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梯招标公告(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查看招标公告]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CG202511023
项目名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5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允许与具有以上两种相应资质证书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双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人防大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298371
质疑联系人: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298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592508
质疑联系人: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925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docx

泰顺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泰顺政府采购泰顺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 采购编号
TSCG202511023

项目名称
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单位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及备案机构
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二○二五年十一月泰顺政府采购泰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五、开标和评标六、授予合同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办法注:招标文件中标“▲”号的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着重提醒各供应商必须响应。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项目概况
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公告平台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dzjy.ts.gov.cn/TPFront/)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zfcg.czt.zj.gov.cn/),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2月5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SCG202511023项目名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850000最高限价(元):1850000采购需求: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8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允许与具有以上两种相应资质证书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双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人防大楼4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298371质疑联系人:饶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592983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592508质疑联系人:陶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9250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
TSCG202511023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850000元

6.
采购人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7.
招标代理机构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3.
是否接收联合体
☑是 □否

14.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5.
投标语言
中文

16.
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4、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
6、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7、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8、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投标文件。
9、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0、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处作为纸质存档(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邮寄至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邮寄信息: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204室,吴先生,0577-67592508)。

17.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18.
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19.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

20.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查找本项目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开标时文件传输均发至此邮箱)。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

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 12月5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

22.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2月5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

23.
评审地点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24.
开标程序
(一)开标准备
1.采购组织机构原则上采用电子评标,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大会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无效。
3.所有二次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各供应商代表在收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投标文件,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情况;
3.评审小组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响应人作出最终承诺和最终报价。
5.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6.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7.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5.
评审小组的
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26.
采购
扶持政策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2、对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27.
供应商信用查询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8.
合同备案
1.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2.228.219.161/TPFront/)、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29.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表附合同条款中),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0.
免责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成交、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总则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投标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费、总包配合费、设备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和电梯验收后交付给项目使用单位前保管费等各项全部费用,以及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施工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5、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供应商可以自行到采购人处现场勘查了解安装地点、环境尺寸及采购人需求,本项目设计的安装材料、安装附件均采用包干方式计入投标总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注:根据现场实际,现场已完成土建施工及预埋,如需调整需自行考虑费用,及安装电梯所需的其他一切辅材一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二、电梯技术规格1、设备清单和基本需要1.1电梯技术要求一览表 电梯编号
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m/s)
井道尺寸(宽*深)mm
底坑深度mm
冲顶高度(含板)mm
停层站
总站数
台数
有/无机房
是否贯通门
备注

DT1
1150
1.75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5/5/5
5
1
无机房
否×
客梯

DT2
1150
1.75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5/5/5
5
1
无机房
否×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DT3
1600
1.75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4/4/4
4
1
无机房
否×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DT4
1600
1.75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按现场尺寸
4/4/4
4
1
无机房
否×
客梯兼货梯

