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规划编制招标公告(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



[社会代理]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61号-ZLZB-FW-202511001
项目名称: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50000
最高限价(元):1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榆树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包括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划定的区域),面积:46.24平方公里,编制《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 具体包括: 1. 现状分析与评估 2. 防护区划与目标3. 人防工程规划 4. 疏散与救援体系 5. 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6. 平战功能转换 7. 通信与警报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规划编制服务期4个月,2个月内完成规划初稿用于内部征求意见,1个月完成修改用于外部征求意见,剩余1个月完成优化、评审和报批。如因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推迟、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评审时间,交付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专门面向,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区长春市九台民生大厦2楼开标室-2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大唐金街6A发改局
联系方式:0431-83622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龙城御苑2栋431号房
联系方式:18143102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兰艳
电 话:18143102625

附件信息:

11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docx274.3K

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61号-ZLZB-FW-202511001采购人: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6第六章图纸2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8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61号-ZLZB-FW-2025110012.项目名称: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规划编制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总预算金额:1150000.00元5.采购需求:对榆树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包括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划定的区域),面积:46.24平方公里,编制《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具体包括:1.现状分析与评估2.防护区划与目标3.人防工程规划4.疏散与救援体系5.重要经济目标防护6.平战功能转换7.通信与警报系统。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优质服务。7.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规划编制服务期4个月,2个月内完成规划初稿用于内部征求意见,1个月完成修改用于外部征求意见,剩余1个月完成优化、评审和报批。如因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推迟、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评审时间,交付时间顺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专门面向,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九台区长春市九台民生大厦2楼开标室-210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本项目远程开标,不需要到现场开标)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单位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政采云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投标报价信息,供应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投标报价信息。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6.依据《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按资格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分段编制提交,对评审主要因素技术文件进行加密处理。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文件采取暗标评审。五、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九台区长春市九台民生大厦2楼开标室-210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在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府前路南侧联系人:曲航联系方式:130290196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龙城御苑2栋431号房联系方式:刘兰艳181431026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兰艳电话:181431026254.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431-8362447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7分包不允许1.11.1现场踏勘不组织2.2.2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3质疑函送达方式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3.6.1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3.7.1磋商保证金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工本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行政处罚信息,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以下网站有处罚信息的情况,需按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欢迎来到信用中国通知公告一网站声明信用信息·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许可吉林省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结果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供应商有行政处罚信息,按以下要求递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帐、电汇或保函(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等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到账为准。磋商保证金银行账号:单位名称: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铁路支行银行卡号:22050147030000001337注: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2)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3)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内容,其投标无效,后果自负。(4)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应为采购人。3.8.3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投标文件1份(此投标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5.1.1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0人在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同组成。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9其他(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计算1.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比例:中标价格的 1.5%。2.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现金、汇票及电汇。3.其他费用遵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3)磋商报价轮次本项目磋商报价为两轮,即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4)开标程序1、本项目开标采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设备及 CA 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按主持人要求按时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5)“暗标”评审□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三部分技术文件”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文件。(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1项目概况1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11.12.2.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13.3.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14.4.4采购工程名称: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3采购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4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5.5对供应商相关要求15.51.1.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15.52.2.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53.3.3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5.54.4.4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6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过程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17.7分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8.8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9.9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0.10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11踏勘现场111.115.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1.116.6.6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111.117.7.7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11.118.8.8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磋商文件21.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2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2.2.2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3.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线上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22.24.4.4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3响应文件编制31.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7)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8)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9)供应商承诺书;(10)技术偏差表(11)施工组织设计;(1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3)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14)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1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32.2首次报价32.22.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32.23.3.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32.24.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3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每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4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5.5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36.6响应文件有效期36.61.1.