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更新水警船艇 水面公务船招标公告(无锡市公安局2025)



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 JSZC-320200-YZDC-G2025-003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
预算金额:21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无锡市梁溪区运河东路118号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512-82223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锡澄路260-1号圆融发展中心1201室
联系人:段雅婧
联系电话:1800733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雅婧
电话:18007331958

附件:
JSZC-320200-YZDC-G2025-003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

品目
水面公务船

采购单位
无锡市公安局(本级)

行政区域
无锡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无锡分公司)

预算金额
¥21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梅

项目联系电话
18007331958

采购单位
无锡市公安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0618106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星立方广场1幢32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梅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项目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3第2章投标人须知----------------------------------7第3章合同文本------------------------------------20第4章采购需求------------------------------------24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3第6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47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无锡市公安局的委托,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项目(JSZC-320200-YZDC-G2025-003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浏览招标文件,如有投标意向须在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下载的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2.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217万元4.项目最高限价:217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以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准。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3.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4.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无锡市公安局地址:无锡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无锡市梁溪区运河东路118号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锡澄路260-1号圆融发展中心1201室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咨询联系人:杨婧;电话:0512-82223501采购人质疑受理联系人:杨婧;电话:0512-82223501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梅、段雅婧;电话:18007331958八、其他(一)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办理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选择供应商版块,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苏采云”系统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系统账号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CA绑定。登录“苏采云”系统,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孙先生:442456465;王先生:1476328133。(二)完成项目参与,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从“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系统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三)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根据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网站规范管理,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自2025年6月20日起,除采购需求意见公示外,无锡市各类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息不再通过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关注无锡市政府采购公示公告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关于优化无锡政府采购网相关功能页面的通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固定价4770元。(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本项目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期至少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参照本章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函、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偏离表、《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其他证明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其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文件)等内容。10.2投标人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以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承诺书;投标人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中的给定格式模块为准,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12.