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 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
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项目名称: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3.6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该系统已运行11年,设备老化严重。因存储设备硬盘损坏,导致整个存储系统崩溃,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不能正常运行,执法证据丢失,严重影响执法效能;执法数据量庞大,系统执法数据存储资源已超过饱和状态,现有资源已无法满足当前执法记录仪工作要求,导致数据上传失败等现象高频率发生,业务系统中断及数据丢失风险极大;因该系统为烟台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莱州大队作为子节点运行,需要原建设厂家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华宇信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内8号中俄科技创新园4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新版)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宋工,咨询 QQ 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3.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各供应商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的,请关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的融资渠道和政策。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规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7.异议渠道: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行政裁决事项,优先通过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提交,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 8.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5-2566286 2.财政部门:莱州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 联系电话:0535-2170018 3.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长鑫 张瀚方 联系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联系电话:0535-2171775 4.技术支持单位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采购公告.pdf 3政府采购需求及采购计划-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pdf 2单一来源文件-电子标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pdf
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1、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项目名称: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3.6万元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该系统已运行11年,设备老化严重。因存储设备硬盘损坏,导致整个存储系统崩溃,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不能正常运行,执法证据丢失,严重影响执法效能;执法数据量庞大,系统执法数据存储资源已超过饱和状态,现有资源已无法满足当前执法记录仪工作要求,导致数据上传失败等现象高频率发生,业务系统中断及数据丢失风险极大;因该系统为烟台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莱州大队作为子节点运行,需要原建设厂家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山东华宇信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内8号中俄科技创新园408室三、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四、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新版)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宋工,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3.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4.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各供应商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的,请关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的融资渠道和政策。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规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信息报告”。7.异议渠道: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行政裁决事项,优先通过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提交,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8.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1.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莱州市玉海街6700号联系人:王科长联系方式:0535-25662862.财政部门:莱州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联系人:王科长联系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联系电话:0535-21700183.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联系人:王长鑫张瀚方联系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联系电话:0535-21717754.技术支持单位4.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采购单位: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单位: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时间:2025年11月25日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采购需求一、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无需开展需求调查。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二)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预算43.6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A包1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C16070300宗1否(四)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涉及该项目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且至少须达到合格标准。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4、项目工期、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5、需满足的标准、期限等要求:详见附件。6、项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8、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执行《******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采【2020】28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2023】4号)附件: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一、商务要求1.采购标的概况:包号采购标的采购预算所属行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A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43.6万元工业是2.有关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强制性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2.3供货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成(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快的供货交付期)。2.4政府采购预算:43.6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平台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9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详见技术参数要求宗1(二)技术要求(1)软件功能:1、必须与现有的“交警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切换,无缝对接;2、采集站采集程序、后台视频播放页面、大队存储接口及与省、队建平台上传的相关信息支持跨卷多目录发布、存储相应视频文件;3、优化提升大队执法现场处罚查询、执法现场处罚访问速度,提升用户体验度。4、大队执法现场处罚查询模块功能升级,在原系统页面基础上添加相关的违法编号、车牌号码、违法代码、未报备案件、已报备案件、自动关联、手动关联等查询功能。相关功能说明:(1)关联:符合案件录入时间要求的执法视频证据系统会进行自动关联,录入时间不匹配的案件无法自动关联,可选择手动关联进行调整。(2)报备:录入时间不匹配的案件,可选择手动关联进行调整,支持添加案件理由说明详细原因。5、大队执法现场处罚统计功能模块升级,包含现场处罚自动关联视频回放、关联起数统计,导出回放检查图形等等;相关功能说明:(1)回放检查:对案件关联的视频文件进行回放,评议此次执法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提升执法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2)自动关联回放、关联起数统计:大队可以按照自动关联起数、回放检查起数、回放检查比率、手动关联起数、现场处罚总数、自动关联比率等维度,导出相应统计数据。6、大队执法案件强制措施违法编号、车牌号码、违法代码查询等功能升级。7、大队执法案件强制措施统计功能模块升级,包含自动关联回放、关联起数统计,统计图形,回放检查图形等等;8、多通道管理软件:可在服务器与盘阵间实现路径的负载均衡/故障切换;9、数据容灾功能:支持同一个逻辑卷级别的远程复制精简配置功能;10、RAID支持RAID0、RAID10、RAID5和RAID6,支持不同RAID类型在同一个磁盘箱内的共存,分布式RAID功能,支持系统全局热备盘;11、性能分析:提供与存储同一品牌的性能分析软件一套,软件无代理程序,可远程运行,并收集磁盘IO,吞吐量,容量,CPU,内存使用率,IO延时,队列深度,读写比例,等指标,支持windows,Linux,vmware系统。