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征缴宣传服务招标公告(滁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



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在采购人确定的广告点位投放医保征缴宣传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 
地点: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发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邮箱,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收。 
五、公告发布期限及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本次招标公告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网站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信息 
名称: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7楼 
联系方式:张程琪旭 0550-3831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 
联系方式:关勤勤 0550-3519590 18909605753

附件: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自行公开招标)招标单位:滁州市医疗保障局(盖章)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3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11第三章评标办法12第四章采购需求.........................................................1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A、招标公告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在采购人确定的广告点位投放医保征缴宣传服务。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ctgczx.com/)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2、投标文件发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邮箱,无需到达开标现场。3、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收。五、公告发布期限及媒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次招标公告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网站发布。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单位信息名称:滁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7楼联系方式:张程琪旭0550-38315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联系方式:关勤勤0550-351959018909605753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单位名称: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7楼联系人:张程琪旭联系方式:1360550356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联系人:关勤勤联系方式0550-3519590 18909605753 3项目名称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4地点滁州市5项目规模约3.2万元。6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100%。7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采购需求。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0评标办法最低价法11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12相关要求1.1.详见采购需求。1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见招标公告。领取文件方式及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14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5年11月28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96337331@qq.com,招标人将在2025年12月1日17时前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网站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偏离☑不允许;□允许18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澄清答疑文件。20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2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2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然后加密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2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1、加密电子文件(压缩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96337331@qq.com)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解压密码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96337331@qq.com)注:发送解压密码的邮箱应与加密电子文件一致。开标顺序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2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28履约担保无2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0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付款方式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1000元整,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特别说明1、如本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解释为准。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11.2.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服务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资金来源7.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8.标段划分8.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9.招标方式9.1本项目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10.计价方式10.1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11.评标办法11.1本项目评标办法:最低价法。1.3.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12.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组成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1)投标人须知;(2)资格审查办法(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3.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3.4报价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所有成本、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具有约束作用。14.2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96337331@qq.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网站发布,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4.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15.1踏勘现场15.1.1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5.2投标预备会15.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招标人。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文件的具体组成部分及材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17.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17.3招标人设有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最高限价。17.4投标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1.6.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编制18.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3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8.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章。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不采用)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9.1.1投标文件应当密封装订,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在一起。19.2投标文件的密封19.2.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内。19.3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19.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19.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1.开标21.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1.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0.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1.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1.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标单位的相关纪检部门。21.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21.4开标程序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主持;②复核所有投标单位文件递交情况;③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报价;④对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⑤宣布中标候选人;⑥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2评标22.1评标办法22.1.1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详见第二章和第三章。22.1.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规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出现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23.定标23.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23.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中标价23.2.1经投标人确认,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1.7.六、合同的授予24.合同授予标准2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2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5.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5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5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7.1.2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26.5本项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25.6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6.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采用)2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2.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审查办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1)逾期送达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解压密码的;(2)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合格;(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审查结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3.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按照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详细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报价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投标文件初审3.详细评审3.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标书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2)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标书的完整 性(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一份。(5)投标文件形式内容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标书的响应程度(6)服务响应程度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4报价(7)投标报价评审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3.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3.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1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4.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货物服务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1.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4.2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进行有效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四报价评审5.报价评审5.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5.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推荐中标候选人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6.1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7.无效投标条款7.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责令停产停业;(4)被暂停或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资格的;(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6)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4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城乡居民参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截至11月21日,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完成率不高,仍需要加大医保征缴宣传力度,并对征缴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拟定于在社区道闸、公交站台、公共自行车棚、小区电子屏等户外场地投放征缴宣传海报或者视频。2、采购内容1、宣传投放点位及形式投标人须在以下指定点位,按采购人审定的宣传内容进行投放,具体点位及形式如下:社区道闸点位(海报)序号小区名称位置数量1山水人家丰乐大道与花山路交叉口1个2时光风华仁和路和敬梓路交叉口东南1个3清琅南院紫薇中路与湖心路交叉口1个4创业中苑南谯区创业南路1个5清流原著新安江路和金叶卢交汇处1个6天逸华府桂园永乐北路199号(滁州中学对面)1个7醉翁南苑怡亭南路54号1个8石庙小区滁州大道与海宁路交叉口1个9置业花园天长东路1个10左岸香颂阳明路1个公交站台点位(海报)序号路段站点数量1琅琊路定远路北L21块2天长路五金巷南1块3明光路南谯路南1块4丰乐大道   新锐学校西L11块5紫薇路电业大厦西L11块6南谯中路 清流换乘中心L31块7南谯中路 中西医结合医院东L21块8中都大道会峰园西L11块9凤阳路逸夫小学西L21块10菱溪北路扬子办事处西L31块公共自行车棚灯箱(海报)1三中门口(古马路)1块2六中门口(同乐路)1块3八中门口(南谯路)1块4二中(明光路)1块5滨湖小区(明光西路)1块2、服务要求(1)宣传内容:由采购人统一提供,包括文字、图片或视频素材,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2)设计规范:投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物料排版设计,提交初稿后配合采购人完成修改优化,最终设计稿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制作;(3)内容合规:宣传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无虚假宣传、误导性表述,不得出现错别字、格式错误。宣传物料规范、安全、无负面舆情,展示期间保持完好率100%。(4)投放时间:总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需覆盖征缴全周期);静态广告(道闸、公交站台、自行车棚灯箱):全天候24小时展示,无间断;(5)制作与安装:投标人负责宣传物料的制作、安装、维护及到期拆除,确保画面清晰、牢固、无破损。(6)验收标准:投放完成后,采购人按点位清单进行现场验收,未达标点位须在48小时内整改。(7)效果报告: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须提供包括投放点位照片、视频记录等的执行报告。三、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有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费、媒体发布费、安装维护费、拆除清理费、税费、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四、其他补充要求1、知识产权与保密招标人提供的宣传素材(文字、图片、LOGO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仅可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投标人需对项目相关信息(点位明细、宣传内容、合作价格等)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至项目结束后2年。2、违约责任提示未按规定点位、时间投放的,每个点位每次扣减合同总价的5%;物料质量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整改的,扣减合同总价的10%,若影响宣传效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或报告内容虚假、缺失的,扣减合同总价的5%,直至提交合格报告。56.第五章合同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自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招标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招标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诚信投标承诺书;(3)服务承诺书;(4)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投标函;(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7.0.1.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服务承诺书致:(招标人):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承揽上述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5、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7.18.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 医保征缴宣传服务项目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经 办 人:张程琪旭联系电话:0550-3831566 (单位盖章) 2025年11月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关勤勤联系电话:0550-3519590 18909605753 (单位盖章) 2025年11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征缴宣传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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