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招标公告(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5)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91440101MA9Y7HPJ3A-20251120-100002-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0111-19-01-536119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
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国家级,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入湖支渠湿地修复20455平方米;2)植被缓冲带构建51000平方米,包括生态缓冲带修复11000平方米(挺水植物)、水域水生植被修复40000平方米(沉水植物);3)湖区岛链栖息地营造32903平方米;(4)水生态系统调控,投放浮游动物5t和底栖动物15t;(5)水质水量优化调度,包括水质监测站3处、流量站3处、构建智慧调度平台1套等。本项目总投资为4724.34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45.72389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水利类):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环保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6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水利类)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3 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条件不需要提供投标人业绩。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25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16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2-16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12-16 10:00:00
开标地点
2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周嘉峰
联系电话
020-3192520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冼耀华
联系电话
1368222934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3650191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设计合同-(公开招标-水利)20251117.docx
附件2: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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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招标文件-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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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合同(水利公开招标版)-20251117.docx
【挂网】招标公告-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doc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证书等级:合同编号:GC—SJ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监制XXX工程设计合同书合同编号:GC-SJ签订地点:广州市年月日,经公开招标,承包人被评定为中标人(详见《中标通知书》()。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建设规模:。(6)承包范围:。二、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⑴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合同条款;⑷技术规范;⑸招标文件;⑹投标文件;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三、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四、发包人应提供给承包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上级部门批文,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五、设计周期安排按合同条款第2.1.8条执行。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七、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按合同条款第2.1.9条执行。八、设计合同金额。现根据《中标通知书》(),与投标人报价,签订设计合同,费用如下:本工程设计合同价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中标下浮率%。设计费的结算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如预算建安费比概算评审的建安费降幅在20%以内,则以概算评审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结合各相关计费系数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如预算建安费比概算评审的建安费降幅超过20%,则以概算评审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结合各相关计费系数乘以(1-中标下浮率)*0.4+以预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结合各相关计费系数乘以(1-中标下浮率)*0.6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评审结果为准。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十一、本合同书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建设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经办人: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签字) 经办人: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设计合同条款2.1.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⑴发包人:指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其合法继承人。⑵承包人:指投标书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⑶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⑷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2.1.3款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⑸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⑹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⑺工程: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工程。⑻设计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设计工作报酬总金额。⑼咨询:指发包人另行委托具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承包人各阶段工作进行审查评估的当事人。⑽设计:指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及施工期服务工作。⑾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⑿天:指日历天。2.1.2语言文字和法律2.1.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2.1.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2.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⑴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合同条款;⑷技术规范;⑸招标文件;⑹投标文件;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2.1.4设计依据承包人的设计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本合同。本工程涉及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防洪标准》(GB50201-94);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6)《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7)《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99-94);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10)《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11)《广州市中心城区河涌水系规划》(广州市水利局,2007.1);12)国家或本地区其它相关规范;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2.1.5通知和联系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2.1.6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2.1.6.1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在合同书中。2.1.6.2发包人应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2.1.6.3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收集第2.1.7.7款规定的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资料。2.1.6.4发包人应按第2.1.12款规定按时支付设计费。2.1.6.5设计代表工作和生活用房按照第2.1.11款规定执行。2.1.6.6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承包人员,有权在承包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2.1.6.7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设计版权,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2.1.7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2.1.7.1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天内,根据项目设计大纲的总体安排向发包人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说明和工程投资估算,作为发包人控制项目设计进度的依据,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开展现场工作。2.1.7.2承包人应按合同、设计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设计,严格掌握设计标准,保证设计质量,控制工程造价。2.1.7.3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1.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对委托范围内的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1.7.5承包人可以根据设计进展情况和设计工作量的大小,对承包人员进行合理调整。更换总设计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但应保持主要承包人员的相对稳定,若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2.1.7.6承包人不得将全部设计转包给第三人,亦不得将主体工程的设计分包,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30%。若承包人需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分包人应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设计的成果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提交分包合同副本。2.1.7.7承包人应提出本合同工程各阶段设计要求,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作为设计的依据,发包人的批准,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2.1.7.8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施工招标资料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的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按发包人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并按发包人要求派遣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后续服务。