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设备 安全防护装置招标公告(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号
RZ25112500004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5-11-28T14: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11-28T14:00
采购商名称: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HCBY
行车设备年度保养
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1.0
项
2025-12-11
技术问题可询徐志力18943139634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吉林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一汽七号门内一汽宝友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报价前一定要与我公司使用者电话沟通,确认询价项规格型号及相关技术要求,在技术要求及质量方面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报价,否则因报价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报价方承担。供方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我司条款,不得无故不供货,若发生不供货情形,将上报平台拉黑。 2、报价含运费,以未税价格为准,系统自动带出含税价格。(若以快递方式送货,要求选用邮政小包或EMS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快递) 3、付款方式:原则上标准备件到货我公司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全额税票,发票入账30日内,付清合同款;维修、机加制作、改造、工程类我司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全额税票,发票入账30日内,付90%合同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如使用无问题,质保期过后自动支付,具体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4、不论生产厂家报价还是经销商报价都要提供相应的后续技术服务支持。 5、商务联系人:王梦思18088631998 邮箱: wangmengsi@baosteel.com 6、环境保证:供方提供备件材料应保证对环境无任何污染。 7、质量及技术标准:供方提供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8、供方进入需方现场人员应接受需方安全培训并签安全协议责任书。 9、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权利义务关系方生效,传真、扫描件有效。
四、技术条款:必须到现场勘察行车实际情况,与工程师确认技术协议,并在技术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价。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需先确认技术文件,才可报价。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行车设备保养协议.pdf
长春宝友行车设备年度点检保养技术协议甲方: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乙方:二零二五年月日目录1.目的2.服务范围3.服务内容4.甲乙方权利与义务5.违约与赔偿6.合同生效与终止7.争议问题的解决8.未尽事宜9.技术附件长春宝友行车设备年度点检保养技术协议甲方: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1、目的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精诚合作,通过乙方按照本技术协议所规定之服务范围及甲乙双方履行技术协议规定之权利、义务,共同保证甲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正常运转及生产需要。2、定义服务计划:本协议所指服务计划包含所有起重机等关键部件的保养及与设备点检、保养等相关的部分工作,由甲乙双方根据协议要求并综合甲乙双方意见最终由甲方确认的起重机点检维护的具体事项。(格式见附表)3、服务范围设备名称数量服务内容服务依据现场行车13台1、按周期进行专业点检并记录。2、每两周一次针对重点安全防护装置的定期保养。3、每两周提供1份行车的专业点检报告,包括安全部件状态。1、起重机定修依据不仅由甲方日常点检确定,同时还应根据乙方的专业点检报告综合确定。2、如甲方在处理突发故障遇到困难或瓶颈时,乙方应到现场给与免费支持和技术指导。3、甲方负责起重机备件及相关部件的采购等事宜。4、乙方的专业点检保证至少3人及以上人员上车作业,确保1人为专职监护辅助。服务行车清单:序号结构吨位使用位置出厂日期制造厂家编号备注1双梁桥式10吨激光西2013-4四平金大FBS211-0022双梁桥式10吨激光东2022-10辽宁金大BSJ211-0013双梁桥式16吨落料西2004-6河南省豫中BSJ211-0044双梁桥式32吨落料东2004-9河南省豫中BSJ211-0035双梁桥式10吨横切西2022-10辽宁金大BSJ211-0076双梁桥式10吨横切中2022-10辽宁金大BSJ211-0067双梁葫芦16吨横切东2011-1河南省新乡FBS211-0058双梁葫芦16吨A跨西2014-5河南省卫华FBS211-0099双梁桥式10吨A跨东2022-10辽宁金大BSJ211-00810双梁葫芦16吨B跨西2011-7河南省卫华BSJ211-01111双梁桥式10吨B跨东2021-8辽宁金大BSJ211-01012双梁桥式10吨C跨2021-8辽宁金大BSJ211-01213双梁桥式10吨二工厂2018-5上海科轻BSJ211-013蔚山工厂冲压D线西二4、服务具体内容及规定4.1乙方按照服务范围所要求之时间、次数、标准定期进行专业点检及关键部件的定期保养工作。本协议规定服务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月计算(其中12台在长春宝友,1台在蔚山工厂冲压车间)。4.2甲乙双方严格根据本协议第二条之服务依据条款制定点检及关键部件保养的计划和安全保证方案。4.3对于点检、保养最终甲乙双方执行的有效的服务计划由甲方综合甲乙双方意见最后由甲方负责制定并提出形成点检服务计划,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执行。4.4乙方每次完成点检后,乙方需向甲方提出设备需要采购的备品备件、备件计划、及需要维护保养的重点部位和定修方向。甲方根据双方综合意见进行下次定修的备件等相关事宜的准备工作。4.5乙方点检完毕必须出具专业点检服务报告。4.6对于甲方在处理起重机设备突发故障过程中,如遇技术难题或困难时,联系乙方,乙方应到现场给与免费支持和技术指导。4.7乙方负责在对行车本体专业点检和关键部件保养后提供维修、备件的需求计划等。