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立木招标公告(大田县城关林场2025)



基本信息

转出方姓名
大田县城关林场
发布区域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公告期限
7工作日
公告日期
2025-11-26至2025-12-04

重要信息说明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报价包含《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费用,不含生产与销售费用、成交后发生的政策变化及费用、税收等用。
3、受让方应于2026年2月5日前全部完成活立木采运并将符合要求的采伐迹地移交转让方验收。如因特殊原因需向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约定时间移交采伐迹地。
4、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福建省松材线虫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并根据当地森林有害生物防疫规定,对松木进行调运,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以及转让方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采伐方式为其它采伐择伐,杉木及阔叶树不得进行采伐只能采伐马尾松。
5、受让方开始采伐后,若发现伐区内存在有纠纷的林木,转让方按实际检量(或第三方评估)数量(不分树种、材种)及成交价的平均价,据实核减受让方成交合同价款。
6、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竞买约定、活立木竞买交易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受让方条件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范围具备“木材采运”、“林木采伐”、“采伐”等其中一项的企业法人(不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受让方报名、资金往来、竞买、成交、山场拨交、资金结算、发票开具、迹地移交等过程,同一参与方使用的名称或名字必须一致。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木材情况一览表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是否延迟报价

延迟报价周期
60秒

招标方式
明标明投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6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4 15:00:00
是否收取服务费


收取服务费方式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收取对象
受让方

说明
成交后,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由转让方支付。

现场勘测联系人1
姓名:陈先生联系电话:13950913793说明:

交易机构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陶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98-7299009
联系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6层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20251205(周五)大田县城关林场活立木竞买交易项目(第一标)
标的类型
使用权

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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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买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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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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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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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位置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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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原网详情:

\n20251205(周五)大田县城关林场活立木竞买交易项目(第一标) 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n\n标的名称\n采伐方式\n小班\n采伐证号\n采伐面积(亩)\n出材量(m³)\n薪材(吨)\n交易保证金 (万元)\n合同履约保证金\n(万元)\n竞价时间\n木材款及缴纳时间及方式\n特别告知\n\n合计\n杉\n马\n阔\n\n大田县城关林场活立木竞买第一标\n其他采伐-择伐\n027-06-040\n明田集采字[2025]982号\n30.9\n159.1\n20\n138.6\n0.5\n20.9\n5\n5\n10:00-10:30\n成交后,受让方应于2025年12月17日17:00前将全部成交款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等。\n按标的总价(元)报价\n\n其他采伐-择伐\n027-06-040\n明田集采字[2025]983号\n59\n434.5\n267.8\n158.2\n8.5\n58.2\n\n其他采伐-择伐\n027-06-110\n明田集采字[2025]984号\n43\n205.8\n205.8\n0\n0\n26.7\n\n合 计\n132.9\n799.4\n493.6\n296.8\n9\n105.8\n\n\n竞买约定为了保证活立木竞买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在竞买交易工作和成交后经营中出现纠纷,制定本约定,意向受让方应须知并遵守。一、活立木情况:1.地点:详见活立木竞买交易项目伐区位置图(仅供参考);2.现状:详见活立木竞买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二、活立木评估标的的面积采用勾绘调查、蓄积量采用标准带调查。意向受让方应对该标的伐区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山场活立木价值作综合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参加竞标,均视为其对该标的山场情况已经作了全面了解,对其所投的标的物的伐区位置、面积、周界(伐区边界木)、数量、质量、价值以及转让方所提出的有关事项表示认可,自愿参加竞买交易,自负盈亏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竞买方式1.竞价时间:2025年12月5日10:00-10:30。2.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参照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成交候选人。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成交候选人。按照既定的竞价规则选出的成交候选人,经资格后审(须满足所有资格后审内容)符合要求的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予以公示。若成交候选人经资格后审被确定为不合格,将立即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将成交候选资格依次顺延至第二名;若第二名仍不符合条件,将成交候选资格依次顺延至第三名;以此类推,确保项目最终由符合资质及报价要求的受让方承接。若无法满足成交条件时,则重新组织该项目的竞价活动,具体详情见当期成交候选人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若意向受让方报价等于或大于保留价的五倍,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上述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中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为成交候选人。竞价阶梯:1000元及整倍数,竞价单位:元3.意向受让方竞买报价包含《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费用,不含活立木生产与销售费用、成交后发生的政策变化费用、税收等。4.意向受让方报名、资金往来、竞买、成交、山场拨交,资金结转、开具发票、迹地移交等过程,同一参与方使用的名称或名字必须一致。5.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年12月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重要提示:原尾号1396的保证金账户不再使用,每个项目标的保证金收款账号都不同,报名多个标的需要分别向各项目标的交保证金,请前往个人中心已报名项目或交款记录认真查看各标的的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并使用已绑定银行卡交纳保证金,没有正确转账汇款将影响您的资格开通。6.意向受让方在约定时间内,通过农交中心官网(https://nf.fncjys.cn)的竞价大厅或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进入报价。7.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活立木进行现场勘查,详细估算后适时进行报价。四、合同签订1.成交后,受让方在2025年12月17日17:00前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一次性转入大田县城关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并与大田县城关林场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受让方不得转让成交标的。户名:大田县城关林场账号:1387520104000029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县岩中支行2.签订合同时,受让方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3.受让方违反上述两项约定中的任何一项,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五、活立木拨交1.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以及受让方向转让方缴交成交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拨交活立木并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受让方需会同转让方对标的活立木位置、周界(以标的边界标号木为准)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转让方活立木拨交手续、《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转让方将活立木拨交给受让方后,活立木的各种损失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2.受让方应在《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四至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得越界采伐,(受让方对伐区四至范围不清楚的,应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伐区位置图做好标记界再进行采伐作业,否则后果自负,采伐标号的边界木、伐区内珍贵树种(楠木、樟树、红豆树等)不得采伐、破坏,否则按投标平均价格补偿大田县城关林场,每株罚款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活立木采伐生产期限受让方应于2026年2月5日前全部完成活立木采运并将符合要求的采伐迹地移交转让方验收。如因特殊原因需向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约定时间移交采伐迹地。采伐迹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采伐履约保证金。七、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转让方的责任与义务①受让方向转让方缴交成交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拨交活立木并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②转让方有权检查受让方凭证采伐、作业质量。③受让方需在标的面积外、属转让方辖区内开设集材道,受让方需提出用地书面申请,转让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开设,且用地范围内的活立木由受让方生产销售,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按标的成交平均单价缴交活立木价款(不分树种、材种)。山场林木采伐运输结束后,林区维修、新建的集材道归转让方所有。④标的活立木若存在权属纠纷,导致活立木无法经营,依据《国家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由转让方、受让方对纠纷的活立木每木检量并计算出材量,按标的成交平均单价核减成交价款(不分树种、材种)。2.受让方的责任与义务①受让方应于2025年12月17日17:00前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一次性转入大田县城关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前或未按约定缴交成交价款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场经营。