2.1.7.9承包人应按第2.1.10款规定参加设计文件的审查。2.1.7.10承包人应按第2.1.11款规定配合施工。2.1.7.11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2.1.7.12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2.1.7.13承包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2.1.7.14承包人必须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及时派出驻工地项目设计代表。若无要求,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须抵达工作现场。2.1.8设计工期2.1.8.1设计进度按下列日期安排:(1)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4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2)收到发包人通知后安排现场人员进场,进行技术交底,施工配合服务;(3)各阶段估算、概算编制工作所需时间包含在上述时段内。2.1.9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2.1.9.1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文件,应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报告应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一式十五份,其深度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的规定。初步设计图中有建筑物、穿堤建筑物(过江管线、吸排水口、桥涵等)明确的坐标位置、符合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的处理方案及该处理方案的概算投资。(2)技术施工图应提交施工图纸(含施工技术要求及计算书),其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提交数量为每一施工合同段一式十五份,电子设计文件各二份(包括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中有建筑物、穿堤建筑物(过江管线、吸排水口、桥涵等)明确的坐标位置、符合施工图深度要求的处理方案及该处理方案的概算投资。在施工招标阶段,图纸数量还应包括施工招标阶段所需的图纸数量。(3)设计变更应提交设计变更图纸(重大设计变更应同时提交概算及计算书),数量为一式十份。(4)承包人必须随各设计文件提供承包人的设计计算书3份。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5)承包人在提交上述各设计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含上述文件的电子文件1套(光盘)。2.1.9.2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2.1.9.2.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向发包人延期交付设计文件:⑴发包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⑵发包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上述资料不包括勘察资料)。⑶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⑷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发生上述情况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发包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7天内与承包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对本款⑴、⑵项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若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发包人还应按承包人所耗工作量支付返工费。2.1.9.2.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设计文件,同时承包人应按第2.1.14.2款规定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违约金。2.1.9.3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提前本合同签订后,若发包人要求比原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则每提前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赶工费贰仟元。2.1.10设计文件的咨询、审查和确认2.1.10.1发包人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机构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负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承包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承包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1.10.2设计文件的咨询初步设计编制阶段承包人应在工作中提交设计方案及说明供咨询用,发包人负责咨询的安排。承包人应参加咨询会议并根据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正式的初步设计报告。2.1.10.3设计文件的审查、确认承包人应按国家及水利部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供审查之用,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安排,由承包人负责审查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在工作中不定期提交中间成果及说明供审查用,并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承包人的最终成果必须通过发包人组织的有关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修改和补充,形成正式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对因技术审查而对设计成果进行返工调整而增加的时间,如超出2.1.8条规定的各阶段工作时限,发包人不予延长。2.1.11配合施工2.1.11.1本合同工程开始施工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概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及时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2.1.11.2设计代表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并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其职责是参加隐蔽工程验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现场设计变更等。设计代表的人数应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在整个施工期间不得少于2名(视现场需要增加)。2.1.11.3设计代表的工作及生活用房及交通工具由设计单位自行解决,设计单位应保证在设计施工期间至少有1辆汽车用于承包人员各工作并满足现场需要。2.1.11.4设计代表的费用应由承包人在设计费中统一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1.11.5若发包人不要求承包人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须抵达工作现场,若因承包人原因而拖延,每次扣除合同价0.3%的设计费。特殊情况下并经发包人同意,可予以顺延。2.1.12项目设计费2.1.12.1设计费的结算价设计费的结算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如预算建安费比概算评审的建安费降幅在20%以内,则以概算评审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结合各相关计费系数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如预算建安费比概算评审的建安费降幅超过20%,则以概算评审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结合各相关计费系数乘以(1-中标下浮率)*0.4+以预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结合各相关计费系数乘以(1-中标下浮率)*0.6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评审结果为准。项目设计费的评审概算(含调整概算)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释义》计算确定。(1)在合同实施期间,若项目因规划等国家政策原因调整,减少项目建设内容,则按照实际进度支付;不因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2)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重大变更时,则可调整设计费,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3)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时,当单项变更超出工程发包价格的10%时,承包人可提出调整设计费。单项变更未超出工程发包价格10%时,承包人不得提出对设计费进行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3)承包人在设计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或者优化设计方案,发包人不另行进行奖励。2.1.12.2设计费的支付方式设计费支付方式如下:(1)本工程设计合同金额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2)在签订合同后且发包人的财政拨款到位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0%作为预付款,计XX万元(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设计费)。在初步设计评审审批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4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8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9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算价的100%。9.4.3.1.设计费支付时间承包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付款申请表及申请函,付款申请函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设计费;⑵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费用;⑶根据合同规定的设计费调整金额;⑷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付款申请表后14天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报发包人,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若双方对支付费用有不同意见需协商解决时,支付时间顺延。2.1.12.3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2.1.13额外服务因非承包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承包人的额外工作,承包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⑴在合同规定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之外增加设计文件份数,增加部分承包人应只收工本费。⑵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⑶现场服务阶段,因非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延误而超过工程建成移交的计划期限360天以上时,继续发生的现场服务,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⑷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2.1.14违约2.1.14.1发包人违约2.1.14.1.1发包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发包人违约:⑴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发包人负责的资料。⑵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4.3.0.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⑴若发生第2.1.14.1.1款⑴项违约时,承包人无法进行下阶段设计的,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资料。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15天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承包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15天内仍未提交,则承包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若发包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设计的,则承包人可暂停该部分设计,并通知发包人。