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能力提升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
项目概况
泸州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507
项目名称:泸州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
联系方式:18048154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
联系方式:0830-3102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0-3102699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9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9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60799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泸州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技术服务项目1.00(项)3,950,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泸州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技术服务项目1.00(项)3,950,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泸州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技术服务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采购清单序号服务项目一级子项二级子项1基础工作线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事项梳理2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3运行效能4分站点维护5服务监管6系统对接7身份认证8线下政务服务运行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件情况9窗口设置和办件情况10综窗系统建设11重点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国省 “高效办成一件事”12创新推出本地特色 “一件事”(不少于5件)13“一‘泸’好办” 品牌打造专区升级维护14品牌推广15“一‘泸’快享”16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试点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17推出更多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和要素表18跨层级跨领域通办跨域通办专区整合管理19跨层级跨领域 “省内通办” 试点20其他跨域通办21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制定指导目录22嵌入服务事项23创新工作临时性、紧急性工作任务序号服务项目一级子项二级子项1基础工作线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事项梳理2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3运行效能4分站点维护5服务监管6系统对接7身份认证8线下政务服务运行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件情况9窗口设置和办件情况10综窗系统建设11重点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国省 “高效办成一件事”12创新推出本地特色 “一件事”(不少于5件)13“一‘泸’好办” 品牌打造专区升级维护14品牌推广15“一‘泸’快享”16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试点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17推出更多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和要素表18跨层级跨领域通办跨域通办专区整合管理19跨层级跨领域 “省内通办” 试点20其他跨域通办21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制定指导目录22嵌入服务事项23创新工作临时性、紧急性工作任务2★技术要求第一章 基础工作1.1.线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1.1.1.事项梳理1.1.1.1.事项认领发布依据泸州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公开要求,分别统计政务服务事项已认领与应认领实施清单数、已发布与应发布办事指南数,定期形成实施清单认领率、办事指南发布率台账,分析失分及发布延迟原因,做好问题整改指导,规避认领不足、发布率低问题。1.1.1.2.办事指南准确率依据泸州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和办事指南准确性、便利性、严谨性及整改要求,分别统计准确类异常、便利类要素不规范、错敏字问题及未整改事项数,形成对应台账,分析各类问题成因,做好问题整改指导,保障指南准确、提升便利度、杜绝错敏问题、确保及时整改。1.1.2.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1.1.2.1.电子证照合规情况核查泸州市电子证照合规性,记录不合规证照并形成台账,开展数据分析确定合规问题类型(如信息缺失、格式错误等),指导相关部门整改,确保证照合规。1.1.2.2.电子证照数量占比统计泸州市电子证照数量及总证照数量,计算占比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找出未电子化的证照类型,指导相关部门推进证照电子化,提高电子证照数量占比。1.1.2.3.共享亮证应用数量统计泸州市共享亮证应用的证照类型数量,形成应用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未开展共享亮证的领域,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应用配置,增加共享亮证应用数量。1.1.2.4.电子证照质量情况检查泸州市电子证照质量,记录不符合质检要求的证照并形成台账,对质量问题开展数据分析,指导相关部门规范证照制作流程,提升电子证照质量。1.1.2.5.