在取得转让方交付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需会同转让方对标的活立木位置、周界(以标的边界标号木为准)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转让方活立木拨交手续、《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经营。②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做好凭证采伐。③受让方必须遵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1646-2005)、《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14192-2005)等有关林木采伐运输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自行组织生产、销售,对采伐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责。受让方在活立木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和意外事故及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等,其民事(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和行政直至刑事等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的损失。④受让方须遵守安全野外用火规定,禁止在伐区内吸烟,做好用火安全监管。如造成火灾的,其民事及行政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因此造成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⑤受让方在林木销售时负责办理检疫证等,费用自理。⑥受让方需在标的面积外、转让方辖区外开设集材道,其林地、林木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其关系协调及所需费用自行处理。受让方开设集材道应注意水土保持,努力减少生产过程对水土保持的破坏,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费用。⑦受让方必须按技术规程搞好伐区作业质量。地径30cm以上的树木,伐根高度不超10cm;其它伐根高度不超5cm。尾径3cm,长度1.5m以上的木材应清理下山。⑧单片伐区实际出材量、树种出材量超审批数量10%以内的,超量部分受让方应书面报告转让方,由转让方按规定给予办理;单片伐区实际出材量、树种出材量超审批数量10%以上的,受让方应立即停止采伐,并书面报告转让方,由转让方负责组织调查设计、办理审批手续。⑨如因雨季、台风等自然因素导致受让方无法按期完成生产销售,受让方应在采伐期限截止前40天内,向转让方申请顺延采伐、销售期限并提供相应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天气证明、证人证言、现场录音录像等),经转让方核实同意后,办理相关延期手续。⑩受让方应在采伐证规定期限前完成活立木采伐,2026年2月5日前向转让方移交符合要求的采伐迹地。八、财务结算1.受让方应于2025年12月17日17:00前缴交全额成交价款***万元(小写:**万元)。受让方为法人组织,成交价款必须以转账方式缴交,否则,所引起的税负由受让方负责。2.单片伐区实际出材量超审批数量10%以上的,超量部分活立木归受让方经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按受让平均价交纳超量部分活立木价款,开设集材道活立木价款按受让平均价交纳(以上价款不分树种、材种)。3.转让方根据现行税法、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关票据,转让方只开具普通发票,转让方不开具除受让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发票,开具的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成交销售款。4.乙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伐区验收合格并向转让方移交采伐迹地后15个工作日内,视受让方履约情况予以结清,且不计息退还。九、伐区验收1.受让方在伐区采伐作业完成后3天内向转让方申请验收,甲方按《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1646-2005)对乙方采伐作业质量验收。2.伐区验收由转让方、受让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向转让方办清有关手续。十、违约责任1.转让方未按期拨交活立木并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应赔偿受让方误工等损失500元/天,并顺延生产、销售期限。2.受让方未按《竞买约定》规定的期限和金额缴交成交价款,则视为受让方根本性违约且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将交易的活立木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移交受让方,终止本次交易,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该项目。3.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活立木采伐、伐区清理等,则视为受让方放弃所有权益,遗留的活立木及伐倒木全部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自行处置上述林木。4.受让方超界、超量采伐的,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按标的成交平均单价的3倍赔偿实际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伐区验收不合格,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在15日内返工,如返工仍不合格或未予返工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伐迹地逾期移交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日,该款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6.受让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销售木材,转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7.受让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应保护好林区的生态环境,如因受让方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承担赔偿或补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一、风险告知1.本竞买项目为活立木销售模式,转让方将标的面积内的活立木整体打包销售给受让方,该竞买项目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2.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标的所在地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3.本项目标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查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毛竹、墓树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出材量与预计出材量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5.标的物中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不允许外销,只能在县内销售,且4月至9月马尾松禁止采伐,受让方应遵守疫木管控相关的规定,并承受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十二、安全生产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生产,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安全生产原则,受让方在采伐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责。受让方为本合同独立的缔约方,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受让方生产作业必须采用具备“木材采运”等经营许可,受让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在采伐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需要委托、协作、发包等,应选择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法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招用身体健康、反应灵敏的男性工人从事生产,并在进场作业前为所有作业人员办理工伤或工作身故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相关商业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上岗前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且做到特殊工种持证操作,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受让方在木材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3.