除涉及该部分的设计文件可顺延提交外,其余设计文件应按时提交。⑵若发生第2.1.14.1.1款(2)项违约时,承包人已发出书面通知,并于暂停设计后28天内,发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未开始设计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的,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根据财政评审结算金额来支付,同时承包人应将已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2.1.14.2承包人违约2.1.14.2.1承包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承包人违约:⑴未按第2.1.7.1款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大纲等资料。⑵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⑶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更换其他承包人员时未报发包人备案。⑷因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⑸承包人违反第2.1.7.6款规定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人,或私自将设计或设计的一部分分包出去。⑹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⑺承包人未按照国家及水利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的。⑻未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工作大纲及工作内容即开展设计工作,或擅自扩大设计的规模、内容和精度。9.4.3.0.1.承包人违约责任⑴若发生第2.1.14.2.1款⑴、⑵项违约时,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违约金一千元,超过三十天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⑵若发生第2.1.14.2.1款⑶项违约时,每更换一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贰仟元。⑶若发生第2.1.14.2.1款⑷项违约时,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和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⑷若发生第2.1.14.2.1款⑸、⑹项违约时,发包人可暂停支付设计费,并通知承包人暂停设计,责令其整改,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和设计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若在发出整改通知14天后,承包人仍未改正,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已收的设计费,同时承包人应将其已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⑸若发生第2.1.14.2.1款⑺项违约时,除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负责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1%~5%的违约金。⑹若发生第2.1.14.2.1款⑻项违约时,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⑺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业主将按每次五千元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⑻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⑼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2.1.14.2.2款⑻的规定外,业主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⑽若发生第2.1.7.14条款或第2.1.11.2条款违约时,发包人将按每缺少1人次/天,1千元扣除设计费,超过30万元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⑾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在承包人的设计费中扣除。2.1.14.3责任的期限承包人与业主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2.1.15索赔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被索赔方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索赔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第2.1.16款规定解决。若收到索赔申请报告14天内无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成立。2.1.16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的协商、调解、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设计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2.1.17其他2.1.17.1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向有关部门购买,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2.1.17.2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吸收承包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2.1.17.3承包人应自行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未办理保险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18合同生效与终止2.1.18.1本合同从发包人和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后起生效。2.1.18.2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2.1.18.3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设计费,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2.1.18.4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廉政责任书合同名称: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单位(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设计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法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为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设计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要求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招投标等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到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乙方及乙方的监督单位各执壹份,甲方及甲方的监督单位共执贰份。此页无正文。甲方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乙方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地址: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工程名称)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 名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职 称专 业被授权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年月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姓名)担任(工程名称)工程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职称及专业:签字日期:年月日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白发改投批〔2025〕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2.3建设规模:(1)入湖支渠湿地修复20455平方米;2)植被缓冲带构建51000平方米,包括生态缓冲带修复11000平方米(挺水植物)、水域水生植被修复40000平方米(沉水植物);3)湖区岛链栖息地营造32903平方米;(4)水生态系统调控,投放浮游动物5t和底栖动物15t;(5)水质水量优化调度,包括水质监测站3处、流量站3处、构建智慧调度平台1套等。本项目总投资为4724.34万元。2.4勘察设计工期:2.4.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2.4.2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2.6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水利类):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资质(环保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执行。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3.4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6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水利类)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6.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时00分。6.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6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8.资格审查方式8.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8.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9.疑问、异议、投诉处理9.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9.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11.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3192520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冼工联系电话:13682229344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监督电话:020-36501911年月日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联系人:周工电话:020-3192520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室联系人:冼工电话:13682229344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和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规定。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招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下浮后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超过的投标将被否决。a.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b.工程测量(含管线探测)、工程物探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含管线探测)、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c.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含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物探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d.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e.投标报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概算批复前可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最终勘察设计费结算方式按签订的《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相关条款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457238.96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61542.