电子证照覆盖情况统计泸州市实现电子化的证照类型数量,形成覆盖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找出未覆盖的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指导相关部门拓展电子化范围,扩大电子证照覆盖范围。1.1.2.6.电子证照归集情况统计泸州市汇聚至证照库的证照数量及比例,形成归集台账,通过数据分析确定未归集原因(如系统对接不畅等),指导相关部门完善归集流程,提高电子证照归集率。1.1.2.7.共享调用能力统计泸州市电子证照共享调用次数,形成调用能力台账,通过数据分析评估共享调用效率和稳定性,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证照共享调用,提升电子证照共享调用能力。1.1.2.8.证照补录情况统计泸州市完成补录的电子证照类型数量及占应补录数量的比例,形成补录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找出补录滞后原因,指导相关部门加快补录进度,完成证照补录工作。1.1.2.9.电子印章签署应用统计泸州市电子印章签署总次数,形成应用台账,通过数据分析评估电子印章使用频率和范围,指导相关部门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增加电子印章签署应用次数。1.1.3.运行效能1.1.3.1.“好差评”覆盖率核查泸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情况,记录未覆盖的服务事项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覆盖缺口,指导相关部门将所有服务纳入“好差评”体系,提高覆盖率。1.1.3.2.国办诉求转办统计泸州市国办诉求转办的投诉处理情况,记录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的投诉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投诉集中领域,指导泸州市优化诉求处理流程,提升转办效率。1.1.3.3.四川政务服务网差评整改收集四川政务服务网泸州市分站点的差评数据,区分有效差评与误评情况,形成差评整改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问题根源,指导相关部门按时限整改反馈,跟踪回访整改效果,提升差评整改率与群众满意率。1.1.3.4.超期件处理情况收集泸州市受理及办理超期的事项数据,形成超期件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超期原因,指导相关部门优化处理机制,减少超期件。1.1.3.5.工改办件监测核查泸州市工改办件的准确性,记录错误办件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错误类型,指导泸州市规范办件流程,提高工改办件准确性。1.1.4.分站点维护1.1.4.1.站点维护问题通过技术监测和人工抽查,检查泸州市各级政务服务分站点(电脑端和移动端)的规划、栏目、页面等情况,记录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确定问题集中区域,指导泸州市整改,减少站点维护问题。1.1.4.2.服务质量问题核查电脑端和移动端服务的可用性、实用性和规范性,记录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问题类型,指导相关部门优化服务,降低服务质量问题数。1.1.4.3.同源同质服务提供核查泸州市已建政务服务类、城市服务类移动端(APP和小程序)与“天府通办”的同源同质服务情况,记录差异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差异原因,指导相关部门调整服务内容,实现同源同质。1.1.4.4.安全防护问题从技术和内容方面抽查电脑端和移动端接入服务的安全防护情况,记录安全隐患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识别安全风险点,指导相关部门加强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防护问题。1.1.4.5.Ipv6支持情况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我省政务服务网IPv6支持度评测情况,定期对四川政务服务网泸州分站点各级页面进行扫描和整改,并持续做好后期维护,确保IPv6支持率达标。1.1.4.6.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多端应用和主题服务专区建设统计泸州市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多端应用和主题服务数量,形成服务台账,通过数据分析对比各地主题服务差距,指导相关部门结合群众需求增设主题服务,增加主题服务数。1.1.4.7.掌上办、自助办事项和应用下沉统计泸州市掌上办、自助办事项数量及应用下沉覆盖情况,形成运维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找出下沉不足领域,指导相关部门梳理高频事项、优化应用适配,推动更多事项实现掌上办、自助办并下沉基层。1.1.4.8.“川易办”“川商通”对接改造保障后续与“川易办”“川商通” 的对接改造与功能适配,克服系统兼容、数据互通上的对接难点,保障平台顺畅对接,提升服务协同效能。1.1.5.服务监管1.1.5.1.监管事项归集按照省上文件要求,评估泸州市服务监管事项的归集情况,记录未归集事项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归集缺口,指导相关部门规范事项梳理、完善归集流程,提升监管事项归集完整性,为服务监管提供基础支撑。1.1.5.2.风险监测评估泸州市对各项政务服务风险事件的监测情况,记录监测不到位的风险类型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优化风险识别指标,指导相关部门加强监测力度、完善预警机制,提升风险监测能力,保障政务服务平稳运行。1.1.5.3.过程监督评估泸州市政务服务监管的过程开展情况,记录监督缺失环节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梳理过程监督短板,指导相关部门细化监督流程、加强环节管控,提升过程监督有效性,规范政务服务行为。1.1.5.4.结果公开评估泸州市服务监管的结果公开情况,记录未公开结果的事项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公开缺口,指导相关部门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提升结果公开透明度,保障企业群众知情权。1.1.6.系统对接1.1.6.1.对接完成情况评估泸州市各系统与政务系统的对接完成情况,记录未完成对接的系统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对接滞后原因(如技术不兼容等),指导泸州市协调资源,完成系统对接。1.1.6.2.