更换(不额外收取费用)的投标人得35.0分;(2)对设备核心易损耗备品备件提供保修期内不额外收取费用进行更换的投标人得15.0分;(3)其他不得分。10103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一)考察内容: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售后要求)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响应时间快慢、②服务内容、③维修应急方案、④培训计划、⑤其他特色服务等;考察以上方案内容,每满足1点得10.0分,最高得50.0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依据下述标准评审。(二)评审标准: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方案内容具体、方案内容针对性强、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的,明显优于需求期望,评价为优,得50.0分;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方案内容较为具体、方案内容具有针对性、方案内容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满足需求期望,评价为良,得30.0分;3.有售后服务方案,但内容不全面、不够合理、不够具体,内容针对性较低,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勉强满足需求期望,评价为合格,得10.0分;4.无售后服务方案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88二商务部分(合计15分)1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商务部分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100分,每偏离一项扣10.0分,负偏离达10.0项,本项不得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评分依据:依据《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打分。552投标人业绩2022年1月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同类业绩【时间频率或无线电或导航产品测试相关设备】,每提供1项得25.0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0.0分。 评分依据: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关键内容页、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443履约评价投标人经评审有效的“上述投标人业绩”同时具有经服务单位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50分,最高得100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须提供以上项目合同的盖有用户单位公章或业务章的履约评价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如提交的证明文件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注:为便于专家评审,履约评价证明文件应附在“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后,每个项目对应一份履约评价证明。224节能环保一、评审内容:所投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每具有一种产品满足的加100分,最多加100分,否则不加分。备注: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115企业诚信(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33三价格部分(合计30分)1投标报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0 30合计100100备注:1、评标信息内评分方法的说明:(1)权重:按百分比进行设置;(2)评分准则:按照评标系统设置要求,每项“评分准则”皆按百分制打分;(3)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对应“评分准则”的分值×对应权重%。2、诚信分评价依据及查询渠道:《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九条: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因存在以下严重失信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记录或者处罚的,属于本办法所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一)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供应商受到财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四)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五)依法应予联合惩戒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外,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因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信息,属于本办法所称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失信信息外,供应商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被市、区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且告知记入诚信档案的,属于本办法所称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一)投诉查无实据,且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发生同类行为三次以上的;(二)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情节严重的;(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四)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五)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六)合同履行情况经市、区财政部门组织的履约评价,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七)存在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八)因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等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或者处理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第十四条: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有关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或者网站,依法依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的优质合同信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和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主体名称、信用信息的基本情况和认定依据、公示有效期、记录日期和记录机关等。政策功能第一部分价格扣除第1节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1.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第二部分政策功能说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监狱企业1.(4)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4)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1.(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二、招标文件(三)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举行;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1.投标文件式样(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的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错误操作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使用了旧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资料缺失、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的扣分、废标等不良后果;不正确加密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五)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2.投标分项报价包含但不仅仅限于①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②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等的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4.备选方案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十一)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二)1.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2.评标方法选取方法:方式一方式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三)1.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方式一方式一: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方式三:评定分离项目,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1.本项目评审顺序按照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独立评审。2.同时对多包组投标的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前面包组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后面包组时,已经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作为其他包组的有效投标人。3.如果出现某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认定中标无效,仅在该包组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延确定中标人或该包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此类推。4.若该包组顺延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其顺延的中标候选人不被确定为本包组的中标人,确定该包组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该包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此类推;若该包组内所有中标候选人都已成为了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包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举例:某项目4个包组,A公司为包组1的中标人、B公司为包组1的第二中标候选人、C公司为包组1第三中标候选人;B公司为包组2的中标人;C公司不是其他包组的中标人。如包组1中标人A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认定中标无效,则B公司不被确定为包组1的中标人,确定C公司为包组1的中标人。】(四)1.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下述方式二确定中标人。方式一:随机抽取;方式二: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本项目为:方式一方式一:非评定分离方式二:评定分离(六)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一收取;方式一:中标人方式二:采购人(2)按下述第(3)点方式进行独立计算;(3)按照下述方式一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方式一: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下浮11%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服务费率类型中标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850-500)万元×0.8%=2.8万元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方式二: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方式三: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家;方式四: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按 %缴纳,第二的中标人按 %缴纳。(4)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说明//询问函、质疑函接受的具体联系方式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55-8837 7572转2321电子邮箱:szzy@chinapsp.cn邮编:518040//分包不允许;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3.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投标邀请的联系事项。(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7.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8.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利用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2)9.网上投标是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3)3.关于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二、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其他(5)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5)2.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5)3.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2、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1)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1)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2)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2)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5.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形式: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提出,也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3)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3)1.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3)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3)1.(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的语言(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构成(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2)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文件的编写(3)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3)2.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3)3.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3)3.(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3)3.(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3)3.(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3)3.(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3)3.(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同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3)3.