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招标公告(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2025)



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

项目名称:
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

项目编号:
ZKGC-2025-1124-0789
交易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监督部门:
郸城县发改委
监督部门联系人:
郭主任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394-3210816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政府四楼

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农经【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625-04-01-133909,招标人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
2.2 建设规模:新建粉条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276平方米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
2.3 总 投 资:约240万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标段内容:本项目施工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7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 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七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7596161636
地    址:郸城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290007963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6楼
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3210816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议、投投诉登录入口开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农经【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625-04-01-133909,招标人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2.2建设规模:新建粉条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276平方米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2.3总投资:约240万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1标段内容:本项目施工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12230930。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付先生电话:17596161636地址:郸城县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90007963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6楼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32108162025年11月25日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农经【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625-04-01-133909,招标人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2.2建设规模:新建粉条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276平方米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2.3总投资:约240万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1标段内容:本项目施工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12230930。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付先生电话:17596161636地址:郸城县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90007963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6楼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32108162025年11月25日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农经【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625-04-01-133909,招标人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2.2建设规模:新建粉条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276平方米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2.3总投资:约240万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1标段内容:本项目施工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12230930。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付先生电话:17596161636地址:郸城县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90007963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6楼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32108162025年11月25日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农经【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625-04-01-133909,招标人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2.2建设规模:新建粉条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276平方米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2.3总投资:约240万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1标段内容:本项目施工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12230930。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付先生电话:17596161636地址:郸城县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90007963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6楼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32108162025年11月25日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适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说明一、《周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等相关规定,并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行规〔2023〕3号)及《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建函〔2024〕86号),结合周口市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施工招标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等除外)。二、《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招标人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本章所附的各个附件属于示范性内容,提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作选择性引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或者以附件方式在“评标办法”中集中列示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七、《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是示范性内容,但是,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外,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招标人也可以根据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必须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是示范性内容,但是,其第一节“一般要求”充分考虑了与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相互衔接,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其基础上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建函〔2024〕86号)对园林绿化及类似专业工程招标投标函复如下:(一)、园林绿化工程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规定,招标人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1)附件2第四条“综合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中的企业业绩可调整为业绩,含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评审计分设定为“O≤得分(2)附件2第四条“综合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中的“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三项分数,采用综合标总分减去业绩设置最高分后的满分计入。(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将附件2第四条“综合标4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中的“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信用”两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1)招标人依法可以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不含以暂估价列入施工总承包范围内、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下、且招标人对其技术标准没有特殊要求,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承建的项目。以上调整,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十一、《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394-8273726)。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项目名称)1标段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11-25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投标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拟分包计划表十、资格审查资料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十二、其他材料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农经【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625-04-01-133909,招标人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2.2建设规模:新建粉条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276平方米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2.3总投资:约240万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1标段内容:本项目施工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付先生电话:17596161636地址:郸城县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90007963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6楼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32108162025年11月2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郸城县汲冢镇人民政府地址:郸城县联系人:付盼盼电话:17596161636电子邮件: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6楼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90007963电子邮件:1.1.4项目名称2025年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项目1.1.5建设地点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1.1.6建设规模新建粉条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276平方米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1.2.1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1.3.2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6-02-28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1.12偏离□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控制价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12-2309:30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大写)10000.00(小写)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铁路支行、中原银行周口中心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户名: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铁路支行(1717020438000725924)][中原银行周口中心支行(411602010170003001114497)][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888100170065420)]注: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3.4.1投标保证金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办理电子保函业务。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01-01起至2024-01-01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01-01起至2025-12-23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01-01起至2025-12-23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CA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CA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除加盖投标人CA印章外,应由投标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由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不作要求。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kz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U盘投标文件1份(WPS版电子文档)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并查询投标保证金;(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5)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取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项目经理信用、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6)生成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10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0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9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操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1.1类似项目建筑工程项目10.1.2本招标项目参与各方信息(如代建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10.1.3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行政处罚期内。