FT1
提升高度4950mm,角度30°室外扶梯

FT2
提升高度4950mm,角度30°室外扶梯

1.2★本项目共计招标客梯4台、扶梯2台。注:1、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3日内到采购人处核对确认具体尺寸;如本表尺寸与建筑图纸有误,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修正订制设备以满足土建要求。如中标供应商未核对尺寸,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供应商须注意报价风险。1.3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小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2、产品标准和规范投标产品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和国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电梯手册”(JJ4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估标准(试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其他有关的中国规定·由招标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3、所需资料3.1投标所需资料下列资料须包含在供货合同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产品样本说明书及技术规格书(中文版本);·设备详细配置(附进口件清单,如有);·校核土建相关尺寸的符合性(如地坑尺寸、井道尺寸、门洞尺寸、开门尺寸、顶层高度等),并做相关说明;3.2电梯供货时,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1)中标人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布置方案图;·井道施工图及对招标人的要求;·设备安装图(包括电气、系统安装线路图);·电路电气控制图、系统原理图;·设备安装、操作、维护手册或说明书(中文版);·提供门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主要安全装置的试验报告复印件·中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2)设计图纸要求·图纸一式6份在供货前60日内需交招标人审查并认可。·如果有任何图纸未被认可,须由中标人按招标人建议做好修改,并再次送审直到认可。(3)图纸审查包括:·所有对土建的要求需符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包括荷载、打孔位置和尺寸、预埋件、吊装预留孔、吊装荷载、通道、用于固定的一些细节等。所有对土建工程的要求须送交业主审查,以便审查有效。·主要设备的交货程序,外形尺寸、重量和预留吊装位置和吊勾。·主要设备的电源负荷和通风降温要求。(4)中标人在接到任何有关土建或结构设计的变更通知,须根据变更提供详细土建变更图纸。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零部件图和总图,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4.电梯技术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适应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运转顺利、正常、可靠。2、可靠性要求:①电梯设备及各主要部件在每天正常连续运行24小时基础上;②在供电电压波动≤±7%,供电频率波动≤±3%时仍能正常工作;③电梯在额定载荷时允许起、制动循环次数≥240次/小时。1.3配置要求①梯型要求:要求提供投标品牌中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永磁无齿同步曳引机变频驱动的梯型,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节能环保要求;②控制方法:主回路均应采用双32位用以上全电脑集散模块化网络及智能模块VVVF控制系统,微机模块化结构进行控制和故障诊断;③开门机系统:采用电脑模块控制的VVVF门机系统。④悬挂系统:安全系数≥12,绳头组合可靠,带缓冲。⑤室外扶梯桁架表面需做防锈处理,内外钢板采用304不锈钢。电梯主要部件要求1★曳引机系统:建议采用曳引机整机电梯品牌国原品牌原产地,制动器抱闸使用寿命长(提供专业单位检测报告)、性能优质产品。(进口的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2★控制系统:建议控制柜整柜采用原厂原品牌,主板电梯品牌国原品牌原产地,适用宽电压(提供专业单位检测报告)、性能优质产品。(进口的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3★门机系统:建议门机整机电梯品牌国原品牌原产地,开关门使用寿命长(提供专业单位检测报告)、性能优质产品。(进口的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4★安全光幕要求:原厂原品牌,光束150束上,防护等级IP55以上;5★导轨:轿厢建议侧采用T114/B级导轨或以上,对重侧采用T89/B系列实心导轨(提供制造商承诺函);6★制动器建议采用知名品牌,性能优质产品。7★安全钳建议采用原厂原品牌,性能优质产品。8★缓冲器建议采用原厂原品牌,性能优质产品。9★限速器建议采用原厂原品牌,性能优质产品。10★门锁装置建议采用原厂原品牌,性能优质产品。11★上行保护装置建议采用原厂原品牌,性能优质产品。3、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名称
要求

1
电梯的水平振动、垂直振动加速度
电梯轿厢运行时水平振动加速度最大瞬时峰值≤ 0.30m/s²,垂直振动加速度最大瞬时峰值≤ 0.50 m/s²

2
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
平均≥0.48m/s2 ,且在0.48~1m/s2之间可调,最大≤1.5m/s2

3
噪音指数
额定速度 ≤ 2.5 m/s时:轿内噪音 ≤ 55dB(A)
额定速度 > 2.5 m/s 时:轿内噪音 ≤ 60dB(A)
开关门≤65dB(A),机房≤75dB

4
平层精度
在±5mm范围之内

5
运行故障
电梯每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不应超过4次。

6
控制柜失效(故障)
电梯每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不应超过4次。

7
故障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如超过,每次罚款1000元。

8
一般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修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如超过,每小时罚款500元,按小时累计。

9
重大故障修复时间响应时间
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超过,每天罚款2000元,按天累计。

4、电梯基本功能:以下功能是买方对电梯的基本要求,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如实反映,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详细列出所供电梯的其他具体标准功能。(1)客梯功能 (1) 全集选控制运行
(2) 层高自测定功能
(3) 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4) 轿内慢速运行功能
(5) 机房调试操作功能
(6) 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7) 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8) 电动机空转保护
(9) 电动机过载(热)保护