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的总额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3.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3.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投标偏离表14.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视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更正公告修改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依法组建,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其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后,开始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及时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或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询问。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未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正确操作的。26.1.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6.1.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6.1.5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无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26.1.6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6.1.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种(含两种)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6.1.10投标人的项目(采购包、标项、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本采购包、本标项、本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1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3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无法评审的。26.1.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26.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6.1.1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6.1.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6.1.1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6.1.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6.1.2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6.1.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6.1.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26.1.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2.6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选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中标无效的确认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条件的,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4.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提出书面质疑的,须同时提供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且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向“苏采云”系统平台方进行核实。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是指: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和已在“苏采云”系统中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有效获取的界面截图(截图上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在供应商的界面操作一栏处能够显示“上传文件”按钮的,代表该供应商在本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已从“苏采云”系统中进行了获取)。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因未按该规定以相应事项向相应机构提出质疑从而造成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或其他情形导致质疑不予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需方、采购人)_________乙方:(卖方、供方、供应商)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1.7包装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圆(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注:采购项目如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如项目允许分包的,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履行合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8.1.2尾款支付时间:产品验收通过,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注: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采购[2020]52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在签订合同时,如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第一部分项目技术要求本艇主要用于内河B级航区,水警部门的日常巡逻执法、指挥管理等任务。船舶类型:公务巡逻船。本船可夜航,禁止雾航。