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招标公告(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



标段编号:
YBZ20251120FJSZ01001001

标段名称:
吉林省延吉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四标段)

项目名称:
吉林省延吉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四标段)

发布日期:
2025-11-22

招标人名称: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附件:四标段——评标办法.pdf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四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df

其他附件:

吉林省延吉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四标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内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内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文件内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按年度在封面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附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因新成立而不能提供的,投标文件内附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格式自拟。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其中(2)-(4)项,投标文件内附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承诺截图查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之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s://jy.jlsjsxxw.com)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下:A、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B、施工员2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上岗证书。C、质量员3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上岗证书。D、专职安全员3人,须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E、资料员1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投标文件内附以上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下同)和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投标文件内附近3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倒推计算)内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注1。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及专职安全员(3人)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应承诺到岗履职。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项目班子到岗履职承诺书”。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上述人员信息登记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人不涉黑涉恶。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不涉黑涉恶承诺书”。7、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文件内附有效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评审“投标函”。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税金仅作为投标人参考报价,不作为投标限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评审“投标函”。工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30日,工期731日历天。评审“投标函附录”。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评审“投标函”。投标有效期90天。评审“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文件内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评审“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经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评审“投标函”。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投标报价:5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招标控制价1%以内或15%以外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0分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按0分处理。招标人代表不得明示暗示评标专家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畸高畸低打分(即技术标打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偏离技术标设定总分值10%以上)影响中标结果的,原则上不计入分值计算,确实能够提供书面合理说明的,方可计入。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1-0.8分,良得0.7-0.3分,一般得0.2-0.1分,无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4.6分,良得4.5-1.6分,一般得1.5-0.1分,无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3.1分,良得3.0-1.1分,一般得1.0-0.1分,无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3.1分,良得3.0-1.1分,一般得1.0-0.1分,无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2.3分,良得2.2-0.9分,一般得0.8-0.1分,无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2.3分,良得2.2-0.9分,一般得0.8-0.1分,无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3分)资源配备计划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2.3分,良得2.2-0.9分,一般得0.8-0.1分,无不得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2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2-1.6分,良得1.5-0.6分,一般得0.5-0.1分,无不得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3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2.3分,良得2.2-0.9分,一般得0.8-0.1分,无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1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1-0.8分,良得0.7-0.3分,一般得0.2-0.1分,无不得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项目经理获奖项目业绩(5分)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文件规定,下列获奖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一)获“鲁班奖”的加5分,有效期5年;(二)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三)获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3分,有效期2年;(四)获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1分,有效期2年;(五)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加3分,有效期2年;(六)获省级优质工程装饰奖的加1分,有效期2年。**除上述规定的奖项外,投标人所获得的其他各类工程奖项不得加分。注:(1)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得分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2)获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经理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业绩加分。(3)项目经理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且在处罚期内的,则取消获奖加分资格。(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奖项目业绩加分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内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①工程项目获奖证书②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经理人员名单)③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④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5)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业绩加分时,应出具未曾使用获奖项目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承诺书,并提供项目经理获奖以来中标项目清单,否则不予加分。(6)投标人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有效期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公告的,在公告期内参与投标,其项目经理获奖工程业绩不得加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项目经理业绩(2分)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日期为准)有已完建筑工程业绩,得2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见注2。**此项得分不得与企业业绩累加。其他人员(3分)响应招标文件对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有能力配备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且在本单位参保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每人限一岗,同岗位重复不计,有效人数按岗位类别核算)。配备4类岗位人员得3分,3类得2分,2类得1分,1类得0.5分,不配备不得分。投标文件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相应人员的上岗证书。(2)相应人员近3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倒推计算)内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3)相应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网上信息登记查询截图。(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其他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注1。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投标报价(5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其中,A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分)。B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信誉(2分)根据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评分,A得2分,B得1分,C及以下不得分。投标文件内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类似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日期为准)有已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见注2。**此项得分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累加。优惠条件(1分)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0.8分,良得0.7-0.3分,一般得0.2-0.1分,无不得分。服务承诺(1分)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0.8分,良得0.7-0.3分,一般得0.2-0.1分,无不得分。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具体要求(本招标文件其他涉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条款,均按本要求执行)**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带有二维码,该二维码须能通过扫描识别并验证证明真伪;**若投标人所属地区的社保证明文件确实无二维码,须提供官方查询网址,以及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等完整信息,确保招标方能够顺利核查证明真实性。