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95696.96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选择性条款)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递交地点:____。(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5、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6、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余专家均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的通知及时地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发票,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告知招标代理。(该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09%,具体收费标准投标人可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1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套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11.3投标人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须同意并授招标人将其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技术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11.4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其《联合体工作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10.4.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财采〔2023〕8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10.4.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其《联合体工作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10.4.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10.4.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须知修改表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24-1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1.1.1,改类型:修改原文: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现文: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条款号:1.4.1,改类型:修改原文: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现文: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条款号:3.1,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勘察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条款号:3.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现文: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条款号:3.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现文: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条款号:3.4.2、3.4.3、3.4.4、3.4.5,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4.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4.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条款号:3.5.2,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条款号:3.5.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现文: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条款号:5.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现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条款号:7.7.2,修改类型:删除原文: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条款号:7.8,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文: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3)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5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勘察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暗标形式)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暗标)3.1.3保密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及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不得在勘察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4.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3.7.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第4.2项的规定执行。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1.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5.2开标程序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5.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2.4开标结束。5.2.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6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3开标异议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10.重新招标情形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形式)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商务文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2件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2.1.3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串通投标情形未发现串通投标情形,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2.14勘察设计方案响应编制要求未发现投标人在技术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2.14性评审标准勘察设计方案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串通投标情形未发现串通投标情形,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50分勘察设计方案部分:40分投标报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95%]区间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95%]区间的有效投标人为1~5名时,取余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95%]区间的有效投标人为0名时,按最高投标限价×80%计算作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所有不足1%的差价按插值法计算。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16分)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承担过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总投资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16分。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载明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总投资,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6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本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需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2)2020年1月1日以来,该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总投资3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总投资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主持项目情况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载明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总投资,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勘察负责人资历(4分)勘察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本项须提供勘察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人力资源配备及技术水平(8分)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除外):(1)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水利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资格的得2分。(2)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水利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的得2分。(3)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水利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及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的得2分。(4)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环境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及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同一人同时兼任2个或以上专业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派多个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须含2025年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获奖情况(6分)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承接的水利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咨询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同一项目获奖不得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若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水利类设计各专业负责人由水利类设计成员单位提供,环保类设计专业负责人由环保类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2.2.4(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对工程的理解与整体思路(8分)对工程的理解(6分)要求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并描述本项目设计理念,掌握本工程与周边其他相关在建、拟建工程的相互关系;熟悉项目区水系及水利工程现状,对项目区水文条件及水利工程调度情况表述清晰;能充分分析项目区水环境水生态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整体思路(2分)对项目设计整体思路清晰,能充分把握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掌握项目区相关规划及相关建设项目情况,能清晰阐述相关规划要求,并注重项目与工程所在地各类相关规划及相关建设项目的协调统一。