船艇取得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1、总体要求1.1 设计依据                                1)MSA《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2)MSA《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2024) 3)MSA《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及2023修改通报4)MSA《吨位丈量规则》(2022)5)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24)1.2 主要性能l.2.1 主尺度最大船长:      17.60 m总     长:       17.00 m船     长:       15.90 m总     宽:       4.10 m船     员:        2 人工作 人员:        16 人主机:      205KW/2100RPM 1台发电机:    15KW/400V     1台最 大航 速V:  22 km/h巡 航航 速:     20 km/h航      区:     内河B级1.2.2 稳性及浮力体设置本艇完整稳性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及其2023修改通报要求,本船首尾尖舱以及客舱下部空舱为水密浮力舱,所提供的浮力≥空船重量的110%。1.2.3 航速和续航力在静水水域中,本艇满载排水量状态下的最大航速22km/h, 日常巡航航速为20km/h,续航力300km。本船最大航速V以及巡航V均小于Vh,所以本船为低速公务巡逻船。1.3 人员编制本艇船员2 人,工作人员16人。1.4 总布置本艇设置4道水密舱壁,舱室划分由前向后分别为:艏尖舱、乘员驾驶舱、机舱及艉尖舱。首甲板上设有首栏杆,首尖舱内放置锚、锚索和缆绳。乘员驾驶舱设置有吧台饮水机等,卫生间,卫生间内配有马桶洗手台盆等。设置有2台24000BTU的水冷空调;乘员驾驶舱设2组双人座椅配工作台,2组定制沙发, 1张长条茶几。乘员驾驶舱前部为驾驶台,设有正副驾驶椅各一张。舱室装修室内净高不小于2米。甲板下空舱布置1000L燃油箱和500L污水箱各一只,布置400L清水箱一只。尾甲板设有尾栏杆、机舱舱口盖,进、出风装置等。设有一台5KN.M电动液压舵机,设有一台轴带液压泵,有柴油船用发电机 1 台,蓄电池组,燃油管路和冷却水路等。2、船体结构2.l 设计依据本艇结构采用中国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2024)进行设计、计算和核准,并对重点部位进行加强。本艇采用横骨架式结构,船底每档肋位均为实肋板,舷侧采用强弱肋骨交替设置,甲板由强横梁和普通横梁构成,船底实肋板、舷侧强肋骨和强横梁在同一肋位形成强框架。2.2 艇体材料本船主船体为单底、单甲板、钢质全电焊结构,上层建筑铝质电焊结构。所采用的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符合规范有关要求。3、船舶舾装3.1 锚泊设备本艇选配20kg大抓力锚1只,Ф16的锦纶绳锚索长30m。本艇配φ20的锦纶复丝绳2根作为系船索,每根长度为30m。3.1.1拖曳系泊设备本艇在两舷各设带缆桩2只(DH75-18 GB/T 554-2008),艏部船中处设置拖带十字缆桩一只(CB/T3845-2013 100)。3.1.2救生装置本艇配带救生圈2只(配长度不小于30m、直径为 8~11mm 的可浮救生索的救生圈 1 只,带自亮灯1只)。配船用成人救生衣20件(CCS证书),乘员座椅下部每人1件,其余布置于储物柜。在驾驶室设有一个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系统。3.1.3消防设备配备序号位置型号数量  1乘员驾驶舱5kg手提干粉灭火器2只  2机舱5kg手提干粉灭火器1只3 9L手提泡沫灭火器1只4尾甲板带绳消防桶2只5 太平斧1把6 0.03m3 砂箱1只7尾甲板消防栓(配水龙带箱1只,水龙带1×20米,直径13mm水枪一个)1套3.1.4 机舱阻火分隔本船机舱与乘员舱之间的舱壁围壁满足规范要求,机舱甲板和前舱壁根据需要铺设隔热隔音材料。穿过分隔主推进机器处所与客舱舱壁的电缆、管路、导管等,在贯穿处仅要求用阻火材料进行有效的封堵。3.2 舱面属具3.2.1 扶手、旗杆、桅杆乘员驾驶舱棚顶两侧设置固定扶手。乘员驾驶舱棚顶设桅杆1具,安装航行信号灯等装置。3.2.2 门、窗、舱口盖本艇乘员驾驶舱后设船用风雨密铝质双开门1扇。本艇采用侧面采用铝合金固定框移窗,乘员驾驶舱前设扇型固定窗3扇,所有玻璃均采用钢化玻璃。机舱配1只埋入水密吊机口盖,1只风雨密舱口盖,设有埋入式水密人孔盖各1只;设2只埋入水密舱口盖。淡水柜、生活污水柜、燃油柜各配水密箱柜手孔盖1只。3.2.3 舷伸甲板及护舷本船主甲板两侧设置有舷伸甲板,舷伸甲板与护舷一体设计。3.3 舱室内装本艇舱室内装美观大方、安全环保。全艇舱室围壁及天花板均敷设隔热绝缘材料,采用铝合金龙骨制作固定框架,贴面采用铝塑板,地板采用防滑塑胶地板铺覆,驾控台采用铝合金龙骨框架制作,集约程度高,安全可靠。3.4 阻尼材料本船在机舱主机基座部位以及螺旋桨上方敷设船用阻尼材料,船用阻尼材料采用手工刮涂,其涂装厚度一般为底材厚度的1.5~2.0倍。具体的施工工艺按照阻尼产品说明书,降低船体结构振动和噪音,为乘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3.5 航行、信号、无线电设备本船设可倒式信号桅1座,天线、航行灯、信号灯、气笛等均按规范配齐,并配备相应安装基座等,设置悬挂信号旗的横杆。本船配备白桅灯1具,红绿舷灯各1具,白光尾灯1具,白环照灯1具,白闪光灯1具及红旋转闪光灯1具。本船配备红、白旗各一面(尺寸不小于0.4m×0.6m),黑色球形号型1只、手电筒1只。本船配备固定式VHF无线电话1套,公安专用数字集群基地电台1台,公安专用监控及无线图传设备1套,配AC220V 1000W探照灯1盏,舵角指示器1套。本船在驾驶室顶设1只筒式高音扬声器;驾驶室顶部另设长排警灯(含对外扩音功能的警报系统)。3.6 油漆及其它全船采用专用船舶油漆产品,油漆的涂装干膜厚度及涂刷工艺按照油漆厂商的涂装技术要求进行,油漆颜色根据船东要求确定。船体外板所使用的涂层和油漆不应含有作为生物杀灭剂的有机锡化合物。露天主甲板采用金钢沙加防滑油漆,以保证人员的安全。船上应使用满足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要求的内河船用燃料油。4、轮机部分本艇主要用于内河B级航区的公务巡逻船,并按《公务船技术规(2020),《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2024)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及2023修改通报要求设计。本船为尾机舱单机单桨推进船舶,推进系统由主机、高弹性联轴器、齿轮箱、推进轴系、螺旋桨组成。主机选用船用柴油机1台,额定功率205KW,额定转速2100rpm。齿轮箱通用机械120C齿轮箱,减速比为2.5:1。本船电站由船用发电机组作为50Hz主电站,用于全船消防、通风、照明等电力供应。为防止内河民用船舶对环境造成污染,本船遵守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防污染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本船轴系采用油润滑,设有尾管滑油箱。4.1 机舱布置机舱设备使用条件:本船机舱布置主、辅机以及与船舶安全有关的机械设备,均满足船舶倾角规定,保证船舶横倾10°、纵倾7.5°内能正常运转。 且机舱设备按以下条件进行设计;水温度                25℃大气压力              0.1MPa相对湿度              60%环境温度              45℃4.2 机舱布置详述:本船为尾机型机舱布置,设有江水箱,通过闸阀滤器径总管相连。本船主要机械设备均布置在机舱内,此外布置一台消防总用泵用以满足全船消防灭火和舱底水抽排,机舱内还设有一台污油手摇泵和污油箱用来收集污油水。防止油污水污染环境。为满足机舱和驾驶室之间通信,设有联络铃一部。 5、动力系统: 5.1 燃油系统:本船主机和辅机均采用轻柴油,燃油系统由截止阀,快关阀,燃油滤器,管路阀件仪表等组成。本船油舱加油口设在甲板上适当的位置,远离居住舱室和排烟等引起明火的地方,透气管头带金属防火网。机舱内油舱油柜都按规范要求设置快关阀,快关阀控制软轴都引至机舱外面的控制箱内,当机舱发生火情,可通过拉动机舱外面控制箱内软轴来切断燃油。5.2 滑油系统:本船主、辅机都为湿式油底壳;主机滑油系统即对主机活塞、轴承,连杆、气门组件等进行润滑和冷却。辅机同主机一样都为湿式油底壳,润滑方式相同。 5.3 冷却水系统:本船主、辅机均采用双循环冷却系统。5.4 排气系统:本船主、辅机都采用湿式排气系统,系统中设有湿式消音器,辅机同主机原理相同。6、船舶系统6.1 舱底水系统:本船设有舱底水支吸口一个,在其它空舱都设有舱底水吸口。6.2 消防系统:本船消防泵,流量为21m3/h,扬程32m。本船在艏尾甲板各设有一只消防栓,消防枪口径为13mm。满足船上发生火情的任何位置都能有一股不小于12m扬程的水柱。另为消防水还供甲板冲洗。所有消防栓附近都配有帆布水龙带、水雾两用枪和消防箱。6.3 全船测深、注入、透气管系统:所有舱柜、空舱除有液位计的油、水舱柜外,均设有测深透气管。 6.4 油污水处理系统:本船设有一只舱底水吸口,直接和舱底水手摇泵相接。