(10)故障自动检测
(11) 故障自动存储
(12)待机定期自检

(13)抱闸动作安全检测
(14) 位置异常自动校正
(15) 故障低速自救运行

(16) 抗电磁干扰功能
(17) 对讲机通讯功能
(18) 底坑对讲机通讯

(19)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
(20) 警铃报警功能
(21) 门过载保护

(22) 超载报警功能
(23) 开门异常自动选层
(24)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

(25) 开门时间自动控制
(26)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
(27)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28) 智能光幕保护功能
(29) 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30) 消防迫降功能

(31) 泊梯功能
(32) 无呼自返基站功能
(33) 起动补偿功能

(34) 门停止运行功能
(35) 微动平层功能
(36)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37) 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38) 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39) 轿内通风自动控制功能

(40) 目的层按钮闪亮
(41) 厅轿门旁路检测功能
(42)五方通话装置

(43) 厅外检修显示功能
(44)并联控制功能
(45)控制柜预留BA接口

(46)专用电梯轿厢空调
(47)轿厢内语音报站功能
(48)配置随行视频电缆(随行视频电缆应至电梯机房)

(47)专用运行功能
(48)轿内错误指令取消功能
(49)无障碍相关功能(符合规范要求)

(50)脱离并联独立运行功能
(51) 空调及监控
(51)智慧物联网

5、电梯安全设备要求:(1)断相和错相保护;(2)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3)缓冲器;(4)限速器;(5)安全钳;(6)紧急停止按钮;(7)层门安全设施;(8)轿门安全设施;(9)层门闭锁保护(10)电气短路保护;(11)主电机过载保护。6、电梯装修要求:轿厢和厅门的装修由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 部 位
装 修 要 求
备 注

轿厢壁
轿厢后壁采用镜面不锈钢,其余壁板均采用发纹不锈钢,无障碍功能电梯设置三侧不锈钢扶手。

地 面
拼花大理石地面。

轿厢顶
豪华吊顶(材质为不锈钢),顶部含灯光、通风和空调。

轿 门
中分开门,发纹不锈钢。红外线光幕保护。

轿厢内显示屏
采用不小于8英寸的多媒体彩色液晶显示屏,应能显示电梯所在楼层、运行方向及其它相关信息等。

操纵盘
电梯操作箱要求采用一体式发纹不锈钢面板,(除按钮外前壁无凸出、无缝隙,不接受分体式面板),配置8英寸的多媒体彩色液晶显示屏,装有微动发光二极管照明的楼层豪华按钮。
无障碍电梯需在电梯侧壁设置副操纵盘。

通讯
隐蔽式五方对讲装置

踢脚板
发纹不锈钢或铝合金灯带

轿厢门坎
硬质耐磨铝合金

厅门坎
铝合金

厅 门
采用发纹不锈钢

门 套
大理石

门厅按钮及显示
采用发纹不锈钢面板,有楼层显示、方向显示和检修显示。采用单色液晶显示面板,每台电梯每层配置一个显示面板。每台电梯每层配置到站灯(提示作用,带提示音)。

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
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

注:不锈钢要求采用SUS304或以上性能档次的产品,厚度≥1.2mm。无障碍电梯电梯还需满足符合GB55019-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5.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按标准制造,并有替换性和精确装配性。特别对于驱动装置(曳引元件设备)、门机等的装配,所有都应在工厂完成或预装配或其尺寸误差达到预装配水平。6.设备性能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在噪音、振动、减速箱的油渗漏、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GB10058标准和相应的国际标准。7.质保期和维保期所有电梯质保期自电梯专项验收合格并取得质检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之日起2年,免费维保期和质保期时间同。8.其他1、在工地的建设过程中,中标人有责任与监理单位、土建单位及其它供应商保持联系和合作。并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2、中标人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设备能及时投入服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3、所有电梯必须经过专项验收合格取得政府报告,且根据招标人需要,得到招标人认可后再投入运行。4、若有部分进口件的相关国外规范及法规与中国国家规范相抵触,应以中国国家现行法规为准,若有涵盖上述各项的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5、在安装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安装施工措施,以及工地现场负责人和具体安装人员名单,并须由买方认可。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检查,中标人须派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招标人保留有变更人员的权力。 扶梯电梯编号
FT1、2