…………10.2招标控制价10.1.1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989127.69元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之日7天前公布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公布的内容包括: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配套的清单与计价表。10.3“暗标”评审10.1.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0.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0.10.21.本招标标段根据《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过程采取“同标不同室,同室不同标”的方式进行分散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轨迹应可溯可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另行通知,因中标候选人联系方式不正确或者无人接听导致未能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评定分离特别规定1)定标办法:(1)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2)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10.10.2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3)3-10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0名中标候选人。2)定标前定标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一)投标报价;(二)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履约评价等级;(三)企业资质;(四)类似工程业绩;(五)企业荣誉;(六)招标人对企业及项目班组(团队)的认可;(七)有关标后服务;(八)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九)有无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规行为。还应包括中标候选人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财务状况、社保信息、信誉要求、信用信息、履约能力、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及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本次核查不需要进行考察或质询。3)定标会中标候选人答辩要求:无需答辩3.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4.1招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曾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5.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6.定标程序6.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不能按时定标的,及时告知各投标人延迟原因及新的定标时间。定标会议地点设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与会人员情况;(二)行政监督部门宣读定标纪律要求;(三)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四)评标委员会组长或代表介绍评审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提醒注意事项等;(五)定标委员会成员提问,相关人员解答;(六)非定标相关人员离场(不含监督人员);(七)定标委员会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八)形成定标报告。6.2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7.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8.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组织机构管理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新注册企业注册之日起计算)。13.投标文件编制需要结合评分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4.因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质疑)的,均需登陆系统提出,在开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文字提问给主持人提问,主持人回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同承认开标记录。1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16.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如中标后,将确保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到岗履职,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到岗履职,甲方有权进行警告或终止合同,否则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无条件承担。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更换名单内任何人员。如若实际情况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一致,一经查实将上报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17.(1)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填写含税投标总报价。本项目投标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如果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为准。(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8.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19.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在建情况,且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如若实际情况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一致,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0.强化合同约束,对不按合同履约的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进行警告或终止合同。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督促招标人在竣工验收10日内对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撰写履约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明确“好、中、差”等级。评价结果为“中”以下的,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差”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履约评价报告同步报发展改革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1、投标文件内应附投标清单编制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应附委托协议书、编制单位营业执照及编制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2、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线上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直接以线下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鼓励线上办理。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线上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线下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鼓励线上办理。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受理的再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24.补充前附表10.4项内容,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正常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次工作日,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次工作日,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合同在线签订的。如果招标人在线签订交易合同,中标人合同在线签章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2)合同线下签订的.如果招标人已线下签订纸质合同的,招标人将纸质合同上传至交易系统,由中标人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二、特殊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1.未进入开标程序、未进入评标程序或进入评标程序但未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招标异常”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2.中标侯选人公示后因故废标的项目,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招标异常”后,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在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自动退回。4.投标人交错投标保证金账号的,其款项在退还非中标侯选人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自动退回。5.因投标人的名称、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会导致系统无法完成自动退款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变更材料,申请人工退款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开标前1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周口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修改的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保证金退还流程参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执行。(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不适用本项规定的时限)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4.1.2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4.1.3未按本章第4.1.2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3.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5.2.3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电子交易系统推送或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方法一: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方法二: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建造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担任以上职务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一致(离职、死亡的除外)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的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或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联合体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总价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单项工程费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单位工程费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一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项目费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暂列金额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暂估价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一致(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总承包服务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规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税金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采用□采用,在招标控制价___%(含___%)-___%之外的,视为不响应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施工组织设计:20.00分投标报价:45.00分综合标:35.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1.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2.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材料费基准价计算方法均采用如下:详见附件。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总分20.00分)评分因素参考评分标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0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5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工期保证措施1.5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1.5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1.0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0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2.0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0.5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1.5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风险管理措施1.5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如下: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差:内容不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差,考虑非常不周,措施基本不到位,没有针对性,不能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2.各分项内容如缺项,相应项目得分为0。2.2.4(2)投标报价(总分45.00分)投标报价30.0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5.0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清单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分部分项清单的得分。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0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至5分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投标报价材料单价5.0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材料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材料的得分。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2.2.4(3)综合标(总分35.00分)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全者该项不得分)2.0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项目经理实名制平均考勤率1、平均在岗率≥80%,得44.0分;2、80%>平均在岗率≥30%,得分为8×(平均在岗率-30%);3、平均在岗率<30%,得分为0。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1、平均在岗考勤率≥80%,得4分;2、80%>平均在岗考勤率≥30%,得分为8×(平均在岗考勤率-30%);3、平均在岗考勤率4.0企业信用□采用☑不采用方法一:有效投标人的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其中最高值为LMAX,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15×Ln/LMAX□采用☑不采用方法二: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6+(Ln-80)/10☑采用□不采用方法三: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所有有效投标人Ln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L0,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偏差率为1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粉条深加工车间及冷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