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招标公告(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招标文件公示[A3310011060101185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项目代码:

2511-331000-04-02-524453

标段(包)名称: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标段(包)编号:

A3310011060101185001001

招标人:

名称: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757689796

电话:0576-86111761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26 16:06:4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01 16:06:40

来源平台: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招标文件招标人: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条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表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7.2中标通知7.3履约担保7.4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其他规定10.1联系方式10.2行贿查询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总则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第四章保险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商务文件自查、自评表一、投标函二、投标单位总公司授权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单位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第二卷技术文件五、服务方案六、优惠条件汇总表七、差异表八、其他文件和资料第三卷报价文件一、报价函二、报价清单(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的委托,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起点接台金高速东延沿江互通,跨马上线后沿规划余姚至温岭公路布线,在下洋顾村西侧上跨82省道复线,上跨永宁江、82省道后,在山下郎村东侧设互通立交,与台州内环线相接,路线全长约9.17公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桩基、承台、上部结构等桥梁主体工程,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桥涵、隧道、公路标志、护栏、隔离栅、绿色植物(绿化)、设备设施、收费所、监控中心及其附属设施等。财产一切险暂定保险金额为2135635540.03元,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保险服务期为两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费率不变。(合同执行期间涉及业主变更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总公司必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必需提供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并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提交所需要的证明和资料;3.3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独家或首席承保过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财产保险项目(投标人总公司及下属机构的业绩予以认可);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1年以上在职投标单位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保险从业经验(必需提供在职投标单位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印章,其余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无效;社保证明需提供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连续参保证明);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投标;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ggzy.tzztb.zjtz.gov.cn/)上下载方式发放。4.2投标人须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中注册并核验通过。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ggzy.tzztb.zjtz.gov.cn/)发布的招标公告。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应用(以下简称“新应用”)(https://ggzy.tzztb.zjt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操作指南)。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ggzy.tzztb.zjtz.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23号5楼联系人:马宁电话:0576-89806619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楼F座联系人:吴彬彬王正良电话:0576-8855007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23号5楼联系人:马宁电话:0576-89806619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楼F座联系人:吴彬彬王正良电话:0576-88550075项目名称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实施地点台州市1.2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起点接台金高速东延沿江互通,跨马上线后沿规划余姚至温岭公路布线,在下洋顾村西侧上跨82省道复线,上跨永宁江、82省道后,在山下郎村东侧设互通立交,与台州内环线相接,路线全长约9.17公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桩基、承台、上部结构等桥梁主体工程,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桥涵、隧道、公路标志、护栏、隔离栅、绿色植物(绿化)、设备设施、收费所、监控中心及其附属设施等。财产一切险暂定保险金额为2135635540.03元,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服务期限保险服务期两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费率不变。(合同执行期间涉及业主变更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最低条件:见附录1业绩最低条件:见附录2主要人员最低条件:见附录3信誉最低条件:见附录41.4.2联合体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网址: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ggzy.tzztb.zjtz.gov.cn/)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在下载补充、澄清、修改资料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在下载补充、澄清、修改资料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2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012392元。财产一切险最高保险费率限价0.023%;公众责任险最高保险费率限价0.15%。3.2.5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不低于2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1)现金: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受益人: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自项目招标公告期间保函生效日起不少于1年;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在“保证金缴纳”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至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递交方式:现场递交;a.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工程保函不予签收。b.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工程保函不予签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西大厅(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接收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接收人联系方式:0576-8855007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投标人须知3.4.5”所列条款。(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1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④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325280。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盖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分支机构投标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可上传投标人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的扫描件。其它要求:无二、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3.7.4投标文件份数一、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二、纸质投标文件说明: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中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纸质投标文件3份。4.1.2封套上写明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一、开标程序如下:1.