伐区拨交后,受让方须在伐区醒目位置及时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宣传牌。受让方必须服从转让方对其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按转让方提出的安全预警通知书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未能及时整改的按违约处理,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次,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十三、其他约定1.受让方自行组织活立木生产、销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2.受让方应自行化解、处理涉村涉民利益关系以及各种村民提出的纠纷问题;自行解决活立木生产、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征占用林地、坟地、毛竹、墓树、农田、过田过路(含村道)等问题,协调理顺涉及到农田、水渠、果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业用水安全等关系,注意保护伐区内蓄水池、(埋)水管、电(通讯)线路、光缆、公园设施等,因生产造成损害的,由受让方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经济、民事责任。3.受让方开设集材道要科学合理,必须符合整个山体安全,禁止整个山场开设,防止水土流失,林木采伐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山场底部建筑物安全。4.受让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竞买约定》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组织活立木生产销售,应严格按省、市、县有关加强松线虫病疫区松木管理的文件要求进行采伐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以及转让方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5.本约定作为《活立木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约定的解释权归转让方。6.因履行本约定和《活立木转让合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各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或纠纷交由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本竞买为网络电子竞价,所有资料均具有法律效力,受让方无须签字确认,一旦参与竞买交易即表示对竞买交易程序和竞买约定等认同。大田县城关林场2025年11月25日活立木转让合同转让方:大田县城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25年12月5日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互联网竞价平台系统公开竞价结果,乙方成交,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伐区活立木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负责林木的生产和销售,为了明确活立木转让工作,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如下:一、活立木情况乙方取得下列伐区活立木合同期内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标的名称采伐方式小班林权证班号采伐面积(亩)出材量(m³)薪材(吨)合计杉马阔大田县城关林场活立木竞买第一标其他采伐-择伐027-06-04023林班:1-1、2、2A、5、5A30.9159.1 20.0 138.6 0.5 20.9 其他采伐-择伐027-06-04059434.5 267.8 158.2 8.5 58.2 其他采伐-择伐027-06-11043205.8 205.8 0.0 0.0 26.7 合 计132.9799.4493.6296.89105.8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对该合同项下的活立木资源状况进行了踏查,并对此做出必要的判断和确认。双方一致同意,以上述数量为本合同的活立木所有权转让数量。无论实际出材数量与合同转让数量是否一致,均以上表记载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乙方自行承担盈亏风险。二、成交价款上述伐区活立木所有权成交价款为人民币XX元整(小写XX万元(含《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费用,不含生产与销售费用、成交后发生的政策变化增加的费用、税收等),乙方必须于2025年12月17日17:00前支付全额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缴交及退还方式1、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2、缴交方式:交易保证金转为乙方应缴交上述合同履约保证金。3、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伐区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采伐迹地后15个工作日内,视乙方履约情况予以结清,且不计息。四、活立木拨交1、本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活立木所有权、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拨交给乙方、并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乙方需会同甲方对标的活立木位置、周界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拨交手续、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甲方将活立木所有权、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拨交给乙方后,活立木的灭失、毁损、盗伐、采伐生产、运输销售过程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活立木拨交后,乙方逾期未采伐的,遗留山场的活立木及伐倒木所有权则归甲方所有。2、受让方应在《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四至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得越界采伐,(受让方对伐区四至范围不清楚的,应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伐区位置图做好标记界再进行采伐作业,否则后果自负,采伐标号的边界木、伐区内珍贵树种(楠木、樟树、红豆树等)不得采伐、破坏,否则按投标平均价格补偿大田县国有林管理站,每株罚款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在甲方向乙方拨交活立木所有权、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并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前,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进入山场采伐经营。五、活立木采伐生产期限乙方应于2026年2月5日前全部完成活立木采运并将符合要求的采伐迹地移交甲方验收。如因特殊原因需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约定时间移交采伐迹地。采伐迹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采伐履约保证金。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拨交活立木所有权、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并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有权检查监管乙方凭证采伐、作业质量。2、乙方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做好凭证采伐。3、乙方必须遵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1646-2005)、《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14192-2005)等有关林木采伐运输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自行组织采伐生产、销售,对采伐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责。