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36.62.2.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7.7磋商保证金37.7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72.2.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7.73.3.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37.74.4.4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75.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37.76.6.6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8.8响应文件的编制38.81.1.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82.2.2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以政采云平台系统要求为准。4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不适用)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1.1.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加以密封后统一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41.12.2.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13.3.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1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42.21.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22.2.2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23.3.3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4.4.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31.1.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32.2.2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评审与磋商51.1磋商小组51.11.1.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12.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1.13.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磋商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5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5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5.5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56.6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在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57.7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合同授予61.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成交公告62.24.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日。62.25.5.5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第2.3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63.3成交通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64.4履约保证金64.4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64.42.2.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5签订合同65.51.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65.52.2.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53.3.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5.54.4.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8纪律和监督81.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82.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83.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84.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85.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6.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最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权重(A1):18%技术部分权重(A2):52%报价部分权重(A3):30%。23.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23.31.1.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3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23.33.3.3报价评分标准:(1)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最低值为评审基准价。(2)供应商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3评审程序31.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1.1.1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12.2.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的符合性审查表)。31.13.3.3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1.14.4.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1.15.5.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2.2磋商32.21.1.1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22.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23.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3.3评审33.31.1.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3.32.2.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33.3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4.4.4供应商得分=A+B+C34.4评审结果34.41.1.1供应商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赋分的算数平均值34.42.2.2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4.43.3.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响应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财务要求根据长办发【2023】9 号文件、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 件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 ”,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信 誉良好的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即可参与采购活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 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 的情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 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响应文件内附加联合体牵头人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响应文件内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7履约历史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内附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8其他要求A、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内附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 书)B、由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互联网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响应文件内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3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4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范围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范围无实质性遗漏6报价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7合同履约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及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的9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技术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1其他无效情形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结论(合格或不合格)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同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施工组织设计:52 分磋商报价:30 分 其他因素 18分2.2.2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最终有效报价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后 报价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 (1)技术部分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56 分)规划编制整体方案与技术路线(12分)对规划编制的总体方案、技术路径、技术创新性等进行阐述:1 总体方案思路清晰,创新性突出,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内容阐述详细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12分。2 总体方案思路、方案创新性、技术路线合理性等方面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内容阐述较详细,得8分;3 总体方案思路、方案创新性、技术路线合理性等方面仅小部分能满足需求,内容阐述不完整,得4分;未阐述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规划指标体系构建(8分)对规划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测算方法进行阐述:1 指标体系具有明确指导意义,指标测算方法科学合理,内容阐述详细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8分。2 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测算方法等方面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内容阐述较详细,得6分;3 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测算方法等方面仅小部分能满足需求,内容阐述不完整,得4分;未阐述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策略(8分)对规划编制中涉及的关键难题及解决路径进行阐述:1 精准识别现状核心难题,提出具有实施细节的应对策略,阐述详细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8分。2 现状问题识别、实施策略应对等方面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阐述较详细,得6分;3 现状问题识别、实施策略应对等方面仅小部分能满足需求,内容阐述不完整,得4分;未阐述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规划项目清单梳理(8分)根据规划总体思路、规划策略,对接责任单位,梳理规划项目清单:1 项目清单内容完整,与规划策略相匹配,有效支撑区域发展,内容阐述详细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8分。2 项目清单内容完整性、规划策略匹配度等方面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内容阐述较详细,得6分;3 项目清单内容完整性、规划策略匹配度等方面仅小部分能满足需求,内容阐述不完整,得4分;未阐述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8分)对质量保证措施的质量目标、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阐述:1 质量目标、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阐述详细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8分。