6.5 生活供排水系统:本船设有生活污水柜和淡水柜和一只,淡水柜供全船卫生间供水,淡水系统设有压力水泵一台,污水柜供收集卫生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卫生电动马桶和洗手池。6.6 机舱通风:本船机舱采用机械通风方式,设有两台船用轴流风机。6.6 操纵系统6.6.1 主机操纵本船采用的是机械推拉软轴和操纵器组成的远程遥控操纵系统。本船采用液压操舵系统,设有一台5K.NM电动液压舵机,并设有一台轴带液压泵。轴带液压泵作为日常使用,液压泵站上电动泵作为应急备用。7、其它7.1 垃圾收集贮存:设有可活动式垃圾收集装置。7.2 扶梯和护栏等8、电气部分8.1 概述8.1.1本艇主要用于内河B级航区的公务巡逻船,本船可夜航、不雾航。电气设计按照任务书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年)进行设计。8.1.2 本船采用交流电制:发电机――交流380V单相双线绝缘制动力――交流380V单相双线绝缘制空调――交流380V单相双线绝缘制照明――直流24V双线绝缘制通信、报警、航行设备――直流24V双线绝缘制8.2 电源8.2.1本船在机舱设置一台柴油发电机组,其主要参数如下:额定输出功率      15KW额定频率          50Hz额定电压          400V额定电流          27A8.2.2 本船辅机舱内设有12V 200AH蓄电池2只,组成一组蓄电池组,作为本船的低压电源。8.2.3 主、副机起动用蓄电池按主机、副机的要求配置。8.2.4 该船停靠岸时可接用岸电。8.3 配电系统8.3.1主配电板在驾控台处设有主配电板一块,在屏的上面板上装有检测发电机的电流、电压、功率、频率的电表,发电机运转和供电指示灯,岸电指示灯等。发电机供电自动空气断路器,岸电供电断路器,发电机合闸供电、脱扣断电按钮,在屏的下面板装有负载供电开关。发电机和岸电之间可靠联锁,发电机供电时,岸电不能合闸。当岸电供电时,可以先切断发电机主开关,然后合上岸电开关。8.3.2 充放电板在驾控台处设有充放电板一块,主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和DC24V负载供电。 8.3.3 岸电插座甲板设置AC380V 32A 岸电箱一只,并各配置CEFR 30m长的岸电软电缆; 8.3.4 驾驶室控制台在驾驶室前部设置控制台。台内配置操舵装置、主机遥控盒及显示仪表、航行信号灯控制板、扩音机、磁罗经、VHF甚高频电话、探照灯遥控开关、警灯警报、空调应急遥控切断按钮、助航辅助设备分电箱。8.4 照明8.4.1 照明系统的电压等级:照明系统    DC24V照明由DC24V分电板供电。 8.4.2乘员舱重要场所的正常照明由二个独立的照明分路供电。8.4.3 航行灯信号灯航行灯:配置左舷灯一只,右舷灯一只,桅灯一只,艉灯一只。信号灯:配置白色环照灯1只,白闪光灯1只,红色旋转闪光灯1只。由驾控台航行信号灯箱控制,供电电源为DC24V。8.5 空调装置及其他8.5.1本船设置2台整体式水冷空调;本船天花板吊顶设有空调风管,空调通过风管送风到舱室前端,两侧吊顶均设有出风格栅。9、通信、航行设备9.1 通信设备9.1.1 扩音装置由警灯警报系统随带。9.1.2甚高频配置固定式甚高频无线电话1套,固定式甚高频主机安装在驾控台,天线安装在蓬顶。9.2 航行及助航设备9.2.1磁罗经在驾控台当中配备磁罗经一只。9.2.2 探照灯驾驶室顶棚设置AC220V 1KW探照灯一只。 9.2.3 雨刮器驾驶室前窗上装有雨刮器3只,电源由驾控台控制盒控制。9.2.4 警灯警报在顶蓬甲板上装有警灯警报系统一套,电源由充放电板经助航设备分电箱供电。9.2.5 配测深仪1台。9.3 公安专用设备技术要求9.3.1 警用监控系统包含船载多网合一设备、高清车载红外云台摄像机、400万全彩半球型网络摄像机(带拾音)、400万全彩枪型网络摄像机(带拾音)、车载硬盘录像机、17寸非触摸显示器、警务通讯系统、单北斗车载式数字集群等。船载多网合一设备:最多支持6路网络合并。高清车载红外云台摄像机:32倍400万,1/2.8英寸;200W;H.265;;红外距离(米)120;补光方式红光;电子防抖;透雾功能;宽动态;强光抑制;IP66。网络摄像机: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采用星光级低照度400万像素1/2.9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车载硬盘录像机:音视频输入:2路模拟高清,4路POE RJ45接口,全通道1080P。10、电缆本船电力电缆采用 CJPJ/SC型阻燃电缆。旅客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采用无卤电缆,移动电缆采用CEFR 型软电缆。无线电采用与之相应配套的电缆或高频电缆。11、电缆敷设电缆的敷设应避免擦伤和其它损害,通过水密舱壁时应保证舱壁的水密完整性不受损害。12、接地和避雷桅杆上安装避雷针一根。设备外壳尽量用金属外壳,并安装专用接地线,如果不能用金属外壳则使用衰减性能良好的材料。13、其他:投标人必须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应在《采购需求响应表》中详细说明。投标人出具团队配备人员施工承诺函。最终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参数单位数量备注一、船体部分1船用钢材按实报量吨按实CCS证书2船用铝材按实报量吨按实CCS证书 3焊割耗材吨按实4数控放样、等离子套料、拍片探伤等船15绝缘隔热材含燃油舱上部防火辅料,机舱内吸音材船16阻尼材料机舱减振船17油漆工程全船油漆,含高铁原子灰及人工船18其他未列明项船套1小计二、舾装部分1舱口盖(外甲板)吊机口盖1个、舱口盖3个套1CCS证书2埋入式舱口盖(舱内)个33钢质直梯及斜梯个74机舱进排风格栅可关闭型,不锈钢喷塑只4定制5风雨密铝合金后舱门船标件扇16卫生间门扇17驾驶室与客舱移门可选装空间隔断或半截形式隔断扇18两侧铝合金移窗钢化玻璃/带状一体式船1定制9前档玻璃5+5夹胶玻璃船110航行信号灯安装座架304不锈钢根1自制11全船不锈钢栏杆φ38*2 、φ32*1.5  游艇级镜面抛光艘1自制12钢质燃油箱1000L套1自制13不锈钢清水箱含不锈钢管400L套1自制14钢质污水箱500L套1自制15正副驾驶椅可调型驾驶椅张2 16带缆桩75双柱只5十字拖桩17后甲板舷墙内部集成透气管头及国标排放接口套218可倒式桅杆304不锈钢根119后甲板科技木甲板垫平舱口盖高度㎡1820系泊索具按规范配设套121其他未列明项 船套1 小计三、电气设备1船用水冷柴油发电机组15KW,带隔音箱及湿式排气消音器台1CCS证书2船用充电机AC220V台1CCS证书3岸电插座插头AC220V,含CEFR 30M软电缆套14蓄电池及底座200AH 持证只4CCS证书5蓄电池隔离开关HD11B-200/18只36主配电板及充放电板ZC证书(定制)座17照明及助航分配电箱ZC证书,含磁力启动器2套船套18航行信号灯控制箱按规范配设只1CCS证书9综合检测报警板及报警头按规范配设套110船用水冷空调水冷空调(冷热型)24000BTU(约3匹)台2变频11机舱灯、水密插座、各类开关插座按规范配设船112各类接线盒,船舱管件按规范配设船113舱室灯具含客舱LED氛围灯船套114雨刮器不锈钢臂套115航行信号灯具船用灯具船套1CCS证书16搜索灯交流1000W电遥控探照灯台1CCS证书17舵角指示器按规范配设只1CCS证书18磁罗经YQ-50A 台1CCS证书19全船影音系统含液晶电视屏套120电笛不锈钢游艇双筒只121台式甚高频电话M220,含天线套1CCS证书22船用风机CWZ-250G(Ⅰ)套2CCS证书23全船船用电缆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及无卤电缆船套1CCS证书24警灯警报系统船东提供套125船载多网合一设备最多支持6路网络聚合, 上下行传输带宽均不低于200Mbps套126高清车载红外云台摄像机32倍400万,1/2.8英寸;200W;H.265;;红外距离(米)120;补光方式红光;电子防抖透雾功能;宽动态;强光抑制;IP66套1 27400万全彩半球型网络摄像机(带拾音)星光级 1/2.7\" CMOS 最低照度: 彩色:0.002 Lux @(F1.2,AGC ON),黑白:0 Lux with IR 宽动态: 120 dB 红外灯套1 28400万全彩枪型网络摄像机(带拾音)星光级 1/2.7\" CMOS最低照度: 彩色:0.002 Lux @(F1.2,AGC ON),黑白:0 Lux with IR 宽动态: 120 dB  红外灯套1 29车载硬盘录像机存储1个SATA接口,单硬盘最大支持2T;1个前置SD卡接口:单卡最大支持256G,本机标配1块1T硬盘套1 30显示器嵌入式17寸非触摸套1 31公安专用数字集群基地电台船东提供套1 