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2025)



基本信息

转出方姓名
三明城发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区域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公告期限
10工作日
公告日期
2025-11-21至2025-12-04

重要信息说明

1、成交公示结束后的次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原合同到期日2025年11月30日;
2、按现状出租(含周边环境,不含租赁资产内的家具、家电等)(如承租户用水、用电、用电容量超过原有配置容量的,扩容部分费用由承租户承担),公摊水电费按建筑面积公摊收取;
3、签订租赁协议后,由承租户负责日常水、电、气费用缴纳事项(自行开户);签订租赁协议后,物业费及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并自行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
4、标的所对应面积以实际计租面积为准,无产权面积的以本次拍租文件记载面积为准,不再另行复核。租赁期限含租金优惠期;
5、承租方租赁场所内的经营者视为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合作经营者,由承租方承担本合同责任。出租方若发现租赁场所内的经营者并非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合作经营者,则视为承租方私自转租,出租方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
6、租赁期满前,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主张解除,或承租方提前要求解除的,应赔偿出租方不低于1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损失。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及或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
7、竞租意向人需在报名前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充分了解租赁房屋的性质、状态等所有状况(包括目前现存设备、设施、周边环境)是否符合使用需求。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愿意按现状承租,认可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瑕疵可能对使用造成的影响,并自行承担修复费用。涉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加装、更新、改造及人员配置,在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8、我司所有招租资产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即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及市容、市貌等行业。如餐饮业、小炒(吃)店、食品加工店、歌厅、麻将馆、冷作加工、汽车货运、机械维修等,特别约定项目除外;
9、成交后,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的剩余部分,由农交中心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作为租赁押金,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成交方补足差额部分;
10、受让方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商业,合法经营不扰民。其它标的未尽事宜请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招租方案》;
12.本项目采取保护价措施保护原承租人的租赁优先权。即当报价达到起始价的150%及以上时,农交中心将暂停竞价,暂停期间,若原承租人接受则终止该标的竞价活动,由原承租人以起始价150%的价格优先承租: 若原承租人放弃的,则系统继续该标的竞价活动;(特别告知:原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是否接受保护价的结果,以信封密封形式提交至农交中心,当报价达到起始价的150%时,暂停期间,在农交中心监督下,公布结果并发通知公告。原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则表示放弃租赁优先权);

受让方条件内容
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是否延迟报价

延迟报价周期
60秒

招标方式
明标明投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1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4 15:00:00
是否收取服务费


收取服务费方式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收取对象
受让方

说明
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1.5%(有签委托合同单位,按合同约定)单向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此项费用将直接从结转给转让方的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该费用,则由成交方补足差额部分。

现场勘测联系人1
姓名:陈先生联系电话:0598-8955666 说明:

交易机构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姓名
唐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98-7513987
联系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2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20251205(周五)三明市瑞和人家三元区乾龙新村312幢负一层2号招租
标的类型
使用权

附件

城服代管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方案25.1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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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物业租赁合同(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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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原网详情:

三明城服集团代管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方案一、招租项目概况1、招租单位名称:三明城发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招租项目名称:徐锦家园、徐碧二村、城投广场、瑞和人家、太阳岛、古玩一条街、沙县金立项目、徐锦新城。3、招租项目类型:商业、办公、仓库。二、实物状态招租标的所对应面积以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无产权面积的以本次拍租文件《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记载面积为准,不再另行复核。竞租意向人需在报名前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充分了解租赁房屋的性质、状态等所有状况(包括目前现存设备、设施、周边环境)是否符合使用需求。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愿意按现状承租,认可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瑕疵可能对使用造成的影响,并自行承担修复费用。涉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加装、更新、改造及人员配置,在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三、资产明细此次招租资产共计18处,总招租面积5106.074平方米。四、招租底价及相关费用条件1、以上项目标的招租底价、租赁年限、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优惠期标准等内容,详见《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内各标的对应条件。2、竞租保证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水电费:签订租赁协议后,由承租户负责日常水、电、气1/3费用缴纳事项(自行开户),公摊水电按实际面积公摊收取,若承租户用水、用电、用气容量超过原有配置容量的,扩容部分费用由承租户承担。4、竞租人一旦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完全认可竞租文件所附《附件2:租赁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及条件。竞租成功方应在招租结果公布结束无异议次日起10日内,与招租单位按附件2模板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五、招租业态和报名资格条件为了提升项目的商业氛围和整体规划,各标的招商限定业态以《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内招商业态为准。1、报名方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至招租单位进行意向登记,招租单位对其进行业态审核后,方可到招租单位指定的公开交易平台竞租报名。2、意向登记时间和地点:(1)意向登记时间:即日起至招租公告报名截止日,逾期不予受理。(2)接受意向登记单位:三明城发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3)报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112室;报名联系人:张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598-8955666六、其他约定1、以上标的所对应面积以《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记载面积为准,租赁期限含租金优惠期。2、承租方租赁场所内的经营者视为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合作经2/3营者,由承租方承担本合同责任。出租方若发现租赁场所内的经营者并非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合作经营者,则视为承租方私自转租,出租方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3、租赁期满前,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主张解除,或承租方提前要求解除的,应赔偿出租方不低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损失,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及或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4、签订租赁协议后,物业费及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并自行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缴交。5、我司所有招租资产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即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及市容、市貌等行业。如餐饮业、小炒(吃)店、食品加工店、歌厅、麻将馆、冷作加工、汽车货运、机械维修等,特别约定项目除外。附件1:《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附件2:《租赁合同》三明城发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3/3租赁合同编号:城发物租【2025】00X号出租方(以下称甲方):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称乙方):三明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资产为三明市XX有限公司所有并授权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甲方)经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充分理解合同中的条款,对于合同中可能免除或者减轻任何一方责任或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含义,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资产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三明市三元区XXXX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标的所对应面积以实际产权面积为准,无产权面积的以本次拍租文件记载面积为准,不再另行复核)。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我司所有招租资产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即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及市容、市貌等行业。如餐饮业、小炒(吃)店、食品加工店、歌厅、麻将馆、冷作加工、汽车货运、机械维修等,特别约定项目除外。乙方已充分了解租赁房屋的性质、状态等所有状况(包括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愿意按现状承租,认可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瑕疵。第二条租赁期限2.1租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个月租金优惠期,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优惠期内向甲方缴纳租金元/月。但若乙第1页共13页方未交满一年租金,合同即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则乙方不享有租金优惠期,甲方可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要求乙方补缴优惠期间的全部租金。第三条租金和相关费用3.1租金和相关费用3.1.1租金标准:租金为:元/月。前二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租金为元/月,第四年至第五年租金同第三年。3.1.2综合管理费:为:元/月。3.1.3停车位:由乙方自行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租赁或承包。3.1.4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如未能按时缴纳,甲方有权先行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支付。3.2交纳时间、方式:本资产租金实行按月转帐支付,合同起始时间视为租约生效日,开始计算租金。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租金缴纳。转入甲方户名: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81040100100099075;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3.3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XXXXX元(大写:XXXXXXXX)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有扣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四条租赁期间资产的装修及维护4.1甲方按资产现状出租,水、电均已到位(如乙方用电容量超过原有配置容量的,扩容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交付之日起资产内的建筑及附属设施: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电梯等,由乙方自行维修维护。乙方应为其财产投保足额的保险,发生的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法理赔,在任何情形下,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赔偿的权利。4.2乙方若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租赁资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安全及周边环境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第2页共13页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资产进行适当装修。乙方在经营或装修过程中,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如造成恶劣影响及周围居民的投诉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还可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因乙方装修影响工程规划、消防验收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后果,并应负责整改或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还可选择单方解除合同。4.3除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部分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外,租赁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等维修、养护和修缮(含外墙的渗水、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因乙方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乙方怠于履行上述维修维护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养护或修缮等,所产生的费用乙方3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支付,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4.4租赁合同终止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装修、装饰物与租赁资产附合的,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费用,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和毁坏;装修、装饰物与租赁资产未形成附合的,可由乙方拆除,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租赁资产是否合法使用、保养、维护等,对乙方欠租(费)情况登记在案,作为今后续租和公开招租入围条件之一,并视情况提交有关部门纳入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5.2乙方同意无条件配合产权方的出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看房、查验房屋状态、租金、押金、水电等移交对接工作。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未在指定时间内书面提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未参加拍卖,视为乙方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6.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乙方租赁场所内的经第3页共13页营者视为乙方或乙方的合作经营者,由乙方承担本合同责任。甲方若发现租赁场所内的经营者并非乙方或乙方的合作经营者,则视为乙方私自转租,甲方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6.2乙方不得利用房产从事非法经营或非法活动;6.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遵守公安、消防、税务、工商、卫生、物业、环保、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认真履行“门前三包”(指包秩序、包卫生和包绿化)责任义务,加强对责任区的管理工作;6.4租赁期间,乙方所承租范围内出现水、电、火灾事故(如水管破裂、电线短路等)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乙方或甲方、第三方的损害及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6.5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房屋损害情况恶化、损失扩大。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甲方不承担责任。6.6乙方若需悬挂、布置店牌,必须报城建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按3日内自行拆除,未按时拆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6.7特别约定:乙方授权甲方和甲方的关联公司(即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参股或间接参股的相关公司),若乙方在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其他应付或应收款项的,甲方或关联公司可以行使关联应收款或应付款的权利,直接进行相关划转,而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只须在划转后通知乙方。