对接深度评估泸州市系统与政务系统的对接深度,记录对接不充分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深度不足的环节,指导相关部门深化对接功能,提升系统对接深度。1.1.6.3.对接质量评估泸州市系统与政务系统的对接质量,记录数据传输错误、系统卡顿等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确定质量问题根源,指导相关部门优化对接技术,提高对接质量。1.1.6.4.推进市县两级接口升级改造保障市县两级政务服务接口后续的升级改造与标准适配,协助解决技术瓶颈,保障接口升级落地见效,支撑“一网通办”服务高效协同。1.1.7.身份认证1.1.7.1.工作人员身份认证情况核查泸州市工作人员身份认证应用情况,记录认证失败、未认证等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问题原因(如账号异常、系统故障等),指导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规范身份认证应用。1.1.7.2.身份认证体系接入情况评估泸州市各系统与身份认证体系的接入情况,记录未接入系统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接入难点,指导相关部门完成系统改造,实现身份认证体系接入。1.2.线下政务服务运行情况1.2.1.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件情况1.2.1.1.依申请政务事项数统计依据全省“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和泸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要求,统计市(州)行使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数,定期形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数台账,分析事项增减原因,做好指标提升指导,规范事项管理。1.2.1.2.入驻政务大厅政务事项办件数统计依据全省“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和泸州市政务大厅政务服务办件管理要求,统计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办件数量,定期形成入驻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台账,分析大厅办件差异原因,做好指标提升指导,提高大厅办件质效。1.2.2.窗口设置和办件情况1.2.2.1.无差别综合窗口数和办件数统计按照国省文件和泸州市无差别综合窗口设置要求,统计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数量及办件量,形成设置与办件台账,分析窗口数量与办件匹配度及供需失衡原因,做好指标提升指导,推动窗口资源合理配置。1.2.2.2.分领域窗口数和办件数统计按照国省文件和泸州市分领域窗口规划要求,统计社保、医保等6类及其他领域窗口数量及办件量,形成台账,分析窗口分布与办件需求适配性,做好指标提升指导,优化窗口功能布局。1.2.2.3.绿色通道窗口数和办件数统计按照国省文件和泸州市特色服务窗口建设要求,统计绿色通道窗口数量及办件量,形成台账,分析窗口服务效率与群众需求匹配度,做好指标提升指导,充分发挥特色服务作用。1.2.2.4.便民窗口数和办件数统计按照国省文件和泸州市便民服务窗口设置要求,统计便民窗口数量及办件量,形成台账,结合办件情况分析需求满足短板,做好指标提升指导,提升窗口便民服务质效。1.2.2.5.特色领域窗口数和办件数统计按照国省文件和泸州市重大项目窗口和商事登记窗口配置要求,统计重大项目窗口和商事登记窗口数量及办件量,形成台账,分析窗口服务与项目办理需求适配性,做好指标提升指导,助力项目高效推进。1.2.2.6.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数依据全省“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和泸州市办事反馈窗口需求,统计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数量,定期形成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数台账,分析窗口使用频率和效果,做好指标提升指导,保障办事反馈渠道畅通。1.2.3.综窗系统建设1.2.3.1.市(州)自建综窗系统数统计依据泸州市综窗系统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市(州)及所辖县(市、区)自主建设的支撑综合窗口业务办理的系统数量,定期形成市(州)自建综窗系统数台账,分析建设进度差异原因,做好指标提升指导,推动综窗系统建设。第二章 重点工作2.1.高效办成一件事2.1.1.推进落实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1.1.1.单事项配置完成率对泸州市单事项配置情况开展核查,统计配置完成数据并形成台账,结合评估标准开展数据分析,找出未完成配置事项的原因,指导相关部门优化配置流程,推动单事项配置改进工作落地。2.1.1.2.一件事配置核查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在系统中的配置发布情况,记录配置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配置短板,指导相关部门规范配置操作,推动“一件事”配置工作达到标准要求。2.1.1.3.办事指南准确率抽查泸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统计问题数量并形成台账,对问题类型开展数据分析,找出指南编制漏洞,指导相关部门修正错误信息,提升办事指南准确率。2.1.1.4.按时办结率收集泸州市各事项办理时限数据,统计超时办结事项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定位超时原因(如流程冗余、人员效率偏低等),指导相关部门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按时办结率。2.1.1.5.一件事系统汇聚核查泸州市“一件事”系统对接情况,记录未按要求对接的问题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对接难点,协调技术资源,指导泸州市完成系统对接,实现“一件事”系统汇聚。2.1.1.6.可用性检验对泸州市已启用的“一件事”开展可用性测试,记录无法正常使用的“一件事”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确定问题根源(如系统故障、权限异常等),指导相关部门修复问题,保障事项正常使用。2.1.1.7.办事满意度收集泸州市政务服务问卷调查数据,统计满意度结果并形成台账,对不满意反馈开展数据分析,梳理群众和企业诉求,指导相关部门改进服务,提升办事满意度。2.1.2.创新推出本地特色“一件事”(不少于5件)2.1.2.1.