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tzztb.zjt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操作指南);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不见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若解密失败,不见面开标大厅将显示解密失败的原因)及解密时间;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或中心网站文字直播专栏中(https://ggzy.tzztb.zjtz.gov.cn/open_biding.html)观看开标过程;5.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6.在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8325280、13023628890)联系。二、开标特别说明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专家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7.3.1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下述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合同执行期间涉及业主变更的,及时变更履约保函受益人。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323号邮政编码:318000电话:0576-88515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2(10)、(11)目细化为:(10)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补充第1.4.2(13)、(14)目:(13)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有以弄虚作假手段获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1.12偏离第1.12.3(2)目细化为:(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详细评审。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款最后一段细化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内容均以网上下载电子版为准;当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在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3.1项、2.3.2项细化为:2.3.1招标人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上发布;如果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与上述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投标人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后,无需进行确认。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3.1.1项细化为: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信封(商务文件):(1)投标函;(2)投标单位总公司授权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单位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近三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第一信封(技术文件):(5)服务方案;(6)优惠条件汇总表;(7)差异表;(8)其他文件和资料;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报价函;(2)报价清单。3.3投标有效期第3.3.2项细化为: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第3.4.2项细化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第3.4.4项细化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投标文件编制补充3.7.6项:3.7.6本工程的投标文件请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联系电话:0576-88325280、130236288906.3评标在本款后补充: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7.1定标方式第7.1款细化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第7.2款细化为: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上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名及其最终报价、综合得分及否决投标的原因和依据等。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7.3履约担保第7.3.1项细化为:7.3.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第7.3.2项细化为: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总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签订合同第7.4.1项细化为: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7.4.2项细化为: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第7.4.4项细化为: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7.4.5项细化为: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3项、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第9.1款细化为:9.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第9.2款细化为:9.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保函的);(2)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4)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0.2行贿查询补充第10.2款: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实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10.4其他10.4其他10.4.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0.4.2本项目允许共保,共保体的组成由首席保险人汇同保险经纪人根据与各共保人以往合作、赔款人分摊、理赔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报备招标人。10.4.3招标人已确定浙江涌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为本项目保险经纪人,经纪费用由各承保人按各自承保份额比例的10%支付给保险经纪人。10.4.4如电子招标系统生成的评标参数内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里的数据与本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要求(1)投标人总公司必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必需提供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省级分公司或地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同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机构参加投标。(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并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提交所需要的证明和资料;(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投标。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独家或首席承保过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财产保险项目;注:1.须附投标人需提供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保险合同或保险单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名称、投标人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承保份额、项目规模及合同各方盖章页;若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中没有明确项目规模的,还需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项目规模的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2.“保险项目”是指作为首席承保人或独家承保人承保的保险金额达RMB5000万及以上或总保险费达到RMB25万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项目。3.投标人总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业绩为投标人有效业绩。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条件)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1年以上在职投标单位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保险从业经验(必需提供在职投标单位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印章,其余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无效;社保证明需提供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连续参保证明)。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情形;2、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本次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机械设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8)被责令停业的;(9)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12)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本项目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分包。1.12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2)服务方案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40%。