台数
2

公称宽度
mm
1200mm(1000mm梯级宽度加护壁板宽度)

额定速度
m/min
0.5m/s

倾斜角度 °
30

提升高度mm
4950

水平级数
2

电源
供电电源: 380V/50Hz照明电源: 220V/50Hz

制作标准
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控制方式
微机变频

使用环境
室外

扶手带颜色
黑色

梯级踏板/踢板
铝合金一体成型或不锈钢梯级

梳齿
合成树脂

围裙板
不锈钢

内盖板
不锈钢

外盖板
不锈钢

发货方式
整体发货

外盖板防爬装置
安装单位负责

扶梯功能配置(1)主机制动装置(2)电机过热保护装置(3)扶手带进出口保护(4)手动检修控制装置(5)紧急停止按钮(6)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7)主驱动链速度感应器(8)缺相及错相保护(9)梳齿板安全装置(10)维修机械锁定装置(11)欠压保护(12)主机逆转保护(13)电机护罩保护(14)活动盖板打开安全装置(15)梯级下陷保护(16)手动检修插座(17)防火梯级(18)防火毛刷(19)具有无人慢速运行直至停梯的功能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下列付款条件具备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付款通知书》支付合同价款。设备款:1.1合同签订后7天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向中标供应商支付40%的电梯设备款做为预付款;2.2设备到场后,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支付至设备价款的70%;2.3电梯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供六套完整竣工资料后的30天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支付至设备价款的95%。3、安装款:3.1在安装单位进场正式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50%安装款;3.2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后,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检测报告给采购人工程竣工验收一周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再支付45%安装款。4、待项目试运行后,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支付剩余款项(含5%设备款和5%的安装款)。5、投标供应商在上述款项支付期限届满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并开具采购人认可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上述付款申请及发票后,按照约定予以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6、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分别开具设备款发票、安装款发票、运费发票、保险费发票。六、工期要求▲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定标后起算,采购人发出供货指令,中标供应商接到供货指令后30天内到货,按采购人要求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安装及调试,初步调试采用临时用电,正式调试验收在永久通电后10天内完成。2、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2.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属施工技术措施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2.2非正常的停水、停电连续24小时可顺延一天。2.3不可抗力因素。3、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七、数量调整1、采购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供应商应对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施工设计变更后发生的数量增减,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2、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八、免费质量保质期▲取得质检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之日起2年,其中悬挂装置(钢带或钢丝绳)保用5年。九、招标范围1、电梯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2、投标供应商须接受资格审查和认可。采购人将从设备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检测、试运行、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维修等各方面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3、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范围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3.1提供图纸设计资料,包括土建需要预留、预埋的部件及尺寸,和轿厢平面图;3.2电梯厅井道口的砸开,如有圈梁、等需整改则可开始整改。电梯厅门缝封堵及装修(大理石或不锈钢)。3.3电梯底坑水泥墩子浇注。3.4井道内所有的一切工作,包括井道整修(井道垂直度符合要求)、召唤孔、底坑处理(包括回填)、井道处理、预埋件、井道照明、爬梯、安装所需的脚手架等一切工作以及调试电缆;3.6设备的制造与供货(含土建预留、预埋件);3.7设备及部件的包装、保护、运输及仓储和现场内运输;3.8设备的安装及部件的就位和固定;3.9设备调试;3.10实施过程中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和配合;3.11验收(包括负责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程质量检查站等相关部门的整体验收,直至拿到质量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和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12技术培训;3.13售后服务。4、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十、施工配合施工单位应向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井架等)。2、通与场地,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3、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仓储地点、卸货点等4、负责向中标供应商及时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中标供应商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5、负责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6、施工单位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中标供应商可以在施工单位的协调下使用,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施工单位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施工单位。7、协调好所承包项目与中标供应商承包工程的施工顺序,如存在安装位置矛盾等问题,各单位不能擅自施工,须协调变更设计后方能施工,否则,已施工完管线等的拆除、报废等费用由擅自施工方自行承担。8、设备基础的预埋及安装。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供应商的供货和服务范围。4.安全生产在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5.知识产权5.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2投标人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5.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5.4投标人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成交)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审小组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严重违法企业记录。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4)未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或被各级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如供应商有上述情形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经查实,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9.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直接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在质疑期内未提出质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前使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或并将此答复通知放至相关网站公示。逾期的质疑不予接受。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按相关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放至相关网站公示。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供应商在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报价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下表所列1-2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开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2.
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二)