乙方为本合同独立的缔约方,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及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等,其民事(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和行政直至刑事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在采伐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需要委托、协作等,应选择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法人单位,并在进场作业前为所有作业人员办理工伤或工作身故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相关商业保险,并将有关情况、人员保险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职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职员的岗前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操作、配足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其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做好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5、乙方须遵守安全野外用火规定,禁止在伐区内吸烟,做好用火安全。乙方在经营作业过程中应承担因火灾事故所造成任何伤害或损失,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费用在履约保证金扣除。6、乙方负责办理检疫证等,费用自理。7、乙方需在标的面积外、属甲方辖区内的山场内开设集材道的,乙方需提出用地书面申请,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开设,且用地范围内的活立木由乙方生产销售,乙方应向甲方按标的成交平均单价缴交活立木价款(不分树种、材种);乙方需在标的面积外、甲方辖区外的山场内开设集材道的,其林地、林木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其关系协调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8、乙方必须按技术规程搞好伐区作业质量。地径30cm以上的树木,伐根高度不超10cm;其它伐根高度不超5cm。尾径3cm,长度1.5m以上的木材应清理下山。9、如因雨季、台风等自然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生产销售,乙方应在采伐期限截止前40天内,向甲方申请顺延采伐、销售期限并提供相应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天气证明、证人证言、现场录音录像等),经甲方核实同意后,办理相关延期手续。10、标的活立木若存在权属纠纷且经国管站确认,导致活立木无法经营,依据《国家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由甲、乙双方对纠纷的活立木每木检量并计算出材量,按标的成交平均单价核减成交价款(不分树种、材种)。七、财务结算1、甲方根据现行税法、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票据,(甲方只开具普通发票)甲方不开具除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款+开设集材道活立木价款-权属纠纷活立木价款。根据伐区设计数量开具发票。2、乙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伐区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伐区采伐迹地后15个工作日内,视乙方履约情况予以结清,且不计息。八、伐区验收1、乙方在完成伐区采伐作业后3天内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按《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1646-2005)对乙方采伐作业质量验收。2、伐区验收由甲、乙双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办清有关手续。九、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期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应赔偿乙方误工等损失500元/天,并顺延合同期限。2、乙方未按《竞买约定》规定的期限全额缴交成交价款,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不将交易的活立木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移交乙方,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项目,另行处置该项目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活立木采伐、伐区清理等,则视为乙方放弃伐区内林木所有权益,遗留的活立木及伐倒木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自行处置上述遗留林木。4、乙方超界采伐及标记木采伐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标的成交平均单价的3倍赔偿实际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伐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日内返工,如返工仍不合格或未予返工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伐区采伐迹地逾期移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日,该款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6、乙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销售木材,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合同。7、乙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应保护好林区的生态环境,如因乙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补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其他约定1、乙方自行组织活立木生产、销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自行化解、处理涉村涉民利益关系以及各种村民提出的纠纷问题。自行解决活立木生产、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征占用林地、坟地、墓树、农田、过田过路过桥(含村道)等问题,协调理顺涉及到农田、水渠、果树、毛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业用水安全等关系,注意保护伐区内蓄水池、(埋)水管、电(通讯)线路、光缆、公园设施等,遵守铁路、高速公路安全相关规定等,因生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经济、民事责任。3、乙方开设集材道要科学合理,必须符合整个山体安全,禁止整个山场开设,防止水土流失,林木采伐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山场底部建筑物安全。4、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竞买约定》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组织活立木生产销售。应严格按省、市、县有关加强松线虫病疫区松木管理的文件要求进行采伐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以及转让方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或纠纷交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附件即《竞买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竞买约定》的内容作为补充;本合同的内容与《竞买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甲方:大田县城关林场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签订时间:2025年X月X日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大田县城关林场:贵场2025年大田县均溪镇玉田村鸭蛋山至棺林仑(027大班06大班040、110小班)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活立木竞买交易项目(20251121(周五)大田县城关林场活立木竞买交易项目(第二标)),由中标。