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招标公告(漯河市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河南省 漯河市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更多详细内容咨询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pdf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HM-202511-19)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一、招标条件本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5000.00元,招标人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中王奥特莱斯7栋轻雅酒店(漯河西站店)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中王奥特莱斯7栋轻雅酒店(漯河西站店)2楼会议室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HM-202511-19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对比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75000.00元最高限价:175000.00元5、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根据漯河市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综合监管工作需要,负责机动车环保检监测平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审核工作。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至服务期限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承诺书。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招标代理部)。3.方式:现场领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4.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中王奥特莱斯7栋轻雅酒店(漯河西站店)2楼会议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中王奥特莱斯7栋轻雅酒店(漯河西站店)2楼会议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99号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95-21242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联系人:张女士许先生联系方式:0371-686219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许先生联系方式:0371-68621970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99号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395-2124287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联系人:张女士许先生电话:0371-68621970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