4.8因部分设备使用年限较长,乙方有责任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设备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提出备件计划并与点检报告一并交给甲方,保证设备正常使用。4.9乙方针对每台起重机需每两周提供一份专业的行车点检报告,确保行车问题及潜在问题及时发现。4.10乙方需确保对行车的安全联锁、限位、护栏、安全装置全面细致的点检,坚决不准应付了事,同时为了确保点检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点检和定期保养应分别在不同时间进行。4.11乙方负责所有行车的轨道、维修走台、电源滑线的点检等内容。并负责检查行车轨道及钢梁连接件的点检,应每年出具一次点检报告。4.12乙方需对行车的走轮、钢丝绳、抱闸、机械传动部件等涉及安全运行的部分进行重点检查,并在每两周做出专业性保养和调试,确保最佳运行状态。3.13乙方必须具备特种设备操作、维修改造资质,点检作业人员中一人要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点检人员不仅要具备低压电工证,并且都要有高空作业登高证书。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并根据点检周期和实际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确认、高处作业申请及高处作业承诺,同时施工前开具相关手续。4.14乙方必做的周期点检内容如下,为保证行车的良好性能,酌情根据实际情况增加。①.机械部分序号点检范围点检内容及标准点检周期结论措施1卷扬抱闸单组抱闸满足制动要求1次/两周2抱闸片厚度≥5mm1次/两周3抱闸架销孔磨损量<2mm1次/两周4抱闸轮表面无破损,磨损凹陷<1mm1次/两周5卷扬钢丝绳无断丝1次/两周6卷扬齿轮箱出/入口连接处无磨损,没有位置变化1次/两周6齿轮箱齿轮箱出/入口连接处无磨损,没有位置变化1次/两周7卷扬卷筒卷筒内外齿啮合目视无磨损1次/两周8卷筒整体无左右窜动1次/两周9卷扬驱动及传动卷扬电机与抱闸轮或联轴器无位置变化,无异响1次/两周10传动轴内外齿啮合后的轴向窜动量<3mm1次/两周11小车测量走轮轮缘磨损量<50%1次/两周12小车齿轮箱内有润滑油1次/两周13小车主电机三相电流平衡,运行无异响1次/两周14联轴器内外齿啮合后轴向窜动<3mm1次/两周15大车测量走轮轮缘厚度>50%1次/两周16大车轮与车体固定螺钉无松动1次/两周17集成减速箱输出轴无磨损1次/两周18联轴器内外齿啮合后轴向窜动<3mm1次/两周19其他起重量限制器数值校验1次/两周20大小车轨道接口横向窜动位置<2mm1次/两周21轨道压板螺钉及垫片无松动1次/两周②电气部分1电气接触器及继电器无异响,触点无烧蚀1次/两周2电气安全联锁运行测试是否有效1次/两周3行车主卷扬电子限位及大小车电子限位1次/两周4滑触线及滑拖的紧固和维护1次/两周5电机三相电流稳定碳刷磨损均匀1次/两周6电阻器功能检查1次/两周4.15为明确甲乙双方权益,对起重机点检、保养期间甲乙双方所涉及的费用进行指定,甲方为备件采购、故障维修等费用承担方,乙方负责除点检和部分关键部件定期保养工作外还有检修、维修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关键部件保养内容如下:序号关键部件保养部位及标准保养周期结论建议1本质安全大车走轮保养及调整1次/两周2小车走轮保养及调整1次/两周3大车轨道保养1次/两周4卷扬制动器保养调整1次/两周5大车减速及停止装置的调整1次/两周6滑轮组及钩头的保养1次/两周7行车主体1次/两周8减速机保养1次/两周10联轴器及传动机构的保养1次/两周11电缆卷筒的保养1次/两周12电缆滑车及桥架保养1次/两周5、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周期点检和关键部件的周期保养。5.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便利条件。5.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点检问题和整改、维修意见。5.4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维修行车过程或检修过程中协助甲方提供技术指导。5.5乙方有义务对行车点检的问题项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备件进行采购和保存。5.6甲方有权利不定期的对乙方的点检内容、标准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和督促。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检查的事项全力配合。6、违约与赔偿6.1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提供行车点检和保养报告的,按照商务合同进行处罚,每次200元/台,并补充报告。6.2接到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或到场人员不充分,延误点检进度的,扣单月合同款项的20%。6.3在点检过程中消极怠工或不服从长春宝友人员管理的,扣400元。6.4在点检过程中不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的,扣200元。6.5未在双方商定时间内完成点检,延误生产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400-1000元。6.6点检不及时,每漏检一项,扣200元。6.7点检后点检情况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不相符者,每发现一项,扣200元。6.8乙方不可为了点检、保养方便而擅自短接、跨接设备安全装置,每项扣500元。6.9点检结束时“5S”完成不好,导致设备区域杂乱,扣200元。6.10由于点检未及时发现问题而导致的行车故障,每个故障视情节严重程度扣两月合同款项的10%~30%。6.11其它违反《安环协议》中内容的,按照《安环协议》要求处理。7、该协议终止与生效7.1在招标前,投标单位必须到甲方现场实际考察,对甲方的13台起重机运行状态等进行充分了解,并与甲方技术负责人进行充分交流,明确技术协议所有要求,如没有确认进行投标的视为无效。7.2该协议在商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该协议在甲方提出终止日期时失效。该协议为甲乙双方标准协议,对于商务合同的续签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协商进行更改。8、争议与解决8.1在甲乙双方因具体事宜发生争议时,本着诚信原则、本着保证安全的原则对于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8.2当争议发生时乙方不得提出各样附加条件离开现场或人为制造设备故障来达到某些条件,已经发生双方领导可协商解决。9、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详见商务合同,或在实际工作中协商解决。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可以进行必要的技术协议变更,并最终解释权在甲方。10、技术附件(由乙方提供,甲方确认)《行车点检计划》《行车点检标准》《行车点检报告》《行车关键部件保养计划》《行车关键部件保养报告》《行车点检年度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车设备 安全防护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