我公司承诺由我公司自行组织工人进行木材生产和销售。根据《网站公告》以及双方签订的《活立木竞买交易合同》,为做好该活立木交易山场采伐运输安全事项,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二、认真负责木材采伐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项目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确保生产安全。项目生产如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及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等,给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其民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和行政等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负责;所有生产环节均由我公司自行组织工人进行木材生产和销售。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等场所作业的制度。四、严把用工关。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招用适龄、身体健康、反应灵敏、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工人,做到合法用工。五、落实劳动防护。在施工作业前要为从业人员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团体补充保险或不低于80万元人身意外商业保险,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药品等),并要求从业人员正常佩戴和正确使用。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知晓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严禁使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告知从业人员其作业环境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电工、机动车等特殊作业或需持证作业的岗位)执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非法作业。不雇请无牌照、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为交通运输工具确保持证上岗。七、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工棚住所、作业区域、警示牌、机械设备、车辆、集材道开设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工人的作业施工、思想动态、生活饮食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八、生活设施管理。工棚搭建要远离沟谷、陡坡、悬崖、大树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平缓、开阔通风、地质稳定,无洪水、泥石流、滑坡、滚石、塌陷等安全隐患的地方;工棚四周要修铲防火隔离带,厨房与作业场所不能混搭,汽油、农药、除草剂等危险物品要单独放置、妥善保管;注意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工棚要配置治疗蛇毒、蜂毒、中暑、腹泻、发烧、外伤等基本药品,以备急用;要求工人饮用卫生干净的开水,不食用腐坏变质的食品,不捕食野生动物等物品,不烧蜂采蛹,不采食野菜、野菌、野果、草药等物品,防止食物中毒;禁止工人下河、湖、水库游泳戏水;山洪暴涨时不涉险开车或步行过河。九、防灾减灾管理。遇暴雨、台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必须停止一切野外作业,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域,禁止在树下躲雨、拨打手机以防雷击。同时,对集材道进行安全检查,以避免塌方或泥石流灾害,应及时将山上的伐倒木造材并运出伐区,以免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暑天作业要避开午间高温时段,预防工人中暑事故发生;在陡坡、高边坡、滚石易发区等危险地段施工,要安排专人看守盯防,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在公路、乡村道路沿线施工的,须做好警示标志或设置岗哨,并及时清除伐倒木、枝叶、土石,以免妨碍公路交通;林区内驾驶车辆预防塌方滚石等危险,严禁人货混装及酒后、超速、超载等违章驾驶行为,确保交通安全;遵守野外用火规定,生活用火做到人离火灭,防止火灾发生;发生火灾要科学避险并立即报告,不要盲目组织从业人员冒险扑救;要求从业人员遵守当地村规民俗,不偷盗、不毁坏村民财物,不参与黄、赌、毒,不酗酒滋事;讲究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不污染饮用水源;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十一、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十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十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14192-2005)》和《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认真做好生产、经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十四、力争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我公司属独立法人,有资质组织采伐施工,并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保证有能力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贵站无关。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单位: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025年月日伐区位置图小班大班040①林班06均溪工区(村)027乡(镇、场)玉田伐区四至:东至:标志界西至:标志界南至:标志界北至:图标志界例地名:伐区面积:鸭蛋山至棺林崙30.9亩山脊小班界公路绘图人:水沟小路设计单位:村界采伐界大田县茂林林业有限公司林班界(盖章)大班界大班界①注行承担相应法律责t行光而建柳采代和超强度采:业王安目土官理,日1J不,意任;事项、.-nn1f卫p7开THAL1141成用士音电有。业用力立):Y日签领时间:2年11月伐区位置图均溪040②小班玉田工区(村)027林班06大班乡(镇、场)工区(村)均溪乡(镇、场)玉田工区(村)027林班06大班040②小班伐区四至:东至:标志界西至:标志界南至:鸭蛋山至棺林崙标志界北至:例标志界地名:图伐区面积:59亩(已扣空地、油茶林、路5亩)山脊小班界绘图人:水沟公路设计单位:大田县茂林林业有限公司(盖章)村界小路林班界采伐界大班界注意事项2尾松林改造提升项目,该小班有列入《大田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第67号)》,业主要严格按照松林改造提升各类型适用对象及采伐技术规定实施山场采伐作业;严条业王不跟踪监管等行为而违规采伐和超强度采伐;业主要自自行约束,否则要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业士时代区面界线范围或对伐区设计成果如有疑异,应在伐区公示期满前提出疑异,请及时与设K联票成予以复核,公示后已提交伐区设计成果回执单或已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则视为业王对该区设共成里清没有异,如还不清楚,业主应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界和指导米仪作业。0业士对本注音惠项清并无疑异的,方可领取该设计书:如不清楚或有疑异,应弄清楚或提出不同音贝,加已取得该设计成果并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则视为清楚和无疑异,应严格迎照执行。本人对该代区设计成果及注意事项已看清楚。(业主确认并签领)::202年三(月音贝,加已取得该设计成果并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则视为清楚和无疑异,应严格迎照执行。伐区位置图小班大班110027林班06玉田工区(村)均溪乡(镇、场)000标志界西至:标志界伐区四至:东至:北至:标志界标志界地名伐区面积:南至:鸭蛋山至棺林崙43亩(已扣空地、墓4.2亩)标志界山脊北至:图例小班界公路绘图人:水沟村界小路设计单位:大田县茂林林业有限公司(盖章)林班界大班界采伐界大班界aI内有发牛诊PT按红线范围内采伐,注丕刷要白行承担相应法律责自云阳临管等行为而违规采伐和超独皮术;意任;事项22年1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活立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