特色“一件事”清单依据泸州市“一件事”推进计划,建立本地特色事项清单,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与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特色事项落地,提升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化水平。2.1.2.2.系统配置与办件测试结合泸州市特色政务服务实际,组织市县两级部门系统开展特色“一件事”业务梳理、系统配置及办件测试,靶向解决流程堵点问题,确保特色事项实现可办、好办目标。2.2.“一‘泸’好办”品牌打造2.2.1.专区升级维护聚焦泸州市 “一‘泸’好办” 专区升级维护,检查专区事项集成、“一件事” 联办等功能运行,优化服务入口,修复页面卡顿、链接失效等问题,更新进驻部门及服务事项信息,提升 “一站式” 服务效能。2.2.2.品牌推广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深入挖掘政务服务 “一‘泸’好办”与惠企政策“一‘泸’快享”的创新点,提炼形成相关经验做法,进行改革支撑。2.2.3.“一‘泸’快享”2.2.3.1.惠企政策汇聚量升级泸州市助企纾困服务专区为“一‘泸’快享”平台,统计平台发布的惠企政策数量,形成汇聚量台账,通过数据分析对比省内各市州政策发布差距,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梳理并发布惠企政策,增加政策汇聚量。2.2.3.2.免申即享事项数统计泸州市免申即享事项发布数量,计算其占惠企政策总数的比例并形成台账,开展数据分析找出未实现“免申即享”的政策类型,指导相关部门简化流程,增加免申即享事项数。2.2.3.3.惠企政策解读率统计泸州市已发布政策的解读数量,计算解读率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明确未解读政策领域,指导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惠企政策解读率。2.2.3.4.惠企事项认领率按照省上惠企政策工作部署,推进惠企事项认领发布,计算认领率并形成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找出未认领事项原因,指导相关部门及时认领惠企事项,完善申报指南。2.2.3.5.政策梳理拆解协助全方位细致梳理各类可纳入惠企平台的政策,完成对政策进行深度拆解,将其细化为具体且可操作的事项,为每个事项精准匹配对应的政策解读,让政策内容更通俗易懂。2.2.3.6.标签梳理绑定开展标签梳理,对各类标签进行全面且系统的整理,设置妥当的标签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详细规则,严格依照既定规则,把标签精准无误地绑定到相关的政策条目、企业主体以及个体户上,实现政策与企业、个体户的精准匹配,方便后续政策的精准推送。2.2.3.7.公告录入发送将需要向企业公示的录入结果以及申报通知等重要内容录入到系统,并根据要发送短信的企业名单,将包含惠企信息短信发送给相关企业,确保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惠企相关的公示和申报等事宜。2.2.3.8.平台升级对接持续推进“一‘泸’快享”平台迭代升级,完善平台功能与服务能力,强化与省级惠企平台的对接工作,打破数据壁垒,实现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惠企政策服务的整体性与高效性。2.3.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试点2.3.1.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推进 “一单一图一表” 试点中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借鉴省级经验梳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规范事项名称、依据等要素,绘制全流程运行图谱,制定实施要素一览表,确保事项清单、图谱、表格相互印证、标准统一。2.3.2.推出更多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和要素表聚焦 “一单一图一表” 试点高频事项拓展,协助筛选企业开办、项目服务等高频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补充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要素,优化运行流程与申请渠道,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 “一图尽知、一表全览”。2.4.跨层级跨领域通办2.4.1.跨域通办专区整合管理对跨域通办专区开展系统性整合,同步规范服务展示标准与呈现形式,推动通办服务事项全量集中、分类展示,进一步提升服务精准度,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与便捷度。2.4.2.跨层级跨领域“省内通办”试点2.4.2.1.清单维护推进泸州市跨层级跨领域 “省内通办” 试点事项清单梳理编写工作,按标准规范清单要素,跟踪清单动态维护进度,及时补充新增事项、调整失效事项,保障清单精准适配通办需求。2.4.2.2.申报材料共享应用配置核查泸州市 “省内通办” 事项申报材料共享应用配置情况,针对格式不统一、接口不畅等共享壁垒,优化配置方案,打通数据共享通道,推动申报材料跨部门复用,提升通办事项材料提交效率。2.4.2.3.省内通办覆盖率统计泸州市可在全省范围通办的事项数量,形成覆盖率台账,通过数据分析找出未实现通办的事项类型,协助相关部门打破地域限制,扩大省内通办覆盖范围。2.4.2.4.办事满意度收集泸州市省内通办事项的问卷调查数据,统计满意度并形成台账,对不满意项开展数据分析,明确服务短板,指导相关部门优化跨域通办流程,提升满意度。2.4.3.其他跨域通办2.4.3.1.市内通办2.4.3.1.1.事项清单梳理维护推进泸州市市内通办事项清单梳理编写,结合本地政务服务实际需求,规范清单事项范围与表述,跟踪清单维护情况,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确保清单覆盖市内高频通办事项。2.4.3.1.2.认领发布组织泸州市相关部门开展市内通办事项认领工作,明确认领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指导部门按规范完成事项信息填报,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至政务服务平台,保障群众快速获取市内通办事项信息。2.4.3.1.3.专区维护对泸州市市内通办专区进行日常运维,检查专区页面加载、事项检索、办理入口等功能,及时修复页面卡顿、链接失效等问题,优化专区界面布局与操作流程,提升群众使用体验。2.4.3.2.川南四市通办2.4.3.2.1.事项清单梳理维护协助相关部门梳理编写川南四市通办事项清单,参考四市政务服务共性需求与特色业务,统一清单事项标准与表述,定期维护清单内容,确保清单与四市通办工作推进节奏同步。2.4.3.2.2.