(2)硬件配置:1、体系架构:考虑到提高数据中心空间利用率和未来扩展性,要求投标产品为高密度大容量存储系统,设备高度≤5U,要求配置的存储磁盘柜硬盘密度≥15块3.5英寸硬盘/1U空间;2、冗余双控制器架构,控制器为双活工作模式,可支持FC、iSCSI、SAS等协议;内存:存储控制器内存配置≥32GB(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或NAS缓存、FlashCache、PAM卡,SSDCache等);双控制器可支持≥8个32GbFC/iSCSISFP+/SAS12Gb接口;磁盘扩展能力:支持扩展≥330块热插拔3.5英寸SAS硬盘;单套存储最大容量支持≥6PB;3、本次配置≥8个10GbiSCSI主机接口;4、支持的RAID级别:0、1、10、5、6,DistributedRAID;5、主机头双控制器配置单柜不少于80个3.5寸槽位高密盘柜;本次配置28块16TBSAS7K硬盘,配置硬盘不返还服务;6、采集站采集程序,后台视频播放页面,下属单位存储接口支持跨卷多目录发布、存储相应视频文件;7、多通道连接:配置多路径软件,提供服务器与存储阵列之间冗余数据路径的故障转移管理;管理/硬件检测功能:支持HTML5GUI、CLI、REST界面管理,配置中文图形化存储管理软件,对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管理、调整和监测;支持服务器Cluster集群功能;支持硬件故障检测,诊断功能;8、配置自动分层功能:支持在逻辑卷内实现根据数据热度的双向调度,支持SSD和HDD的冷热数据自动迁移;9、配置全容量许可精简功能,实现存储空间超分配,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10、配置SSD读缓存功能,最大可支持不低于4TBSSD数据读缓存;11、配置远程复制功能:支持IP及光纤远程复制功能,可以实现异步复制,支持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复制模式;12、配置全容量许可快照功能,有效预防各种软故障的发生,快照无需预留空间,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每套系统最大支持快照数量不少于1024个;13、配置全容量许可的卷复制功能,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14、配置性能收集分析工具,支持图形化界面操作,对容量、带宽、延时、IOPS、队列深度和主机端的CPU、内存、磁盘容量以及主机操作系统版本摘要等进行能收集分析,并形成图形化专业报表;15、配置冗余电源、冗余风扇、冗余控制器,支持在线可热插拔更换,保证系统内无任何单点故障的隐患,电源功率≥2000W;16、服务要求:三年免费质保;注: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上参数可能涉及某产品的极个性化描述或品牌的,均不作为对报价产品的特定要求,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货物,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有效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供应商应如实在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投标产品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5.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将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辅材费、安装费、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视为含在总报价内,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结算时不予调整。所用材料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接口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三)安装调试要求1.成交人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2.成交人必须依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3.成交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成交人负责并承担货物安装、调试期间设备、人员等安全责任。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采购单位: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单位: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制时间:2025年11月25日采购实施计划一、合同订立安排(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1)采购意向发布时间:项目手续齐全,立项批复通过后,及时发布,原则上不晚于采购公告发布之前30日。(2)公告发布时间:采购意向公示截止,待采购文件确定后及时发布。(3)开标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确定。(二)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三)委托代理安排:针对项目特点选择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四)采购项目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43.6万元最高限价:43.6万元(四)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A包1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C16070300宗1否(六)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其他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为烟台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莱州大队作为子节点运行,需要原建设厂家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需要采用单一来源模式进行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需要,报批安排:(七)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执行《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8.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2.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采【2020】28号)13.《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八)竞争范围采用公开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评审规则☑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评分办法: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备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采【2021】17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2023】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具体扶持政策如下:(1)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货物服务项目6%,工程项目2%)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如属于小微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相同的价格扣除比例。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给予价格扣除优惠。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相同的价格扣除比例。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价格评审中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数额计算公式: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②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6%,工程项目2%)③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上述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得分。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5)节能环保加分政策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节能品目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给予适当加分。A节能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技术部分总分值+(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价格部分总分值。备注: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B环保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技术部分总分值+(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价格部分总分值。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二、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政府采购工程类合同☑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其他: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参考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要求:☑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绩效激励,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根据项目特点及相关案例(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文件,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验收主体。(2)履约验收时间成交人(中标人)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依法依规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文件,根据项目特点依法依规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文件,根据项目特点依法依规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依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文件,根据项目特点依法依规验收。(五)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签合同前发生变化,依据以前的政策执行,签合同后发生变化,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政策执行,最终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及时跟进调整项目实施计划,并确保不超出采购预算。(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及时跟进调整项目采购需求,并确保不超出采购预算。(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及时跟进调整项目预算,并确保不超出采购预算。(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及时沟通项目监管单位,分析质疑投诉是否成立,是否会影响采购进度,分析原因,根据项目特点,采取调整采购方式或提出工期(供货交付期/服务期)奖励等方式争取时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及时分析失败原因,根据项目特点及时调整采购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及时分析原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难点项目聘请律师团队解决问题。(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政策依法依规处置。莱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电子标-“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502000248项目名称: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采购人(盖章):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一月第1页共66页注意事项各供应商: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单一来源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2、为保证CA证书可以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按要求配置电脑环境,及时下载相关驱动并安装(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驱动)。3、电子标交易大体流程:下载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格式.YTZF)→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版)→同步项目→供应商在线签到→公布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束→评标。单一来源采购不同于公开招标,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第二轮报价步骤:采购小组组长开启二轮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签章→提交→报价结束。