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2025)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81

2、项目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03,303.47元

最高限价:703303.4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81-1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703303.47
703303.47

703303.4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村级道路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标包划分:1个标包(4)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远程开标大厅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

联系人:崔生伟

联系方式:19837301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一街东振路交叉口新时代大厦

联系人:苏琳娜

联系方式:16627680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琳娜

联系方式:1662768017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5:4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0.33034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琳娜

项目联系电话
16627680170

采购单位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837301873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乡市红旗区新一街东振路交叉口新时代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627680170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pdf

附件2
自查表.pdf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新县政条竞-202-1)县区1202PDL2已单核臆发布。生生常采购人: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81(县区)2025TPDL262号采购人: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81、(县区)2025TPDL262号2、项目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703303.47元最高限价:703303.4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元)1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81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703303.47703303.47是703303.475、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村级道路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标包划分:1个标包(4)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截图)。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5日8:30至2025年11月27日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远程开标大厅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联系人:崔生伟联系方式:198373018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一街东振路交叉口新时代大厦联系人:苏琳娜电话:166276801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琳娜电话:16627680170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4日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联系人:崔生伟联系方式:198373018732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一街东振路交叉口新时代大厦联系人:苏琳娜电话:166276801703项目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4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100%已落实7采购内容村级道路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8工期60日历天;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10供应商资质条件详见谈判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工作日14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15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同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6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公告17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谈判保证金无19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19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谈判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谈判供应商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供应商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加盖单位CA印章及法定代表人CA印章即可。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由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20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1递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需上传加密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3.加密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4.谈判开始时,供应商必须凭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远程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3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及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及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及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ggzy.xinxiang.gov.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l)24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从相关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履约保证金无26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03303.47元;注:谈判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谈判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慎重考虑报价,恶意竞价,后续将列入相关黑名单。如果中标单位拒签合同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顺延中标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2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28缺陷责任期1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缺陷,中标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供应商应在对以上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9解释权本项目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30代理费5600元;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标准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1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32农民工工资保障出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承诺书。33政府采购政策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中小企业定义:(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33政府采购政策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35特别提示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本次谈判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3.谈判公告同为本次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CA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5.多家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筑业总则1.概况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1.1.2采购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3代理机构: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项目内容、工期和质量要求1.3.1项目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4分包:不允许。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3谈判供应商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或无承诺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如果中标不得因对现场情况缺乏了解等任何理由拒绝签署合同、提高报价或降低工程质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明确表明其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现场状况及相关要求。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谈判公告;(2)谈判须知;(3)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代理公司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谈判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谈判公告也是谈判文件组成部分)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澄清。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供应商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采购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供应商公示,但不指明来源。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修改、变更,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谈判监督部门备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该文件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会员登录”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文件)公告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果澄清、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谈判函(2)第一次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谈判项目承诺书(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项目管理机构(10)资格审查资料(11)施工组织设计(12)服务承诺(13)其他材料3.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3.2谈判报价3.2.1谈判报价:供应商在预算金额基础上根据现有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报出的投标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是谈判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其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中标不再另行产生和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须声明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没有声明将不通过审核。报价时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3.2.2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价格为第一次报价,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最后报价中每一子目价格按第一次报价中对应子目价格同比例调整。3.2.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最后报价。谈判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2.4谈判报价货币:本次谈判采购的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3响应性文件有效期3.3.1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如有)。3.4谈判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最新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继续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为方便谈判小组评审,响应文件应编辑目录及页码。其中,采购项目承诺书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3.6.4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子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3.6.5签字或盖章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6.6除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谈判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512-581885384.响应文件的递交4.1.1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1.2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子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l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性文件为准。4.3.2谈判截止时间之后,在谈判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性文件。5.竞争性谈判及报价5.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5.2如网上系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导致解密失败的,供应商应使用非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5.3因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谈判将被拒绝。5.4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及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及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及二次报价、最后(三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ggzy.xinxiang.gov.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l)6.谈判小组6.1谈判小组6.1.1采购人代表和由采购人从相关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若干名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3人及以上单数),该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谈判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6.4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谈判供应商应书面响应在谈判期间委派委托代理人及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的通知接收质询。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6.5注意事项:6.5.1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1)未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参加谈判的;(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项目经理签字的;(4)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5)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6.5.2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将不予评审:(1)工期不确切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最后报价低于成本或者超过采购人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4)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完工期限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6谈判过程保密6.6.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性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6.6.2谈判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做出说明。7.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供应商7.1.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7.1.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7.1.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7.2成交通知7.2.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7.2.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3履约保证金无。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4.2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4.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明确具体的赔偿金额。7.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7.5.1采购人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7.5.2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加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9.5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6质疑9.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6.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6.4质疑渠道:渠道一:书面质疑书(联系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面递交)。渠道二:邮寄(邮寄发出并联系代理机构)。质疑事项的处理以收到的书面质疑书为准,质疑时间的界定以发出时间为准。渠道三:交易平台系统在线提出质疑并联系代理机构。9.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6.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谈判须知前前附表11.免责声明:11.1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2无论本采购文件中是否明确,供应商所投报货物必须首先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性标准。采购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如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性标准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12.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第三章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一、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二、谈判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三、评审程序:资格审查表条款号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标准供应商资格承诺书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资质证书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供应商应在投标时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书”,无需再提交以下1-6项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要求的标准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报价表报价表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符合谈判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谈判报价不超过采购最高限价5工期符合谈判文件内容要求6质量谈判人承诺质量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谈判文件第八章格式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9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内容合理可行。10其他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备注:以上涉及到资格及符合性要求的各项证件或证明资料均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若电子响应文件中内容不能够清晰可辩的,谈判小组将会对此类电子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电子响应文件才能进行最后报价。四、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的;(6)不满足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谈判的具体内容。六、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为三次(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其他两个轮次由谈判小组在系统中依次发出。)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响应文件递交时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本报价不是最后报价,但作为能否进入下一轮谈判报价的重要依据。每轮报价均不得高于前一轮的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视同退出谈判。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八、谈判小组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公开招标改谈判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2名)。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进行排序,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善的推荐在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处罚。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根据对项目造成的损失进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施。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图纸(无)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乙方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做出书面声明。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乙方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有意空缺,由乙方自行购买或收集】3.技术要求执行现行施工规范及标准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店后营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50(电子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新建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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