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 运行服务招标公告(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2025)
项目概况
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992025CCS00294
项目名称: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53000
最高限价(元):205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53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一二期项目运行服务。年运行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福利费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植物补种费、冬季保温措施费、清淤费绿化灌溉费、维护修理费、税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金叶小区40号商铺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支付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费率的62%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1450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
地 址:永济市银杏东街120号
联系方式:13903486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金叶小区40号商铺
联系方式:15035493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035493610
附件信息:
生态治理-竞争性磋商文件.pdf382.9K
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项目编号:1408992025CCS0029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代理机构:山西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992025CCS002942、项目名称: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053000元5、最高限价:2053000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一二期项目运行服务。年运行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福利费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植物补种费、冬季保温措施费、清淤费绿化灌溉费、维护修理费、税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约期限:1年8、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元):免费获取。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请登录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磋商时间:2025年12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4、磋商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金叶小区40号商铺开标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收费标准:支付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费率的62%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14500元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地址:永济市银杏东街120号联系人:毛先生电话:139034868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金叶小区40号商铺联系方式:150354936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6-第二章磋商须知-7-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规定2.1采购人名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地址:永济市银杏东街120号联系人:毛先生电话:13903486889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金叶小区40号商铺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0354936103.1项目名称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3最高限价2053000元3.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一二期项目运行服务。年运行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福利费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植物补种费、冬季保温措施费、清淤费绿化灌溉费、维护修理费、税金3.5服务地点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3.6合同履约期限1年3.7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2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竞争性磋商公告”。6.1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7踏勘现场不组织8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2.1偏离允许正偏离19.1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22.1投标保证金1、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规定22.1投标保证金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3、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人民路支行行号:104181000144账号:148002458555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电汇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退还。注: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除电汇形式外,采用其他形式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应将保证金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23.1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4.1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注:本次项目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时导致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请登录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9.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12月5日15时00分磋商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金叶小区40号商铺开标1室31.1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成专家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2人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抽取: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6.1公告发布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8履约担保不要求□要求42.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协议规定,代理费为145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付清。-9-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资金来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3.3财政评审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采购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服务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合同履约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磋商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合同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5.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6.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除应符合本章第4.2项、第4.3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踏勘现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分包/转包: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11-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0.磋商文件的约束力10.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10.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10.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二、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11.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1.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服务)偏离,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12-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3.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4.一般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5.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5.2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5.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5.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16.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3-17.磋商报价17.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含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7.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作业服务、物化物资等应报单价。17.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17.4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8.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9.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19.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20.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0.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4.2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2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磋商投标保证金22.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以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2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22.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2.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23.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磋商文件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4.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5.串通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处获得-15-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注:本项目不需要)26.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7.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28.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2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9.1磋商供应商在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前,可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9.2在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9.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16-30.竞争性磋商及报价30.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30.2磋商供应商应按时解密,并在时效内回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31磋商小组31.1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2人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供应商。3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1.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2.响应文件的澄清3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32.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32.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3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17-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特别注意事项33.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33.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服务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3)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终限价)的;(5)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限、技术标准及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4.确定成交供应商34.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18-34.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34.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从设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商中,按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未成交的供应商。34.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人:(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5.磋商过程保密35.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35.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5.3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签约及质疑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成交通知3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8.履约保证金:无39.签订合同-19-39.1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2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财政局备案。39.3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9.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9.5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40.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41.质疑程序及处理41.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4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公告发布时间;(3)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4)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20-依据的;(5)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6)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提起质疑的日期。