4、下载单一来源文件:潜在供应商可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格式.YTZF)。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软件使用教程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供应商专场”进行学习,也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学习。第2页共66页6、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7、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请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响应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10、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11、对单一来源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王长鑫张瀚方联系电话:0535-2171775,0535-2179068谢谢合作!第3页共66页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附2: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61附5: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附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4页共66页第一部分邀请函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就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502000248二、采购内容: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号采购标的采购预算所属行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A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43.6万元工业是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因该系统已运行11年,设备老化严重。因存储设备硬盘损坏,导致整个存储系统崩溃,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不能正常运行,执法证据丢失,严重影响执法效能;执法数据量庞大,系统执法数据存储资源已超过饱和状态,现有资源已无法满足当前执法记录仪工作要求,导致数据上传失败等现象高频率发生,业务系统中断及数据丢失风险极大;因该系统为烟台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莱州大队作为子节点运行,需要原建设厂家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五、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山东华宇信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内8号中俄科技创新园408室第5页共66页六、有关说明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平台升级服务工作,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总报价应包括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相关手续费、安装施工、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图纸资料、软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2、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成交人应负责验收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聘请专家费、权威部门检测费等)。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4、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5、如果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供应商自行运回;成交人的样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本项目不要求各供应商提供样品。6、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按成交总价计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额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7、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7.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7.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报价截止时间。7.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使用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第6页共66页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②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如无查询结果可于报价函位置提供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供应商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在开标现场展示。7.5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七、单一来源议程安排1、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时间:自单一来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登录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后无需报名,凭数字证书(CA)均可免费获得单一来源文件参与报价。2、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方式:(1)根据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分别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用户信息,请务必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2)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潜在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均可登录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找到本项目点击“文件下载”,免费下载本项目的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格式.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3)请各供应商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及时下载单一来源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4、报价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2号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为完善项目档案,请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将纸质响应文件1套快递给招标代第7页共66页理公司,拒收所有到付件。快递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22室收件人:王长鑫,电话0535-2171775,0535-2179068八、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莱州市玉海街6700号联系人:王科长联系方式:0535-2566286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开户名称: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烟台莱州支行账号:446899991013000146730联系人:王长鑫张瀚方联系电话:0535-2171775邮箱:ythzzbdl@163.com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第8页共66页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共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供应商须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二、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宗1(二)技术要求(1)软件功能:1、必须与现有的“交警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切换,无缝对接;2、采集站采集程序、后台视频播放页面、大队存储接口及与省、队建平台上传的相关信息支持跨卷多目录发布、存储相应视频文件;3、优化提升大队执法现场处罚查询、执法现场处罚访问速度,提升用户体验度。4、大队执法现场处罚查询模块功能升级,在原系统页面基础上添加相关的违法编号、车牌号码、违法代码、未报备案件、已报备案件、自动关联、手动关联等查询功能。相关功能说明:(1)关联:符合案件录入时间要求的执法视频证据系统会进行自动关联,录入时间不匹配的案件无法自动关联,可选择手动关联进行调整。(2)报备:录入时间不匹配的案件,可选择手动关联进行调整,支持添加案件理由说明详细原因。5、大队执法现场处罚统计功能模块升级,包含现场处罚自动关联视频回放、关联起数统计,导出回放检查图形等等;相关功能说明:(1)回放检查:对案件关联的视频文件进行回放,评议此次执法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提升执法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2)自动关联回放、关联起数统计:大队可以按照自动关联起数、回放检查起数、回放检查比率、手动关联起数、现场处罚总数、自动关联比率等维度,导出相应统计数据。6、大队执法案件强制措施违法编号、车牌号码、违法代码查询等功能升级。第9页共66页7、大队执法案件强制措施统计功能模块升级,包含自动关联回放、关联起数统计,统计图形,回放检查图形等等;8、多通道管理软件:可在服务器与盘阵间实现路径的负载均衡/故障切换;9、数据容灾功能:支持同一个逻辑卷级别的远程复制精简配置功能;10、RAID支持RAID0、RAID10、RAID5和RAID6,支持不同RAID类型在同一个磁盘箱内的共存,分布式RAID功能,支持系统全局热备盘;11、性能分析:提供与存储同一品牌的性能分析软件一套,软件无代理程序,可远程运行,并收集磁盘IO,吞吐量,容量,CPU,内存使用率,IO延时,队列深度,读写比例,等指标,支持windows,Linux,vmware系统。(2)硬件配置:1、体系架构:考虑到提高数据中心空间利用率和未来扩展性,要求投标产品为高密度大容量存储系统,设备高度≤5U,要求配置的存储磁盘柜硬盘密度≥15块3.5英寸硬盘/1U空间;2、冗余双控制器架构,控制器为双活工作模式,可支持FC、iSCSI、SAS等协议;内存:存储控制器内存配置≥32GB(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或NAS缓存、FlashCache、PAM卡,SSDCache等);双控制器可支持≥8个32GbFC/iSCSISFP+/SAS12Gb接口;磁盘扩展能力:支持扩展≥330块热插拔3.5英寸SAS硬盘;单套存储最大容量支持≥6PB;3、本次配置≥8个10GbiSCSI主机接口;4、支持的RAID级别:0、1、10、5、6,DistributedRAID;5、主机头双控制器配置单柜不少于80个3.5寸槽位高密盘柜;本次配置28块16TBSAS7K硬盘,配置硬盘不返还服务;6、采集站采集程序,后台视频播放页面,下属单位存储接口支持跨卷多目录发布、存储相应视频文件;7、多通道连接:配置多路径软件,提供服务器与存储阵列之间冗余数据路径的故障转移管理;管理/硬件检测功能:支持HTML5GUI、CLI、REST界面管理,配置中文图形化存储管理软件,对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管理、调整和监测;支持服务器Cluster集群功能;支持硬件故障检测,诊断功能;8、配置自动分层功能:支持在逻辑卷内实现根据数据热度的双向调度,支持SSD和HDD的冷热数据自动迁移;第10页共66页9、配置全容量许可精简功能,实现存储空间超分配,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10、配置SSD读缓存功能,最大可支持不低于4TBSSD数据读缓存;11、配置远程复制功能:支持IP及光纤远程复制功能,可以实现异步复制,支持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复制模式;12、配置全容量许可快照功能,有效预防各种软故障的发生,快照无需预留空间,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每套系统最大支持快照数量不少于1024个;13、配置全容量许可的卷复制功能,后续扩容无需额外购买许可;14、配置性能收集分析工具,支持图形化界面操作,对容量、带宽、延时、IOPS、队列深度和主机端的CPU、内存、磁盘容量以及主机操作系统版本摘要等进行能收集分析,并形成图形化专业报表;15、配置冗余电源、冗余风扇、冗余控制器,支持在线可热插拔更换,保证系统内无任何单点故障的隐患,电源功率≥2000W;注: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上参数可能涉及某产品的极个性化描述或品牌的,均不作为对报价产品的特定要求,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货物,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有效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供应商应如实在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投标产品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5.