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金塔县农业农村局2025)



金塔县2023年和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塔县2023年和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24 10: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11-25 14: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5-11-25 14: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1-25 17: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塔县2023年和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GSHXR〔2025〕189号
服务
63000.0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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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诺函.pdf

金塔县2023年和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金塔县2023年和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盛达会计师事务咨询有限公司、甘肃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博格达绩效评价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GSHXR〔2025〕189号
二、招标内容:金塔县2023年和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等服务工作。
三、预算金额:小写¥63000.00元
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5.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加盖企业鲜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及税款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提供纸质所有上传资质证明资料及报价明细两份(报价明细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2.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自行报价投标登记。
九、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5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
3.上传资质证明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
十、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陆晓毅    联系电话:13299881259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扈 娟     联系电话:1311946004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富丽花苑西区11-02商铺
            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金塔县2023年和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5.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资料)截止时间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