6.8特别约定: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拒不腾退房屋,若导致产权人或新承租方无法接收的,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合同的终止、解除以及腾退房屋7.1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而终止)第4页共13页或解除(包括甲方单方解除)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恢复原状并腾退交还甲方。7.2乙方若需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30个自然日递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退租协议后,方可提前退租。腾房交付的时间点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未经确认则视为乙方未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及腾退交还甲方。7.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逾期不恢复原状或不腾退、不交还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月租金标准的3倍向乙方收取逾期腾房占用费。乙方同时同意甲方采取下列措施:7.3.1甲方自行收回租赁房屋,乙方遗留、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货物或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需就此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认为需要拆除的,拆除费用及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7.3.2因紧急避险、紧急维修维护等需要,无法事先通知,而对乙方租赁房屋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时,乙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7.3.3甲方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4租赁期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③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第5页共13页④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第八条续租8.1乙方若有意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60日前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承租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前提下,乙方才享有同等价格和付款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若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违约行为,甲方在重新招租时,可以将乙方列入负面信息清单,禁止乙方参加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名下租赁物(或甲方代管的租赁物)的公开招租。8.2若乙方参加重新招租且获得承租权的,从本合同期满之日起,至重新招标并签订合同之日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给甲方相关费用。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水电费、维修等相关费用的,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自力救济措施,直至乙方付清所欠租金和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2租赁期满前,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主张解除,或乙方提前要求解除的,应赔偿甲方不低于1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及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9.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可在解除合同到达乙方之日起3日后,采取强制开锁措施)、恢复原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同时纳入甲方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乙方因合同解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投入的装修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①乙方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或欠缴租金、水电费等,各项累计时间超过60日以上的;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或与他人第6页共13页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租赁资产及规划业态的约定用途的;④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且乙方未修复的;⑤擅自装修、拆改、扩建、增添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的;⑥利用租赁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⑦不服从、不配合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等;⑧乙方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或周边经营者多次投诉,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⑨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将纳入负面信息清单。9.4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责任险等)。9.5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况,乙方将不享有政府文件规定给予承租人的各项优惠待遇和优先承租权、续约权。第十条免责条款10.1非甲方原因致使房产所在处所需的诸如电梯、自动扶梯、消防保安设施、中央空调等设备、设施、系统发生故障、破损、中断或水、电等能源发生供应不足,而使乙方及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损害的,甲方不予赔偿。10.2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政府征用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甲方未收取的租金不再收取。第7页共13页第十一条商业文件信函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11.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1层,收件人:资产管理部,电话:0598-7992839;乙方通讯地址:,,收件人:,,电话:,。11.2送达信息的效力期限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或争议相关仲裁程序、执行程序终结时止,除非各方另行书面通知变更。11.3送达地址错误的后果因各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机构/执行法院,或当事人/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执行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1)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在送达记录中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3)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对送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三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其他本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成立,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第8页共13页附件:1.《租赁费用缴交承诺书》2.《店铺装饰装修承诺书》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第9页共13页附件1租赁费用缴交承诺书我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系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在充分理解合同中的条款内容,且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承诺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否则将按以下条款执行。1、欠租(费)超10日以上:出租方以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催缴。2、欠租(费)超20日以上:出租方送达催缴通知书,承诺人若未按催缴通知书的期限付清所欠款项,出租方有权单方面采取切断水电供应等措施。3、欠租(费)超6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采取司法途径进行追缴,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诺人:年月日第10页共13页附件2楼层装饰装修承诺书为了规范店铺的装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三明市出台的相关法规,就装修管理服务事宜,明确以下事项:一、装修禁止行为1.1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1.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1.3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等线路,未穿管直接埋设或改线。1.4破坏卫生间的下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污水。1.5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1.6破坏或擅自改变建筑物外观,在外墙、门外、窗户搭建、加建、悬挂、安装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花架、雨棚、防护栏等。1.7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消防设施、设备做调整或移动。1.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1.9擅自改动、接驳公共管线。1.10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1.11《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第11页共13页二、其他规定2.1房屋装修不得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若装修明显加大荷载超出原设计荷载量的,乙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2.2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室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装修所产生的装修垃圾,应自行清理出户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等场所,如若未及时处理的,我司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2.3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并做好防火措施。2.4乙方所选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或其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2.6.1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资料;2.6.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2.6.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整改并处违约金;2.6.4限制施工人员进场;2.6.5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12页共13页三、装修保证金3.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元整。装修工程完毕后,乙方应申报验收,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坏公共财物、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的利益行为的,甲方将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3.2如若需要改变房屋布局结构的(如拆墙,倒筑楼梯等),乙方按恢复原状所需的造价另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待合同期满,乙方恢复原状后,甲方将此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四、违约金和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已支付的装修保证金,甲方均不予退还:4.1乙方违章装修、损坏公共财物、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的利益行为的;4.2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的;4.3乙方擅自变更租赁资产房屋结构的;4.4乙方合同期满后,未恢复房屋原状的;4.5乙方在未通过装修图纸审核,私自进场装修的。确认人:年月日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