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雨污分流改造招标公告(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2025)



雨污分流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雨污分流改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雨污分流改造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12



09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DJYCG2025150

项目名称:

雨污分流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金额:

76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62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雨污分流改造

1项

人民币

76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且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种证明材料:1)提供202

4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

磋商

截止日前

6个月(含

磋商

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

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磋商

截止日前

6个月(含

磋商

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

“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5



11



26





202

5



12



03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21号

东建大厦

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元):

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5



12



09



09



30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

120号南海区人民医院

综合楼二楼

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

5



12



09



09



30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

120号南海区人民医院

综合楼二楼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沿江北路

3号

联系方式:

0757-6682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

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

0757-82258808

发布机构: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年 11 月 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