(【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方案(6分)勘察工作大纲(3分)总体勘察思路切合工程实际,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技术方案(3分)勘察方案完全满足工程设计需要,勘察方案合理,勘察工作量布局合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设计方案(12分)设计工作大纲(2分)设计要点完整到位,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方案设想详细,完成本工作所采用的手段、方法、措施可行。(【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方案技术合理性(3分)总体方案有详细论述,应在可研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技术方案根据现场项目实际功能进行布置,根据地质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设计,满足水生态修复的预期效果;提供的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能满足绩效考核目标。(【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方案的经济合理性(3分)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整体技术方案投资及运营成本测算是否合理,编制依据是否正确,是否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投资是否有详细的分项分解。(【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方案与环境的协调性(2分)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整体技术方案是否体现与环境协调性。方案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现场地形、地质、生态环境现状以及物种多样性情况,根据现状实施条件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2分)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实施是否方便、可行。实施现场条件论述详细,与周边其他项目建设不冲突,技术方案实施不存在明显制约因素,实施进度安排满足项目总体工期和验收要求。(【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设计进度计划与服务承诺(6分)勘察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3分)投标人必须有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组织保证措施,有完善的实施本项目的具体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落实、物资设备等保障。(【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勘察设计服务承诺事项(3分)投标人对勘察设计进度、交图计划、人员安排、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勘察设计代表等承诺保证,勘察设计进度有适当的提前。(【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图纸(8分)投标人设计方案详细,设计图纸应在可研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可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周边调研情况等实际对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图纸完整,包括项目设计总说明、项目与周边水系关系图、工程平面图、工程横断面图、工程典型断面图、工程大样图;工程方案布置合理,设计说明表述清晰,能充分体现方案布置的缘由及修复目标。(【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进行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汇总时,应检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是否对同一投标文件的同一主观评审因素评分同时给出最高档、最低档评分。若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进行会商,会商后仍各自坚持原评分的评委,需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审(10分)投标报价得分:(1)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2)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95%]时,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5%,最高投标限价]时,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当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0%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评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评标办法使用SWZB2024-11招标文件范本的评标办法条款,与该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现文: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3.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现文: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条款号:3.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3投标人得分=A+B+C+D。现文:3.2.3投标人得分=A+B+C。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商务文件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勘察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2.3.1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1、工程背景:本工程在广州市白云区,项目范围白云湖及白云湖街道和石门街道范围。项目主要围绕白云湖及其主要入湖支渠,开展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围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生态缓冲带修复、水域水生植被修复等措施,从“入湖污染总量控制—湖区生境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构建与调控—水质水量优化调度”等角度形成综合治理技术体系,本项目的实施,实现白云湖水质提升、水域生境修复和生物多样性提升的目标,继而通过水量水质优化调度,同时为下游石井河口省控断面达标提供保障。本工程估算总金额为4724.34万元。2、设计目标及达到效果:本工程各子项工程设计目标:(1)入湖支渠湿地修复20455m2;(2)植被缓冲带构建51000m2,包括生态缓冲带修复11000m2(挺水植物)、水域水生植被修复40000m2(沉水植物);(3)湖区岛链栖息地营造32903m2;(4)水生态系统调控,投放浮游动物5t和底栖动物15t;(5)水质水量优化调度,包括水质监测站3处,流量站3处,构建智慧调度平台1套等3、工程规划和立项文件(1)《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白发改投批〔2025]77号)4、周边环境现状(1)白云湖白云湖属于珠江三角洲水系珠江西航道流域,位于白云区白云湖街及石门街道范围内,是广州中心城区目前水面面积最大的人工湖。白云湖的规划建设自2005年开始,于2006年正式开工建设;2009年5月,市编委批复成立广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处,为广州市水务局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010年4月,白云湖水利工程体系正式投入运行;2011年11月,广州白云湖东湖和湿地对外开放;2016年白云湖正式获批成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023年白云湖水利风景区入选水利部《红色基因水利风景区名录》。(2)白云湖街道白云湖街道位于白云区西部,东邻均禾街道、嘉禾街道、鹤龙街道,西接石井街道、石门街道,南连黄石街道、新市街道,北隔流溪河与江高镇相望,总面积约17.72平方千米。片区主要河涌有:白云湖、石井河、环滘河、夏茅涌。白云湖为广州市最大人工湖,水域面积约2.07平方公里,串联流溪河、石井河、环滘河形成“一湖三河”水网体系;石井河穿境而过,经整治后实现“长制久清”;环滘河为辖区核心排涝河道,通过生态修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夏茅涌为南部重要河涌,沿岸建成滨水步道及口袋公园。流域内支流密布,主要汇水支流从下游至上游依次为榕溪涌、石岗涌、滘心涌等,河道沿线已实施截污纳管及景观提升。(4)石门街道石门街道位于白云区西部,东与白云湖街道、西与佛山市南海区、南与石井街道、北与江高镇接壤,辖区总面积20.28平方千米。截至2017年末,石门街道常住总人口8.1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95万人,流动人口6.30万人。石门街道穿越街境的交通主干道有京广铁路和武广高速铁路,广清、华快三期等高速公路,石沙路省道,石井大道、鸦岗大道等市政主干道;在建的广州地铁8号线北延段穿境而过,在石门街设有3个地铁站,分别为石井站、亭岗站、白云湖站。5、气候与地质条件白云湖处于低纬度区,太阳辐射量大,日照时间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点是全年气温较高,湿度大,夏季高温湿润,冬季不严寒,无霜期大于340天。据统计,白云区近十年年平均气温23.6℃,最低平均气温发生在2014年,为22.8℃,最高平均气温发生在2021年,为24.4℃,气温呈上升趋势。多年最高气温为39.8℃,多年最低气温达2.2℃。年内气温以7月份为最高,1月份为最低。全年无霜期350天,平均相对湿度79%。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60小时,日照率为44%,2~4月份日照时数较短,阴天平均每月达17.3天,其中3月份阴天最多,平均为20天,个别年份可达22天,7~10月份日照时数较长,阴天平均每月不足5天,个别年份没有阴天出现,其中10月份晴天最多。区域多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约为1028mm。6、相关文件及技术标准6.1相关政府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二卷46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7第三卷5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76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表781.第一卷1.1.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3192520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室 联系人:冼工 电话:13682229344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湖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和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规定。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 允许, 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招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3.2.3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下浮后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超过的投标将被否决。a.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b. 工程测量(含管线探测)、工程物探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含管线探测)、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c.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含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物探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d. 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e. 投标报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概算批复前可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最终勘察设计费结算方式按签订的《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相关条款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457238.96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61542.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395696.96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选择性条款)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递交地点:____。(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5、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水质提升及水域空间生态修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