32测深仪按规范配设台133电气辅助材料按规范配设船套134接地避雷装置船用船套135其他未列明项 船套1 小计      四、装修部分1吊顶铝合金浅色夹芯板套12空调风道及保温材含可调节型出风口船套13白色人造石窗台及台面全船窗台板、吧台及正副驾驶台面船套14柚木色集成墙板铝合金蜂窝板,表面转印木纹套15窗套、门套按规范配设船套16储物柜木质套17踏步梯含梯灯、扶手个28客舱地板船用PVC地板或实木复合地板㎡279窗帘卷轴窗帘船套110舱内沙发定制组211茶几木质个1 12双人座椅沙发套213工作台木质套2 12洗手间台盆套装定制套1 13电动马桶自动收集套1 14垃圾桶 套1 15智能镜定制套1 16门按规范配设套1 17舱室内部结构装潢、五金及辅材全船内装结构,非面板部分套118吧台柜总成定制 套119驾驶台定制套120阻燃多层基层板含防水胶合板张6521内装辅材套122其他未列明项 船套1 小计五、轮机设备1柴油主机带CCS证书及国2排放证书 205kw台1CCS证书2齿轮箱杭齿台1CCS证书3高弹联轴器按规范配设套1CCS证书4弹性机脚按规范配设个45液压舵机手动液压助力型台1CCS证书6舵系按规范配设套17轴系按规范配设套1CCS证书8螺旋桨按规范配设个1CCS证书9全船管系按规范配设套110全船阀件按规范配设船套1CCS证书11全船法兰片、紧固件按规范配设船套112各类机舱及客舱铭牌按规范配设套113注入口及透气管头按规范配设船114电动总用泵按规范配设台1CCS证书15电动污油水泵、污油箱及日用油箱按规范配设套116舱底水手摇泵CS-25Y只1CCS证书17粉碎排污泵0.5PWF-20 CCS证书台1CCS证书18淡水压力泵PAR-MAX4(31620)   16.3L/S台119机舱花纹铝板地坪按规范配设船套120其他未列明项 船套1 小计六消防救生部分1救生圈、船用救生衣含船用儿童救生衣项12干粉灭火器5kg只63泡沫灭火器9L只14半圆形太平桶带绳只25太平斧把26消防砂箱C0.03m3只27水龙带箱水龙带30m,φ13水枪套28铁钎和铁钩套19丙纶绳Φ18×25m根210旗帜红白旗、国旗面711小型号笛个112号钟只113号锣只114船用时钟个115倾斜指示器个116双筒望远镜个117黑色球体号型个118其他未列明项 船套1 小计七专项费用部分1生产设计及图纸资料费船12水电能源费船套13胎架及船台费船套14船体冷作焊接工船15舾装工船16轮机及管系工船17电工船18木工船19试航船检及交付费下水费、倾斜、系泊、航行及电站试验,含油料及船员费船套110其他未列明项 船套1 小计八成本合计九管理费十利润十一税金   十二总价第二部分有关说明1.1.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2.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1.3.本项目中如有被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1.4.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1.5.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内。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40%,验收交付后付至7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结清。1.7.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无锡市公安局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1.8.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1.9.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0.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开标后,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苏采云”系统,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1.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2.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1.3.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1.4.有关中小企业政策,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可详见本文件其他章节。1.5.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6.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1.7.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人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1.8.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1.9.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规定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如非强制性标准的,应当优先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1.10.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一部分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标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按排名先后顺序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第二部分评标标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且存在联合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与参加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二、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投标供应商评价(18分)1)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建造过同类型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有效合同得2.5分,满分7.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省级交通平台备案确认提供业绩备案截图,上传到系统中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7.5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上传到系统中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6分)3)投标人具有船级社认可的铝合金、不锈钢、船用结构钢焊接工艺评定认可证明,每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系统中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5分)3、团队配备情况(12分)1)项目负责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级职称的,得4分,具中级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4分)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拟安排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4分)3)本项目拟派成员中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满分1分。