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 食材 大米招标公告(黎平县第四中学2025)
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概况 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
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2001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5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7年7月25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 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23时59分至 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
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薛家坪赵家塝1号
项目联系人:牛大凯
项目联系方式:19384354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凯里市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
项目联系人:李梅
项目联系方式:15985575855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交易公告.pdf
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招标文件(2025-11-25)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001采购人:黎平县第四中学详细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薛家坪赵家塝1号联系人:牛大凯,联系电话19384354652代理机构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凯里市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15985575855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7、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第八节质疑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主要条款第二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投标文件范本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欢迎潜在投标人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609:30(北京时间)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贵久和受黎平县第四中学委托,就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小写550000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小写5500000.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依据食材结算价格参照黎平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四统”询价工作方案中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进行下浮率报价。)计价单位文本(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是□否“暗标评审”是指在技术标评审时,隐藏名称及其缩写和徽标等显露的标识再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应按照有利于暗标评审原则设定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的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应响应暗标评审要求。七、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八、采购人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薛家坪赵家塝1号联系人:牛大凯联系电话:19384354652电子邮件:九、代理机构名称: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15985575855电子邮件:十、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黎平县教育局营养办监督电话:13765584922详细地址:黎平县注意:1.获取采购文件前,尚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注册登记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等相关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fttypecode=03(注:使用实体数字证书(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使用贵州交易通(无介质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黔东南交易通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供应商上传及撤回投标文件入口)。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有阐述、演示与样品递交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响应),于开标时间前使用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序列号相同的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上传投标文件后进行CA锁续费,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服务、货物。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食材及食材配送相关法律法规及执行。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要求,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若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食材分类明细及验收标准1大米供应商提供的大米符合国标一级大米标准及以上要求,通过“SC”认证,原料产地:中国,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大米原料为非转基因大米,原料确保为上年度或本年度收获的稻谷加工生产的大米。所供应的大米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送货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以下涉及的标准,如国家发布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1.大米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T1354-2018《大米》中“一级”的要求。2.面粉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面粉(分通用小麦粉、高低筋小麦粉和蛋糕、面包等专用小麦粉三大类)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通用小麦粉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1355——2005《小麦粉》中“特制一等”的要求。3.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茶籽油)生产企业应具有该油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其包装袋上应印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生产工艺(即是“压榨”还是“浸出”),其中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2食用油供应商提供的食用油产品配料为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物理压榨菜籽油或茶籽油,质量要通过“SC”认证,每批次均应提供符合规格要求的质检报告,生产日期为供货当日三个月范围内。3肉类食材(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鱼肉等)(一)相关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猪肉、牛肉、鸡肉、鸭肉、新鲜活鱼须是在黎平县境内定点屠宰场或临近县市屠宰点屠宰,经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出证,提供“兽药残留检测结果”并由屠宰管理人员再加盖检疫章在肉皮上。杜绝私屠滥宰、途中调换,如因肉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合同终止。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事项。2.按屠宰检疫相关规定,中标商须将生猪、牛、鸡鸭运到屠宰场(点)待观察(10小时以上),并进行活体标注。3.学校实行一日一配送新鲜食材,学生餐食材须在当天上午8点以前送到。具体情况由学校和中标供应商自行约定。(二)质量要求:学生用肉,主要是学生餐中的早、中、晚用肉。1.提供给学校的肉类,优先是黎平境内养殖的健康生猪、牛、家禽等,屠宰时间为8小时以内的新鲜产品。2.生猪经定点屠宰场或屠宰点屠宰,剔去头、脚、内脏,学校只采购鲜猪肉的两个前夹和两个后腿肉,同时剔去四大骨。前夹肉、后腿肉应占70%,除头、脚、内脏、四大骨以外的其他猪肉占30%。3.供应的鲜猪肉杜绝病猪肉、注水猪肉、死猪肉、残猪肉、种用猪肉(公猪肉)、生产母猪肉(母猪肉)、境外养殖的猪肉。供应商不得供应冷冻猪肉,采购方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之一的肉品,有权当场拒收,有权取消供应方的供货资格。4.猪肉、牛肉、家禽须经黎平县境内或邻近县市定点屠宰场或屠宰点屠宰,经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出证,并由屠宰管理人员再加盖检疫章在猪肉皮上。5.牛肉、家禽肉供应必须是新鲜的,不得供应冷冻肉。牛肉供应不带皮和骨以及内脏肉,牛油(脂肪)附在牛肉上的量不得超过1.5%。6.家禽肉供应不能带内脏杂碎,只能供应白条鸡、鸭。按家禽防疫条例,用健康无病的活鸡鸭宰杀的,要有检疫合格证明的文件。白条鸡鸭皮、肌肉、骨骼完整,无破损。冷冻鸡鸭学校有权拒收。7.新鲜活鱼活力好,体态匀称,无擦伤残缺,无畸形,无脱鳞脱皮,无出血,无异味,否则学校有权拒收。8.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交货(肉品)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肉品检验合格证》及《动物检疫证明-产品B证》。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质量等级达到或超过该种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18中“一级”的要求。4.调味品(味精、酱油、鸡精调味料、食醋、酱、调味料等)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5.鲜猪肉质量要求:猪肉必须猪源健康,鲜猪肉由定点屠宰场定点直接配送或定点采购,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要求为在8小时内屠宰的新鲜猪肉。6.家禽类和其他肉食(鲜活家禽、牛羊肉等)质量要求:本县(地)产家禽类和其他肉食,必须提供由养殖场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本县(地)域外调入的家禽类和其他肉食,必须提供畜牧部门出具的报验单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质保期按国家、省州县相关要求执行。