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将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辅材费、安装费、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视为含在总报价内,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结算时不予调整。所用材料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接口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三)安装调试要求第11页共66页1.成交人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2.成交人必须依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3.成交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成交人负责并承担货物安装、调试期间设备、人员等安全责任。三、商务要求★1、质保期:3年(参数要求中注明质保期的,遵照参数要求;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2、供货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成(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快的供货交付期)。★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强制性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4、政府采购预算:43.6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平台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9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或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备件),且是成熟产品,而非试制品。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均须为正版软件且拥有合法授权许可。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2、供应商应保证其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主要产品要有详细说明,标明产地、品牌、配置等。如果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将扣留所有设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解除合同,并向有关方面举报。3、货物的包装和运输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运输、搬运和装卸不当导致货物锈蚀、缺失或损坏,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4、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可行的设备交付方案及保证措施,配备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安装调试人员,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能够尽快的在规定第12页共66页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5、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配备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培训人员,培训方案需根据采购人特点安排得当,需提供多种形式、方式培训,直至使用人员能够熟练独立操作使用,能识别排除简单故障。6、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持续跟进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范围及内容、售后服务标准及考核、售后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机制、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经验、设备维护保养周期及方案、故障维修方案及补救措施、技术支持与保障等,以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7、成交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人应赔偿该损失。第13页共66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采购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人的临时组织。2.4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报价保证金:3.1按照鲁财采〔2019〕4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报价保证金;3.2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3000元的报价保证金。3.3报价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4报价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交于采购代理机构,且应从其对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3.5报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报价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6存在一般失信行为、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投标,投标将被拒绝;3.7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3.8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3.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9.1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9.2成交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4.签订合同第14页共66页4.1成交人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4.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4.3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4.4如成交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4.5供应商成交后须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5.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及递交5.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5.1.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电子版响应文件须按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授权代表签字可以通过线下签字后扫描上传,也可以鼠标签字上传)。若无电子印章,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具体操作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学习。5.1.2为完善项目档案,请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将纸质响应文件1套快递给招标代理公司,拒收所有到付件。5.2响应文件的递交5.2.1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6.报价有效期6.1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报价应自开标之日起,在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7.评标方法7.1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等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7.2采购程序(本次采购为两轮报价:首轮报价和最终报价。)7.2.1开标后,采购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15页共66页7.2.2采购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就商务、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线第二轮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步骤:采购小组组长开启二轮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签章→提交→报价结束。)若无实质性变动,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采购小组依据供应商最终报价和商务承诺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选择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8.评标原则(1)节能环保原则: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是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2023】4号)规定。(3)客观性原则:采购小组将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采购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统一性原则:采购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采购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采购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保密性原则:采购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7)综合性原则:采购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人。(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购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第16页共66页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在评标过程中,采购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备注:(一)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的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数额=节能、环保产品合计价格×10%(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采【2021】17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烟财采【2022】16号)、《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2023】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具体扶持政策如下:(1)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货物服务项目6%,工程项目2%)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第17页共66页【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相同的价格扣除比例。