3.
质保期外维修费用(附件三)

4.
设备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附件四)

2.2《资格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下表所列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附件五)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六)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附件七)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八)

6.
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7.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九)

8.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允许与具有以上两种相应资质证书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双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9.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则提供,格式自拟)

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下表1-5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报价函(附件十)

2.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附件十一)

3.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十二)

4.
商务偏离表(附件十三(一))、技术偏离表(附件十三(二))

5.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附件十四);设备功能等技术参数描述

6.
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附件十五)

7.
距离采购人最近的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服务机构总负责人,电话,地址,技术力量配置等;

8.
相关投标产品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检测报告等技术要求中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
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

10.
供应商项目业绩清单(如有则提供)(附件十六)

11.
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

12.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七)

13.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附件十八)

14.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件十九)

15.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6.
其它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

17.
符合中小企业要求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3)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供应商应按照(上表)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组成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4.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填写投标报价。4.2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4.3除采购人有变更采购需求的情况外,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4.4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6.1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4.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5.投标截止期5.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五、开标和评标(一)开标准备1.采购组织机构原则上采用电子评标,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大会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无效。3.所有二次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各供应商代表在收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投标文件,对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布资格审查情况;3.评审小组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响应人作出最终承诺和最终报价。5.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6.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7.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供应商政采云系统填写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填写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如果不接受调整价格的做废标处理。2.评标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情况,经采购人确认,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方案,在统一采购要求的基础上,要求所有有效供应商重新修正投标文件及进行多轮次报价。3)综合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评价。4)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2.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4▲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竞争性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2.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文件;3)除2.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2.5▲1、当某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等于预算价的60%(如预算价1000000元,该供应商最终报价小于等于600000元),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当某供应商在商务及技术评估中获得的综合评分低于总分的60%时,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按无效标处理。(如商务及技术分值为60分,即:合格供应商商务及技术应大于等于60分*60%=36分)2.6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成交)条件。2.7评标时如遇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2.8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浙财采监〔2021〕22号规定,本项目公布供应商详细的评审情况,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2.9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答复。答复须有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报价内容的一部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4.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报价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5.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具体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六、授予合同1.决标评标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2.中标(成交)通知书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成交无效1)发现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原则上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4.签订合同4.1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七、投诉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质疑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供应商投诉3.1供应商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4.线上质疑及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符合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附在《商务技术文件》中):(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3)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3、扶持政策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采监【2022]8号)文件规定“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5、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10%,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00%的扣除。6、本项目采购文件明确采购的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六)《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信贷政策1、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 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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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王经理
0577-881866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
张经理
0577-8809328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
郑经理
0577-881939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
项经理
1805777963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陈经理
0577-8800737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
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
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
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
叶经理
0577-880089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
陈经理
0577-8805687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张经理
陈经理
0577-88369368/13857713118
0577-56969696-52650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
陈经理
1373635586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
政采订单贷:1、面向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2、秒知额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
最长期限可贷1年。信保贷:1、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2、担保灵活,信用贷款3、贷款年利率至少可享受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
戴经理
1360577230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
缪经理
0577-8824845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
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
叶经理
0577-555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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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第五部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1.设备款:1.1合同签订后7天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向中标供应商支付40%的电梯设备款做为预付款;1.2设备到场后,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支付至设备价款的70%;1.3电梯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供六套完整竣工资料后的30天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支付至设备价款的95%。2.安装款:2.1在安装单位进场正式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50%安装款;2.2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后,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检测报告给采购人工程竣工验收一周内,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再支付45%安装款。3、待项目试运行后,采购人根据《付款通知书》支付剩余款项(含5%设备款和5%的安装款)。4、投标供应商在上述款项支付期限届满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并开具采购人认可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上述付款申请及发票后,按照约定予以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5、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分别开具设备款发票、安装款发票、运费发票、保险费发票。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