认领发布指导泸州市相关部门开展川南四市通办事项认领,对照四市协同通办要求核查事项信息完整性,协助部门解决认领过程中的疑问,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至区域通办平台,推动四市通办事项落地。2.4.3.3.泸永江通办推进泸州市泸永江通办事项清单梳理编写,结合三地产业协同、群众往来需求,明确清单事项范围,定期跟踪清单维护情况,调整清单内容,保障清单适配泸永江区域通办场景。2.4.3.4.川渝通办2.4.3.4.1.事项清单梳理维护协助梳理编写泸州市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参照川渝两地通办政策要求与标准规范,统一清单事项要素与办理标准,定期维护清单内容,及时纳入川渝新增通办事项,支撑川渝通办工作深化推进。2.4.3.4.2.认领发布指导泸州市相关部门认领川渝通办事项,明确认领工作流程与质量要求,完善事项办理指南、申请材料等信息,审核通过后发布至川渝通办平台,确保事项信息准确可查。2.4.3.4.3.可用性核验核查泸州市“川渝通办”事项,检查网办地址访问性和申请提交功能,记录问题并形成台账,开展数据分析确定故障区域及原因,指导相关部门修复问题,保障“川渝通办”事项可用。2.4.3.4.4.办事满意度收集泸州市省内通办事项的问卷调查数据,统计满意度并形成台账,对不满意项开展数据分析,明确服务短板,指导相关部门优化跨域通办流程,提升满意度。2.4.3.4.5.专区维护开展泸州市川渝通办专区日常维护,检查专区事项分类、办理入口、进度查询等功能,及时修复系统故障与界面问题,同步更新川渝通办政策与事项动态,保障专区稳定高效运行。2.4.3.5.跨省通办2.4.3.5.1.事项清单梳理维护协助梳理编写泸州市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结合国家跨省通办政策要求与外地群众在泸办事需求,规范清单事项表述与范围,定期维护清单内容,确保清单覆盖高频跨省通办事项。2.4.3.5.2.认领发布指导泸州市相关部门认领跨省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协助部门对接外省政务服务平台,明确事项办理流程与协同机制,审核事项信息无误后及时发布,保障群众便捷查询与办理跨省事项。2.4.3.5.3.专区维护对泸州市跨省通办专区进行运维管理,检查专区页面响应速度、事项检索准确性、办理链接有效性,及时处理专区运行中的问题,优化专区服务功能,提升跨省通办事项办理便捷度。2.5.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2.5.1.制定指导目录立足产业发展实际,深度对接企业需求,围绕项目、法治、政策、知识产权、用工、科创、金融、自由贸易、安全生产、兜底服务等领域,集成政府、社会和市场涉企服务资源,梳理涉企服务事项,制定涉企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逐一明确服务流程、提供层级、服务对象、办理渠道等。主要包括:整合政府服务资源、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整合市场服务资源、分类整理服务事项、制定指导目录等。2.5.2.嵌入服务事项参照全省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样本,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将省级指导目录及泸州市本级清单中服务事项嵌入产业链上中下游,分环节叠加特色增值服务事项,形成本地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研究参考案例、梳理本地产业链、嵌入服务事项、制定特色增值服务事项、分环节叠加服务事项等。第三章 创新工作适时承接落实国省市三级临时性工作任务、紧急性工作任务、相关创新任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分工与时限,跟踪督办,保障任务质效。收集泸州市创新服务场景经验与案例,记录特色不足或创新滞后情况,分析明确各地创新差距,推动借鉴优秀案例,整理和打造本地特色创新服务场景。3★其他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剩余的80%按季度平均支付,乙方完成季度服务工作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依据季度验收结果支付金额。4.驻场技术支撑团队:供应商提供不少于7人的驻场技术支撑团队,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人员6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需变更人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替换人员的资格资质条件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格资质条件。(提供承诺函)5.验收要求:甲方依据季度验收结果支付金额,验收总分为100分,根据验收得分确定验收等级,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序号服务项目一级子项二级子项考核细则1基础工作线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事项梳理未按周形成认领发布和办事指南准确率抽查台账或问题清单,每少1次扣1分;被省上发文通报事项认领发布问题和办事指南异常问题,每次扣2分。2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未按周形成证照生产率核查台账,每少1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证照生产率、补录率、共享应用配置率等问题被省上发文通报,每次扣2分。3运行效能未按周形成办件超期预警清单,每缺少1次扣1分;未按时整改国家政务服务网转办的投诉和四川政务服务网泸州分站点上的差评,每次扣2分;被省上发文通报工改办件准确率问题,每次扣2分。4分站点维护未按周形成分站点问题抽查台账或问题清单,每少1次扣1分;被国省上发文通报分站点板块问题,每次扣2分;未按采购人要求保障“川易办”“川商通”的对接改造与功能适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扣3分。5服务监管未按季度形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并按国省要求动态更新,扣1分;未及时通知预警“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风险预警,每次扣1分。6系统对接未按季度形成省一体化能力共享平台接口对接清单并按时更新,扣1分;未配合需求部门做好接口对接工作导致被省上通报,扣2分。7身份认证未及时通知部门整改的二次登录问题,每个扣1分。8线下政务服务运行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件情况未按季度形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时更新,扣1分。