2 质量目标、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阐述较详细,得6分;3 质量目标、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仅小部分能满足需求,内容阐述不完整,得4分;4 未阐述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项目综合管理(8分)对规划编制全周期的廉洁保障措施、项目组织架构、进度控制方案进行阐述:1 项目廉洁措施完善,组织架构清晰,进度控制精准,阐述详细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8分。2 廉洁保障、组织架构、进度控制等方面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阐述较详细,得6分;3 廉洁保障、组织架构、进度控制等方面仅小部分能满足需求,内容阐述不完整,得4分;未阐述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其他 因素 评分标准 (18 分)人员配备(8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人得1分 最高得4分;具有注册城乡(或城市)规划师资格,每人得1分 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内附相关资格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 3 分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 3 分, 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优惠条件 3 分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 优得 3 分, 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企业业绩 4 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人防规划)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得4分。应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2.3 (3)磋商报价 评分标准 (30 分)偏差率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 30 分以第二次磋商报价(最终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即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终报价计算公式: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 ×基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证明相关的文件需在标书内附加盖公章复印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中标人全称)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2、合同标的(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金额3.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合同标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条件4.1服务时间:;4.2服务地点:;4.3服务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第一次付款:完成规划初稿(用于内部征求意见)后三十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次付款: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并提交报批稿后三十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服务需求按照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64号)有关要求,落实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节约建设用地,促进地下空间科学、有序、综合开发,逐步构建规模达标、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配套、平战两用的城市综合防护体系。我单位对榆树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包括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划定的区域),面积:46.24平方公里,编制《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基本思路、纲要框架、纲要草案及其他有关材料。具体包括:1.现状分析与评估现有防空设施的数量、类型、分布及利用率;城市人口密度、重要经济目标(如交通枢纽、能源设施)的防护需求;城市地形、地质条件对防空工程的影响。2.防护区划与目标重点防护区域:党政机关、军事设施、生命线工程(水、电、通信等);一般防护区域:居住区、商业区等;疏散区域:指定战时人员疏散路线和安置场所(如公园、郊外绿地)。3.人防工程规划类型规划:指挥工程(人防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地下医院)。专业队工程(消防、抢险、交通运输、通信、防化防疫、治安等)。人员掩蔽工程(地下掩体、地铁兼顾人防)。配套工程(物资储备库、疏散通道)。空间布局:与地下商业街等结合,形成网络化防护体系。4.疏散与救援体系疏散通道:主干道、次干道及应急避难路线。应急避难场所:分级设置固定/临时避难场所(如学校操场、体育馆)。救援力量:明确消防、医疗等专业队伍的部署和联动机制。5.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对能源、交通、通信等关键设施提出防护措施(如伪装、分散布局、加固)。6.平战功能转换规划平时用途(如地下停车场、商场)如何快速转换为战时功能。7.通信与警报系统警报器布局(覆盖率和盲区分析);战时通信网络(有线/无线备份系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给出的格式(或与政采云系统格式不一致的)以政采云平台系统为准。附件1应答函采购人:根据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编号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按照你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构成”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应答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合同履行期限如下:。3.我方以人民币元的应答保证金与本应答文件同时提交。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应答活动。6.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应答书,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应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7.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应答,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应答保证金。8.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应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9.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应答或收到的任何应答。10.本应答自开标之时起天内有效。11.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本次应答按废标处理,将被处不予退还应答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应答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请供应商注意:应答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附件2应答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负责人姓名:2应答报价允许二次报价3采购需求对榆树市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包括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划定的区域),面积:46.24平方公里,编制《榆树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5-2035)》, 具体包括: 1. 现状分析与评估 2. 防护区划与目标3. 人防工程规划 4. 疏散与救援体系 5. 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6. 平战功能转换 7. 通信与警报系统 4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规划编制服务期4个月,2个月内完成规划初稿用于内部征求意见,1个月完成修改用于外部征求意见,剩余1个月完成优化、评审和报批。如因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推迟、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评审时间,交付时间顺延。5应答有效期应答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优质服务。7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8服务要求满足第五章“服务需求”全部内容。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10招标代理服务费1.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比例:中标价格的 1.5%。2.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现金、汇票及电汇。3.其他费用遵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应答保证金(有/无)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备注 要求:1、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2、“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文字描述:企业简介、发展历程、经营规模等。图片描述:经营场所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应答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供应商名称)公司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就___(项目名称)___项目(招标编号:)应答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应答、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供应商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附件7应答保证金或应答保函(一)应答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加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工程应答,递交应答保证金(大写)元人民币,执行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中有关应答保证金的规定,并在应答有效期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应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此保证金将被无条件没收。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银行汇款回执年月日(二)应答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受益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供应商”)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已向采购人(即“受益人”)提交了应答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交一份应答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供应商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供应商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应答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供应商在开标后和应答有效期满之前撤销应答的;(2)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供应商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应答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应答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应答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可采用采购人认可的应答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如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则无需填写此表。附件8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自行编制服务方案内容。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采购编号:)的应答。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应答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服务,除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2、3、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照评分标准)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注:请供应商将全部应答文件按顺序标明页数。附件13最后报价函格式注:以政采云系统格式和流程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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