第二节
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有)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第二节
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按国家规定要求。

指定现场
按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节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按国家规定要求。

第二节
第7.3款
保险要求
按国家规定要求。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提供不少于两年产品质保服务,须包含硬件保修、故障排查等服务内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另有承诺增加质保期的,按高的为准)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30分钟内响应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乙方须提供符合采购文件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货物。如发生所供货物与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合同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退货、解除合同,或者乙方予以免费更换。
2、本次采购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乙方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乙方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等),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甲方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方同意换货处理,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节
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提供不少于两年产品质保服务,须包含硬件保修、故障排查等服务内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另有承诺增加质保期的,按高的为准)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

第二节
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 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0天应不能供货,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第二节
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当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当地 ;
(2)向 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编号:TSCG202511023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标项
标项名称
投标报价

最高限价

1
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大写:
小写:
1850000元

1、▲本项目采用总价方式报价。2、▲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编号:TSCG202511023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名称
型号
品牌、产地
主要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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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价

注:1.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2.此表的合计总价应与附件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总价相一致。3.如果所报项免费请在该备注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可能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报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5.▲中标后,以上投标单价将按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采购人若有变更采购需求的情况除外),供应商报价时应注意各个分项报价。6.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三质保期外维修费用项目名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编号:TSCG202511023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备注

供应商盖章:附件四设备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 序 号
名称
产地/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 注

供应商盖章:附件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编号:TSCG202511023)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粘贴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影印件

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影印件

附件十报价函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编号:TSCG202511023)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方对完工期承诺如下:▲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交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逾期采购人有权拒绝供货。5、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7、我公司没有被各级、各地财政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限制期内。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十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
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采购编号
TSCG202511023

时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限制期内:
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
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本声明,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十二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编号:TSCG202511023)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成交)。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九、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限制期限内: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供应商(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承诺书,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十三(一)商务偏离表 序号
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备注

供应商盖章:(二)技术偏离表 序号
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备注

供应商盖章:备注:表格可以延续6766附件十四投标产品配置清单项目名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编号:TSCG202511023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
品牌、产地
主要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供应商盖章:注:1、放置《商务技术文件》中,本表相当于不带价格的明细报价表。2、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技术应另页描述。附件十五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编号:TSCG202511023 姓名
本项目主要工作
年龄
性别
专业
专业
年限
职务
和职称/认证
备注

注:1.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均应列入;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3.资质证书等人员证件复印件应附后(如有)。4.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十六供应商项目业绩清单 序号
采购
单位
项目
名称
数量
合同
金额
签约
日期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备注

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七部分评审细则中的要求为准。供应商盖章:附件十七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1.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十八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1)投标产品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依据的标准
认证机构名称

(2)投标产品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依据的标准
认证机构名称

说明:1、表后附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中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表格可以延续。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十九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泰顺县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编号:TSCG202511023)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5、经检查确认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具体指出)。(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第七部分、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项目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未成交单位,竞争性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磋商程序、磋商原则和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采购会议。2、本次采购是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各供应商首次报价不公开。2.1如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评审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直接对供应商进行打分评价。2.2如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进行。开展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在线参加,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报价超过投标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处理。3、评审原则和方法3.1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供应商投标文件无效。3.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3.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投标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并作出答复。答复须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四、评审细则(一)报价部分评分:30分1.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2.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产品给予10%的评标价格扣除。(说明:标价格折扣计算以元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进位。)(二)商务技术部分评分:7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 值(分)

1
综合实力
根据制造商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投标品牌型式试验报告上曳引式乘客电梯的最大许可速度进行评分;
满足4m/s得1分,每增加4m/s再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0-4

根据投标品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上自动扶梯的最大提升高度评分:提升高度≥30米的为优,提升高度≥20米的为良。
为优得4分;为良得2 分;
(以投标品牌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中最大提升高度为准,需提供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4