(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3)3.(8)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3)3.(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5.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3)6.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3)7.警示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3)7.(1)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投标文件正文的全部内容)。(3)7.(2)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1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三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1of1+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3)7.(3)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3)7.(4)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4)投标文件的式样(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的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签署: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4)3.投标文件密封:(4)3.(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同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4)3.(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5)投标报价1.1.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1.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1.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货币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7)联合体投标1.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1.1.(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1.1.(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9)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投标有效期1.1.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4、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1.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304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1.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二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1.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4)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1.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1.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5、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1)开标(1)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评标:1.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2.评标方法(1)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2)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步骤: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3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4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3)最低评标价法(3)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评标步骤: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价格评审。(4)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6)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电邮提交方式。(7)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推荐中标候选人1.综合评分法1.(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4)确定中标人非评定分离项目1.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招标文件明确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唯一中标候选人的,如唯一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评定分离项目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采用自定法: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定标委员会,并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方式,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5)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及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6)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适用)(6)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6)2.中标人经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7)合同的订立(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8)合同的履行(8)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9)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9)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废标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0)0.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0)0.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0.0.(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0.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1)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质疑(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2.质疑期限:(2)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2)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2.(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3.提交要求:(2)3.(1)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3.(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7)0.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7)1)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7)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7)3)事实依据;(7)4)必要的法律依据;(7)5)提出质疑的日期。(2)3.(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4.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2)8.质疑后续处理:(2)8.(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2)8.(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1.询问函格式询问函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项目采购编号:SZDL2025001675(CLF0125SZ13ZC25A))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2.质疑函格式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序号证明材料名称证明材料来源证明对象12……1.相关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第5章合同格式条款(具体以签订为准)合同编号:(商品:各种用具、设备、设施、系统等批量工业产品)买卖合同项目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时间频率实验室设备(3)分包名称:买方(甲方):卖方(乙方):年月日买方(甲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卖方(乙方):住所: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根据招标公告,乙方投标并依法被确定为中标人。现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设备需求和使用方为:第1条标的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数 量及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备注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2铯钟3铯钟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5相位噪声分析仪6示波器7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1.本合同产品:A.不需要安装调试□;B.需要安装调试☑2.乙方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应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不存在设计、性能、材料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在产品使用期内品质合格。4.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应当符合甲方要求,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6.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产品一同发运。第2条履行期限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供货。2.乙方交付前应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第3条费用及支付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1)本国货物:包含仪器设备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保修期退运返修等其他所有费用。(2)进口货物:(如为免税价须特别标注;若无法办理免税,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包含仪器设备购置、包装运输及保险(境内、外)、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检测、保修期内设备及部件故障的更换,维修、退运(境内、外)、外贸代理费、杂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未注明人民币免税价的,则一律按人民币含税价执行。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2.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分期付款: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小写:¥),余款按照进度验收后支付。□一次性付款:乙方交付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应于收到发票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小写:¥)。☑其他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发票(如属于进口设备无法提供国内发票的,提供关于合同发票开具事宜的承诺函及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到货签收,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发票(如属于进口设备无法提供国内发票的,提供收据)后,根据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和到货进度,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具体付款比例详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首期款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30%2铯钟35%3铯钟35%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30%5相位噪声分析仪30%6示波器35%7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35%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账号:开户行:纳税识别号: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款项延期支付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5.如因财政资金拨款未到位而导致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合同费用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6.以上甲方支付时间是指甲方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的时间,因财政审批等原因未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4条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有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1)如乙方为大型企业:合同总金额的10%;(2)如乙方为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的5%;(3)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4)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在货物交付安装后并通过验收之日起60日内按原方式退还,不计利息。(5)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向乙方每日偿付履约保证金的0.1‰的利息。因乙方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5条履行地点乙方应将产品交付至深圳市光明区,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甲方另行指定交付地点的,应提前通知乙方。第6条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产品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产品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材质、数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保持一致、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或者退回产品。5.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或者退回产品。第7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招标文件对包装没有要求的,应采用使产品便于运输、交付的方式包装。2.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约定的指定现场。3.