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给予价格扣除优惠。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相同的价格扣除比例。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价格评审中给予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数额计算公式: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②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6%,工程项目2%)③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数额=总报价×(货物服务项目20%,工程项目5%)经评审后的最终报价=总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数额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质疑9.1质疑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鲁财采函【2025】1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9.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注: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质疑程序提出,供应商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无效质疑)。(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第18页共66页(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9.3供应商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重复质疑和投诉。质疑函和投诉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范本要求准备。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只能对其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与质疑事项存在明确利害关系;(3)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4)质疑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5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授权委托书,并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函副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附翻译人员签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提出质疑的日期(以质疑人直接送达质疑函的日期为准)。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其中,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照原件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质疑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加盖公章)。代理人应当提交质疑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第19页共66页明。9.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和投诉渠道均为省财政厅行政裁决系统。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2)联系方式:王长鑫,联系电话:0535-2171775,邮编261400,地点: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楼南1122室。9.7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给予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后,视为质疑人未依法进行质疑。(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4)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5)采购文件已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约定;(6)未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送达书面质疑的;(7)质疑函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认为质疑事项涉及其他当事人的,相关当事人应予以配合,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9.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相关供应商。9.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0.投诉10.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2投诉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第20页共66页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鲁财采函【2025】1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11.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12.解释权12.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12.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第21页共66页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第22页共66页(项目名称)由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号文件在国内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采购小组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3)乙方在报价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项目内容: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合同清单(见附件一: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五、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六、付款方式: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八、包装及运输要求1、货物的质量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第23页共66页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履约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提出异议后,乙方须立即负责处理。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一、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3、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4、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能够及时到现场处理货物异常问题。供货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做出及时响应并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保修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供应商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十二、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货物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第24页共66页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五、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莱州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各一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为简易格式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第26页共66页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如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基本状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类似业绩表等)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不一致,以系统生成的格式为准。(封面)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编号:(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采购名称:(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第27页共66页附件一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全面研究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且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报价详见首轮报价一览表。2、我单位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3、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报价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4、本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5、我们已经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我方根据要求提供了第种的信用信息报告。(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免费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2)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件:信用信息报告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28页共66页附件二报价一览表分包编号:(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分包名称:(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总报价(元)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2供货交付期3质保期4质量要求5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程度完全认可6信用状况我单位(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7备注注: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一览表,若项目分多个包,报价一览表应分包填写。