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项目服务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文件构成如下:第一信封(商务文件):(1)投标函;(2)投标单位总公司授权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单位总公司理赔授权书;(4)投标单位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近三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第一信封(技术文件):(6)服务方案;(7)优惠条件汇总表;(8)差异表;(9)其他文件和资料;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报价函;(2)报价清单;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2(3)目或3.1.3(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3.2.2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3.4.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4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5资格审查表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抄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正本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包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将第一、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5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合同授予7.1定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抄告项目主管交通运输部门。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抄告项目主管交通运输部门。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向中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招标人不得以压低服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和本章第3.6款、第7.3.2项或第7.4.1项等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规定10.1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行贿查询公示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在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若上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经查实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送达情况密封情况项目负责人备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__(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保险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项目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关于___________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1)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2)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3)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同一家保险公司不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投标的。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中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电子章的的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电子章,其他无需额外盖章;(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委托书上盖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电子章;b.授权委托书上盖有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5)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49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5分b.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分c.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10分d.项目服务小组成员情况4分(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31分e.服务方案23分f.优惠项目8分(3)评审要求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各评审因数得分以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1)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人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报价清单上填报的费率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保险费率限价;(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2.9第二信封澄清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分值(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20分g.投标价20分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5独家或首席承保的财产保险项目2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23分;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每增加一个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的公路财产保险项目的,加1分,最多加1分。注:1.须附投标人需提供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保险合同或保险单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名称、投标人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承保份额、项目规模及合同各方盖章页;若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中没有明确项目规模的,还需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项目规模的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2.“保险项目”是指作为首席承包人或独家承保人承保的保险金额达RMB5000万及以上或总保险费达到RMB25万元及以上的公路财产保险项目。3.投标人总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业绩为投标人有效业绩。财产保险项目理赔经验1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有公路财产保险项目理赔经验,每有一个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注:1.须附上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扫描件、理赔计算书扫描件、财务支付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理赔计算书能明确体现投标人或其授权单位下属机构名称、赔款对象及赔款金额即可。2.“理赔经验”是指作为首席承保人或独家承保人理赔的赔偿金额达RMB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财产保险项目理赔经验。3.投标人总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业绩为投标人有效业绩。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b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10分;180%~200%(含180%)得8分;160%~180%(含160%)得6分;160%以下不得分。注: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2024年末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c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10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10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AAA得10分,AA得9分,A得8分,BBB级得7分,BB级得6分,B级得5分,B级以下得4分。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偿付能力报告。d项目服务小组成员情况4项目服务小组成员情况4根据投标人服务人员和理赔人员的配备(项目负责人除外),投入人数为10人的得2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最多加2分;每减少1人,扣0.2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25年8月至10月)社保证明,否则相应分值扣除)。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e服务方案23重难点分析6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关键点风险认知情况及防灾防损服务计划的专业性、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一般的得5.5~5.6分、较好的得5.7~5.8分、好的得5.9~6.0分。服务流程6提供完备的承保、理赔操作方案。包括承保操作内容、理赔操作内容的可操作性、技术性等进行打分,一般的得5.5~5.6分、较好的得5.7~5.8分、好的得5.9~6.0分。理赔服务6按照理赔流程是否合理明确、是否有专门的理赔小组/专员、理赔时效的长短、预付赔款金额设置等因素进行打分,一般的得5.5~5.6分、较好的得5.7~5.8分、好的得5.9~6.0分。重大灾难赔付机制保障5投标人根据本招标需求,提供发生重大灾难事故能够确保快速有效的赔付机制,确保风险最低,根据工作机制合理、科学、先进及全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一般的得4.5~4.6分、较好的得4.7~4.8分、好的得4.9~5.0分。