7.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8.水产类质量要求:必须保证新鲜,大小均匀。9.豆制品(豆腐、千张、豆腐干、素鸡、油豆腐、腐竹等)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仅限于豆腐类、豆腐干类及腐竹类三种非发酵型非即食豆制品),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拥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应在其包装上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证号。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10.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提供速测合格证明;品种齐全,所提供的蔬菜必须新鲜、不变质,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质量。11.水果类质量要求:必须保证新鲜,大小均匀。12.类别明细:1.肉类:鲜鸡、鲜鸭、鲜猪肉(排骨等)、鲜牛肉(牛肉、牛腩)、鱼、虾等2.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3.其他类:大米、食用油、蛋类、豆制品(豆腐、千张、豆腐干、素鸡、油豆腐、腐竹等)、调味品(味精、酱油、鸡精调味料、食醋、酱、调味料)、水果、加工食品(干辣椒、豆腐、绿豆、面粉等)、早餐(米粉、包子、馒头等)等。4蔬菜、鸡蛋、干货、配料等食材(一)蔬菜类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去壳、去叶、去泥等。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每批次蔬菜都应随附农药残留检测和重金属检测报告,报告应显示所检农药项目和重金属及合格结果。具体感观要求: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3.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色即为异常;4.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二)豆制品要求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三)鸡蛋要求新鲜,蛋壳清洁,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颜色差异(强调颜色的均一性);有外蛋壳膜,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蛋白浓厚,蛋黄居中,轮廓明显,胚胎未发育。蛋体大小均匀,个均不低于50克。(四)佐料、辅料、干货、酱菜须确保新鲜、不变质,无掺杂充假,无蛀虫,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冷冻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5相关要求(一)履约单位须指派专车、专人负责食材配送工作。食材运输车辆“冷链运输”及“车辆驾驶室、车厢内安装摄像头全程监控”。其中食品接触人员须取得健康证,配送车辆须每日进行防疫消毒。(二)学校组织对每天配送的食材数量、质量点验以外,招标单位将组织有关科室不定期对各类食材进行抽查。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则一律无条件退货。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则已送达的同批次食材的货款一律不予支付。(三)履约单位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招标单位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履约单位承担。(四)预包装食品要注明产品名称、规格、产地,严禁配送““三无”产品”,具有国家食品安全认证,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规定,不含国家明令禁止食品添加剂。严禁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避免采购本地市场没有参考价格的产品。所有食材须有检验合格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农残检测报告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技术规范及要求》进行采购。(五)中标企业必须开设校园餐食材结算专用账户,由学校、企业银行、学校签订资金账户共管协议,对资金流向实行预警监管。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或供货期:2025年12月20日至2027年7月25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黎平县第四中学)。二、验收标准、规范、质量标准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2.验收规范:食材原料要求安全,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3.验收方式:现场验收(由采购人按照相关的验收规范组织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若无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并生效的相应标准及规范,则以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要求所能实现的功能和目的为准)。三、售后服务本项目所有产品售后服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四、运输要求1.副食品运送过程中,必须放在塑料框内运输不能挤压,严禁简单用塑料袋包装后直接运输,凡是简单运输没有使用装载框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运输车辆必须干净整洁,装菜框和运输车内部必须定期清洗,不能有异味。3.如采购单位临时通知服务,成交供应商须积极响应,按照就近原则采购,采购单位需给予中标供应商临时服务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小时(最终依据食材数量、种类、距离远近等因素双方沟通确定)。4.安全责任:供应商在项目运输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质量责任质保期:所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食材在包装上必须有明显体现出生产日期的标识,食用周期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食品食用保质期内,且不低于质保期的三分之二,若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食品的质量、卫生必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同时符合采购单位的具体采购要求,禁止供应下列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及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质量保证: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须是新鲜、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验收合格的产品,且货物出现质量等问题(如粮食适口性差、食物有异味、未达到检测标准等),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供应商须在接到信息后半个小时内积极有效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单独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未单独提供书面承诺视为不响应商务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六、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本项目资金为非财政资金,由学生自筹。物资配送资金每个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0日前办理。1.中标供应商按学校的实际需求(即配送时间和数量)把所供应的物资送到学校,学校负责验货的人员根据送货单对配送物资进行验收,配送物资数量相符、质量合格,学校采购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交还配送人员。2.中标供应商凭学校相关人员签字的总送货单,根据结算价格据实计算总价并开具正式发票跟学校进行结算。2、结算方式:食材款结算:食材结算价格参照黎平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四统”询价工作方案中的结算价。1.所配送食材不在黎平县营养餐食材采购目录的,根据黎平一中、黎平三中、黎平四中及相关学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联合询价小组所询价格确定。2.询价结果对比同期发改部门的重要商品监测价格(商品特价除外),高于监测价格的以监测价格作为结算价格。3.干副类(含预包装食材食品、干货、调味品等)原则上每学期只进行1次询价,出现价格波动大的可根据需要再询1次。七、履约保证金和食品保证金1、为保证中标供应商按约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食品安全,即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食品安全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缴纳,供货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按要求缴纳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单独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食品保证金,不承诺视为无效投标。)2、保证金使用。若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不按时按质按量配送的,采购人即动用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补充采购食材;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食材、甚至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用食品安全保证金预先支付相应费用,并赔偿采购人损失,不足部分采购人继续追偿。3、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在合同期满且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供货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不计付利息。如发生上述条款规定的使用保证金情形,退还时应予抵扣。八、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商须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单独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交纳1000万元以上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不承诺视为无效投标。)九、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2.投标报价:依据食材结算价格参照黎平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四统”询价工作方案中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注:因系统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关于“投标总报价”的填写,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填写本项目预算金额,各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报价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在“投标函”的“其他报价”和“开标情况信息表”内。)