9窗口设置和办件情况未按月统计综合窗口、分领域窗口、绿色通道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重大项目窗口、商事登记窗口办件量及动态更新窗口增减情况,扣1分。10综窗系统建设未按季度形成市县两级综窗系统建设情况台账并按时更新,扣1分。11重点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国省 “高效办成一件事”未按月形成各批次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启用上线情况并动态更新,扣1分;未按月形成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抽查台账和可用性抽查台账或问题清单,各扣1分;被省上发文通报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未启用或其他可用性等问题,每次扣2分。12创新推出本地特色 “一件事”(不少于5件)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本地特色“一件事”相关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3“一‘泸’好办” 品牌打造专区升级维护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一‘泸’好办”专区建设,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4品牌推广15“一‘泸’快享”未按采购人或省上要求完成惠企专区建设等工作,扣2分;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一‘泸’快享”专区数据更新、页面维护升级等工作,扣2分。16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试点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相关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7推出更多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和要素表18跨层级跨领域通办跨域通办专区整合管理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跨域通办专区整合以及后续维护升级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9跨层级跨领域 “省内通办” 试点未按季度形成“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扣1分;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省内通办”事项认领发布和办事指南配置,扣2分。20其他跨域通办未按采购人要求将“市内通办”“川南四市通办”“泸永江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等事项上线至跨域通办专区,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5分。21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制定指导目录未按采购人要求制定特色增值服务事项、分环节叠加服务事项、制定指导目录等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22嵌入服务事项23创新工作临时性、紧急性工作任务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国省市三级临时性工作任务、紧急性工作任务、相关创新任务,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剩余的80%按季度平均支付,乙方完成季度服务工作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依据季度验收结果支付金额。4.驻场技术支撑团队:供应商提供不少于7人的驻场技术支撑团队,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人员6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需变更人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替换人员的资格资质条件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格资质条件。(提供承诺函)5.验收要求:甲方依据季度验收结果支付金额,验收总分为100分,根据验收得分确定验收等级,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序号服务项目一级子项二级子项考核细则1基础工作线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事项梳理未按周形成认领发布和办事指南准确率抽查台账或问题清单,每少1次扣1分;被省上发文通报事项认领发布问题和办事指南异常问题,每次扣2分。2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未按周形成证照生产率核查台账,每少1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证照生产率、补录率、共享应用配置率等问题被省上发文通报,每次扣2分。3运行效能未按周形成办件超期预警清单,每缺少1次扣1分;未按时整改国家政务服务网转办的投诉和四川政务服务网泸州分站点上的差评,每次扣2分;被省上发文通报工改办件准确率问题,每次扣2分。4分站点维护未按周形成分站点问题抽查台账或问题清单,每少1次扣1分;被国省上发文通报分站点板块问题,每次扣2分;未按采购人要求保障“川易办”“川商通”的对接改造与功能适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扣3分。5服务监管未按季度形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并按国省要求动态更新,扣1分;未及时通知预警“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风险预警,每次扣1分。6系统对接未按季度形成省一体化能力共享平台接口对接清单并按时更新,扣1分;未配合需求部门做好接口对接工作导致被省上通报,扣2分。7身份认证未及时通知部门整改的二次登录问题,每个扣1分。8线下政务服务运行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件情况未按季度形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时更新,扣1分。9窗口设置和办件情况未按月统计综合窗口、分领域窗口、绿色通道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重大项目窗口、商事登记窗口办件量及动态更新窗口增减情况,扣1分。