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燃气接驳招标公告(2025)
项目所在地:天津
项目类别: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天燃气接驳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WYZDD-G3006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
2.采购预算:4700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4.采购范围:完成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的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内容。
5.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是;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燃气管道设计(GB1),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2.施工资质: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燃气管道安装(GB1),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5.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十)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 11 月 24日至 11月28 日,每日上午08:00至12: 00,下午 13:00至17: 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燃气管道设计(GB1),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2.施工资质: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燃气管道安装(GB1),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5.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ZDDCG@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卓越同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缘西路242号西2-10号楼2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12月3日10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卓越同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缘西路242号西2-10号楼2层)。
※八、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踏勘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王先生。
(四)联系方式:13072026711。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妍冉、董德顺、戚国营
办公电话:022-86558898
移动电话:15902213439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缘西路242号西2-10号楼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乔工
办公电话:022-601633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燃气接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