十、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十一、退出机制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退出机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2)因食品原材料等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在合同期内被行政处罚的;(3)未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4)存在采购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5)出现降低食材质量和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材等情况,或在质量评议中学生满意度较低,经约谈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每学期学校对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进行两次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0%,必须无条件退出;(6)擅自转包、分包业务或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地址、擅自更换履约人等违约行为;(7)伪造食材检测报告或资质文件;(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合同自然终止;(9)合同期间对配送服务不到位、延时、减量、拒绝供食材、服务态度恶劣等重大问题,引起学生和学校严重不满的;因食材质量问题被学校拒收且拒不更换的;无法按时交货,严重影响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营的;(10)出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退出供货服务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扣除质保金。十二、其他要求1、采购人保留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权利,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过程以及成交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弄虚作假的资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并没收项目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独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未单独提供书面承诺视为不响应商务要求作无效标处理)。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如中标人有擅自转包或分包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供应商中标后未履行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取消合作关系。5、采购清单中未能详细说明或未说明到的部分,请供应商自行结合本项目特点,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发生的清单量与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据实结算。6、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7、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文本(若有可填)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文本(若有可填)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文本(若有可填)注:供应商派出现场阐述、演示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间前到达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安排进行系统演示登记后,依次到中心阐述室进行系统演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二、评分标准1.符合性审查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评标地点:开标室七(可容纳16人)2025.12.16序号检查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一、符合性检查1商务符合性是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二节的商务条款二、无效标检查2无效标检查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标专家(签字):2.评分表评分表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评标地点:开标室七(可容纳16人)2025.12.16评分项及分值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评分项分值标准价格分1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最高下浮率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有效最高下浮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价格权值10%×100。0.0-10.0分技术分15.00(分)“暗标格式要求”:1.技术标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2.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3.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五号字;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5.技术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6.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签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识别出投标单位身份的任何标记、文字、语句。投标文件存在与上述“暗标格式要求”第1条至第5条描述不一致的,每出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违反上述第6条的,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参与评审。-2.0-0.0分技术分15.0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计划方案、配送方案、服务方案、运输、搬运、存储、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完善,针对性突出且切实可行的得10-7分;(2)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基本满足需求且切实可行得6.9-3分;(3)方案笼统概括有待完善的2.9-1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0.0-10.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突发性采购、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及处理办法、恶劣天气影响供货的补救措施、应急事件出现后的时间分配和配送人员安排、送货不达的紧急预案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方案切实可行、完整全面的得5-4分。(2)应急方案较好可行、较完整全面的得3.9-2分。(3)应急方案基本可行、基本完整的得1.9-1分。(4)不提供不得分。0.0-5.0分商务分75.00(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1)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的得2分。(2)配备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1人的得2分。(3)配备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1人的得2分。(4)配备其他配送人员3人(含3人)及以上的得3分;配备其他配送人员2人(含2人)的得2分;配备其他配送人员1人的得1分(注:1-4小项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驾驶证(如有)、劳动合同、无犯罪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0.0-13.0分商务分75.00(分)(5)配送驾驶员2名;具有驾驶证与提供车辆相匹配,每提供1名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驾驶证、劳动合同、无犯罪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备注:①.本项满分13分,不提供不得分。②.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③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0-13.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近5年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提供2个业绩得4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8分(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作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0-8.0分为了食材安全,保证食材质量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供应商的配送车辆应为冷链(冷藏)配送车或其他配送车(配送车辆应为供应商所有或租赁,需提供有效的配送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的租赁期限需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还有1年的租赁有效期):本项满分10分。(1)每提供一台冷链(冷藏)配送车的得3分,此项满分6分。(2)每提供一台其他配送车的得2分,此项满分4分。备注:供应商提供配送车辆正面、侧面照片,且能清晰显示车牌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10.0分供应商需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食材配送仓库,配送仓库需包含冷藏库:(1)配送仓库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得分8分。(2)配送仓库面积在1000-1999平方米及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得分6分。(3)配送仓库面积在200-999平方米及以上(含200平方米)的得分4分。(4)配送仓库面积在199平方米及以下(含199平方米)的得分2分。0.0-8.0分(5)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8分,不提供不得分。备注:供应商提供以上配送仓库现场分区实景照片、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还有1年的租赁有效期)。