10综窗系统建设未按季度形成市县两级综窗系统建设情况台账并按时更新,扣1分。11重点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国省 “高效办成一件事”未按月形成各批次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启用上线情况并动态更新,扣1分;未按月形成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抽查台账和可用性抽查台账或问题清单,各扣1分;被省上发文通报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未启用或其他可用性等问题,每次扣2分。12创新推出本地特色 “一件事”(不少于5件)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本地特色“一件事”相关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3“一‘泸’好办” 品牌打造专区升级维护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一‘泸’好办”专区建设,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4品牌推广15“一‘泸’快享”未按采购人或省上要求完成惠企专区建设等工作,扣2分;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一‘泸’快享”专区数据更新、页面维护升级等工作,扣2分。16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试点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相关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7推出更多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和要素表18跨层级跨领域通办跨域通办专区整合管理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跨域通办专区整合以及后续维护升级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19跨层级跨领域 “省内通办” 试点未按季度形成“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扣1分;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省内通办”事项认领发布和办事指南配置,扣2分。20其他跨域通办未按采购人要求将“市内通办”“川南四市通办”“泸永江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等事项上线至跨域通办专区,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5分。21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制定指导目录未按采购人要求制定特色增值服务事项、分环节叠加服务事项、制定指导目录等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22嵌入服务事项23创新工作临时性、紧急性工作任务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进国省市三级临时性工作任务、紧急性工作任务、相关创新任务,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酌情扣分,最高可扣3分。4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需求分析,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现状、项目内容、项目目标、项目原则。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包括(1)基础工作:①线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事项梳理、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运行效能、分站点维护、服务监管、系统对接、身份认证;②线下政务服务运行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件情况、窗口设置和办件情况、综窗系统建设;(2)重点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泸’好办” 品牌打造、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创新试点、跨层级跨领域通办、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3)创新工作。3.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保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人员安排、进度计划、实施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管理。4.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展的政务服务类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证书。6.供应商需具备相关体系认证证书。 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后支付2、进度款,乙方完成第一季度服务工作后,甲方依据季度验收结果支付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验收总分为100分,根据验收得分确定验收等级,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采购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和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成交供应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3、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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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力提升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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