4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4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4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4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21-4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八.其他规定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43.其他规定43.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九、政策落实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22-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1%-2%。)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可。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各采购单位对同时符合绿色发展或者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企业,采用阶梯递增的方式给予更大幅度的评审优惠支持,递增幅度不低于可增长幅度的25%,直至达到采购政策规定的优惠幅度上限。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24-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5-第三章合同文本-26-甲方:乙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招标采购中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起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后,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27-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六、交付1、合同履约期限:2、交付标准:七、交验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3、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4、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5、甲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八、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相关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28-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5、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6、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7、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9、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9-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如供应商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经考察达成贷款合作意向,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投标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合同文本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30-第四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31-一、评审程序1、组建磋商小组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1.2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第一轮报价2.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政采云开标大厅签到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第一轮报价进行确认并电子签章。2.2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3、资格性审查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资格审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评审内容具体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政策性因素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7投标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如有一项不符合,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资格审查时审查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4、符合性审查4.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4.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符合性审查内容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4合同履约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5、响应文件的澄清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5.4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6、磋商谈判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磋商谈判。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随后等待洽商谈判。6.3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按照递交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6.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9磋商谈判后,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依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7、最终报价7.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7.2最终报价在政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分别报出。8、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9、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5-二、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2、评定内容及标准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注:1、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分二、商务部分6分1、投标供应商业绩(6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与最终客户签署的同类型项目(同类型项目指运行或维护服务)合同案例,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含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影响评审时则不得分。6分三、技术部分84分1、整体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思路(2)服务内容(3)服务方法(4)服务体系(5)服务响应机制(6)服务承诺等;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有瑕疵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18分最高得18分。2、对项目理解和熟悉程度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对项目理解和熟悉程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目标任务(2)工作内容(3)重点、难点理解及分析等;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有瑕疵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9分3、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2)质量保证措施(3)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4)安全保障措施;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的得4分,内容有瑕疵的扣2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最高得16分。16分4、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进度计划(2)工作部署(3)各阶段实施流程(4)进度保障措施;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有瑕疵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最高得12分。12分5、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实施后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仅限于:(1)服务标准(2)服务时间(3)响应时间(4)响应效率以及其它供应商认为应当承诺的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有瑕疵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最高得12分。12分6、项目团队针对本项目拟组建团队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1)项目团队机构(2)专业人员配备(3)职责划分(4)服务人员保险等进行综合评分,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有瑕疵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最高得12分。12分7、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得5分,内容有瑕疵的扣2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5分注:“内容有瑕疵”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方案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具体描述等。-37-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38-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53000元3.合同履约期限:1年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每月按进度付至总价款的70%,验收完毕剩余合同款项全部付清。5.服务地点: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一二期项目运行服务。年运行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福利费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植物补种费、冬季保温措施费、清淤费绿化灌溉费、维护修理费、税金。7.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验收标准:采购人成立项目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的承诺、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等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二、基本情况(一)一期项目运行服务明细:本项目工程费用4684.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1.75万元、预备费260.82万元。年运行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福利费、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植物补种费、冬季保温措施费、清淤费、绿化灌溉费、维护修理费、税金。1、燃料动力费:本项目年耗电量为25.4万kWh。2、人员工资:定员5人负责湿地日常维护、倒膜、垃圾清理、修剪草坪、打捞浮萍等日常维护。3、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本项目水生植物共种植55941m2(83.99亩),其中潜流湿地种植面积50841m2(76.33亩)、表流湿地种植面积5100m2(7.65亩)。收割范围包括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的水生植物,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植物种植面积共计83.99亩。4、植物补种费:在本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工程的长期运行过程中,受自然环境变化、病虫害侵袭、人为活动干扰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水生植物可能出现死亡、生长不良等情况,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功能受到削弱。为保障潜流湿地与表流湿地的生态效益持续稳定发挥,维持水生植物群落的合理结构和健康生长,需对受损区域进行植物补种。本项目水生植物共种植55941m2,其中潜流湿地种植面积50841m2、表流湿地种植面积5100m2。植物补种黄菖蒲、芦苇等按照10%考虑,植物补种面积为5594m2,植物种植密度为16株/m2。5、冬季保温措施费:本次潜流湿地冬季保温采用保温薄膜作为主要材料。-39-保温薄膜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能够有效阻挡热量散失,为湿地营造相对温暖的小环境。保温膜铺设面积为51000m2。6、湿地清淤及处置费:五年对表流湿地进行清淤,清淤面积为46296m2,综合考虑湿地的淤积程度、生态恢复需求以及工程可行性,清淤深度按照0.4米考虑。清淤量为18518m3,采用机械清淤,清淤后进行无害化处置并资源化利用,清淤费用待后期清淤实施时单独列项报批,日常运行维护不再考虑此部分费用。7、沉砂池、进水管涵、粗细格栅渠、进水闸门附近清淤费,年清理污泥量约5000m³。8、绿化日常灌溉维护费:湿地厂区绿化植物进行灌溉维护,本工程绿化面积为45294m2(68亩),每月平均维护2次。9、设备维护修理费:设备费为398万元。(二)二期运行服务明细:本项目工程费用6347.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5.77万元、预备费559.46万元。年运行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福利费、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植物补种费、冬季保温措施费、清淤费、绿化灌溉费、维护修理费、税金。1、燃料动力费:本项目年耗电量为42万kWh。2、人员工资:定员5人负责湿地日常维护、倒膜、垃圾清理、修剪草坪、打捞浮萍等日常维护。3、植物收割及外运费:本项目水生植物共种植103912m2(156.02亩),其中潜流湿地种植面积53628m2(103亩)、表流湿地种植面积50284m2(75.5亩)。收割范围包括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的水生植物,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植物种植面积共计156.02亩。4、植物补种费:在本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工程的长期运行过程中,受自然环境变化、病虫害侵袭、人为活动干扰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水生植物可能出现死亡、生长不良等情况,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功能受到削弱。为保障潜流湿地与表流湿地的生态效益持续稳定发挥,维持水生植物群落的合理结构和健康生长,需对受损区域进行植物补种。本项目水生植物共种植118884m2,其中潜流湿地种植面积53628m2、表流湿地种植面积50284m2。补种黄菖蒲等植物率按照10%考虑,植物补种面积为11888.4m2,植物种植密度为16株/m2。5、冬季保温措施费:本次潜流湿地冬季保温采用保温薄膜作为主要材料。保温薄膜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能够有效阻挡热量散失,为湿地营造相对温暖的小环境。保温膜铺设面积为53628m2。6、湿地清淤及处置费:综合考虑湿地的淤积程度、生态恢复需求以及工程-40-可行性,清淤深度按照0.4米考虑。五年对表流湿地进行清淤,清淤面积为5.87万m2,清淤深度按照0.4m考虑,清淤量为23480m3,采用机械清淤,清淤后进行无害化处置并资源化利用,清淤费用待后期清淤实施时单独列项报批,日常运行维护不再考虑此部分费用。7、沉砂池、进水管涵、粗细格栅渠、进水闸门附近清淤费:年清理污泥量约7500m³,人工配合机械清理。8、绿化日常灌溉维护费:湿地厂区绿化植物进行灌溉维护,本工程绿化面积为53000m2(80亩),每月平均维护2次。9、维护修理费:设备费为152万元。-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3-目录商务、技术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磋商响应声明(格式)四、报价一览表(格式)五、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六、供应商的证明材料七、供应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项目实施方案十、其他资料其他附件一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附件-4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特此证明。职务:的法定代表人。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后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6-三、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详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财政评审价时,投标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邮政编码:开户银行:电话:账号:年月日-47-四、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8-五、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运行服务 运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