第29页共66页附件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莱州市交管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502000248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生产制造企业品牌、产地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采购产品1234……合计总价(元):大写:小写: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合计价格(元):小型、微型企业合计总价占合计总价的比重为: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为:(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环保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为:(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未填报或漏报费用视为已包含于其它项目报价费用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上表中“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一列需要各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及自身产品特点详细描述。3.如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在上表中全部体现,且须汇总全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供应商对填写生产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及小型、微型企业合计总价金额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一致。第30页共66页附件四4.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供货范围明细表中的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及认证机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及认证机构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拟采购产品若为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2.在本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与供应商所报产品内容(品牌、型号、规格等)不符的,视为无效;3.拟采购产品若无节能环保产品,可不提供此表。第31页共66页4.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说明:1、若供应商为非中小微型企业的,则无须递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方便各类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网址链接(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供应商可进行相关查询服务。2、中小微企业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2页共66页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若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无须递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33页共66页附件五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手机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第34页共66页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谈判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须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第35页共66页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2024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近一年内开具的证明文件即可,是否针对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做要求);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文的规定:(1)在山东省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以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详见格式6.1),无须再单独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查询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别说明:供应商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2)未在山东省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或在山东省境内注册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开评标管理”栏目中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半年内不少于2个月(供应商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缴税行为,无法开具缴税凭证的,应提供电子税务局系统纳税申报表截图(如有虚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B: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半年内不少于2个月(供应商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等);备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前自行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反馈情况,若查询不到,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第36页共66页4.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备注:资格审查中,信用查询情况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格式6.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详见格式6.3)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电子版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相应位置;2、资格证明材料现场不须提供原件,均为系统上传即可。第37页共66页6.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前自行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反馈情况,若查询不到,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第38页共66页6.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39页共66页6.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审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莱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0页共66页6.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第41页共66页附件七供应商综合实力说明1.供应商基本状况表(格式7.1);2.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7.2);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7.3);4.政府采购信誉承诺书(格式7.4);5.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内容及保障措施;6.供应商获得的资信认证、荣誉奖励等;7.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注:供应商根据上述内容(不限于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第42页共66页7.1供应商基本状况表单位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所属行业企业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024年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人、万元)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要生产经营范围单位优势及特长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3页共66页7.2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同意接受采购文件要求的供货安装期/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同意接受采购文件要求的质保期3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付款方式4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5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要求和责任义务6同意接受采购文件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7……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备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的视为负偏离。2.请供应商在“偏离说明”栏内简明扼要说明偏离情况。供货安装期/服务期限/服务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出现负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第44页共66页7.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2.合计金额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备注:1.响应文件可根据要求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2.业绩将作为采购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第45页共66页7.4政府采购信誉承诺书1、就我公司报价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方郑重声明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并参与报价活动,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2、我公司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证书、证明均为合法有效的证件,授权代表和项目管理成员均为我公司的从业人员,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签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和按期交纳劳动保险费。3、我公司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取消本次谈判资格、处以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一)挂靠、借用资质或外借资质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四)串标、围标的;(五)无实际履约能力的;(六)有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4、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谈判报价。供应商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6页共66页7.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自身特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第47页共66页附件八拟报价产品技术部分的详细描述注: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第48页共66页附件九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即使供应商在货物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为准。第49页共66页附件十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注:供应商自行编制,格式自拟。第50页共6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升级 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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