2
客梯悬挂系统
1、电梯曳引机是否原厂生产、绝缘等级、IP防护等级、驱动方式等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为优得3-2分;为良得2-1 分;为一般得 1-0分;
0-3

2、曳引机抱闸制动器使用寿命:
所有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曳引机抱闸制动器使用寿命动作次数最高得4分,其他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曳引机抱闸制动器使用寿命动作次数与之相比每减少200万次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地级市及以上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4

3、悬挂装置:
根据电梯钢丝绳或钢带的性能、先进性、安全系数(曳引钢丝绳直径和曳引钢丝绳根数 )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为优得3分;为良得2分;为一般得1分;
0-3

4、限速器-安全钳系统:
根据限速器-安全钳系统性能、安全性优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为优得3分;为良得2分;为一般得1分;
0-3

5绳头组合、缓冲器、称重装置:
绳头组合、缓冲器、称重装置的性能、安全性优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为优得2分;为良得1.5分;为一般得1分;
0-2

3
客梯控制系统配置
客梯电梯控制系统配置
电梯控制柜的是否原厂品牌生产、电脑主板、所投电梯型号电压适用范围、配置等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为优得4-3 分;为良得3-2 分;为一般得 2-0分;
0-6

所投电梯型号电压适用范围士>14%的得2分,士>10%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地级市及以上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
客梯电梯门机产地、型号、配置
1.客梯门机系统原装整机原厂原品牌配置情况等内容比较综合评分,门机系统采用原厂原品牌为A档,其余为B档。
A档3分,B档1分
注:(如门机整机为原厂原品牌的,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0-3

2.门机系统开关门运行动作寿命
所有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中门机系统(包含门机、轿门、层门、轿门锁、层门锁、开关)运行寿命达到最高得4分。其他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门机系统运行寿命与之相比每减少100万次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地级市及以上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4

5
客梯、扶梯精度等性能
根据所投电梯水平层精度、水平垂直振动加速度、起制动加减速度调节范围、噪声指标、起/制动故障的次数等综合评分
为优得5-3分;为良得3-2分;为一般得1-0分
0-5

6
电梯主导轨
根据所投电梯轿厢侧采用T114/B级导轨或以上(1分),对重侧采用T89/B实心导轨(1分)
注:提供制造商对本工程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

7
扶梯驱动主机
驱动主机(整机,且必须为所投扶梯同品牌): 驱动主机为原品牌原厂制造的得3分,原品牌非原厂制造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需制造商盖章确认并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

减速机采用行星齿轮或斜齿轮2分,其余不得分。
(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0-2

外壳防水防尘等级≥IP55,满足要求的得2分。
(需提供驱动主机第三方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0-2

8
扶梯技术参数性能
根据扶梯桁架挠度、护壁板的高度、梯级滚轮、梯级链、主驱动链等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0-2分。
0-4

扶梯桁架挠度≤1/1000再得2分。
(需制造商盖章确认,否则不得分)

9
扶梯电子安全等级
电子安全完整性认证等级达到SIL2级的得1分;
电子安全完整性认证等级达到SIL3级及以上的得3分。
注: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地级市及以上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3

10
客梯轿厢的装潢
根据所投电梯装潢用材、装潢效果和说明等综合评分:
为优得3 分;为良得2 分;为一般得 1分;
注:轿厢配置空调轿顶需要设置出风口和回风口,保证空调效果最优。
0-3

11
客梯光幕
1 采用原品牌(跟电梯同品牌)且外壳防护等级IP65以上得2分
②采用原品牌(跟电梯同品牌)且光束≥190束的得2分
注:提供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者第三方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4

12
安装及维保资质
电梯安装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分支机构负责安装且在温州地区有分公司的,得2分,由其他单位安装的得0.5分。
(需提供当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

电梯维保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分支机构负责维保且在温州地区有分公司的,得2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保的得0.5分。
(需提供当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

13
售后服务
维保单位在本地区保养该投标品牌台量、维保人员、技术力量等横向对比评分,得0-2分。
(由权威机构出具维保单在温地区保养投标品牌台量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0-2

五、说明1、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分值(所有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部分分值。2、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参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68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