f优惠项目8降低免赔额3针对保险方案提出降低免赔额方面优惠项目,降低幅度每降低5%,加1分,满分3分。针对性条款5针对本项目公众责任险需求(路面抛撒物、油污、路面坑洞等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条款方案。横向对比后打分,一般的得4.5~4.6分、较好的得4.7~4.8分、好的得4.9~5.0分。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g.投标价20分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6家至8家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9家及以上时再去除一个次高价和一个次低价),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为:(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F=2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2.1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一信封详细评审。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信封详细评审。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1.4编写评标报告。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一信封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独立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并署名,并且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所有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6第二信封开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2.9第二信封澄清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评标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2.12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样本)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投保人: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保险人:(以下称乙方)保险经纪人:浙江涌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以下称丙方)为全面保障甲方经营中的风险,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长期合作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经营的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事宜达成协议。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保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2026-2027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一、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被保险人名称:台州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工程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台州市交通运输局5楼二、保险人名称和地址:保险人名称:保险人地址:三、被保险标的地址: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起点接台金高速东延沿江互通,跨马上线后沿规划余姚至温岭公路布线,在下洋顾村西侧上跨82省道复线,上跨永宁江、82省道后,在山下郎村东侧设互通立交,与台州内环线相接,路线全长约9.17公里。四、保险条件(一)财产一切险1、被保险项目甲方所拥有的各项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承台、上部结构等桥梁主体工程、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桥涵、房建、公路标志、护栏、隔离栅、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工程、机电工程、设备设施、电脑、广告牌、电缆、光缆、收费所、监控中心及其附属设施等一切资产(不包括土地、车辆);2、保险金额:RMB2,135,635,540.03元。3、保险费率:%;4、保险费:;注: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5、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率):(1)地面下陷、滑坡、塌陷、桥涵倒塌、水损每次事故RMB20,000.00元,其它事故每次事故RMB10,000.00元;(2)建筑物、设备每次事故免赔额RMB500.00元(建筑物指营业、办公所使用的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设备指营业场所的各类设备,包括电器设备、照明设备、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3)绿色植物每次事故免赔额为0元;(4)盗窃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0元。6、适用条款:中标人财产一切险条款;7、扩展条款:(以中标人最新报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条款为准)(1)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2)专业费用扩展条款(3)索赔费用条款(4)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5)特别费用扩展条款(6)指定公估人条款(7)预付赔款条款C(8)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9)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10)错误和遗漏条款(11)72小时条款(12)恶意破坏扩展条款(13)重置价值条款(14)施救费用特别约定(15)增加资产条款(16)关税条款(17)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18)不受控制条款(19)地震扩展条款A(20)临时移动扩展条款B(21)现金保障保险条款(22)公共当局扩展条款(23)建筑物变动条款(24)不使失效条款(25)碰撞扩展条款(26)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27)违反条件条款(28)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29)紧急抢险条款(30)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31)抵押权条款(32)盗窃、抢劫扩展条款(33)自动承保新地址条款(34)自动升值扩展条款(35)第三者责任保险扩展条款(36)扩建、改建及维修保险条款(37)软件再制作费用保险条款(38)场所外财产扩展条款(39)自燃、鼠咬、虫蛀扩展条款(40)检修扩展条款(41)临时保护费用条款(42)重新安装费用条款(43)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44)意外污染条款(45)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46)放弃比例分摊扩展条款(47)建筑师、检验师、顾问、法律和其他专业费用条款(48)车辆装卸条款(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49)企财险附加园林、绿化保险(50)企财险附加污染风险特约保险(通用型)(51)企财险附加建筑费用增加保险(二)公众责任保险1、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0万;年度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万;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RMB200万。*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2、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0元,人身伤亡无免赔。3、保险费率:%;4、保险费:;注: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5、理赔范围: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等甲方所拥有的一切场所;6、适用条款:中标人公众责任险条款;7、扩展条款:(以中标人最新报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条款为准)(1)广告牌和装修条款(2)所有器械/机器和设备条款(3)污染责任条款(4)紧急救护条款(5)租用汽车责任条款(6)独立承包商条款(7)对员工和客户的财产责任条款(8)车辆装卸责任条款(9)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10)人身侵害责任条款(11)被保险人雇员责任条款(12)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13)火灾法律责任条款(14)错误和遗漏条款(15)停车场责任条款(16)电梯责任条款(17)食品、饮料责任条款(18)建筑物改动责任条款(19)急救费用条款(2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21)不受控制条款(22)预付赔款条款(23)社交及娱乐活动条款(24)公众责任险附加自然灾害责任条款五、保险期限:保险服务期为两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费率不变。(合同执行期间涉及业主变更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本次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六、总保险费:;七、保费支付:见费出单: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缴费通知书后,向乙方支付全额保险费,乙方收到保费后两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签发保单并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八、司法管辖: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九、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签订提供的各项资料,以及因合同履行获得对方的各项资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作为其他用途使用,但附件部分除外。十、资料提供:甲方投保所需的各类资料,应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丙方提供。十一、理赔服务:1、赔案处理:(1)发生保险事故,甲方自知道之日起24小时内应以电话或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告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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