注2: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吉林省延吉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四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联系人:闫闻电话:0433-501031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联系人:赵男虎电话:0433-2663210电子邮箱:Lxy970609@163.com1.1.4项目名称吉林省延吉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四标段)项目编号延建施20250711.1.5建设地点延吉市新兴街道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建设规模老旧小区改造总面积约17.77万㎡(包括10个小区的35栋楼房)。招标范围工程内容涵盖楼本体和配套基础设施两大部分(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1)楼本体部分:建筑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弱电等工程;(2)配套基础设施部分:绿化、道路、景观、新建公共服务用房、采暖、给排水、电力、电信、路灯、安防等工程。1.3.2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30日,工期731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2022、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3)业绩要求: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之后)。(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其他要求①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A、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B、施工员2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上岗证书。C、质量员3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上岗证书。D、专职安全员3人,须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E、资料员1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②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下同)和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③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及专职安全员(3人)应无在建工程。④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进场到岗履职。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⑥投标人不涉黑涉恶。⑦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仅限入吉企业):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以外经双方协商确定。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同意。分包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资质标准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形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出。3.1.1(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标准,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低于成本。(3)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4)暂估价、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报价,工程利润总额报价合理,不存在不合理报价。(5)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6)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合价或总价之中。(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一并报送。*投标报价还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结算计价依据明确如下:继续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作为唯一执行标准,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即“新版规范”)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本项目结算工作不受新版规范实施影响。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及电子保函。3.5.2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年份要求:2022、2023、2024年度。**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附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因新成立而不能提供的,投标文件内附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格式自拟。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按年度在封面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要求时间要求: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认定要求:(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2)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可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进行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3.7.3(4)签字盖章及格式要求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注1:若签字盖章要求不符合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签字盖章要求时,以平台要求为准。注2: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须为电子签章。如委托代理人无电子签章,将该页打印并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注3:若投标人在文件签章过程中,出现超出上述规定的盖章情况(即多盖章),在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及评审工作的前提下,且所盖印章真实有效,该投标文件的签章行为仍视为满足要求,其投标文件有效性不受影响。格式要求: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注:若格式要求不符合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格式要求时,以平台要求为准。3.7.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普通打印、封面盖鲜章即可)。(2)1份软件版投标报价(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U盘)。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开标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进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入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5.2.2(4)远程解密本项目实施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CA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5.2.2(6)开标顺序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排列的投标人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所有专家从吉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7.1定标方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履约担保不提交。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投标限价10244924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税金仅作为投标人参考报价,不作为投标限价,明细见本章附件一)。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照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对投诉进行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招标代理报酬招标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现金转账(代理报酬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暂时不具备支付条件时,由中标单位代为支付。)招标代理报酬金额:702072元。计算方法详见本章附件二。10.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形式及制作要求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制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技术标暗标”即为“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人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的处理办法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件及相关数据有虚假或伪造的,移交监督部门处理。若为中标候选人时,一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0.5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6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10.7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8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公示期限:3日(若因特殊情况导致各个媒介发布公示的时间不一致,公示期以先发布公示之日起算)。10.9中标结果公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公示内容:中标结果公示应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如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如有)、质量员、安全员人员名单在服务平台公开。10.10投标人有效联系方式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1废标、否决投标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初步评审中,存在任何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4)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最高项数的;(5)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确认,而投标人拒不配合的;(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且投标人无法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10.12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同意,所更换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条件不低于被更换人员。10.13工程款支付担保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25〕7号文件)规定。10.14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话:0431-82752638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邮编:130051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话:0433-8150033址:可就近到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局扫黑办延吉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话:0433-5010353电子邮箱:232876714@qq.com邮编:133000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延吉市住建局一楼)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注:本表作为投标人须知的组成部分,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表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