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齐全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6分。备注:供应商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0.0-6.0分技术参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审评分,投标供应商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得30分,如投标供应商以虚假参数应标,经核查属实的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如有不满足项则在30分的基础上按以下标准扣分,最多扣25分。1.完全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2.不满足招标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的:每偏离一项扣2分。注:评分依据:所有技术参数,若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须按相关要求提供对应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不满足处理,扣除相应分值,不做废标处理。0.0-30.0分得分100.00分评标专家(签字):评分细则分值评分项评审内容价格部分(满分10.00分)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最高下浮率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有效最高下浮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价格权值10%×100。技术部分(满分15.00分)暗标格式扣分“暗标格式要求”:1.技术标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2.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3.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五号字;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5.技术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6.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签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识别出投标单位身份的任何标记、文字、语句。投标文件存在与上述“暗标格式要求”第1条至第5条描述不一致的,每出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违反上述第6条的,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参与评审。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计划方案、配送方案、服务方案、运输、搬运、存储、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完善,针对性突出且切实可行的得10-7分;(2)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基本满足需求且切实可行得6.9-3分;(3)方案笼统概括有待完善的2.9-1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应急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突发性采购、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及处理办法、恶劣天气影响供货的补救措施、应急事件出现后的时间分配和配送人员安排、送货不达的紧急预案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方案切实可行、完整全面的得5-4分。(2)应急方案较好可行、较完整全面的得3.9-2分。(3)应急方案基本可行、基本完整的得1.9-1分。(4)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满分75.00分)服务团队人员(13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1)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的得2分。(2)配备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1人的得2分。(3)配备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1人的得2分。(4)配备其他配送人员3人(含3人)及以上的得3分;配备其他配送人员2人(含2人)的得2分;配备其他配送人员1人的得1分(注:1-4小项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驾驶证(如有)、劳动合同、无犯罪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5)配送驾驶员2名;具有驾驶证与提供车辆相匹配,每提供1名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驾驶证、劳动合同、无犯罪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及2025年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备注:①.本项满分13分,不提供不得分。②.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③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8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近5年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提供2个业绩得4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8分(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作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配送车辆(10分)为了食材安全,保证食材质量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供应商的配送车辆应为冷链(冷藏)配送车或其他配送车(配送车辆应为供应商所有或租赁,需提供有效的配送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的租赁期限需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还有1年的租赁有效期):本项满分10分。(1)每提供一台冷链(冷藏)配送车的得3分,此项满分6分。(2)每提供一台其他配送车的得2分,此项满分4分。备注:供应商提供配送车辆正面、侧面照片,且能清晰显示车牌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配送实力(8分)供应商需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食材配送仓库,配送仓库需包含冷藏库:(1)配送仓库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得分8分。(2)配送仓库面积在1000-1999平方米及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得分6分。(3)配送仓库面积在200-999平方米及以上(含200平方米)的得分4分。(4)配送仓库面积在199平方米及以下(含199平方米)的得分2分。(5)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8分,不提供不得分。备注:供应商提供以上配送仓库现场分区实景照片、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还有1年的租赁有效期)。企业实力(6分)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齐全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6分。备注:供应商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技术响应情况(30分)技术参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审评分,投标供应商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得30分,如投标供应商以虚假参数应标,经核查属实的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如有不满足项则在30分的基础上按以下标准扣分,最多扣25分。1.完全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2.不满足招标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的:每偏离一项扣2分。注:评分依据:所有技术参数,若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须按相关要求提供对应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不满足处理,扣除相应分值,不做废标处理。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4.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其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得歧视女性企业,投标企业不得存在男女薪酬不平等的情况。5.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中小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小微企业2非中小企业34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评审专家(签字):6.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采购人代表(签名):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4.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5.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6.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7.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9.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金额达到本项目/品目采购金额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中心保证金入账清单为准,不需另行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投标的;13.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等均异常一致的,视为无效标。15.经查重分析,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视为无效标。16.经查重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的,视为无效标。17.其他自行列例。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自行列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更正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更正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三、文件售价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中心保证金入账清单为准,不需另行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一、投标保证金额(元):0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的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投标(开标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为依据)。