乙方承担运输义务(包括运输、装卸、交付等一切运输事项),自行委托承运人并购买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产品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产品的接收工作。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产品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8条验收1.验收标准1.1乙方应将所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说明书、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涵盖全部关键技术参数的产品第三方检测或校准或测试报告等交付给甲方。1.2由甲方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1.3乙方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乙方提供产品保修文件。1.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签发货物验收报告:1.4.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1.4.2如有国家标准,需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家标准,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双方约定或行业标准更严格的,以更严格的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保修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1.4.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1.4.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合格;1.4.5乙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应保证真实,其技术数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需证明乙方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1.4.6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1.5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前,乙方须提供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设备报告。1.6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2.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六个月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进行整改,补发或重发产品,因此导致延期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的,以第三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为验收结果。4.本合同履约验收主体为甲方及设备需求和使用方,上述需甲方签署的验收文件,设备需求和使用方均需签署意见。第9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产品的所有权和灭失的风险自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时转移。第10条安装调试及培训1.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履行安装调试义务,保证安装调试后的产品正常运转,发挥整个设备、设施以及系统的功能,并保证在安装调试中不得损坏产品。除获得甲方同意外,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2.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从事安装调试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并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损害以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应为甲方或者设备使用方人员提供人次的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操作。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水源和电源等安装调试条件。5.培训要求:提供使用说明书和保养手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产品和设备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保养等多方面的培训,直至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6.所有培训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11条保修期1.本合同产品及安装的保修期详见下表,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若部分设备原厂商提供的保修期优于乙方提供的保修期,以原厂商提供的保修期为准,如由于厂家责任而需要对本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序号设备名称保修期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三年2铯钟三年3铯钟三年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三年5相位噪声分析仪三年6示波器三年7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三年2.保修期内,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进行修理,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更换产品。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部件的,乙方应提供全新的、相同规格的零部件。3.保修期内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间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4.保修服务方式: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立即响应,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并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一周内处理完毕恢复故障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甲方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如果一周内维修不好,提供备用机。对设备拥有核心技术,维修备件充足,所有问题现场解决。保修期内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均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设备发生人为故障或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人为造成的故障,乙方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5.保修期满后的服务:乙方应继续提供售后保修服务,仅收取零部件成本,免收人工费用。6.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外,乙方提供软件终身升级(不额外收费),乙方提供终身的技术咨询服务(不额外收费)。7.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外,出现产品问题时乙方应保证24小时内赶到产品使用地进行维修或更换。紧急情况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维修地点实施维修。第12条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一)甲方其他权利义务1.签订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产品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产品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二)乙方其他权利义务1.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第13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另行约定。第14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逾期交付全部且合格的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经修理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的,或实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4.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若承担了因乙方的过错而导致的任何停止使用或者赔偿责任的,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5.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6.保修期内,乙方未及时提供维修等服务时,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全由乙方承担。7.乙方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而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权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全额赔偿或补偿。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9.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甲方违约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15条售后服务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产品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产品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产品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产品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约定,产品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产品予以回收的义务;(6)约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16条外贸代理要求乙方可自行委托外贸代理机构办理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减免申办工作,但须经设备需求和使用方书面认可;或与设备需求和使用方委托的外贸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乙方应协助设备需求和使用方办理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减免申办工作。产生外贸代理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17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第18条通知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第19条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20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第21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无附件/□有附件,附件包括3.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本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投 标 文 件口 正本项目编号:SZDL2025001675(CLF0125SZ13ZC25A)项目名称: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参投包组:(2)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4)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SZDL2025001675(CLF0125SZ13ZC25A)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生产者)原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光纤时频传递装置2台2铯钟2台3铯钟1台4时频稳定度噪声分析仪1台5相位噪声分析仪1台6示波器1台7北斗及其它GNSS参考接收机2台总计¥: 大写:注:2.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2.2.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供免费或赠送的产品/服务。2.3.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2.4.“原产地”是指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非品牌所在地;“制造商”是指产品品牌厂商,同一品牌国内外均有制造商的,应填写国内制造商;产品代工制造的,应填写接受委托生产制造的制造商。2.5(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属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4.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作为填写本声明函相应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及判断所投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依据。5.为方便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填写能有进一步的理解,以下为填写的举例及说明:如某采购项目的采购标的为“血压计”,采购需求中明确“血压计”的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所投“血压计”制造商为“A公司”,根据上述信息,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举例如下:(1)“(标的名称)”填写为:“血压计”;(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为:“工业”;(3)“(企业名称)”填写为:“A公司”;(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写所投血压计制造商A公司的上一年度数据,如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根据血压计制造商A公司在按工业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企业类型后,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种企业类型中选择其一进行填写。(6)如采购项目采购多个标的的,每个采购标的都必须按照上述单个标的填写要求逐一列出并填写。(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7)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投标函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科研设备购置(第三批)(包组C)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5001675(CLF0125SZ13ZC25A)),(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3.我们承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利。5.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7.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8.我们承诺技术规格偏离情况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并知悉若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9.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单位(公司)(企业)承担。10.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11.我们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地址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邮箱:财务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承诺:1.1.1.1.本单位(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1.1.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1.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研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