(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职称、培训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系统中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上述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扫描件(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上传到系统中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主持建造过同类型船艇业绩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省级交通平台备案确认提供业绩备案截图,上传到系统中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3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4、技术功能(5分)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技术功能指标符合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正偏离,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正偏离,有一项正偏离加2.5分,最多加5分;正偏离须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列明,未列明视同无偏离。5、技术方案(35分)(1)船艇建造方案(21分):A.根据船艇船体、轮机、电气建造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合理、完整得6分;方案基本合理、较完整得3分;工艺方案不合理、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B.根据船艇内装施工方案、材料来源及流程、生产制造主要设备的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合理完整、材料流程明确、设备完备得6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C.根据投标人船艇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D.根据投标人船艇施工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价,安保体系和制度健全、有效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E.根据投标人船艇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价,投标人制定的工期计划科学合理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2)后续服务与承诺(14分):A.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保修包换措施、专业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网络及内容具体服务方式进行评价,内容合理、完整得6分;内容基本合理、较完整得3分;内容不合理、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B.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方电话后4小时内予以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8分,2-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5分,4-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8-1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到达时间越长得分越低,超过12小时到达现场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内容一、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目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9《联合体协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供,格式自拟)。说明:(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1~6项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其中第3、4、5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7项,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指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参见第五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须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第2、6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1、3、4、5、7(如有要求)、8(如有要求)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一)符合性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目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投标函(给定格式)商务符合性2承诺书(给定格式)3开标一览表(“苏采云”系统中给定格式)报价符合性4分项报价表(给定格式)5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技术符合性6《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说明:(1)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6项,《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6项按《采购需求》中的相应要求(如有)进行提供。(二)其他证明文件1.《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认为如有其他应附的文件可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参考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项目投标人:日期:二、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我公司(单位、联合体)针对(JSZC-320200-YZDC-G2025-0032)项目,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以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特此授权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以下说明所述的单位负责人)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以下说明所述的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限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情形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字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当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时,被授权人相关内容填报为法定代表人(或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信息,“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处可不用再重复签字或盖章。