四、开户银行及帐号(一)收款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二)投标保证金账号:050090001991234567(三)开户银行全称: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四)银行行号:313713005096(五)随机码:供应商应将下载采购文件时取得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进账单的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只能填写9位字符随机码,如:CGXXXXXXX。不得填写或添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任何其他内容,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交纳将不能入账,若交纳失败后提交二次交纳,则存在泄露投标人信息的风险。供应商的保证金从交纳到保证金退还各环节,保证金随机码系统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保证金交退情况。供应商可在保证金系统中自行查看保证金所处的状态,或与州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财务部:0855—8685610或8685623;政府采购部:8685632;综合产权部:8685620。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二、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三、开标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http://117.187.102.28: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进行签到。2.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3.投标文件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标文件。4.唱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唱标。在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线进行异议提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的异议进行线上回复。5.核对开标结果: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在10分钟内未完成开标结果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果确认且没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自行负责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正常。2.投标人在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系统端口操作人员除为法定代表人外,一律视为其授权委托人,承认并其在开标、评标活动的所有操作。3.身份验证资料:投标人(供应商)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制作投标文件,在“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身份验证资料”环节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需上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四、资格审查开标唱标完毕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并宣读评标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资格性审查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实行线上审查。(资格审查制作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制作到投标文件“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资格审查资料”中)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在评标前及时告知相关供应商未通过理由,投标人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复核。资格性审查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审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5.X.X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3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6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具体要求:提供信用截图或承诺函;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资格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第六节评标一、评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三、评标流程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技术成熟性、适用性、性能、参数和规格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质保、售后服务、业绩、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2.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一)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二)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三)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五)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6)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四、询标与澄清(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就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和澄清,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说明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5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5人。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告中标结果。第八节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且必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以中标价参照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二、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户名:贵州银行黔东南分行账号: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050090001200007309项目概况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20011,:预算金额(元):55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55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5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7年7月25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薛家坪赵家塝1号项目联系人:牛大凯项目联系方式:19384354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项目联系人:李梅项目联系方式:15985575855项目概况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20011,:预算金额(元):55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55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5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7年7月25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薛家坪赵家塝1号项目联系人:牛大凯项目联系方式:19384354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项目联系人:李梅项目联系方式:15985575855项目概况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20011,:预算金额(元)55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55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5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7年7月25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薛家坪赵家塝1号项目联系人:牛大凯项目联系方式:19384354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项目联系人:李梅项目联系方式:15985575855项目概况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12025000E09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20011,:预算金额(元)55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55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5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黎平县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7年7月25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黎平县第四中学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薛家坪赵家塝1号项目联系人:牛大凯项目联系方式:19384354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隆源公馆6栋2单元1103号项目联系人:李梅项目联系方式:159855758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材 食材 大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