(3)供应商为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三、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资格声明函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联合体)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00-YZDC-G2025-0032)进行投标,并作如下声明1.我公司(单位、联合体)参加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2.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具备本次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单位、联合体)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我公司(单位、联合体)针对本次项目的上述声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联合体)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盖章):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制造商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作如下处理: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文件无效;②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备注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定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投标函(给定格式):投标函致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JSZC-320200-YZDC-G2025-0032)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第7章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第8章我方愿意提供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第9章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第10章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第11章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决定中标者的方式。第12章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第13章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第14章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第15章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按采购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第16章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七、承诺书(给定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00-YZDC-G2025-0032)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对于中标产品的包装将严格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3.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均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指标及标准。4.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按规定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如非强制性标准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优先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5.根据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简称《需求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所投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对七种软硬件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所投产品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且必要时将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的,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予以配合。……(投标人如有其他承诺的可在此处添加)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联合体)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八、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无锡市公安局更新水警船艇项目建造项目 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注:因“苏采云”系统自带“开标一览表”模块,投标人须按“苏采云”系统中给定的模块格式,完整、正确地进行填报(具体位置为“基本目录”——“开标一览表”),此处可不用再重复填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及表中所填的投标报价均将以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自带的模块格式中填报的为准。九、分项报价表(给定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货物部分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性能指标数量产地质保期单报价分项总报价1        2         ......        服务部分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报价分项总报价1     2      ……    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十、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投标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一、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项目编号:JSZC-320200-YZDC-G2025-0032序号姓名年龄本项目职责人员证书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复印件(标注各人员所处位置)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填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水警船艇 水面公务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